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12-06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拉锯战”
国标公众参与度较低被指程序不透明;参与制订专家称国标需考虑国情和行业因素
近日,媒体爆出生鲜乳国标在关键时刻“一夜翻盘”,两项关键性指标修改。这个标准曾被质疑为“倒退20年”。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标准怎么制订,究竟谁会起到关键性作用?
卫生部官员表示,国标制订是相互“妥协”的过程,其底线是保证“安全”。
针对舆论的质疑,卫生部官员表示,主要问题不是公众对某一国标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对于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过程中不透明等质疑,卫生部表示会采取措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如果企业参与就等于绑架,这种话太幼稚了。”11月30日,卫生部一间会议室里,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回应乳品标准被企业绑架时说。
两天前,《人民日报》报道79岁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魏荣禄,一直在为两年前的一场会议耿耿于怀:他不知道什么原因让协商一致的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的关键指标,在最后发布时发生颠覆性改变。
报道一出,立即引来舆论关注。
而这种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质疑并非第一次。从2010年6月份开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屡被质疑“降低”、“企业绑架”和“暗箱操作”。质疑范围囊括乳品国标、速冻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自“三聚氰胺”事件后,食品安全就遭遇信任危机。
有卫生部官员表示,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消费者对新国标缺乏信任。
对此,卫生部将采取措施,邀请消费者参与国标制订,并增加公示方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生鲜乳标准“妥协”
2009年,一场卫生部组织的十几名专家参与的小范围讨论会上,专家们对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关键指标达成一致意见: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
就在这份送审稿提交半年后,2010年3月正式发布的生鲜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鲜乳中这两项核心数据分别变为“200万和2.8克”。
“这是颠覆性的改变。”11月29日,魏荣禄说,这一蛋白质指标,甚至比1986年定的2.95克的标准还要低。
多位卫生部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表示,生鲜乳国标是协调妥协的结果。而农业部在这一标准的制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12月4日,有参与该国标制订的专家透露,当时在对乳制品标准进行清理时,对是否制订生鲜乳安全标准就展开了激烈讨论。
因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是消费者能买到的产品,要保证食用安全。但生鲜乳是原料,不会流通到普通消费者手上(生鲜乳是指刚吸取未经任何处理的奶)。
不过,农业部坚持认为,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里面应包括生鲜乳,“这是考虑食品安全标准强制性强,有利于监督。”上述专家说。
还有内部专家回忆,部与部之间争论不下,最后必然要有一方妥协。“当时乳制品标准已制定了两年半时间,如果一方不妥协,整套乳制品标准体系可能就出不来。”
上述专家称,最后标准中选用的“2.8”即是农业部提出来的。
11月30日,张旭东坦言,生鲜乳标准制订时,他们和农业部讨论较多。
张旭东说,“2.8克”是经过“协商”,“左右衡量”的结果,采纳的是农业部门提供的行业基础数据。
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说,卫生部这个标准出来后,等于把球踢给了农业部。
生鲜乳菌落总数和蛋白质含量只关乎质量,而跟食品安全没关系,选择“2.8克”的安全低限后,有关部门需重新制订质量标准。
比如食品质量需增加分级,特级一级二级等。但食品安全标准是不能分级的,一级和二级必须都是一样安全。
“国标是安全的底线,我们鼓励企业制订更高的标准。”张旭东说。
“国情”下的安全标准
“说‘妥协’大家肯定不爱听,社会这么高的期望,会骂死你。”11月下旬,一名曾多次参与标准制订工作的专家说。
据其透露,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除了保证安全之外,还要考虑经济、国际贸易、社会接受程度、宗教、文化、历史等因素。
简单言之,要因“国情”而“妥协”。
记者采访到的参与标准制订的专家都认为,“标准出来不能毁掉一个产业”。
根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如果标准把蛋白质指标提高到2.95克,就会有一部分奶被销毁,但这部分奶并不影响安全。
“奶农的命运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张旭东说。
据了解,1986年制订2.95克标准时,基本都是国营农场。而目前中国奶业76%都是散户养殖。
散户养殖的奶牛生长条件比较恶劣。另外,随着麦麸、玉米、精饲料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奶农们不会亏本养牛。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精饲料投入不足影响奶蛋白含量,而现在生鲜乳平均蛋白质含量甚至比1986年时还低。
几乎所有的专家都认为,如果标准影响食品供应,这就不是制订标准的初衷。
一位制订标准的专家举例称,国家收购粮食时,是收购后再将不合格的粮食销毁。而涉及粮食的安全标准,指标的高低关乎国家粮食供应安全。
“这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政府的观点,在有的吃的情况下再谈安全”。
这位专家说,“黄曲霉毒素B1”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谷物霉变产生这种霉菌,肝炎患者再受到这种毒素的攻击,患肝癌的几率会增大。
“这也是被判了死刑的毒素,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会允许粮食中存在一定量,为什么不是零呢?”11月23日,一位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专家说,“若定到零,那会损失多少粮食?又会让多少人挨饿?”
专家举例称,上世纪50年代,波兰政府将花生中的黄曲霉毒素定为“不得检出”,那几年,波兰人几乎就不知道花生是什么味道。
国际法典委员会作出风险评估,标准的改变,可能会减少多少肝癌患者,可能要销毁掉多少粮食等等。根据多方的衡量,最后给出“黄曲霉毒素B1”的指导限量值。
而各国在这一毒素限量的制订上,也有高有低。
“健康是需要有承受的,不是100%的零风险。”这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说,消费者肯定希望越严越好,“但就像降房价一样,老百姓的期望和国家的承受能力总是有区别的。”
上述评审委员会中的权威专家说,正是考虑国情、食品供应等因素,国标最终是由政府、行政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来确定。
“每次都吵得很凶”
乳品安全标准制订,与制订其他标准最大的不同是:一支由十余个单位组成的协调小组,独立于专家组之外。
这个协调小组牵头人是卫生部副部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十多个单位。
“协调小组负责人,主要是管理部门的领导。”11月30日,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透露,协调组推荐的70多名专家成立专家组。
张旭东说,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农业部、工信部、质检部门都有相关乳制品规定,制订新标准就需废止老规定,因此成立了协调组。
而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标最权威的机构是卫生部组织成立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
11月30日,张旭东说,审评委员全部来自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并没有企业参与。
审评委员会最高级别的审评机构是主任委员会,其构成体现了行政与技术双重色彩。
参加者以卫生部部长陈竺级别最高,他也是审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另外副主任委员分别是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其他参加者除了三名院士外,还包括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审评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他们都是各部委的官员。
食品安全标准首先经秘书处初审,而后提交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审评,最终提交给主任委员会审评。
“简单来说,审评委员会分委会为食品安全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主任委员会则是行政把关。”
但有时行政权力也影响了分委会的决策。
有的审评委员会专家抱怨,有时候,部门领导参与分委会讨论,没有办法完全以科学为依据独立来审评标准。
审评委员会中,共有10个分委会300多名委员,包括污染物、添加剂、兽药残留等方面。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描述说,每次分委会开会,“都吵得很凶”,在座的都是业内知名的专家,即使是分委会主任委员说的,有不同意见还是要说。
比如近期热议的农作物中的某种污染物,应该撤销还是保留,分委会主任委员试探性提出可以暂时保留,但是讨论会上其他专家几乎一致认为应该撤销。
最终,分委会达成一致,新标准中应撤销这一物质。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在是否要撤销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专家都“吵破了头”,有人认为,增白剂添加在面粉里是安全可靠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增白剂影响健康,而另一批专家则持相反意见。
争论过于激烈,最后只能投票解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认可撤销。
企业的因素
魏荣禄参加过三次乳品安全标准讨论会,他记得第一次时,“好几个国外乳企代表坐在那里”,让他“很不舒服”。
乳品标准关键数据的改变,也被多名专家质疑为“被企业绑架”。
“从程序看,这是不可能的。”卫生部11月30日举行的一次小范围的记者会面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郭云昌说。
同日,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此次提出异议的专家,在制订乳品国标时确实提出了不同意见,但这些意见,最后没有被采纳,“他们不是评审委员会的委员,也代表不了其他研讨会的其他委员”。
卫生部提供了一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其中包括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3人,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6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学者5人,三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培、美赞臣、达能、湖南亚华等乳品企业代表9人。
卫生部的说法是,这些企业代表多是行业协会推荐,推荐的多是大企业。
有审评委员会专家透露,标准必须考虑行业的现状,大企业往往被认为是行业发展的方向。所以,有些标准会被误认为有利于大企业。
而事实上,大企业并非都希望标准降低。
一位专家记得,在一次关于食品微生物标准的研讨会上,专家认为可以取消某一种微生物的检测,但是企业则集体反对。他们认为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取消检测可能导致无法监管,最终影响消费者对整个行业产品的信任。
但是,有企业确实存在跟专家“拉关系”。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发现,“跨国企业最关心标准,甚至有专人跟踪标准的制订,经常到部里,到专家这里了解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企业还会想办法和专家进行“私下”沟通。
曾在一次食品安全论坛间隙,一企业的代表找到审评委员会某权威专家,让他建议放宽某食品安全指标,并交给他一份建议书。
这位专家说,按程序,建议书应交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据一大型乳企原公关人员透露,大企业公关部主要针对两类人,一是媒体记者,另一部分则针对政府和专家。
沟通的方式有很多,企业会邀请专家参加论坛、还请专家对新技术论证评估等。
对于企业为食品安全标准赞助的说法,张旭东予以否认。他说,所有食品安全标准制订修订,都是由财政全额拨款。“不可能拉赞助”。
“我们要求委员,为了保证审评工作公正性,不能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者从事有利益冲突的活动。”张旭东说。
对于企业和专家在私下里的接触,张旭东认为,标准制订遵循协商一致原则,最后还要分委会和主任会议决策,即便企业和某个专家有私下交易,也不可能影响标准制订。
“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现专家和企业之间存在问题。”张旭东说,也欢迎公众发现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公众参与被指“走过场”
但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是,权威专家在标准制订过程中作用很大。
据内部人士透露,12月2日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上,已经讨论通过撤销稀土限量标准。也就是说,茶叶中的污染物检测,将有望不再包含稀土。
但此标准定稿后,又进行了复议。
其中的原因是,有中科院院士给高层领导人写信,此信又被转到卫生部,于是分委会又对标准进行复议。
为此,专家组还专门去中科院院士局与写信的院士进行座谈,最后,院士们同意了分委会专家组的意见。
相对于专家们的热情,公众在常规标准制订中则显得“冷淡”。
目前,每项食品安全标准都要经过两个月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卫生部公布202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今年公布100多项标准的制订修订计划,但在征求意见阶段引起舆论关注的只有乳品新国标、速冻米面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几项。若不是媒体报道,更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成为“零回应”。
正因此,征求意见被一些人认为是“走过场”。
“就像造飞机火箭,我也提不出意见。”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认为,隔行如隔山,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业属性导致很多普通人不能100%参与。
其中在大米中添加防腐剂问题上,食品添加剂标准刚公布,还是粮食部门和企业关注的,并通过媒体表达撤销诉求,遂引起舆论反弹,卫生部也做出要进行研究的表态。
但此事中,即便是专业人员,也未必能完全注意网上的征求意见稿。
针对上述问题,张旭东透露,卫生部正打算与消协合作,在食品安全制订过程中,将邀请消费者参与,提高标准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标准处也打算在卫生部官网,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制订栏目,循环滚动征求意见。
安全是底线
“三聚氰胺事件”后,公众对乳品等食品安全的关注就像火药桶一触即发。
生鲜乳标准首次质疑在2010年,之后一年半中,多个食品安全国标遭舆论危机。
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也有些无奈。几乎每3到6个月,就要处理一起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危机”。
其中,卫生部组织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专家见面会就不下四、五场。
标准过于专业和缺少公开透明的程序,被普遍认为是公众对新国标缺乏信任的原因之一。
有官员则说,“现在的问题不是消费者对某一标准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之前,铁观音等茶叶中爆出稀土含量超标。12月2日,该限量标准被同意撤销,有卫生部官员担心,或将又会引起一场舆论危机。
但标准一味妥协,底线是什么?
对此,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安全肯定是第一位的。
他表示,很多人认为供港食品安全标准高,但这样食品成本也高,普通老百姓肯定承受不起。食品安全标准,保证安全是底线。
11月29日,魏荣禄记得在他参加的一次乳制品标准的讨论会上,主持人上来就说:“今天只谈安全,不谈健康。”
但魏荣禄仍坚持认为,健康和安全,应该“一起搞”。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图
立项:有关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起草: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
审查: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初审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秘书处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批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后报送卫生部。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资料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新京报]
卫生部专家:从未放宽“百姓餐桌”乳品标准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赵琬微)有媒体近日对有关乳品新国标的制定过程产生质疑,公众担心为保障大企业利益而降低乳品标准。大企业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菌落总数含量为何放宽?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及几位专家对此逐一解答。
企业并未参与审评委员会工作
“企业不可能‘绑架’乳品标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肯定地说,“审评委员全部来自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并没有企业参与。”
据介绍,一项食品安全标准的出台包括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审评、报批等多个环节,企业界代表只是参与了前两个环节。在乳品新国标制定过程中,广泛吸纳了各界意见,大约有600名各界人士参与,具体起草的专家有70多位,其中有企业代表9人。
参与起草阶段的人员包括来自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0多个部门的代表,以及企业、学者等专业人士。经过集体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后,进入公示、修正环节,并形成一份正式的草案。该草案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进一步讨论与修订,经过审评、报批等环节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其中最关键的阶段应该是审评环节,而在审评及以后的各个环节,绝对没有企业参与,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王君副研究员说。
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中,记者看到具体名单包括10个专业委员会的350名委员,以及农业、商务等20个单位委员,其中没有企业界人士。
“百姓餐桌”上的乳品标准只高不低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对于放到百姓餐桌上的产品,新标准只高不低。”乳品安全标准专家组组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说,一些媒体对生乳蛋白质含量的理解误导了公众。
以婴儿配方食品为例,新国标增加了10多项检测内容,仅维生素项目一项就增加了维生素K、泛酸、叶酸的检测,在矿物质、污染物等微生物项目中也增加了相应内容。有些标准比国际标准更加严格。
生乳标准为何放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微生物专家刘秀梅说:“1984年的老国标将菌落总数分为4个等级,Ⅰ级低于50万个/毫升,Ⅱ级低于100万个/毫升,Ⅲ级低于200万个/毫升,Ⅳ低于400万个/毫升。新国标将最低门槛调整为200万个/毫升,实际上要求更严格了,不能说成放宽。”
专家介绍,在新发布的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49项。与过去的标准相比,新国标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以及标准的强制性,其中对“百姓餐桌”上可见产品的各项指标均有所提高,无一例外。
将进一步保障知情权 消除公众疑虑
有媒体认为,标准制订过程不透明,是乳品标准从公布至今仍然不断遭受质疑的重要原因。对此,张旭东表示,在乳品标准的制订过程中,曾多次通过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举办专家、消费者代表、行业代表研讨等形式,对公众进行了解释和回应。
王君说:“在公开征求意见的2个月中,我们收到了2000多条来自国内外各界人士的提议,并逐一分析。对于公众反映比较多的疑问,我们也进行了回应。”据了解,标准出台后,卫生部网站公布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包括23个问题,详细回答了带有普遍性的疑问。关于为什么修订蛋白质和菌落总数指标,问答中也有明确解释。
“尽管开展了不少解释工作,但仍然有质疑声,我认为这与标准中包含大量专业术语不好理解有关,一些专家的反对声也加深了公众的误解。作为专家,我们有责任进一步为公众答疑解惑。”王竹天说,实际上在任何一个领域,专家之间的意见存在分歧都是很正常的。公众没有必要因此感到恐慌。
张旭东表示,食品安全标准涉及千家万户,公众关注度高,对此我们非常重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透明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促进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避免产生误解。
[新华网]
质检总局:中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比例达68%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6日表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来,中国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水平大幅提升,中国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40%提升到现在的68%。
支树平在当天举行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第12次成员会议上表示,十年来,中国认真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兑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多双边承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完整性,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他说,中国充分体现国民待遇原则,构建了进出口和国内产品统一的质检管理体制和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以国际规则意识,全面梳理、调整、修改了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支树平说,中国还充分享受成员权利,注重运用世贸规则,先后就70多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了200多次特别贸易关注,先后对欧盟化学品法规、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日本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等3600多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评议和交涉,有效破解了贸易障碍。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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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消除公众“标准焦虑”?——透视食品新国标三大疑惑
新华网上海12月6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周琳、俞丽虹、陆文军)速冻水饺“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之争、大企业“绑架”乳品新国标之争……2011中国食品行业的新国标制订,在质疑和争议中前行。
新标准“进步”还是“退步”,制订门槛应该“就高”还是“顾低”,消费者的利益究竟该如何保护?显然,制订科学国标,化解公众“食品标准焦虑”,是当务之急,也是民心所向。
“进退”之争:新国标是否“开倒车”?
今年以来,食品国家标准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在诸多知名品牌速冻水饺陷落“金黄色葡萄球菌门”后,新版速冻面米制品国标中将这一项目从“不得检出”改成“限量检出”,让众多消费者质疑标准“开倒车”。
乳制品新国标更受人关注。生乳新国标中,蛋白质含量由旧版国标中的2.95%降到了2.8%,每毫升中菌落总数标准也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
“随着生产工艺的提高,标准应该不断提高,怎能‘倒退’呢?我感到很迷惑也不能接受。”上海消费者黄小姐的疑惑,也正是大多消费者的不解。
那么,这些关乎消费者健康安全的新国标真的“退步”了吗?
卫生部回应,与过去的标准相比,新国标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以及标准的强制性,其中对“百姓餐桌”上可见产品的各项指标均有所提高,无一例外,标准只高不低,不可能“退步”。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认为,说新国标“退步”的结论肯定不对。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例,倒退多年去看国际上也是“不得检出”的标准;随着量化检测技术的进步,分段限量指标才是国际通行的标准。例如美国在其食品微生物限量规定中就明确了金球菌存在的数量等条件。
再以生乳国标为例,陈君石指出,旧国标中菌落总数从低于50万到低于400万共分四个等级,用新标准去衡量旧标准中的最低点是不科学的;而生乳标准的蛋白质含量,不影响消费者食用的液态奶和奶粉里面的蛋白质含量,后两项的标准并没有改变。
而且,生乳新国标中还增加了很多新的重要检测项目,如是否违法添加的指标“冰点”等,实际上每种特定食品应重点控制的指标并不相同。“用两个指标的高低,去判断有几百项指标的乳品新国标‘退步’,是以偏概全的。”陈君石说。
但不得不承认,一些指标上存在“内外有别”的落差,客观上增加了公众的疑惑。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金泰廙说,此前我国大部分卫生标准都是与欧盟接轨,是世界上最严格的;但由于我国行业集中化程度不高等客观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很多新国标比照美国制订,相对宽泛一些,但制订原则肯定是在安全的范围内。
专家同时指出,由于我国标准制订主体多元化、更新速度不够快、行业整体水平不高,的确存在部分标准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现象。例如衡量奶牛健康的体细胞指标,是国际通行检测要求,我国国标中却没有体现。
“门槛”之争:国标制订应“就高不就低”吗?
标准“门槛”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不少消费者质疑: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自然标准越“高”越好;但新国标在制订过程中,存在“就低不就高”,涉嫌迁就低水平企业。
国标制订门槛到底怎么定?陈君石表示,国标的制订首要是科学合理;其次则是引导行业发展,制定可操作性强、可落实的标准。“如果一个新的国标只能高高在上,没有一个企业能达标,就难有实际意义。”
事实上,除了国家标准,我国还存在很多的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要鼓励企业标准高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国标应相当于“最低门槛”,并不是“天花板”。
但不得不承认,国内确有一些“不思进取”的大企业,将国标的“门槛”当成“免死金牌”,这样既不利于行业发展,更容易损害消费者的信心。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技术总监马志英指出,尤其是行业领军企业,更应该要求自身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更高质量,引导行业水平提升,形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转换的机制。
“新国标已完全达到安全的要求,就我国现状而言,最令人担心的是标准能否落实的问题。”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委员、高级工程师汪国钧指出,我国很多食品加工企业存在小、散、乱的特点,生产中过量、违法添加的现象横生,监管成本又很高。“有了国标,如何严格执行,才是真正考验。”
“绑架”之争:国标制订到底谁说了算?
在乳品等新国标的制订中,国内几大巨头企业作为制订主体的身影频频进入公众视线,引发了疑惑。
多次参与国标制订的汪国钧表示,首先,制订国标的经费一般由国家承担,不受制于企业;其次,《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标准制订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并要求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也就是说,企业应该参与标准制订,但绝不可能是主导者,所以不能说企业“绑架”国标。
卫生部表示,食品安全标准出台包括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审评、报批等环节,企业界代表只参与了前两个环节。而且乳品新国标制订过程中,具体起草的专家有70多位,其中企业代表仅9人。
“但现行卫生部新出台的部分标准中,前言中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却并没有标注,确实容易生误解。”汪国钧坦言。
国家标准是“公器”,制订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公众普遍信任的严格程序;目前的不透明,是让公众产生疑惑的根本原因,化解公众的“食品安全焦虑”,必须从标准制订程序、原则入手。
谁来制订,怎么制订,以什么原则制订等细节应向公众公开并得到认可。金泰廙指出,我国食品标准制订中的“风险交流”工作并没有很好开展,国家标准最终服务的是全体公民的安全健康,因而要更多吸纳民意,不能只由监管部门和企业“说了算”。
汪国钧也指出,对于现在争议性比较大的国标制订过程,例如生乳国标,应该公布制订的会议纪要。
此外,更新慢也是目前国标制订的突出问题。曾参与食品安全法草案起草的专家方有宗表示,在瑞典、英国、德国,都有顶尖的生物医药、食品安全等独立研究机构,经常能早于政府部门发现一些食品安全风险,并提出独立的研究报告,从而促进标准快速更新,降低安全风险。
但我国监管部门、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还没有形成密切联动机制,食品安全隐患研究的新发现,难以快速反映在新国标中,“滞后”也是公众“标准焦虑”的重要因素。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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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确认长春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奶中毒事件为"投毒案"
新华网长春12月6日电(记者张建)记者6日从吉林省长春市公安部门获悉,通过技术检验和侦察调查,初步确认,“11.28”饮用美汁源果粒奶优饮品中毒案件是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放危险物质案,即“投毒”案件。
另据来自吉林省卫生部门的消息,11月28日中毒的患者目前状态平稳趋于好转,病情稳定。通过对长春市以及吉林省医疗机构监测,均无此类中毒病例发生。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各级公安部门对此案高度重视。公安部派7名专家到吉林省指导侦破工作,吉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坐镇指挥,并与长春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办工作。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截至目前,进入吉林省市场的该饮料同批次产品已全部下架、封存。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对下架封存产品进行检测,没有检出农药成分。同时,对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在长春市场销售的其它饮品进行抽检,未检出农药残留。
长春美汁源果粒奶中毒事件发生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对民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救治患者,深入调查事件原因,全面排查、清查饮料市场。全省各级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等部门迅速行动,对该饮料同批次产品进行了地毯式大排查、大检查。
11月28日晚,长春市母子俩人饮用标识为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奶优(清新草莓口味)的饮料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到医院救治后,孩子不幸死亡,其母仍在救治中。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近日长春市还发生过一起2人饮用该饮料后疑似中毒事件,经救治后已痊愈出院。经公安部门检验认定,2起事件剩余饮料中均含有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万灵)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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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连坐制”
新华网重庆12月6日电(记者韩振)记者日前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该局正式出台《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连坐制暂行规定》,一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生产加工出现严重问题,将采取“连坐”方式追究连带责任。
据了解,该规定的“连坐”方式主要包括主体连坐、产业链连坐、区域连坐、行业连坐、产品连坐等五个方面。如在产业链连坐上,将责令生产者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消费者停止使用并召回问题食品,对问题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对其生产的其他食品实施监督检查;同时追查上游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供货者及下游的产品销售者、使用者的连带责任,涉及其他环节或省市的,及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处理。还要追究明知其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仍为其提供厂房、设备、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者等。
这个暂行规定还规定,食品生产者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还将对食品安全责任机构和人员实施“连坐”: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撤销机构检验资格,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提请撤销机构执业资格,认证人员5年内不得执业等;评审机构及人员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审人员资格,5年内不得从事评审工作等。
重庆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称,“连坐制”既可以强化企业自律、加强相互间的监督、约束;又能够强化制度监管,提高相关责任部门的监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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