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4-06-28
北京教委:随迁子女在京入学必须通过五证审核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灵) 近日,北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昨晚,市教委做出回应称,北京市按照教育部要求,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通过“五证”审核仍是非京籍学生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对于不具备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可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回户籍地就读并建立学籍。
市教委表示,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经济、资源特点,提出了2014年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有关要求,并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5月19日下发《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各地要按照法律要求,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重后为其新建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
北京市将继续坚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要求,即通常所说的“五证”(包括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各区县要在此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原标题:随迁子女在京入学必须通过五证审核)
[新浪网-京华时报]
北京重申随迁子女等“五证”不全不予入学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丁静)北京市教委28日发布《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情况的说明》,重申随迁子女“五证”不全不予入学。
这是北京市教委今年入学季以来第三次强调随迁子女等非京籍儿童入学要求“五证”的信息。第一次是在小升初政策公布之时,第二次和第三次都以说明形式强调相关内容。有关人士认为,这是北京市严格非京籍“五证”审核的信号。
《说明》指出,“五证”审核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相关政策,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北京市将继续坚持非京籍“五证”审核要求。
“五证”包括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014年,北京市幼升小和小升初被称为“史上最严”入学季。京籍儿童严格就近入学,而非京籍儿童则严格审核“五证”。一些家长反映,被很多人忽视的“暂住证”突然成为审核的“硬杠杠”,让不少家长措手不及。对于从事保洁、小商贩等职业的打工人口,合法的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也成为孩子上学的“壁垒”。
统计显示,今年北京市共有160575人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其中非京籍儿童约占三分之一。2010-2011学年度北京小学入学人数为11.4万,2013-2014学年度小学入学人数达16.6万,京籍学生、非京籍学生数量都有明显增加。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