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10-11
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丰丰 杜静 美国参议院6日晚以全票通过一项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推动法案通过的华人领袖7日表示,这一法案通过为美国华埠了结了百年耻辱,带来了迟到的公正。
这一法案由参议员黛安·法因斯坦和斯科特·布朗等人联署提出。法案说,许多华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来到美国,为美国经济发展、西部开发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却遭受到种族歧视与暴力侵害,美国政府还通过排华法案等歧视性法律,对华人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法案认为,这些法律与美国独立宣言中人人平等的理念不符、与美国宪法精神不符。对这些排斥华人的法律与其造成的不公正,参议院表示深深的歉意,并表示将致力于保护华人等少数族裔享有与其他美国国民相同的民权与宪法权利。
法案通过后,布朗表示,尽管道歉并不能补偿过去这些歧视性法律为华人带来的伤害,但承认过去犯下的错误仍然非常重要。法因斯坦此前说,她希望道歉法案能让人们了解过去那段历史,为受到排华法案伤害的华人家庭带来慰藉。
议案最早推动者之一、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主席薛海培7日对记者说,听到法案在参院通过的消息后他激动不已。他说,这一。他说,法案在参议院通过之后,下一步就是推动众议院版本的道歉议案通过。众议院版本的道歉议案由华裔女众议员赵美心联合众议员朱迪·比格特与麦克·科夫曼提交。薛海培希望能在明年5年前促成其通过。
薛海培认为,推动国会通过道歉议案只是这件事的第一步,下一步他还希望推动白宫方面对此作出表示,并在华裔社区开展长期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华人了解自己祖先在美国的历史,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
国际档案
排华法案限制入籍
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由美国国会在1882年通过。这一法案将华裔定居者的移民和入籍程序冻结10年。美国国会此后数次扩大这一法案的适用人群,将所有华裔包括在内,每次都对华裔作出愈加严格的限制,其中包括禁止华裔的配偶子女移民美国等。这一系列法案直至1943年才被废除,但美国国会此前从未就此正式表示过歉意。新华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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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早晚正义必须到来 论美国为排华法案道歉
■无限杂思之刘洪波专栏
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这被视为迟到的公正。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据说是流行于英国司法界的格言,现在也深为国人所熟知,被人反复引用。每当我们面对显然的非正义不能及时改正,这个格言就会响起。然而,如果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那些为历史不公正而做出的努力,岂非失去了恢复正义的意义?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毕竟是一句格言,一个形容格式的话语而已,而非一个法理学的结论,一个可被证明的逻辑论题。它可以提醒人们恢复正义不可拖延,但不等于拖延既已发生,那么正义就不可再得,从而改变也失去了意义。
在正义不可拖延的意义上,“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因为那是知其为非而无所努力;在改变不公正的意义上,正义与非正义有明确的界限,迟来的正义仍然是正义。
在美国参议院通过道歉法案后,推动众议院通过道歉法案,推动白宫就历史上的排华行为作出表示,将依次展开。就历史的错误进行道歉,这在很多国家都已发生。这些道歉,有些是针对特定的族裔,有些是针对外国人民,有些是针对本国民众。无论受害者群体在哪里,只要国家或政府的行为带来群体性的伤害,道歉就是一种应有的态度。
道歉不是追究罪行,而是良心上的表示。罪行的追究是有时效的,而且也需要明确的主体,经常是具体的人。历史上所发生的错误实际上难以补偿,罪行也往往无从追究,而作为道德体现的正义恢复、良心醒悟没有时限,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民族如果曾经犯下罪错,那么偿还道德与良心上的债务,永远是需要的。
二战后德国向犹太人和以色列反复表示道歉,请求“宽恕德国人的所作所为”,被视为历史反省的典范。而日本对二战期间行为的有限道歉以及不时反复,则使东亚民情陷入反复纠结之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慰安妇问题,2007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日本军队不对强迫妇女成为慰安妇负责,不仅激起亚洲相关国家愤怒,而且美国国会也作出回应,要求日本政府正式承认其军队奴役慰安妇,并正式道歉。
在美国,1988年里根总统向二战中被监禁的美国籍日本人正式致歉,1993年国会为一个世纪前推翻夏威夷王国道歉,2007年多个州为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奴隶制道歉,2008年国会众议院为奴隶制以及延伸至20世纪中期的种族隔离道歉。在澳大利亚,2008年陆克文总理对历史上发生在原住民身上的残忍事件道歉。这些远不是国家道歉的全部。
每一次国家和政府道歉后面,都有着公民活动的铺垫,都有着社会认识的进步,都使人看到文明在国家政治层面的繁育。对于政府来说,为眼前的某件具体的事情表示歉意,相比为某个历史罪错道歉,要容易得多。这不仅是因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不必揭开历史的伤疤”,而且可能是认为“责任有分期”,现在的人不必为历史负责。
我们应当为前辈所犯的罪错负责吗?回答是有争议的。“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奴隶”,“杀害犹太人时这个世界还没有我”,“人不能为没有参与其间的行为负责”。这里面有一套严密的逻辑,战后出生的德国人、日本人,以及拒绝为历史不公正行为道歉的任何人,都可以引之为据。而按照现在一种通行的道德主张,人仅能承担其自我选择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人作为道德主体独立而且自由。而另一方面,政府被赋予中立无偏地治理社会的意义,而非考虑社会的良善。从而,美德不具有共同标准而成为个人选择上的偏好,“集体责任”、“历史责任”以及“道德政治”等更加不必存在。
无论作为道德主体还是法律主体,“个体独立而自由”无疑具有巨大的解放意义,并且成为近代以来定义人这个概念的第一义项。然而,人又生活在社会中,生活在历史中。所有人都会同意子女对父母存在责任,而父母并非子女所选择;所有人也会同意国家关照国内公民比国际援助有更大的义务。
历史罪错在很多国家都曾经发生,也许每个国家都有其“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有时是显而易见的,有时是随着历史认知和文明观念的演进而被发现,因此,是否道歉不仅考验相应国家和政府的道德勇气,也标志其文明水平。
美国参议院就历史上的排华法案作出道歉,不必视为国家道歉的典范,但也不能因其“迟来”而认为没有意义。也许,我们会看到更多的国家道歉行为,人类的文明程度、人类政治的道德尺度,已发展到能够展开国家、政府和民族自我反省的水平。面对众所周知的历史错误,采取回避乃至否认的态度,将越来越显得冥顽不灵。(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