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亚心网报道,5月15日,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全疆迄今为止最大的“高考移民”受贿、行贿串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杨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某在担任阿勒泰市公安局巴里巴盖派出所代理所长、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不符合在新疆落户条件的河南临颖县学生办理假户籍,非法收受他人141.5万元。
同时,杨某之妻付某非法收受他人41.9万元;原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科教高中副校长吴某,非法收受他人40.6万元。以上3人均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杨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付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吴某因自首,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李某和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分别给予国家工作人员35.3万元和14.95万元,均构成行贿罪。因两人主动提供重要线索,系重大立功表现,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陈某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主犯杨某和被告人李某均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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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高考加分成为权贵盛宴
浙江高考航模加分制度被权势垄断,如绍兴一中2009年参加航海模型加分测试的19名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长分别是越城区副区长、市建行行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其余6名为教师子女。(5月15日《中国青年报》)
高考还没开始,一些人的孩子已拿到20分。据2008年高考成绩统计,浙江省考生成绩每增加一分就可以超过200多名竞争者,如果是总成绩能加上20分的话,便可超越“千军万马”。
应该说,高考加分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目的或照顾某些群体(如少数民族学生);或鼓励与褒奖在某些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提倡素质教育。对于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大程序正义而言,加分可以认为是一种小实质正义,是对程序正义在一定范围内的修正与补充。
问题在于,在某些权贵面前,高考加分政策中的种种貌似严厉的规定,无异于“牛栏关猫”,不必花多大工夫,就能一一破解,于是高考加分成了权贵们的集体盛宴。无论是高考移民、民族身份、运动员加分、各项竞赛等等,都被某些权贵肢解得七零八落,潜规则盛行。
如此一来,不但高考的实质正义无从谈起,连程序正义也被腐败掏了一块。由于加分政策涉及千千万万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不合理的加分政策以及由此衍生出的腐败使整个加分政策成为千夫所指,这恐怕是政策制定者始料不及的。
理论上,加分政策可通过听证、公开、透明加以理顺,甚至形成法规加以规范,但理论设计得再完美,也会遇到执行困境。在权贵通吃的丛林规则下,与其成为腐败之源,不公之源,不如干脆回到原点,取消高考加分,让所有的学子以分数说话,还高考一块公平净土。(练洪洋)
[广州日报 20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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