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连续追踪报道“重庆籍大学生山西集体退学”事件,已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国家教育部有关方面的重视,昨天(9月8日),教育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将尽快调查处理退学事件。
昨天上午,记者电话采访国家教育部。该部办公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接到学生家长的投诉,目前正在交办处理之中,教育部将从速将问题反馈给山西省教育厅,责成该厅对山西集体退学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记者昨天同时还获悉,山西大学、山西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人员已经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就集体退学事件善后问题进行商议。
现在,退学学生希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退学学生到哪儿去上学,二是一些高职院校骗招,给家长学生带来的损失谁来赔的问题。
除了几十位重庆学生外,事件波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区,保守计算也有两百多人退学。据悉,他们报考填写的都是山西大学,但收到的却是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家长和学生愤怒的是,山西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刻意隐瞒了恶劣的办学条件,绝口不提该院是山西大学与一所中专联合办学,并不归山西大学直接管理,“他们反复给我们传递一个信息,孩子考上的就是山西大学。”很多家长都说,在上学之前他们曾打电话到山西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咨询过,接电话者都说自己就是山西大学。
据记者了解,绝大多数重庆籍退学大学生在乘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火车后,今天能够赶回重庆。他们中一部分将到重庆市招考办投诉,一部分无奈选择复读高中,或者选择自考。与此同时,今天还有六七位退学学生从太原起程返渝。(首席记者朱明跃太原报道)
法学家、社会学家谈“山西退学事件”
本报讯“山西退学事件”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昨日,记者采访了一些法学家、社会学专家。他们认为,当地教育部门难辞其咎,退学的学生有权要求学校进行赔偿。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范屡冰,曾参与我国《教育法》的修订和《学校法》的起草。他说,教育部出台文件要求,普通高校的二级学院都必须与母校进行分离,有各自独立的学籍,单独的管理,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招生。发生退学事件,首要责任在学校,本身不具备高职的办学条件,硬要打肿脸充胖子,而批准其设立并招生的教育行政部门也难辞其咎,他们在审批学校时,显然没有尽到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他说,在参与招生考试时,学生是非常弱势的一方,信息非常不对称。目前正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将对学校的设立作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甚至会要求学校要像上市公司一样向社会披露相对详细的信息。对此事件,他认为学校已经损害到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学生有权要求学校赔偿。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孙元明认为,退学事件对很多地方流行的高校合并、资源重组发出了预警信息。而招生办作为政府服务性机构,也要起到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