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晓红 通讯员穗环宣)亚运临近,广州市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昨天,市环保部门通报,本月将对所有房地产小区直排污水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并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逾期未自行拆除或封闭的,最高将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据悉,在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结束后,环保部门将首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进行严厉整治。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逾期未自行拆除或封闭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或封闭,所需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并由环保部门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环保部门还将分别于7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起,分期分批对全市范围内的工业、饮食服务、医疗卫生、房地产开发、仓储运输、畜禽养殖等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进行全面整治,并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长丁红都要求环保部门必须履行职责,采取超常规措施,不仅要坚决查处,还要向媒体曝光他们的违法排污行为。
市环保局表示,今年6月30日前,位于集污范围内排放生活污水的餐饮服务、仓储运输、畜禽养殖、房地产开发等排污单位,必须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今年6月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房地产企业乱排污水行为。
同时,对于超标准、超许可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在明年12月31日之前,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南方都市报
200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