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4-10-22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细说了文革中严凤英之死。这件事官方在多年前已有报导,只是细节被刻意隐瞒了。这一篇文章把这隐瞒多年的细节披露了出来。
电视剧《严凤英》剧照
誉满天下的黄梅戏表演艺术家严凤英被迫害致死,这类事情在文革中十分普遍。我们知道,那是一个没有法制的年代。连国家主席都不能自保,惨死狱中,别人也就不要奢望了。
严凤英是吞药死的。吞药这种事情在那个年头很平常。不过,严凤英的丈夫很快就察觉了,马上找来了医生,并告知了军代表。军代表来到时,严凤英还可以说话,神智还算清醒。实事求是地说,文革中有不少试图自杀的人由于发现及时,还是被救活了。当迫害者发现被迫害者试图结束生命时,多半会出于政治考虑,或者怕日后担当责任,或者出于某种内疚,一般是要设法把被迫害者救活的,美其名曰“留个反面教员”。有些人自杀不成后,当权者便严加看管,防止再次自杀。
然而,这个军代表特别特别变态。他得知严凤英吞药后,不但不准站在旁边的医生去抢救,反而幸灾乐祸。他甚至还抓紧最后的时刻,对严凤英进行最后的“现场批斗”,逼严凤英“交代罪行”,故意耽误抢救时机,致使一代黄梅戏大师英年夭折。
所有关于严凤英的故事片段里,最惨烈的莫过于她的死。
关于严凤英惨死的经过,严凤英的儿子王小亚对三联生活周刊的作者有一段这样的回忆:
大概23点钟,全家人都睡着了。“然后我被叫醒了,我爸爸说,你妈妈吃了什么东西,赶快叫医生来检查。”王小亚对我回忆说。
大院里有医务室,医生来了以后,发现血压太低:“问她这怎么回事,她始终没有说。那两个人跟我爸爸说,这不行了。”
“我爸要把她送医院,我妈就哭,说你要听爸爸的话,你要带好弟弟。我当时也吓坏了,问,妈妈你怎么了?我妈始终没说。没过多久,我给我妈妈端了一杯糖水,我妈妈没有喝。她靠在床上,我就再次端水给她,她都端不动,后来我端给她,喝了一小口,放到旁边去了。然后说,你爸爸呢?我说他去找板车去了。”
这时候门开了,进来一大拨人,军代表来了。军代表对生死悬于一线的严凤英开始了床头审问:“你怎么回事?你装病!你想自绝于人民!”审问持续了大概有半小时,“然后我爸爸找到了板车,回来了。我爸爸跟一个要好的老演员借了板车,老演员实在看不下去,求军代表,你让她去看病吧。人送下去以后,我就发现,在床头柜那个地方有一个瓶子倒了,我一看是一个空瓶子,我知道这个瓶子里原来有很多安眠药,现在一点都没有了。我赶快跟我爸说,是不是吃了安眠药?这时候我爸爸看到瓶子,他说不得了,这是大事了。再到医院跟医生说,医生说这没办法,要送到住院部去。从门诊部送到住院部耽误了很长时间,住院部的医生一看说,你服毒活该,你是反革命。我们要抢救的话,要有证明文件,没有文件我们怎么抢救?像这种反革命,死一个少一个。”
证明开出来以后,病人已经连呼吸都没有了,那已经是凌晨4点多了。
其实,在文革中吞药、跳楼、溺水、上吊自杀的人有成千上万。一般来说,人死了,迫害者便不再追究。再坏的人也知道,死人不会说话,没有痛觉和知觉。所以,迫害再狠,也莫过置人于死地。
但那个变态的军代表,在严凤英死后还要把迫害继续下去。
人都死了还怎么迫害呢?军代表自有办法。他叫一个医生来给死了的严凤英当众开膛剖肚。他的理由是,严凤英有可能把国民党给她的特务发报机和照相机吞到肚子里了(其实这根本就是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试想,在这个世界上谁能把发报机和照相机吃到肚子里呀)。
医生一听吓坏了,差点瘫在地上,连忙推托说:革命领导同志,俺只会按照医书上的步骤给病人开刀治病,开膛剖肚的事俺还真没有学过,那是法医做的事。军代表大怒:你他妈的X是个什么东西!老子又没有叫你给她看病,不就是叫你找她肚里的发报机吗?你怎么这点革命立场也没有?开刀、开膛不都是开吗?你到底是开还是不开?
迫于军代表的淫威,那个双腿打软的医生战战兢兢地找来一把医用斧头,当着众面把死去的严凤英的衣服剥去,然后就像杀猪那样,照准严凤英的咽喉“喀嚓”一斧子劈下去,再左一刀右一刀地断开她的所有胸骨,然后掀开肚皮。看着严凤英的裸露着的全身和血淋淋的内脏,那个军代表越发得意,开始说起下流话。接着,就叫那个医生翻遍五脏六腑找发报机和照相机,连肠子都给翻过来。除了找到了一百多片安眠药外,其它什么也没有找到。医生另外还发现她五脏严重下垂,心、肝、脾、肺、胃都不在其位,这显然是“斗争”的结果。对此,军代表不满意,下令那医生继续“深挖”。最后,医生一刀劈开严凤英的耻骨,膀胱破裂了,死者的尿喷了出来。军代表这时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严凤英,我没看过你的戏,也没看过你的电影,今天我看到你的原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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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朱元璋严打七大酷刑
《大明律》草创于吴元年,制定于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二年完备,洪武三十年颁行天下。在此之前,作为决狱标准的是朱元璋亲手写定的《大诰》。明初处元代法纪纵驰之后,故太祖决定法外用刑,以严刑峻法治乱世,以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
见于《大诰》的酷刑,有族诛、凌迟、极刑〔凌迟本已是极刑,则这一极刑之残酷定甚于凌迟〕、枭令、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常加号令〔至死而止〕、枷项游历〔遍九州之邑〕、免死发广西拿象、人口迁化外、充军、全家抄没、载罪还职、载罪充书吏等三十余种,多为《大明律》所无,那项“免死发广西拿象”更是带着几分幽默,此即所谓法外用刑。而量刑标准,也比《大明律》严酷得多。
四十年之中,据《大诰》所载,凌迟、枭示、族诛有几千案,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案。
这些案子,如果按《大明律》量刑,大多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只该受到轻微的惩罚,象官吏隐漏文书不报的,按律只杖八十,收粮违限的,只杖一百,而《大诰》居然全都用凌迟之刑;有司滥设官吏,按律只杖一百,囚三年,而大诰却是族诛。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如此滥用刑罚,也难怪为了浙江的一件假钞案,而“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说“其刑甚矣!”〔《大诰》伪钞四十八〕
而这些酷刑,真可谓设计巧妙,用刑者为了折磨罪人,到了挖空心思的地步。差不多同时,中世纪基督徒也在想尽种种法折磨迫害异教徒和女巫,两相比较,不由让人感叹人性都是一样的,东西方的智慧在这一点上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而我们也该庆幸这样的时代大概是一去不复返了。
根据《孤树裒谈》等野史的记载,以下列举一些较别出心裁的酷刑:
1、铲头会:这个刑罚是用来对付“顽民窜避缁流”的,把这些“盲流”抓起来,排成行掘坑活埋,只剩头露在地上,然后用大斧削过去,一斧头砍下几颗头来。
2、刷洗:把犯人剥光了放在铁床上,浇上沸水,用铁刷刷去皮肉。
3、枭令:用铁钩钩住犯人的脊骨,吊起来示众。
4、称竿:把犯人绑在竿上,另一头挂上石头。
5、抽肠:把犯人绑在竿上,用铁钩钩入谷道,把肠子钩出,再在竿的另一端挂上石头,犯人的身体向上弹起,肠子也就全钩出来了。
6、剥皮:每一地的土地庙都是剥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凡贪赃六十两以上的,
7、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放在官府公座的旁边,以警告后来的官员。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该杀的都杀光了,朱元璋觉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可以让子孙吃吃现成饭了,于是在这一年的五月下诏禁止酷刑:“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鲸、刺、非刂、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太祖实录》卷二三九〕
这里虽然说“止守律与大诰”,但从上下文关系看,他是不要后人守大诰的,一切以《大明律》为准。
他自己确实也是希望自己的子孙不要象自己那样依*严刑峻法治国的,有一次与太子出郊,指着路旁的荆树教育太子说:“古人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晚年太孙参政,改重刑七十三条,朱元璋也很赞赏,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明史》卷九十三〕
洪武之后,对死刑的执行大体上按照《大明律》,以上的那些酷刑算是消失了。
《大明律》对死刑的规定还算是相当人道的,只有斩、绞两种。
但此外还有不列于五刑的凌迟,专门用于对付大逆不道。
凡是凌迟处死的,按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即所谓千刀万剐,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后一刀才是斩首。行刑时在旁边架一丫形木杆,挖出肝腑后放在上面示众。国人似乎自古以来就喜欢看杀人,看凌迟时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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