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6-07-26
针对以私塾办学为主的“孟母堂”,上海市教委近日将其紧急叫停,并明确指出,“孟母堂”的办学违反有关规定,属违法办学。
然而必须看到的是,这种做法能否获得道义上的正当性?
家长是其子女天然的监护者,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任何人比父母更关心自己的子女,更了解自己子女对于教育的需求。因此,家长天然有权安排子女的教育。这包括,家长可以选择他认为最有利于孩子健全发育的教育模式、教育机构、教学内容。比如他可以选择把孩子送到国外、送到私立学校学习;他可以自己在家教育孩子,也可以选择合伙创建私塾,聘请私人老师教育自己的孩子;他可以让孩子阅读古典经典,而拒绝学校通用课本。
政府建立义务教育体系,须以家长的这种正当权利为其界限。家长对孩子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让适龄儿童接受相应的教育。而政府则有义务为所有选择上公立学校的孩子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务设施,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这种义务绝不等于说,必须要求所有孩子都去上同样的学校。
因此,国家创建义务教育体系,并不是要剥夺家长安排子女教育的权利,相反,它只是扩展了家长进行自由选择的范围,节省了大多数普通家长安排孩子教育的成本。
现在有些地方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的理解却存在偏差,似乎义务教育是家长的义务,家长必须把孩子送进政府所认可的教育机构中,孩子只能接受国家安排模式统一的教育内容。如此理解的义务教育,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形式的垄断,有时会损害公众的福利。这种垄断取消了家长在多种教育模式之间选择的自由,也取消了孩子多样化发展的需求,让那些具有特殊需求的孩子无法正常发展。
恐怕正是因为教育模式与教育内容的垄断,让现有义务教育体系走上了应试教育的独木桥,而忽略了家长的需求,忽略了教育所应承担的文化责任。应该反思的是,这个义务教育体系是否充分满足了家长对合理的、好的教育之渴望?孩子需要教育提供什么?
在这样的背景下,孟母堂以及各地有识之士在教育模式、教育学内容上的各种改革尝试,就显得弥足珍贵。没有教育的多样化,孩子的精神就少了自由舒展的空间。孟母堂等私塾的尝试既具有教育模式变革的意义,也具有教学内容变革的意义,它让家长们看到了另一种教育的可能性,增加了家长选择的空间,也让孩子有机会面对一个伟大的知识与文化传统。当下,不妨给它以宽容,让时间来证明其效果,那时家长自会作出选择;如果效果家长都不选它,它自然也就办不下去了。
□秋风(北京学者)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