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六教授联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被告上法庭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9-07-25
利益之争还是学术道德之争
六教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事件调查
7月21日清晨,古城西安。在碑林区人民法院一间简陋的审判庭内,西安交通大学81岁的退休老教师陈永江早早地出现在被告席上,他是以“侵犯名誉权”被告上法庭的。
和他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两位年过古稀的老同事——郁永章和杨绍侃教授。他们3位,都曾在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能动学院”)工作过多年。
而状告他们的,也都是来自同院同校的同事,由于共事多年,相互之间的关系早已不只是同事那么简单。原告之一的教授、博导李连生,长江学者,既是这3位被告的后辈,也是在郁永章教授门下读的硕士和博士。而另一位原告束鹏程教授,还曾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10余年。
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3位老教授意外发现:作为原告的李连生和束鹏程的身影迟迟没有出现,只有其代理律师只身前来。
已退休多年的3位老教授怎么会被自己的学生和同事告上法庭?他们因何而惹上名誉权官司?
获知申报部委奖励项目后,六教授拍案而起
“你这种材料,把什么都说成你的,人家告了我们怎么办?如果这种风气不刹住,专业声誉怎么办?年轻教师、学生怎么办?”
作为我国首届压缩机专业本科毕业生,73岁的杨绍侃曾担任西安交大动力二系主任,后来又曾担任过陕西省科委(现为科技厅)副主任。
2007年年底,一个教育部的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公示让长期从事压缩机技术教学科研工作的杨绍侃感到很惊讶:能动学院李连生教授申报的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是“往复式压缩机理论及其系统的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
“我心想,他没有搞过往复式压缩机,不会突然弄出这么大一个课题吧?!”杨绍侃说。
心怀疑窦的他向校领导反映情况,然后从学校科研处(现已更名为科研院)获得了该奖项的申报材料,看过之后,“感觉有问题,全是假的东西”。
随后,杨绍侃找到多位曾经的老同事,包括郁永章教授、陈永江副教授、林呆呆教授、冯全科教授和屈宗长教授,一起来讨论这个事情。
这5人中,有3人已年过古稀,且退休多年,但他们都是我国压缩机研究领域的专家。如81岁的陈永江副教授,195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长期在西安交大压缩机系任教。76岁的郁永章教授,1957年参与筹建我国首个压缩机教研室,还曾担任过西安交大压缩机教研室主任和化工学院院长。73岁的林呆呆教授,曾任压缩机教研室副主任。
举报者中还有两位仍然在职的教授,屈宗长和冯全科,也都年过半百。56岁的冯全科教授历任压缩机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与冯全科同龄的屈宗长教授,历任压缩机教研室副主任,西安交大万宝压缩机工程中心副主任、主任。
这6人中,有5人曾有过担任李连生所在本科班教学或毕业设计指导的经历,惟一例外的是陈永江副教授,他是李连生博士生导师的老师。更为例外的是郁永章教授,他是李连生硕士、博士期间的指导老师。
郁永章教授的回顾,大致还原了李连生的经历:1982年毕业后分配到河南南阳钢铁厂工作,其后报考交大压缩机专业硕士研究生,未被录取,其时郁永章教授正受命筹备化工学院,于是将李连生调剂到自己手下读研。毕业后,李连生留校在教研室工作。不久后,李连生又考取了博士,但由于当时郁永章不是博导,就挂在了当时已经成为博导的束鹏程教授名下。实际上,李连生仍是在作为第二导师的郁永章指导下完成学业的。
郁永章教授说,李连生在读硕士和博士期间,都是研究涡旋压缩机的。
西安交大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站的教师信息中显示:李连生现在是能动学院教授、博导,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部创新研究团队带头人。记者了解到,李连生还曾担任能动学院副院长、分党委书记和学校人事处处长。
“大家都是拍案而起呀!”81岁的陈永江至今清晰地记得当时6人看完报奖材料时的情景。
陈永江说,西交大的压缩机专业是中国的首创,1957年成立压缩机教研室,郁永章是元老之一,下来就是他、杨绍侃老师,接下来是屈宗长老师和冯全科老师。“我们这几位老人,遵循认认真真、有什么说什么的原则,一看报奖材料都火了!毁了我们压缩机专业好不容易挣来的声誉怎么办?你这种材料,把什么都说成你的,人家告了我们怎么办?如果这种风气不刹住,专业声誉怎么办?年轻教师、学生怎么办?”
6位老教授一致认为,项目申报人是在将他人成果任意为其所用,如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现归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研究者申报的“4M50型压缩机研制”项目在1998年就已经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但这型压缩机却成为李连生教授等人申报奖项的主要成果。而且,除此之外,他们认为申报材料中许多关键理论和技术中所谓的数值模拟计算方法都是国内许多人采用的常用方法。
在详细审阅报奖资料后,2008年1月2日,6位教师中的4位向校方提交了评议意见。冯全科教授在评议意见中写道:“本项目推荐书中存在荒唐漏洞的地方太多,无法一一阐述列举……主要申请人的态度极不严肃,逻辑混乱。”
评议意见中,他还对作假手段进行了推断:“自己针对关系户单位的产品,编造所谓往复压缩机理论和关键技术——让关系户开具经济效益证明,让关系户的用户出具经济效益证明——并注明是交大的理论和关键技术的应用成果——把相关关系户的人员纳入报奖成员,互惠互利——找外行和熟人作为鉴定会成员……”
西交大已将李连生的一等奖申报撤回,并免去相关职务
评议意见提交54天后,6人等来了学校的首次通知。
2008年2月26日,分管科研的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科研处副处长前来,称受命交换意见。
陈永江回忆说,当时,3位领导的意思是学校地处西北,学校科技排名比较靠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慎重对待,同时希望不要激化矛盾。
3月17日,6人向西安交大党委、纪委等多个部门发出第一封公开举报信,举报李连生报奖造假。
几天后,他们接到了校学术委员会的通知,让他们及李连生等人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各向学校学术委员会作陈述,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决定。通知的人还表示,陈述时间双方各30分钟。
3月27日,会议在学校行政楼举行。
杨绍侃说:“先是我讲了13分钟,然后是陈永江老师讲了17分钟,但1/3的举报内容都没讲完。随后我们离开,李连生等人讲了30分钟。两个30分钟后,学术委员会委员们开始投票。”
他们后来了解到的投票情况是:20个委员,9票弃权,6票支持举报者,5票支持李连生等人。
据杨绍侃回忆,3月31日,6人接到科研处通知,李连生的一等奖申报已从教育部撤回!然而,6人要求查看校方去函及教育部回文,遭到拒绝。
不久,他们于3月17日发出的公开举报信出现在了以学术打假著称的“新语丝”网站上,使此事的影响面由学校内扩散到了学校外。
2008年9月,能动学院出台文件,鼓励凡3级以上教授都可以自行组成科研团队,并且注明:凡学术造假者不能组成科研团队。在学院组成的科研团队领导小组中,李连生教授位列其中。
李连生教授主持了制冷低温学科科研团队的组织工作,并在本学科指定4人作为科研团队负责人,屈宗长和冯全科都是3级教授,但被排除在外。屈宗长和冯全科教授要求组织团队,但被拒绝。
此后他们一直不断举报,并在今年3月开始在“科学网”建立“陈永江博客”,发表署名文章进行举报。
今年4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调查6人举报的问题,冯全科教授作为成员之一参与调查。
4月22日,陈永江等被校方再次约见。校方询问对此事的处理意见,6位教师仍然要求严肃处理。
5月,李连生教授的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被免。
亏损企业何来新增产值
“国家的巨额投资几乎损失殆尽”
陈永江说,在提供给教育部报奖的申报推荐书中,很多造假显而易见:把上海压缩机厂1965年的大型机身整体铸造技术,说成是他开发的;把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和2001年已经获奖的两种压缩机产品,都说成是采用他的理论和技术研发的,且由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开出了经济效益证明9700万元用于报奖。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申报推荐书中,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网页上摘录了一幅LHC螺杆活塞串联压缩机的图片,贴在推荐书上,并称之是他们研究团队为我国海军舰船开发的高性能空气压缩机,打破了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军事封锁,陈永江说,但实际上,这个机器并非由他们开发,且根本不能用于海军舰船。
随着6人调查的深入,对于李连生获得的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及李连生、束鹏程2005年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也发现重重疑团,这些疑团集中在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上。
6位举报人从学校查阅了李连生教授等人获得陕西省一等奖的报奖书,从报奖书中看到,开发成果及效益证明主要来自于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
泰德公司是1998年由陕西省计委立项成立的企业,专门用于开发涡旋压缩机,其中,西安交大李连生等人的技术成果作价400万元入股。
2003年,李连生凭借《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申报并获得“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在该项目的陕西省科技技术奖推荐书中,应用证明一栏注明:“2001年度新增产值(产量)599万元,2002年度新增产值(产量)1250万元,2003年新增产值(产量)4092万元。”
然而,西安交通大学调查小组前往泰德公司所形成的调查会议纪要却显示,该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刘新友和技术顾问亢长生说:“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致使公司无力购买专用设备,加工产品有时出现性能不稳定,导致企业压缩机项目2005年终止。”
刘和亢认为:“李连生老师涡旋式压缩机项目在技术上是成功的,企业最终转型主要是由于涡旋式压缩机项目所需资金量太大,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最终重组,前期所做的压缩机项目积累了经验,为企业在汽车空调项目上所取得的成功打下了基础。”
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律师高健安出示的一份来自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泰德公司成立后的1998年至2000年之间没有生产。
2001年,泰德公司开始生产销售,当年实际产值468万元,营业额96万元,亏损148万元;2002年产值、营业额均为 258.81万元,亏损307.28万元;2003年产值、营业额均为48万元,亏损384万元;2004年元月停产。停产避免了损失扩大。
就在停产的2004年,国家计委批复投入国家资本金1000万元,省属一国有独立公司再投入国有法人资本金700万元,共计向泰德公司继续增加出资1700万元,这样,泰德公司资本金增加为4500万元。
但增资并未改变泰德公司的颓势。2004年,公司产值、营业额均为99万元,亏损273万元;2005年营业收入142万元,亏损528万元。
高健安律师说,该报告显示,以2005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泰德公司的净资产仅为868.50万元,其中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和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因技术设计和规模的原因均已停产,故按零值评估。
他据此认为:“原告的技术没有产生他们自称的效益,却引起高达82%的亏损,国家的巨额投资几乎损失殆尽。”
也就是这一年,李连生、束鹏程教授以“涡旋式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授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必要条件是,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有业内人士就此解读:“这意味着在科学技术奖评选中,科技成果的应用效果如何,占有相当分量。”
郁永章教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坦承,其实在6人举报的2005年国家进步二等奖中,自己是第七完成人;屈宗长是第四完成人。
郁永章教授说,当时,李连生找上门来要材料,都是师生、同事,就直接交出去了。两人能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没有骗人,但当时对报奖材料的其他内容却并不知情,“没有看过整个材料就签字了,因此我们也是有责任的。将来要处分,我们也有一份。”
“贡献突出”的合作者原来是李妻
在21日的庭审中,原告律师叶子丰称:从2008年1月份开始,在新语丝、中国科学网博客发表的《揭露长江学者李连生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的第五个罪证》等一系列署名文章中,借批评“造假”为名,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地污蔑原告“剽窃”;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将原告丑化为“硕鼠盗贼”、“无所不偷”、“学术腐败”、“道德堕落”、“黑帮老大”。
起诉状中,李连生、束鹏程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还分别提出了赔偿15万元、12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但郁永章认为,原告在起诉状中写道,三被告是借批评造假为名,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地污蔑原告剽窃,“我们不是没有根据,我们是有根有据地进行批评”。
被告代理人高健安也认为,如果被告的评论是有依据的,就不能认为他们的说法是诽谤,于是,他把庭审中的辩护方向放在了李连生等所申报的2007年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所获得的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否造假上。
原告律师叶子丰称,两大成果先后获得了陕西省科技厅、教育部组织的专家鉴定,取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也由国务院组织过专家鉴定。
对此,被告律师高健安予以反驳,两个证书并不能掩盖原告造假的事实。根据《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只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显然,科技成果鉴定作为评价认可科技成果的一种方法,并不能排斥市场竞争实践对科研成果所得出的评价,以及根据其他事实作出的评价。”高健安说。
事实上,在6位教授举报后,根据科技部、陕西省科技厅要求,西安交通大学正在进行调查。其中,对于6位教授提出的李连生之妻——熊春杰学历造假一事,西安交大已作出处理。
6人在2008年翻看李连生2007年教育部一等奖申报书时发现:项目第14完成人熊春杰是李连生的妻子,其对该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为:“负责成本分析工作,在提高产品性价比方面贡献突出。”然而,6人获得的一份评审表中,熊春杰在其间的主要工作却是“实验”。同时,项目完成人情况表中,熊春杰的学历赫然填写“1995年深圳大学本科学士”。
当年让还是临时工的熊春杰进入学校工作的郁永章教授记得,“那时的学历栏填写的是专科!”而在熊春杰2003年申请“工程师”职称述职时,也明白无误地自称“大专”学历,并通过了能动学院的工程师职称评聘,随之,熊春杰的职务和工资得到晋升。
西安交通大学人事处的一份调查情况显示,熊春杰学历造假一事已有定论:“认定熊春杰使用虚假本科学历,并获取利益,属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警告处分……取消熊春杰因使用虚假本科学历所获得的一切利益。目前,人事处正在组织人员对其所获个人利益逐项进行调查,待核实无误后即会作出相应的处理。”
利益之争还是学术道德之争
“你们还年轻,不要牵扯进官司来”
庭审中,原告律师叶子丰还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商业利益关系。
他提出,郁永章是浙江强盛公司总设计师,该公司和温州固耐公司处在同一地域,生产同类产品,是商业竞争关系。同时,在此期间,陈永江不时致电温州固耐公司,要求与其合作。“所以,这不是单纯的学术之争,也是利益之争。”叶子丰说。
束鹏程教授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涉及商业利益之争。
他说,这几位老教师虽然退休多年,但一直都在工作,要不在企业兼职,要么自己开公司,“这就产生了一种矛盾”。
对此,郁永章表示,强盛公司的产品是给出租车提供加气的小型压缩机,固耐公司则是生产大型压缩机,并非同一领域。陈永江也声明,自己是全国55家化肥厂40年的顾问,不存在胁迫一家公司与自己合作的可能。
几位老教授郑重要求,学校领导能否组织一场由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以及能动学院学位委员会、压缩机方面的全部教师全体研究生参加的“辩论会议”,让双方面对面地澄清事实。
“我们的学校113年了,不能容忍有不正之风!”6位老教授如是说。
庭审结束后,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原告代理律师叶子丰。但他表示,此案还在审理中,不方便发表任何看法。
7月23日上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西安交大工程馆308房间找到了李连生教授。
对于记者的采访请求,李连生教授表示,“现在正处于起诉阶段,不合适”。
李连生教授说,几位教授所举报的问题现在解释没有意义,“快了,这个你放心,会有机构来说的。咱们有学术机构,对吧,还有科技厅和科技部”。
记者问:“对于6位教师的举报,您是否做出了回应?”
李连生:“已经向相应的学术机构提供了证据材料。”
记者问:“这些证据是否可以向媒体提供?”
李连生教授的答复依然是:“不合适。”
对于自己妻子的学历问题,李连生教授则表示,“这是另外一回事情。”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同一层楼的束鹏程教授办公室。
束鹏程教授称:“我本来是安心做业务工作的,反正也快退休了。为了维护学校的利益,让我们搞这摊子。如果在网上发表一篇两篇,我都不理他了,但是发了几十篇,大概有四五十篇,点击数有7万左右,影响比较大,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才起诉)。”
在束鹏程教授看来,报奖有几个单位合报,“有他的名字,不存在偷窃,(他的)思路要深一点”。
他同时提醒中国青年报记者,“事情太复杂,你们还年轻,不要牵扯进官司里来”,“你们即使有录音我也可以不认的。”
7月23日,西安交大校长助理、科研院院长席光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2007年年底学校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学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展开了相关调查,由于举报涉及内容复杂,目前还在进行中。
对于举报中涉及的2007年度教育部报奖一项,席光介绍,当时学校接到举报后,鉴于存在争议,经调查后给教育部去函建议暂时不评。
席光还证实,今年初科技部在接到举报后,专门发函给陕西省科技厅,学校正在调查中,很快就会有结果上报回复科技部。
记者拨通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虞烈的手机后,他也表示“对此不发表任何看法”。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公开表示,“现在整个知识界的价值取向太功利化了,做学术做科学太功利化是有问题的,现在有些人突破了道德底线,情况比过去要多,在我们学校对这种事情处理得很严厉。比如说有研究生,他的论文有抄袭的情况,即使他毕业了,我们也要把他的学位证追回。我们早就声明,只要有教师搞学术腐败,我们就要把他从教师队伍中清除。这种事情在我们学校很少,但只要有一点点,我们都会采取措施。”
经审理,法庭宣布:将在7月31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雷宇 叶铁桥 孙海华)
[中国青年报 2009-07-24]
西安交大教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续:遭索赔27万
西安交大6位教授在获悉该校教授束鹏程,长江学者、教授李连生涉嫌学术造假后,联名向校方提交评议意见,列举造假事实,李连生因此被免去相关职务。举报者中的3位退休教授被李连生和束鹏程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7月21日,西安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
被告侵犯名誉权
原告之一、48岁的李连生是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能动学院”)教授,他起诉的3人均是西安交大退休教授:81岁的陈永江、75岁的郁永章和73岁的杨绍侃。
李连生起诉称: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3人从2008年1月份开始,先后在新语丝和科学网等处发表了《揭露长江学者李连生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的第五个罪证》一系列署名文章,借批评“造假”为名,无任何事实根据地污蔑其“剽窃”。尤其严重的是,3人于2009年3月后侵害其名誉权,在博客中发表署名文章,将李连生丑化为“硕鼠盗贼”“寄生虫癌瘤”“无所不偷”“学术腐败”,甚至“黑帮老大”等等。上述文章发表后,很快被国内网站转载。针对3人行为,西安交大领导多次劝诫3人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但3人置若罔闻,又于2009年5月5日在陈永江博客中发表相关署名文章,直接将李连生称为“诈骗犯”,加剧了对李连生名誉权的侵犯。
和李连生同时提起诉讼的,还有西安交大能动学院69岁的教授束鹏程。他起诉的同样是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3位教授,起诉内容和李连生大同小异,只是认为侵权的一些文章标题、文中对自己的“丑化”词语有所不同。
索要27万精神赔偿
在起诉书中,李连生和束鹏程均称:“陈永江等3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地贬损我名誉,侮辱我人格,导致我的社会评价下降,对我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已构成对我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为此,李连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3项请求:要求3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在中国科学网及《法制日报》等媒体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索赔精神抚慰金15万元;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束鹏程也提出3项请求:要求3被告停止侵害,在中国科学网及《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索赔精神抚慰金12万元;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被告
请求法庭中止诉讼
昨天(24日),记者通过法院,看到了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3人提交给法庭的答辩状。针对两原告的起诉,3人整理了4页答辩内容,明确表示:“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3人在书面答辩中称,2007年底,他们发现李连生和束鹏程科技成果造假问题,按要求于2008年元月2日向西安交大党委书记和校长呈送书面反映材料。同年3月,与他们反映材料相同内容的文章出现在新语丝网站,国内各大网站纷纷转载。无人正面回复他们反映的问题,却发生了一系列对他们声讨、谩骂和恐吓的事情。为说明真相,澄清是非,陈永江利用博客陈述了李连生和束鹏程的造假事实,以及自己对造假问题的观点。其中,对造假人的评价没有超出其应有的社会评价,行文用语,遣词造句文明、中肯而严肃。3人在答辩中提到,反映材料和博客文章,涉及3个学术事实。
3人在答辩中称,“如果不揭露和纠正这些造假,将会给国家积累灾难性的后果。”3人同时提出,“鉴于本案实际存在更为严重的违法问题,有关部门已经着手介入调查,等待调查结果更有利于揭露学术造假及其真相。所以,暂时中止本案审理更有利合法公正的裁判,故请求中止本案诉讼。”
■进展
7月31日再开庭
7月21日,碑林区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3名被告均出庭,但两名原告李连生、束鹏程却未出庭,由代理人出庭代理。
就第一次开庭的情况,昨天,碑林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健说,第一次开庭进行到举证阶段,当3名被告举证后,依法由原告方进行质证。对其中一些证据,原告代理人表示要进一步核实,当日庭审因此暂时休庭,拟定于7月31日再继续开庭。但对于3名被告提出的“请求中止本案诉讼”,王健称,案件是否中止要待进一步研究而定。
■校方
举报内容复杂仍在调查
西安交大校长助理、科研院院长席光称,2007年年底学校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学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展开了相关调查,由于举报涉及内容复杂,目前还在进行中。
对于举报中涉及的2007年度教育部报奖一项,席光介绍,当时学校接到举报后,鉴于存在争议,经调查后给教育部去函建议暂时不评。
席光还证实,今年初科技部在接到举报后,专门发函给陕西省科技厅,学校正在调查中,很快就会有结果上报回复科技部。
■回放
教授举报学生造假申报部委奖励
杨绍侃是我国首届压缩机专业本科毕业生,曾担任西安交大动力二系主任等职。
2007年,杨绍侃发现,李连生申报的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是“往复式压缩机理论及其系统的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
杨绍侃在查看申报材料后,认为全是假的,“他没有搞过往复式压缩机”。
随后,杨绍侃找到老同事郁永章、陈永江、林呆呆、冯全授和屈宗长讨论此事。他们都是我国压缩机研究领域专家,有5人曾担任李连生所在本科班教学或毕业设计指导,惟一例外的陈永江,是李连生博士生导师的老师。而郁永章是李连生硕士、博士期间的指导老师。
西安交大能动学院网站信息显示:李连生现在是能动学院教授、博导,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6位老教授一致认为,项目申报人是在将他人成果为己所用,申报材料中的许多东西都是常用方法。6人向西安交大党委等多个部门发出公开举报信,举报李连生报奖造假,并提出李连生之妻——熊春杰学历造假。
今年4月,西安交大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小组。5月,李连生的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被免。
■质疑
利益之争还是学术道德之争
庭审中,原告律师叶子丰提出:原被告之间存在商业利益关系。郁永章是浙江强盛公司总设计师,该公司和温州固耐公司处在同一地域,生产同类产品,是商业竞争关系。在此期间,陈永江不时致电固耐公司要求与其合作。
束鹏程也称,此事涉及商业利益之争。这几位老教师一直都在工作,不是在企业兼职,就是自己开公司,“这就产生了一种矛盾”。
对此,郁永章说,强盛公司的产品是给出租车提供加气的小型压缩机,固耐公司是生产大型压缩机,并非同一领域。陈永江也声明,自己是全国55家化肥厂40年的顾问,不存在胁迫一家公司与自己合作的可能。
几位老教授郑重要求,学校组织一场“辩论会议”,让双方面对面地澄清事实。
■对话原告
事情太复杂你不要扯进来
7月23日,记者采访了本案两名原告李连生、束鹏程。李连生表示,几位教授所举报的问题现在解释没有意义,“现在正处于起诉阶段,不合适(接受采访)。会有机构来说的,咱们有学术机构,还有科技厅和科技部”。
对于自己妻子的学历问题,李连生表示,“这是另外一回事情。”
束鹏程则称:“如果在网上发表一篇两篇,我就不理他了,但发了几十篇,大概有四五十篇,点击数有7万左右,影响比较大,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才起诉)。”
在束鹏程看来,报奖有几个单位合报,“有我的名字,不存在偷窃,(我的)思路要深一点”。
他同时提醒记者,“事情太复杂,你们还年轻,不要牵扯进官司里来”,“你们即使有录音我也可以不认的。”(据《三秦都市报》《中国青年报》)
[京华时报 200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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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对高校学术不端和学风失范的讨论仍不绝于耳。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邀请多位学术界权威人士和高校校长,就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进行研讨。
周济说:“多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一系列文件,成立了学风建设指导机构,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然而,高校学风建设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学术失范现象、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他指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当前要重点加强三项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借助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规范学术管理,借助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周济说,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制度,建立起以质量为导向、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高校出版社、学术期刊要建立起严格的审读制度,把好出口关。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制度,制定处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受理举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他说,“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
此外,高校要在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著作出版、论文发表、成果奖励等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他还表示,各高校要定期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和隐瞒。对检举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保护。要严格区分学术不端与不同观点争论的界限。要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
周济强调对学术不端零容忍,一查到底
3月15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
周济表示,目前高校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比较严重,主要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学风不正,不能严守学术规范,如学风浮躁、理论脱离实际、低水平重复,甚至粗制滥造、急功近利;另一个是学术不端,违背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如抄袭剽窃、伪造事实、篡改数据。必须及时制止这些现象,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
周济强调,各高校要定期自查自纠学风建设,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不得推诿和隐瞒。没有学风建设专门机构的高校,要尽快成立;已经建有专门的学风监督机构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还要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高校课程。
座谈会上,浙江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杨卫通报了“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的最新处理情况。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导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已于去年11月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吴理茂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大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浙大认为,虽然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但李连达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不严的责任。现其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
杨卫表示,论文造假事件揭示了学校在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管理方面的诸多不足,给浙江大学的声誉带来了严重影响。浙江大学已向所有研究生导师发出了“五不准”通告:即不准代通讯作者投稿,不准擅入通讯作者的期刊账户和电邮,不准设立公共投稿账户,不准代签版权转让页,不准泄露投稿联络信息。 (人民日报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赵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