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11-10
南都讯 对“怀孕14周以上人工流产”说不,在海南已成为现实。海南省出台实施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非法鉴别胎儿性别、性别选择性流产、引产被禁止。对怀孕14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者,将实行责任追究,取消生育指标,如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据了解,这项法规目的在于控制新生儿中男婴比例过高。
为何会定在14周不得堕胎?海南省计生委工作人员解释说,14周时用B超可以清楚地鉴别性别,这个时期属于引产的范畴。
新规实施后,海南对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将有法可依。常珊珊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