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01-15
近日,教育系统人事密集调整,教育部在一天内迎来三位副部长。紧接着,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等三所教育部直属高校长易人。虽然对于985高校的校长是副部长级,大家并不陌生,但相关新闻稿里出现“许宁生担任中山大学校长(副部长级)”,依旧十分引人瞩目。对于多位副部长由“校”进“部”,新闻稿则将其解读为中央推动干部交流的精神和原则。
要求现有985高校马上取消行政级别,当然是不现实的。笔者更关注的是新闻中提到的另外一个概念,即“推动干部交流的精神和原则”。这一精神和原则,用于官员管理是合适的,用于大学校长的管理,却不太合适。
在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部分,明确提到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虽然具体怎么完善,没有展开,但改革现行大学校长选拔、任命方式已取得共识。一个事实是,现行大学校长选拔机制,不符合大学校长职业化的发展方向,也不利于大学去行政化。由上级单向任命的大学校长,存在诸多问题,诸如首要考虑的是行政级别,而非任职岗位要求;把大学当作行政部门,不考虑学校的文化和特点,有的大学校长在到岗之前,学校教师和学生一点不知情;导致校长追求任期内政绩,而鲜有长远规划;再就是校长自身也把获得上级好评,很快得到升迁,作为办学成功、成绩得到肯定的标准,而不是对学校发展负责、对师生负责,把做校长当作事业追求、职业理想。
而国外大学实行大学校长的公开遴选机制,实质就是克服政府部门任命的缺点。比如各校不同的遴选标准、学校专门成立遴选委员会等。这样选出的校长,更符合学校的办学要求、对学校办学、师生负责,而不是仅仅对任命机构负责。
我国大学校长的选拔机制,要马上发展到国外大学这样的机制,需要一系列的改革相配套,包括建立大学理事会、建立校长遴选委员会、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和教授治校。但是,这不意味着就不能在现有框架下,进行适当调整。
其一,对校领导岗位实行有别其他干部的管理模式。或有人指出,大学校领导就是官员,而且是级别不低的官员,是副部级、厅级高官,当然应按官员进行管理,进行交流,可防止官员腐败。这有其道理,但大学校领导是高官,不是教育的幸事,而是问题所在。从目前情况看,如果在没有取消行政级别的背景下,将大学校领导列为一个单独的干部序列,特殊对待,并非不可行。
其二,整体布局大学取消行政级别的改革。我国《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到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连当初出现在征求意见稿中的“逐步”二字也被取消,这一度让公众很兴奋。现在《纲要》已经颁布,现实却无丝毫改变。公众无疑会怀疑,《纲要》究竟派何用场?大学的行政级别会不会到了2020年《纲要》到期时还取消不掉?对此,国家必须整体布局,思考取消大学行政级别之后的政校关系和大学人事制度。
其三,尽快启动去行政化改革的试点。在笔者看来,目前校领导因年龄原因要退休的学校,可启动大学校长选拔、大学校长级别、大学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从利益角度看,率先试点的大学的行政领导们肯定认为这动了自己的奶酪,但从大学发展的长远角度看,率先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大学,为未来发展赢得空间。这些学校校长的选拔,可以探索新的选拔机制,而不是简单沿袭过去的任命模式。(熊丙奇)
(博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cf477101017akv.html,原标题《干部交流适用于大学校长吗?》)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