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6-08-26
昨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新闻发布会上回想往事,悲痛不已。万山
摄
昨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胜诉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激动万分。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南京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23日作出判决,原告夏淑琴胜诉,经法院一再传唤,被告未到庭,被告赔偿160万元人民币。这是中国法院首次为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
两名日本被告法庭缺席
23日9时30分,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的法庭上,原告席上坐着77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和她的两名代理律师,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一个多小时的宣判过程中,夏淑琴老人一直非常镇静;而坐在下面听审的市民代表则显得非常激动。
听到判决结果,多次赴日与日本右翼势力斗争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该案的判决开辟了中国二战受害者对日维权国内诉讼的新路径。”
“我不怕与他们当庭对质,就怕他们不敢来。”提起素未谋面却对自己精神造成极大伤害的两位日本右翼分子,77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说。
正如老人担心的那样,这两位日本被告自始至终都未在法庭上露面。
被告写书诋毁夏淑琴遭遇
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的侵华日军闯入南京市民哈家,残酷杀害了哈家4人和哈家房客夏淑琴一家9人中的7人,被捅了3刀的夏淑琴和她4岁的妹妹夏淑云幸运存活了下来。她们的遭遇在当时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先生的日记、委员约翰·马吉先生拍摄的电影胶片中均有详细记录。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假证人”,作者更指夏淑琴是“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像出来的”,他们“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
夏淑琴诉讼六年终捍尊严
2000年,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权和中国人的尊严,时年71岁的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
然而,面对夏淑琴的起诉,2004年,日本的两位被告并未能出现在南京玄武区的法庭上,后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15日、16日举行了质证庭,并于同年11月23日、25日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然而,面对中国法院的传票,2004年两位日本被告和出版社并未到中国应诉,他们主动放弃了答辩权,也没有对诉讼作出任何反驳。更让人奇怪的是,针对夏淑琴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日本被告东中野修道在东京法院竟然提出了反诉讼,但当今年6月30日夏淑琴正义凛然地站到日本法庭上时,这位被告突然撤诉。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松村俊夫、被告东中野修道与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立即停止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人民日报》,日本国内的《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0万元。
■焦点
被告进入中国将会被扣留
夏淑琴案面临执行难题,中方将采取三大对策
据新华社电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23日在南京胜诉。然而,由于中日两国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此案的执行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专家表示,将从三个方面保障判决的实质意义。
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指出,此案胜诉无疑值得高兴,但是存在执行障碍,中国法院执行人员如果到日本执行,将面临两国法律上的问题。不过,中方律师已经在研究这个问题,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对被告进行威慑。
谈臻说,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三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
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
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表示,这是我国首次对日本右翼分子在国内的诉讼,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还是中国劳工受害者在日本的诉讼中,大多以失败而告终。按照国际司法惯例,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诉讼可以在本国进行。此次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打开了二战中国受害者对日诉讼的新局面,为中国受害者维权寻求到了新的路径。
■反响
日本媒体表示会客观报道
日本律师团旁听案件后发表《声明》,认为法院做出正当判决
本报讯
昨天,云集南京的国内外媒体达到了80多家,其中日本媒体也来了数十家。有《东京本社》、《朝日新闻》、《读卖新闻》、《共同通讯社》等。对于审判结果,日本记者表示,他们会公平客观地去报道。井崛哲和菅野园子作为日本律师团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并在随后发表《声明》。
《声明》以中文和日文两种文字,在夏淑琴案新闻发布会后分发给到场的新闻媒体。《声明》认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做出了正当的判决。我们高度评价这一判决”。在《声明》中日方律师团指出:“在南京事件中,日本军杀害了大量市民和农民,许多女性还受到了性暴力侵害,被强奸的女性达数万人之多。夏淑琴的家人惨遭屠杀的事件是南京大屠杀事件中的象征性事件。东中野修道为了否定南京(大屠杀)事件,才捏造了夏淑琴不是受害人的虚伪事实。东中野修道等人应当尊重事实,不对这个判决提出上诉,迅速履行判决内容。”
《现代快报》供稿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