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夫脱
2005年12月23日《杂文报》读书札记版有一篇王宏任先生的文章《民国二十五年的香河县县志一瞥》。王宏任瞥的是香河县县志的卷四“行政组织”一章的民国时期行政编制概况。瞥的结果是:按当时全县总人口算,14.3660万人,有262个行政工作人员,合552人养活一个公务员。如今则是25—30人养活一个公务员。当时全县人均行政管理费是0.33元,看来比现在农民负担低多了。
王宏任先生描述的国民党时代的情况确实让人“神往”,但有一个问题还是不由自主地浮上了脑海:既然国民党时代农民负担那么轻,为什么到头来却发生了革命?共产党的发动或曰忽悠固然是一个原因,但共产党为什么能忽悠得起来呢?从香河县制里如果找不到答案的话,从山东作家冯德英的《山菊花》上却可以找得到。《山菊花》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诸多社会问题的深广揭示,令人信服地论证了革命的合理与必然。粗略数来,最终激起革命狂涛的浊流至少有八股:一是触目惊心的司法腐败,二是无孔不入的权钱交易,三是明火执仗的欺行霸市,四是屡见不鲜的欺男霸女,五是心照不宣的讨好上司,六是血腥十足的鸠占鹊巢,七是司空见惯的敲诈勒索,八是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怎么个苛捐杂税法?单看下列名目就可看出个大概了——
牟平县的捐税每两银子征收数:
地丁国家税 二元二角
地丁地方税 一元八角
公安局经费 七角
民团队经费 六角三分
联庄会经费 八角
建设费 一角二分
建设局经费 八分
教育经费 二角
自治经费 八分
地方临时预备费三角一分
地方特捐 5元
总共十一元九角二分。每年征收两次,就是二十三元八角四分。这是田赋的。还有其他形式的捐税,如军事特捐、营房捐、讨赤特捐、河工特捐、赈济特捐、汽车路附捐,总共有十六种,征收额竟达每两银子二十五元九角七分又大钱七百七十八文之多。此外,还有牲畜营业税、屠宰营业税、油类营业税、牙行营业税、商店营业税、烟酒营业税、印花税、契税……数不胜数,种花生的有花生税,打鱼的有鱼税,晒咸盐的有盐税,反正不管干什么的都得纳税出捐。这还不算,单牟平一县,每年还额外被榨取二十五万元以上的现银。羊毛出在羊身上,狗毛也出在羊身上,农民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牟平是不是国民党的天下?是。同样是国民党的天下,为什么香河县和牟平县好似两重天呢?换言之就是,为何牟平县的农民负担重如泰山,而香河县的农民负担却轻如鸿毛呢?再斗胆问一句:香河县的农民负担果真像县志上说的那样轻如鸿毛吗?对此我是深为怀疑的。我们现在各县也在修志,写到农民负担的时候怎么处理?我想十之八九是这么写:按照国家规定,农民负担不超过全年收入的5%。瞧瞧,负担多轻?可实际上呢?农民全年收入的20%甚至30%都给搜括走了。如果单从县志上看,我相信牟平县的农民负担也重不到哪儿去,事实却是他们苦不堪言,竟至忍无可忍,揭竿而起。由此可见,国家的规定和实际征收情形很不一致,大多情况下完全是两张皮,就像很多单位都有两本帐一样。单凭县志上的记述,就得出国民党时代农民负担轻的结论,窃以为是有点轻率的。
俄国马克思主义先驱普列汉诺夫有言:只要国家的公民还在受穷,国家就伟大不起来。国家真正伟大的决定因素并不是它的领土甚至它的历史,而是民主传统、公民的生活水平。只要公民还在受穷,只要没有民主,国家就难保不发生社会动荡,甚至难保不土崩瓦解。一个政权一旦落到了众矢之的众叛亲离的地步,就是神仙也不一定能救得了啦。你整天鸡鱼肉蛋,吃饱喝足之余惬意地剔着牙缝里的肉丝,我却整天喝汤,甚至连汤也不是总能喝上,为了喝点汤就得靠偷靠骗靠抢,这样的社会如果硬说其是和谐社会,只能让人“呸”声连连。你能活我也能活,你活得很好我也活得不错,每个社会成员都好歹活得像个人样,心平气顺,齐心协力奔小康,要说和谐,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和谐对不对?否则这世道就真的该改改了——革命!而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不就是这样垮台的吗?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2005年12月2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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