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07-22
教育部19日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四百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四百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据悉,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按说,早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之际,上述信息就应该开始向社会公布。不过,只要是信息公开仍然有积极的社会价值。当下社会舆论对“野鸡大学”、“学历造假”议论纷纷,公布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国外正规大学信息,自可激浊扬清、扬汤止沸。而在高考结束之后,正有不少学生准备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求学,以及选择海外教育机构留学,上述信息,无疑让受教育者减少被欺诈的可能。
近年以来,涉外教育欺诈事件屡有发生。这不能怪受教育者缺乏警惕,而是因为他们对各类教育机构,很难识别其真假。
究其原因,不外乎二。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并不透明,教育部门这次提出六个方面的重要提醒,包括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等,这很有必要。因为这恰恰就是那些机构玩“猫腻”的地方。二是信息服务不充分,教育部门要求受教育者去核查信息,这是有必要的,但情况往往是,受教育者不知道去哪里方便地核查信息,也不知道从网上获得的信息是不是权威。
现在,教育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权威的认证信息,所有的海外冒牌证书、证明、“野鸡”大学,都将无所遁形。这不但可以防患教育机构欺诈,也可规避“学历造假”———那些谋求在海外教育机构买个“克莱登大学”文凭者,将就此打住。
要遏制洋学历造假乱象,教育部门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外学历认证制度。这次对于国外教育机构,只公布了33个国家1万多所正规学校名单,是远远不够的。从政府部门来说,有必要加大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力度。这就需要教育部门转变职能,增加教育数据调查、收集的能力。这可借鉴学习美国联邦教育部。在美国,联邦教育部的基本职能即为数据处理,其目的是收集有关各州的联邦教育机构的核心工作数据,并逐步建立起一套相当完善的、有活力的数据管理体系。
另外,在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的教育研究机构(包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民间教育机构)也有必要给公众提供更充分的比较教育研究信息,向公众普及国外教育制度的常识。各国的教育制度有很大的差别,如果受教育者不顾国别差异,也可能遭遇学历陷阱,而聘用人才的机构,则可能被所谓的“人才”“鱼目混珠”。
向公众提供充分的国外教育信息服务,是教育部门的职能所在。而接下来,教育部门更应该做的是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大规模梳理,进一步加强监管。在中外合作办学乱局中,毕竟有些国内著名学府也涉身其中。公布了400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信很快就有一些违规甚至是违法的项目被曝光。教育部门应借此契机一举廓清乱象,对违规、违法人员以及教育机构予以严惩。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