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4-09-05
张春生忆选举制度发展:邓小平力推差额选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认为,党内外对差额选举的认同,使得选举制度落实到位
【引言】
本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迎来60华诞。
1954年9月15日,中南海怀仁堂,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回望60年,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串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足迹:首次差额选举、制定“八二”宪法、监督法出台……
近日,部分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接受新京报的采访,从立法、监督、选举的角度,讲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风雨历程。
1953年夏,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大规模普选在全国展开,选举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次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60年来,选举与换届,一直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也备受社会关注。
首次普选实行等额选举。1979年,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法制,发展民主,力推差额选举。从等额到差额,这一步走了20多年。
此后,选举法和组织法经过多次修订,差额选举原则进一步规范化,代表和国家机构候选人提名方式也逐渐程序化。
1979年,张春生开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是人大制度发展的重要见证者。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接受记者采访,回忆选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1953年
没差额选举主因经验不足
【背景】
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举行大规模普选,当时还没有成立全国人大,普选依照的选举法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的。
1954年,全国人大制定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代表在代表大会上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作出规范。
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这三部法律是新中国的首批选举法律。
新京报:新中国成立后的选举制度有哪些特点?
张春生:当时选举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突出地借鉴了苏联的选举制度。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苏联借鉴得比较多。当时的选举,就民主程度来说低于现在,典型的是没有差额选举。
新京报:1953年我国第一次进行大规模普选基层人大代表,为什么不搞差额选举?
张春生:第一次普选的方式大体借鉴苏联,没有实现差额选举主要是我们自己经验不足。
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一个重要议程是选举国家主席。那时候的中共和民主党派协商,以主席团的名义提出来,毛泽东做国家主席候选人。选举开始,刘少奇同志主持会议,公布了毛泽东做国家主席候选人之后,还向大会征求意见,问有没有代表提出另外的国家主席候选人。有这样一个程序。
彭真同志后来说,如果人家提出别的候选人,那也得列入候选人名单。但是当时毛主席领导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威望如日中天,所以下面静默了一小会儿就热烈鼓掌,就没有别的候选人了。这意味着我们并不是绝对的等额选举。
1979年
差额选举给了代表选择权
【背景】
1979年,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进行了大幅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在选区里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差额为1/3到一倍;设区的市、省和全国实行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级代表,差额必须达到1/5到1/2。地方政府领导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也开始实行差额选举。
新京报: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当时决策层有没有不同意见?
张春生:1979年确定差额选举时,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多数干部、党员还是拥护搞适度差额。当时党的领导人,像小平同志、耀邦同志、彭真同志,是力主要推进差额选举的,所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还是在党内通过。
新京报:那些“不同意见”主张什么?
张春生:主要聚焦在副职选举上。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正职、副职都在代表大会上选,而且是差额选;另一种意见,当时组织部门主张组阁,正省长、正市长提出副省长、副市长一揽子名单,报代表大会选,这个问题在1986年有争议。后来根据党内多数人和各地人大的意见,最后坚持差额选举。
新京报:差额选举有何好处?
张春生:第一,差额选举给了代表选择权;第二,给候选人一个压力;第三,给组织部门一个约束。
新京报:第一次差额选举是怎么进行的?有没有令你印象深刻的事?
张春生:1980年,北京市进行换届,当时的中央组织部长宋任穷把北京市三个领导,市委书记、市长、人大主任叫到中组部,说一定要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贯彻好地方组织法,做好榜样。三人都立了军令状。
当年北京市提名的副市长有两个落选,而且是市委提的,组织部长坐不住了,但彭真同志说:差额选举就是有当选、有落选,落选等于做了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
80年代整个选举制度推进落实得比较好,关键是党内外对差额选举认识一致,特别是党内一致。
新京报:实行差额选举,有没有“出乎意料”的情况?
张春生:1993年,先是浙江和贵州的省长候选人先后落选。为此,中组部开了个座谈会。
发言的人持两种态度。一种说之所以没当选,问题就出在候选人联名上,所以要堵住候选人联名。
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谢飞同志则表示,法律规定主席团能提名,代表也能提名,我们广东省委推荐的干部我们自己能做好工作。果然,当年广东省的选举,省长、副省长、主任、副主任都高票当选。看来只要把人选准,就没有问题。
1995年
大多数人拥护副职差额选举
【背景】
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的决定。这是一次对选举制度的大幅修改,将差额选举的原则进一步程序化,包括选民、代表的提名,选国家机关领导人,正职选举,副职选举又做了一次程序化。
新京报:1995年差额选举更加程序化,焦点是什么?
张春生:1995年修改地方组织法,副职到底怎么办,这个意见又出来了。大体上就是各级人大还是愿意差额选举,组织部门愿意组阁,组阁比较保险。
新京报:为什么最后还是坚持副职实行差额选举?
张春生:有一次,副委员长让给31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函,请他们党组、主任会议回答副省长、副市长到底是组阁还是差额选举。结果显示,多数还是要求副职差额选举。
我问过浙江省的一位副主任,我说省以下差额选举党委提名落选多吗?他说不多,代表联名提名当选率大概2.6%,比较正常。人大多数负责同志、代表、委员还是拥护差额选举的,所以1995年修改选举法,还是坚持下来了。
新京报:现行选举制度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张春生:现在的差额选举原则,有一部分地方人大执行得不好。有些地方正职实行的是等额选举。
现在投票,凡是赞成候选人的就不需要写票,代表知道一动笔就意味着投弃权或反对,这个不好。
采写/摄影 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新京报]
程湘清忆监督法起草:曾欲设“蔑视人大罪”
1980年8月31日中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接到北京市代表团的电话报告:北京市代表团第四小组全体代表就上海宝山钢铁厂建设问题,向冶金部提出质询,要求冶金部部长亲自到会向代表说明情况。
电话报告还称,前一年的人大会议上,该小组全体成员曾为此提过提案(编注:从1983年起,提案分为议案和建议),代表们对提案的答复不满意,认为答非所问。
这次监督是否属于“共和国质询第一案”,至今仍存争议,但其意义已被铭记。
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和最具权威性的监督。2006年,监督法出台。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从提出到出台历经近20年。
1990年,中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相关规定。当时,程湘清是监督法起草组下属的办公室主任,也是起草组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近日接受采访时回忆,监督法草稿征求意见时,有一位部长感觉“总理以后不好当了”。
当时我记得监督法草稿征求意见,我去开了一个会,国务院八至十位部长来座谈。有部长说了一句话:“看了这个草稿,有一个感觉,就是总理以后不好当了”,就是因为监督法里面有一些严格监督政府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回忆
●人大质询演变
质问改为质询 后细分为质询和询问
新京报:1980年的人大会议上,北京市代表团就上海宝山钢铁厂建设问题提出质询,要求冶金部长亲自向代表说明情况,有人说这是全国人大历史上的第一次质询案。能回忆一下这件事吗?
程湘清:严格地讲,这不是质询第一案。因为质询有严格的程序,必须提出质询案,在人大会议上经过主席团,常委会上经过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列入会议议程,然后才能质询。
当时代表们对宝钢建设意见很大,提的意见很尖锐,当场叫有关负责人来回答问题,这算是询问。
新京报:这之后就没有过“质询”?
程湘清:后来有过。六届全国人大的时候,有代表在大会上就故宫博物院的保护提出质询案,说故宫是我国的文化遗产,很珍贵,怎么能叫外国人进去拍电影,这样会损害建筑的。我记得当时王汉斌(编注: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同志讲过,他当时很重视这件事,专门请文物保护单位向代表做了回答,说是外国人进去拍电影,是严格的、有保护措施的,不至于损害故宫建筑。
新京报:1978年修宪的时候,宪法将“质问”改为了“质询”,是不是降低了监督的严厉程度?
程湘清:1954年宪法的提法是“质问”,1978年宪法将“质问”改成“质询”。后来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把“质问”分成“询问”和“质询”。询问的情况比较多,常委会会议或者分组会议上,有委员提出询问,由国务院或者有关部门回答;质询的程序是很严谨、严格的。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增强了询问,进行专题询问,这个形式很好。
新京报:有质询和询问以来,到现在为止少有质询,是说没有这个必要,还是受制于其他因素开展得比较少?
程湘清:质询更加严厉,一般来说,要形成质询案是比较重大的问题,因此要比较慎重。
●监督法立法
监督法起草争议点是监督宪法的实施
新京报:你参与起草过监督法,这部法律从正式提出到出台历经近20年。能不能回忆一下监督法当时争议最大的是什么?面临的最大难点和争议点是哪个方面?
程湘清:监督法起草最大的难点和争议点是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是监督宪法的实施,我们起草监督法的时候,征求了多方面的意见,召集专家学者、法学界的人士,连着开三天专家座谈会来论证,其中一个突出的难点就是怎么样把监督宪法的实施落到实处。
新京报:当时制定监督法的时候,曾经考虑过要设立一个蔑视人大罪,最后为什么没有写入法律?
程湘清:当时就是为了加强监督力度,叫蔑视人大罪,这个现在看来过于严厉了。
新京报:当时提出这个罪名的原因是什么?因为现实中这种现象比较严重?
程湘清:也不是“藐视人大”的现象严重。如果人大监督工作不力,群众代表反应很大,所以要提高人大的监督力度。当时有人提出,要在刑法中,将蔑视人大罪列为一个罪名。
新京报:我们看到1989年湖南发生一起罢免案,人大代表罢免了一名副省长。此前,这名副省长接受人大代表质询的表现不佳,引起代表们不满。当时全国人大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程湘清:这是人大工作中的正常现象。当时这名副省长,本身没有多大的贪腐问题,但这个人就是对代表特别不尊重,代表非常不满意,就把他给罢免了。
新京报:当时除了有蔑视人大罪,还有政府工作报告通不过总理自动辞职的设想,包括弹劾的条款,最后为什么没有写入监督法?
程湘清:这些规定需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和现实情况,有些规定当时是过于严厉,过于严厉就不太实际,实现不了。
新京报:这些想法有没有向国务院征求意见?他们是什么意见?
程湘清:当时我记得监督法草稿征求意见,我去开了一个会,国务院八至十位部长来座谈。有部长说了一句话:“看了这个草稿,有一个感觉,就是总理以后不好当了”,就是因为监督法里面有一些严格监督政府的规定。
新京报:能不能举几个例子,介绍一下监督法对实际监督工作有什么影响?
程湘清:大家知道,预算监督是一个很难的事情,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全国人大、省级人大有关预算的材料都是一大摞,让代表在很短的时间内翻一遍这些文件都很困难,再让代表提出审议意见,那真是强人所难,太不容易了。
人大会议会期不长,在有限时间去监督预算这么复杂、专门性很强的问题,代表怎么办?我们当时想了一个办法叫重点审查,监督法关于预算监督提出了几条,比如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等。就是要对部分内容重点审查,不要面面俱到。
包括常委会工作报告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这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基本方式,过去我们在监督法草稿中作了详细规定。现在的监督法,我认为规定得也比较完备。监督法出台后,在一次研讨会上,有人贬低这部法的时候,我就替这部法说话,说这部法律有几大优点,既然法律通过了,我们必须严格执行。
●解读人大监督
人大通过监督来支持“一府两院”
新京报:你怎样理解人大对政府的监督?
程湘清: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一讲起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常说的一句话叫“立法成绩很大,监督工作不力”,也就是说人大代表对人大的监督工作有意见,希望加强力度。
针对有的人把人大监督看成一种麻烦,是找茬子,彭冲同志(编注: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指出,在我们国家任何机关和个人都必须接受监督。人大监督就是人民的监督,或者说人大监督是人民监督的主要形式。实践证明,加强人大监督有利于健全决策体系,使我们党和国家的决策更加正确,减少失误,有利于消除腐败,国家机关得以高效合理运转。
新京报:现在一方面在强调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另一方面又提出人大和政府不唱“对台戏”,这两个观点之间是否矛盾?
程湘清:这是一致的。因为“一府两院”和人大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这些国家机关只是分工的不同,所以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支持的关系,通过监督也是支持它的工作。因为监督包括纠正一些错误,纠正错误也是一种支持。
采写/摄影 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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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批被洗脑的“独立思考者”?
如今的中国有一批自我标榜的“独立思考者”。他们有些是“公共知识分子”,还有很多是喜欢泡在网上的小青年。他们热衷于搬弄西方政治理论的一些碎片,把它们当刀子,在中国社会的现实中划各种各样的口子,搞一些像是政治上“脑筋急转弯”的把戏。
比如他们像是“发现”一个重大理论一样,“启蒙”人们 “爱国不等于爱党爱政府”,他们还强调军队“不应受政党领导”,而应当“国家化”。他们还大多宣扬西方式选举是一个政党合法性的唯一来源,等等。
倒退一些年,这类主张在中国很少听到。如今在中国的舆论场上宣扬这些,多有“独立思考”范儿。殊不知,这些都是西方批量生产洒向第三世界国家的大路货。唱这种调子很着迷的,大多是被西方洗脑很深的人。其实他们这样做根本不是“独唱”,而是跟着西方意识形态的指挥棒“合唱”。
西方的政治信条,单挑出来一句,对应西方的历史或现实,大多都有道理。但“独立思考者”们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教条主义,这是中国历史上臭得不能再臭的东西。因为发出教条的“教主”是美国和西方这样的偶像,现在一些人就又破例顶礼膜拜,忘了任何外来思想都要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被反复印证的道理。
当今世界最大的独立思考者,非中华民族莫属。中国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从世界各国各派吸收的精神营养最多最广泛,而形成的国家道路却又具有很突出的中国特色,而且成就卓著。在中国前进的沿途,有无数在西方进行曲中倒下的伤者和沉舟。
少数国人不相信共产党领导这个国家已经并在继续创造历史,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西方力量不肯为中国的成就鼓掌喝彩,而是送来冷嘲热讽,甚至完全否定。这些人虽在国内像是在“反潮流”,实际上他们在西方舆论主导的大流,他们的意志非常脆弱。
被西方洗脑后“独立思考”,实际是挺舒服的事。随着中国社会变得宽容,追随、宣扬西方价值观的实际风险越来越小。一些体制内的学者,也可以这样做了。这些“独立思考者”有个共同特点,即他们几乎都是民粹主义的朋友。世界上哪有这么惬意、这么一呼百应的“独立思考”?
这当中有一部分人围绕利益真下工夫思考了,他们的用心很扎实。还有很多人把人云亦云当成了“独立思考”,把发牢骚、反主流当成了“有思想”的表现。
在政治上独立思考,实事求是说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因为政治本身就是复杂的,各种规律的验证率往往不足,每一代人和每一支力量都有难以摆脱的局限性。此外,政治观点的对立通常最难调和,立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决定一个人政治看法最固执的出发点。
在错综交织的世象中独立思考,最重要的恐怕是辨别时代潮流,以及厘清个人与社会及国家的利益关系。如今的世界变化得很快,不确定性包围了我们的人生。在这当中看清那些确定性的东西,判准自己在社会潮流中的方位,考验着每一个愿意思考的人。
当我们被临时新潮的标签化概念迅速感染时,如果我们不是仅仅为了好玩、赶时髦,就要对它们多做一番审视。对那些颠覆性的主张,我们要认真看看,它们是不是哗众取宠,是不是这个特殊时代里以政治斗争为目标所设的圈套。
独立思考需要阅历和经验的帮助,当它们不足时,不急于下结论,多一些深思,坚持用实际效果来验证每一个道理,就尤其成了最可靠的方法论。
[新浪网-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