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6-04-28
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大人对孩子的影响是深远的。现在我们这些做父母的,也就是所谓的大人们——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所不能做到的,却要求孩子们去做到。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起至2008年,全国将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XX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项工作。会议要求,公安部门要建立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学生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况,公安部门将通知学校,并会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中。(2006年4月23日《三秦都市报》)
这是一个倒置的个人操行评定。如果从情理、从效果来说,这样的个人操行评定应从公务员、老师,我们这些大人们开始,现在倒好,从我们的孩子开始。其实常常闯红灯、跨越护栏的并不是缺乏约束力的孩子们,而是我们这些受教育多年,有控制能力的大人们。我的女儿6岁,作为父亲的我总是教育她要守规则,到了十字路口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走。”但孩子总是向我提问:“爸爸,那个阿姨怎么闯红灯?”“爸爸,你不是说只有救护车、消防车在应急时可闯红灯,怎么那辆小车也闯红灯?”“爸,那个开小车的警察叔叔也闯红灯了。”女儿嘟起小嘴巴不高兴地说,“警察叔叔不是管别人不违犯交通规则吗?怎么他自己也这样?”女儿的一个个追问,却使我无言以对。我总教育女儿要遵规守章,而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做法却恰恰相反。榜样的力量是无穷,如今我们大人们给孩子做了什么样的榜样?
如果这个操行评定从公务员、从老师开始,从我们大人们开始,孩子受到大人们的影响,自然会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现在大人闯红灯,孩子跟随大人走,大人不受过,却要我们的孩子受过。我不知道公安部门把违规的学生将通知到学校,并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后会对学生有什么影响?是在学校通报批评?还是影响评优,甚至影响升学?如果是这样,那显然就是一种倒置的处罚。如果把这种做法引入机关、单位、教师队伍中,倒是不错,比如公务员闯一次红灯,写入个人操行评定中,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闯红灯,在本单位公开进行批评教育,扣除一定的工资奖金,第三次不仅要扣除一定的工资奖金,而且要进行行政处罚,比如记大过,记入个人档案,两年之内不能晋升晋级等。还有人会闯红灯吗?
我想大人不再闯红灯了,我们的孩子才不会闯红灯。不管我们在干什么,都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们,在以我们为典范,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在给孩子做榜样。如果只是限制孩子读书时不闯红灯,当孩子走上了社会,这套倒置的个人操行评定还能发挥原有的功能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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