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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北大看“邹恒甫微博事件” 称将彻底追究其法律责任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2-09-01

 

走进北大看“邹恒甫微博事件” 称将彻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北京大学相关负责人及教师和学生代表的访谈

  8月21日至今,整整10天的时间,“邹恒甫微博事件”从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延展到传统媒体,并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竞相关注的态势,持续升温、持续发酵,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与热议。

  北京大学于8月31日再次发表声明,决定诉诸法律,“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

  访谈对象:学生代表——

  “受伤害的不止北大”

  “邹恒甫微薄事件”受到伤害的到底是谁?这是北京大学很多学生在思考的问题,也是令北大许多学生心痛的问题。

  “受到伤害的,首先是北大的老师。作为在燕园中学习生活5年的北大人,突然看到这个消息,特别愤怒,也特别为老师们心疼。”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二年级的田妍说,“当下,北大教授这个群体为社会所关注,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科研贡献、学术水平,而是因为‘奸淫’的指称,这对所有北大教授不公平,我们全体学生都非常心痛。”

  “受到伤害的,还有北大的全体学生和梦桃源的员工。我们的期待和梦想全部寄托在燕园中,事件的发生,不利于我们在学校里平静地学习和生活。梦桃源员工的父母会很着急,很担心。”信息技术学院大四学生郭佳奇说。

  “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北京大学以及北京大学为代表的中国高校的形象。”很多同学表示,无论事情的最终结果如何,北大以及中国高校的形象都是受伤害最大的,声誉受到很大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很难在短时期内消除。

  访谈对象:新闻传播学院程曼丽教授——

  “提升媒介素养迫在眉睫”

  本次事件需要引发关注的是“媒介素养的亟待提升。”这是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程曼丽教授的观点。

  程曼丽说,“邹恒甫”是加V实名认证,给人以信任感,但是,“邹恒甫”提出的问题却语焉不详,非常宽泛,使得网民在不了解真相、信与不信之间已经参与了信息的评论,一个帖子,食指一动之间就完成转发,以极低的成本,却造成了北大教授难以承受之重。

  程曼丽说,最近几天,“邹恒甫”轻描淡写地强调“我说话往往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但是舆论已经爆发,影响已经扩散,印象已经形成,不仅在认知层面,也在态度和情感层面。已经造成的名誉损害和形象危机如何扭转?这让我们感到非常遗憾,也非常痛心。因此,需要再次强调“媒介素养”,强调公民有行使监督的权利,但是一定要负责任,不能逞一时口舌之快,更不能以引起轰动效应为目的。

  访谈对象:法学院梁根林教授——

  “要保障言论自由,也要树立法律意识,承担公民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强调,“邹恒甫微博事件”的依法处理,是检验我们是否是法治国家的试金石,期待事件尽快进入司法程序,通过公平、公正以及法律所许可的公开的司法程序,还原真相,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梁根林教授强调,“邹恒甫”爆料涉及的内容,不仅事关北京大学和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的名誉,以及酒店服务员的声誉,而且关系到国家法律尊严。如果确有此事,无论“邹恒甫”出于什么样的个人动机,都有权在微博空间爆料、揭发,更有义务向司法机关及时报案,依法追究涉嫌“奸淫女服务员”的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的法律责任。

  目前,北大的许多教师均强烈呼吁“邹恒甫”履行公民义务,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清事实真相。如果经客观、公正、充分的调查,确认所谓“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奸淫女服务员”既事出无因,也查无实据,纯属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则应及时启动法律追诉程序,追究造谣中伤、恶意诋毁诽谤者的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的人格尊严,维护北京大学的名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访谈对象: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

  “自即日起采取法律行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彻底追究邹恒甫的法律责任”

  事情发生至今,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蒋朗朗的手机就成了热线,从调查进展到学校态度,蒋朗朗对各家媒体坦诚相待,几乎是“知无不言”。

  蒋朗朗介绍,从事件发生之初,北京大学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此事。责成学校纪委监察室立即就邹恒甫微博中所涉及的内容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学校的态度十分坚决:经依法依规的严肃调查核实,如邹恒甫微博中有关内容属实,学校将坚决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法律,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严肃法纪,匡正校风。经依法依规的严肃调查核实,如果该微博涉及内容失实,北京大学将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或机构诋毁诽谤的法律责任。

  之后,北京大学一再敦促邹恒甫前来专门调查组就他8月21日微博中所涉及内容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一直在努力通过各种途径试图与他取得联系,但均无结果。

  8月29日上午8时38分,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接到了邹恒甫首次打来的电话,随后又收到邹恒甫的电子邮件。

  蒋朗朗指出,邹恒甫一方面希望与北大握手言和,一方面又在微博中回应北大的调查进展情况是“胡说八道”。

  蒋朗朗介绍,之后,邹恒甫一方面认可学校的调查结果,随后却又在网上转发他人评论,“北大自查,左手查右手,自己查自己,访谈女服务员,这种简直形同儿戏的调查简直是侮辱公众的智商!亏北大校方还有脸说自己在调查”。甚至通过电子邮件把发给调查组的所谓“举报材料”同时提供给了《中青报》、《新京报》等媒体记者,并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在来电之后,邹恒甫的做法显然是误导舆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

  蒋朗朗说,邹恒甫这种无视法律、愚弄社会公众的行为,不仅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而且破坏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北大师生所无法接受和允许的,也是社会大众和舆论所无法接受和允许的。鉴于此,北京大学决定正式起诉邹恒甫。 (记者 赵婀娜)

    [新华网-人民日报]

邹恒甫认错,哄客散了调查不能散

  在舆论和北大的一再催逼下,公开举报称“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却又不提供证据的邹恒甫,终于认错了。他在微博中称:我笼统地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在梦桃源淫乱当然是太夸大了,我当然是指我了解到的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如此淫乱。我说话往往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了解我的都晓得我的这一特点。我痛恨高校腐败者淫乱者,我要大大地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

  虽然还在以“夸大”为“诽谤”辩解,以“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的堂皇外衣为泼污水行为涂脂抹粉,以“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作掩护——但与前些天一直硬挺的言论相比,其实已经在认错,承认自己“笼统”、“夸大”了,将“奸淫”偷换成了“淫乱”,将“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缩窄为“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做出认错的姿态,说明起码他已经意识到这种不负责任的爆料方式是不对的。

  这样的认错,真是极具反讽意味,邹先生一直在微博上号称“中国经济学第一人”,“我说话往往夸大”的认错,等于自砸了这块自树的招牌。一边承认“我说话往往夸大”,一边还在说“我要大大地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这是不是夸大其辞呢?仍在现身说法左右互搏自打耳光。邹先生,快快收了你的神通吧!

  邹恒甫认错了,事情并不能这样完结。一方面,邹如果想自证并非只是“夸大”,必须拿出证据——而不是借打“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这种道德牌来混淆视听。更重要的是,卷入到这场沸沸扬扬的桃色风波中的相关者,都需要反思。

  邹先生当然要做第一个反思者,信口开河,满嘴跑火车,“说话往往夸大”的风格该改改了。这样的学风、文风和公共表达之风,只能为自己的公共形象减分,并殃及自己的经济学研究。批判北大,批判中国的高等教育,这是三岁小孩儿都能做、都可以做的。但要具体到对某一个具体单位和具体人的举报时,就要谨小慎微并负责任了。邹先生一直抱怨媒体只关注他曝光的“性丑闻”,却不关注他曝光的北大学术腐败之类——这种指责是极不厚道的,邹先生不要指望自己能操纵舆论:你既然举报称“院长奸淫女服务员”,就有举证责任,媒体也有权就此穷追不舍,媒体不是你的工具,媒体不会被你牵着鼻子走,被你操纵议题。

  想以“性丑闻”作引子吸引媒体关注其他问题,这种曝光思路本身就是错的,就怪不得媒体围着“性丑闻”转而忽略其他议题了。

  然后需要反思的是轻信了邹恒甫爆料、并被邹牵着鼻子走的网民。邹恒甫认错,让那些轻信者、追随者和起哄者情何以堪?一事当前,先问真相,再说是非,再谈利害,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媒介素养,也是每个负责任的网民应有的求真精神。而且,不仅应该问真假,更应该知道向谁问真假——这件事,就应该向爆料的邹恒甫要证据问真假。可是,在一种非理性的浮躁氛围中,听到了北大,听到了奸淫,看到了“一个教授向北大宣战”的大旗,一些网友轻易就被那种“反抗体制”的道德优越感和活色生香的爆炸性八卦所俘虏,不问真相,便一个个扑通扑通地跳进舆论浑水中,跟邹先生一起玩起了游戏。

  网友需要具备的媒介素养是,“批判北大”并不意味着正义,“反抗体制”并没有道德优势,“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也不过是堂皇的口号罢了,“痛恨高校腐败者淫乱者”只是个人的情绪,涉及指控,必须谨慎地拿出证据,否则就是集体耍流氓。不明真相,并不是什么大错,可不明是非,偏听轻信,让自己的一腔道德热情轻易地被另一个人煽动和激发,失去辨别的理性,那种道德热情是廉价的,“起哄者”的形象也是丢人的。邹恒甫认错了,轻信的起哄者和围观者也有必要认个错。

  邹恒甫认错了,想围观性丑闻和奸淫细节的窥淫者们,也该散了。但我觉得,调查这件事的单位和部门不能散。事情远未结束,这种认错,应该让这起以八卦口水为开头的新闻大片,朝着严肃的方向去发展。舆论、公众、调查者应该从“奸淫”的刺激字眼上转移到严肃的命题上去了。

  北大首先需要调查的是,邹恒甫所言“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如此淫乱”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需要在与邹的交流中调查清楚。有则通报,无则还北大和院长们一个清白。既然污水已经泼到北大的头上,已经无法自清自浊,需要给舆论、给北大形象,还有所有院长和教授一个交代。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邹恒甫与北大的私人恩怨,而成为公共事务。

  更重要的是,北大需要反思,中国高校需要反思,为什么邹恒甫一条“夸大”的微博,就把大学的形象打得稀里哗啦,竟然有那么多人信了,竟然如此被动和狼狈。中国大学竟然怎么了,北大出了什么问题?洗刷污名,重要的是不要纠缠于那些捕风捉影的性丑闻,而要正面邹所提出的学术腐败和其他腐败问题。不少北大人肯定很恨邹恒甫,但我想对我所爱的北大说一句,北大的敌人不是邹恒甫,而是自己,是内部那些败坏北大声誉的人。邹恒甫所言不实,虽然短时间能蛊惑一些人,不实传言终将会被击破,但北大和中国其他高校内里的那些问题,个别蛀虫和腐败者,不正视和清理的话,贻害无穷。中国大学的形象,迟早有一天会被这些人败光,“大学”也将沦为一个贬义词。

  既然盖子已经揭开了,就应该给舆论一个交代,撇开个人恩怨和受诬陷的情绪,这是一次北大展示自身自我净化能力的机会。不仅要就事论事地向邹恒甫开通热线,更应建立一种受理举报的制度通道。大学要自主,教育要独立,首先要有能力自主地清理门户,将那些污泥浊水清扫出大门。(曹林)

    [中国青年报]

“淫棍门”发酵,名人微博不能无法无天

  前北大教授邹恒甫微博“爆料门”,让北大处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条微博之所以引起如此大关注,除了北大的牌子和事件本身的轰动性,还有邹恒甫作为著名学者的名人微博效应。

  微博界有这样的比喻:当你的粉丝超过100人时,你就像是一本内刊;超过1000人,你就像个布告栏;超过1万人,你就好比一本杂志;超过10万人,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0万人,你就成了一家电视台。笔者查看了一下邹恒甫在网易和新浪上的微博,粉丝都在十几万人,论人气和影响力,几乎不逊于一份都市报了。

  据报道,自8月21日北大“淫棍门”微博发出后,引发网友疯狂转发和评论,一天之内,该条微博被转发近四万条,评论超过7000条。连日来,新闻还在持续发酵,由此引发的相关报道、评论网页,已经达到300多万个。有关信息扩散的速度超出想象,对北大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然而,就在北大高调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寻求爆料人提供证据的一周多时间里,邹恒甫已经身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取而代之的是他在微博中对事业发展中的一些恩怨控诉。虽然邹恒甫日前已经和北大取得了联系,但记者查看了邹恒甫所称发给北大纪委的信,并未找到有关“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的线索或证据(《中国青年报》8月30日)。现在媒体和网友,都在期待邹恒甫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即便是“只和中纪委谈”,也应抓紧与中纪委联系。如此拖下去,损害的不仅是北大,也有其作为国际知名学者的声誉。

  当下,名人微博已成为信息发布和舆论酝酿的重要源头。各种媒介也热衷于对名人微博言论进行多次传播,共同推动其成为舆论热点。新浪微博关注排行榜前100位中几乎是清一色的名人。名人与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粉丝、更多的话语权,这就使其微博“自媒体”,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一种可以随意表达的个人“私器”。名人在微博上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瞬间被扩散和放大,引发强大的舆论场。正因为如此,名人在进行微博发言时,必须有比普通人更高的义务,以负责任的态度谨慎使用手中的话语权。

  崔永元、郑渊洁等名人通过微博宣传公益,问政问计,传递正能量,为百姓代言,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成为众多网友力挺的名人博主。但也有一些名人,罔顾道义和社会责任,迷失于网民追捧的自我膨胀和百无禁忌的话语丛林里,要么信口开河、我行无素;要么以夸张、偏激的方式哗众取宠、博取眼球;有的甚至造谣惑众、恶语中伤他人,俨然把互联网当作个人发泄私愤和不良情绪的垃圾场。

  微博是个众声喧哗的地方,但自由的前提是不能侵犯到别人的权利。微博侵权和博客侵权、BBS侵权一样,都属于网络侵权行为。如果发布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并在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2011年3月,有“红衣大炮”之称的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就因在微博上发表对竞争对手金山公司的负面言论,而被法院以名誉侵权判赔八万元,并被要求在微博上公开致歉。这起被称为国内“微博第一案”的案例说明,互联网世界有自己的规则,微博虽然个性化、随意性较强,但也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刘道彩)

    [中国青年报]

 

 

 

相关报道

北京大学今日正式起诉邹恒甫

自8月21日邹恒甫微博发出涉及北京大学的内容之后,北京大学高度重视,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严肃认真调查核实,并以最大耐心期待邹恒甫提供具体证据。时至今日,邹恒甫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其言行前后矛盾、出尔反尔、表里不一。

我们认为,这一罕见的恶劣事件严重损害了北京大学的声誉和教师队伍的形象,严重践踏了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们的尊严,严重伤害了北京大学师生员工和校友们的感情,也伤及了梦桃源餐厅的无辜员工。

我们认为,十一天以来,邹恒甫歪曲事实、蒙蔽真相,欺骗隐身、误导舆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这种无视法律、愚弄公众的拙劣行径,不仅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而且破坏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决不能容忍的。

我们认为,反观事态的发展过程,邹恒甫的表现越来越成为一场“闹剧”,继续期望他提供所谓“证据”来全面彻底查清事件真相,不仅不切实际,而且毫无意义。

为此,北京大学授权新闻中心,特发布声明如下:

1.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

2.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相关工作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对此事件做出进一步回应。

3.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一如既往欢迎社会各界(包括邹恒甫)继续以负责任的态度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4.正告仍在侵害北京大学声誉的其他个人或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我们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判决,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网络以秩序,还社会以公道,还受害者以清白。

北京大学新闻中心

2012年8月31日

    [新华网-北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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