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04-25
社会一旦被摧毁就很难恢复
法国有点像中国,所有的公益管理和公益事业都被认为只有国家才是它的所有者,国家是它们唯一的载体。这种国家掌管一切的现象有其历史渊源。在欧洲,法国有过贵族制度,我们今天叫做NGO这种组织,当时都是由贵族和教会去做的,而不是国王去做。等到这个机制消除以后,贵族和教会也没有势力了,后来就产生一些民间组织,他们被看成公共机构的一个外围,这点和中国相似。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如英国、瑞典、德国等,没有发生像法国大革命这样的事,贵族没有被打倒,宗教也没有铲除干净,情况就很不一样。只有在法国,革命是特别彻底的,所以一下子国家就把属于民间的这些机构掌管起来,在其他国家仍然是以前传承下来的组织在起作用,国家不需要把他们放进国家的机制下。
在法国大革命发生之后,摧毁是很致命的行为。一个社会的摧毁就好像一个人的四肢被砍断了,一个残疾人是很难再恢复的。但是不是完全不能修正呢?还不至于那么悲观。比如,当苏联解体以后,整个社会就没有了依托。而它的邻国,如波兰等,这些国家传统的社会机制就很多,比较健全,包括教会在内。当柏林墙倒塌的时候,以一种出人意料的速度,整个社会的机制就建立起来了。一些有价值的、传统的能力其实是潜藏在社会里面的,还会被唤醒。再来看法国,法国从来没有过集权制,政治形态是代议制,尽管有过法国大革命的破坏,但没有破坏得那么严重。即便在19世纪时,我们也能看到有很多关于妇女权利、工人权利的斗争和运动,当时组织这些运动的协会,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NGO.
发达的民间组织覆盖法国社会各个方面
从法国此前的传统来看,民间社会对于社会事务的管理是通过政党这种形式来体现的,或者是教会和工会。后来国家的作用越来越小,其他社会力量就越来越强,所以我当时写了《心系国家改革———公共管理建构模式论》一书,希望国家能够进行一些适应社会的改革。可是法国没有显示出改革的能力。我从事NGO工作25年的经验告诉我,面对全球化和世界治理的需要,机构的政治改革,一个国家就显出了它的巨大局限。
在20世纪初,法国通过并正式实施《1901年非营利性社团法》,又称《1901年法》。它就是一种世俗法,目的是为了与教会的权力斗争,使得民间机构的建立变得极为容易。按照《1901年法》的规定,只要人数不少于三人,其中有财务、秘书长,就可以注册成立社团。国家知道,完全没有必要去消减民间组织的力量,因为这些力量是社会的晴雨表。法国每天可能都会有几百个这样的民间组织建立。这些协会可能都是些非常小的协会,我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这么多协会,法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养老院、孤儿院,正是这些民间组织才使得西方社会有了最早的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行动。很多民间组织所涉猎的领域越来越广,广到覆盖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
在西方社会有一个现象,民间组织越来越具有影响力,而公众对国家和科学的信任度越来越低。西方人对科学家不信任,是因为公众认为科学家对未来造成的消极影响不加考虑,所以大家视科学家为危险人物,国家也是一样。大家信任民间组织,是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个人诉求。民间组织也开始配备专业人士,既有良知又有知识,大家对他们的信任度就越来越高。这些大的有影响力的组织已经被官方组织邀请参加他们的重大决策了。国家越来越没有能力去适应新的历史时代,去解决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不再是像以前那样可以由国家来解决。我们的政府机构分门别类、条条块块,也越来越不能回答社会的各种需求,而当代社会各个领域表达出参与这种事务管理的热情。
公益要寻找自己的文化传统
在很多西方国家,很多高官退休后热衷创建和参与NGO,这背后的原因,也许不是社会机制上的,而更多可能是文化氛围的因素,至少更深远来说是文化上的。西方的基金会和中国不同,中国的基金会很多是国家的外围、机制的延伸,而在法国很少有国家建立的基金会。在法国,一个部长如果以部长的方式管理基金会,大家都会感觉很奇怪。其实法国也是一个非常等级化的社会,但是一个高官如果到了民间组织还是开着豪华汽车、有着保镖,他就没法开展工作,别人也会觉得他在妨碍基金会的工作了。这就是文化上的区别。
这种文化的区别,来自于欧洲的基督教传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开始现代化以后,“上帝死了”,教会完全没有实际权力了,很多人已经不信神了,但是传统的基督教文化的根一直存在着。在《旧约》里说:你爱你的神,你爱你的父亲,你爱你的母亲。在《新约》里说:你爱你的神,你爱你亲近的人和别的和你一样的人。这就是基督教传统对人最基本的定位———无论是谁,哪怕是一个奴隶,在信仰上帝这方面,都是平等的。在《圣经》里有则故事,一个死者跑到上帝的王国,对上帝说“我来了”,上帝说:“你给我走开。”那个人就说:“我哪儿得罪你了,我做得不是挺好的吗?”上帝说:“你欺负那个最软弱的人,就是欺负我。那个人没有衣服穿时,你没有给他衣服,在他没饭吃时,你有饭吃没有给他。”你爱了别人,你就爱上帝,也就具有了你的尊严。这样一种文化根本的定位深植于社会当中,即便现在西方不少人不信上帝了,但他们也知道这些最基本的平等爱人的定位。
我并不是说,有了这些说教和传统,在现实生活当中就能没有自私,没有人做坏事了,当然不是。可是它作为一种理念,它就存在于社会中,给人们一个尺度。要是现在你去问一个西方人,谁是对人类最有贡献的人,可能不会有人告诉你是比尔·盖茨或法国总统萨科奇,会有人告诉你是特蕾莎修女(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因为她帮助全世界的穷人,也可能有人会告诉你是皮埃尔神父,他带着法国那些没有房子的穷人到处去找房子,包括没有法国居留权的人。如果不懂得精神性在西方社会占有的重要地位,你就不能理解这些。在西方社会有这么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是植根于传统当中,才在这种文化的土地上产生了《人权宣言》,因为有这种理念:只要是个活着的人,不管社会地位如何,他就是和我一样的人,他就是有尊严的人,他的权利就是要受到保护。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这些东西本来都有,现在需要重建,还是得在中国的文化底蕴当中去寻找可以唤醒这种力量的机制。
本报评论记者李曼知/采访,实习生杨雨/整理,于硕/翻译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