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9-07-19
让行政远离学术方能破除学术不端
大学之内,无论普通助教,还是教授博导,触犯了什么学术规范,就以相应的学术规制论处。
7月15日下午,西南交通大学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该校副校长黄庆的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为严重,决定取消黄庆的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以学术治学术,才是大学自救的正路。大学之内,无论普通助教,还是教授博导,触犯了什么学术规范,就以相应的学术规制论处。既不必因某某人身为大学行政官员,而罪加几等;也不能因其身份,而罪减几分。至于此人是否还适宜管理学校,自当另有行政管理的规范去考量,有干部任用的条例去评定,有校内民声的倾向去钳制,与学术处置,莫混为一谈。
中国大学当下的行政与学术不分,广被诟病。此局面的形成,既是历史积淀而来,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尚在路上的必然,也是近年来高校建设“车速”过快而带来的阶段震荡,是大学浮躁的成因,也是结果。若想改变这一局面,从时间上看,恐非短时之功;从路径上看,也不像某些人提议的那样,只需将校内的行政管理者与治学从教者简单分开即可。
因为,想将这两者彻底分开是很难的。国外名校,亦非此法。校、院、系、室各级行政首长,固然可由纯粹的行政管理人才担当,但也不过是些补充,主流来源仍需从教授中选拔。真正要做的,不是将人头分开,而是将机制分开,将行政管理机制与学术管理机制划分为铁道线的左右两根钢轨,并行不悖,相互扶持和制约。
客观地说,这样的机制分立,于我国高校之内,早就有所尝试和建设。但尝试得不够解放思想,建设得不够彻底坚决。干扰这一建设的主要因素,在于行政力量对学术力量的过多干涉,导致学术管理机制无法相对独立地运转。进一步改革的要点,在于建立规制,令那些在一段时间内担任了行政管理职责者,于学术领域减少发言权,甚至遵循回避原则,放弃发言权。
时下似乎正好相反。行政管理者在学术上的发言权,不仅没有回避和放弃,反而得以加大。这就将高校学术管理机制的建设,闷死在了井盖之下,无法正常生长。对学术不端的监督和评判,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学术标准,而异化为行政标准。此背景下,一旦行政者自身的学术行为出了问题,更容易诱发左手处理右手的尴尬局面。
高校改革,并不是要消灭行政、只尊学术,而是逐步走向“小行政、大学术”。校长为教授和学生服务,学术标准与学术道德得到由衷的尊敬和制度化的维护。一校之内,无论长幼尊卑,大家只对大师鞠躬,对学术鞠躬,而不是向权力鞠躬。
□杨禹(媒体人)
[新京报 2009-07-17]
处置学术失范也要有规范做法
日前,西南交通大学对其副校长黄庆的论文涉嫌抄袭一事,做出了处理意见,认定黄庆的博士论文有抄袭行为且性质较为严重,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博导资格。
但在处置之后,曾一直刻意回避媒体的当事人黄庆,以罕有的方式发表公开信质疑处理意见,提出“对我论文的定性,是依什么标准得出的?抄袭的标准是什么?”“外请评审专家的学术背景是什么?其专业熟悉程度是否有资格决定我的命运?”并认为是缺席审判,要求再鉴定。
坦率说,黄庆事件并不是孤立的。近些年中,大环境和小环境使然,不少高校爆出了抄袭、学术腐败等失范行为,不少高校出重拳打击学术失范,也有不少地方包庇和袒护尤其是行政领导的学术问题。因此,社会各界对高校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罚关注也理所当然。但一般来说,被处理人往往偃旗息鼓、销声匿迹,很少有黄庆这样公开质疑处理意见的情况。
因此,要取信于公众,取信于学术圈,西南交大的处理意见恐怕不能止步于此,而要将对黄庆的处理做成经得起考验与质疑甚至挑战的“铁案”。为此,就要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明示判断学术规范的标准。这个标准既包括文字上的标准,也包括审查时的人员设定标准。其实,大多数高校对教师制定了学术规范或学术道德的条例,照章办事是最简单的。比如,黄庆认为其论文抄袭部分系“引用”。“引用”和“抄袭”,其实有非常简单和明确的划分标准。同时,谁来完成这个判断也是规范之一。有学者认为“学术委员会依附于高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免会受到质疑。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
二是确保被处理人的申诉权。黄庆事件不止是博士学位的问题,还涉及其研究生导师的资格。这就不止是学位委员会一家的事情。和法律法规有所不同的是,学术领域有派别之分,看法差异,可能会有排除异己的做法。学校对学术失范的处理意见要和当事人见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诉。西南交大校方表示,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尊重当事各方的检举权、申诉权,严格依照学术审查程序处理。既然如此,恐怕就要有相应的制度化规范,而不仅仅只是名义上的尊重。
要避免公众和当事人的质疑,更重要的是处置学术失范能否公开进行。处置学术失范并不只是学校的内部事务,因为大学是公立的,大学精神是公共文化的一部分,而黄庆的论文是公开发表,已经在社会上形成影响。就此次学术失范一事看,学术事务已经成了公共事务。有媒体说西南交大通报处理意见时不允许媒体进场,这就引发了新的猜想。倘若校方在场内外发表的说法一致,又何必关上这道本就不该存在的门?
西南交大认定论文,并将黄庆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公之于众,这是积极态度。而要打消人们的疑虑,让黄庆事件的处理结果成为当事人、公众都口服心服的“铁案”,就必须为处置学术失范的做法建立规范,既要有标准,又要有流程,同时能经得起公众的检验。这或许提高了处理的成本,但却可以降低学术造假的比例,打消公众对大学精神的质疑。将黄庆事件打造为学术失范的处理标杆,长久来看对中国学术界的正本清源,将会有不小的裨益。
[新京报 2009-07-18]
相关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