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清理现有的5000余项食品标准,并将提高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标准。昨日(8月13日),卫生部通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的有关情况,“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卫生部表示,目前我国已在31个省市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等。卫生部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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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明年实施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昨日,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苏志说,《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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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婴幼儿食品禁添牛初乳
卫生部明确提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既然不得添加,那么让孩子摄入牛初乳是否根本就是一个错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卫生部基于审慎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在这三类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粉。但是在其他食品里,可以添加牛初乳。这就是说,婴幼儿可以使用符合卫生部标准的牛初乳。
卫生部此前针对质检总局的复函称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一些观点理解为今年9月1日起不能继续销售牛初乳。该专家指出,9月1日开始不允许销售的是上述不得添加牛初乳粉的三类配方食品,并非不能销售牛初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