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在某企业举行的发布会上,北大教授李可基称,三聚氰胺基本是无毒的物质,成人喝下去不会损害身体。他表示,人类几百万年都没灭绝,说明人类的排毒、解毒能力实际上是非常强大的。(12月13日《钱江晚报》)

  三聚氰胺臭名昭著,俨然成了“有毒”的指代符号,在“谁死鹿手”式诘问、闻之色变的舆论态度中,其负面形象已深入民心。随着“毒奶粉”的消隐,它也逐渐退出公共视野,谁曾料,李教授的一席惊人之论,又推向舆论前台。

  李教授的“三聚氰胺无毒”观点,堪称颠覆性的。而他的佐证理据,就是“人类排毒进化论”。也许这番断言,源于个人学识的支撑,只不过为了表述简洁,省去了繁琐的专业论证;而在科学领域,向来不乏多元见解和乖僻结论。

  只不过,学术允许另辟蹊径,不等于可轻佻地背离常识。三聚氰胺有毒与否,当依据严谨分析、科学论证,而非诉诸感性的口头推演。

  民众不是“行家”,但在是非判断上,他们有着经验化推断:一者,三聚氰胺是化学物,其毒性已被科学验证,更何况,“婴儿肾结石”的严重后果,也确证了它的有害。李教授却口出怪论,背离这基本认知,莫非是“举世皆醉他独醒”?二者,“成人喝下去不损害身体”,也属绝对判断,即便是低毒性,超过剂量,怎么可能不损害身体?

  至于将“排毒能力升级”跟“人类延续”简单地塞进因果的筐,也是存疑的。众所周知,人类演化至今,固然跟身体机能升级有关,更与技术发展对环境的重塑、更为文明的生活路径密不可分。再说,“排毒能力强”,就该学着神农“尝毒草”,以身试毒?

  或许是为削弱哗众效果,李教授用了“基本无毒”的表述,看上去,这跟轻微毒性的权威鉴定差之毫厘。但有毒与无毒,已是定性差异,而含糊概述也难以掩盖其“伪命题”的本质。令人想不通的是,既然“三聚氰胺无毒论”经不起质疑,那李教授何以冒天下之不韪,抛出一个误导性结论呢?

  联系起“企业发布会”的发言场合,危机公关式的动机,李教授的信口雌黄,也就不难理解:在替三聚氰胺“辩白”时,他未必是站在公共立场上,很可能只是在替企业背书;其结论也重“辟谣”,而轻科学推理。

  专家口出谬论,噱头有了,“砖家”帽子也不愁没得戴。再怎么说,专家掌握着不小的公共话语权,定论须谨慎。若是摧眉折腰逐名利,背弃公共责任,难免会声誉扫地。像“上访户至少99%精神有问题”等,失去了学术伦理的坚守,只有煽动,又怎能不背上“砖家”骂名,被口诛笔伐?

  而在三聚氰胺问题上,专家发言,更应有着公允向度:它关系着公共安全,不可误导。就算是轻毒物品,保持警惕、做最坏预测,才是理性姿态。要知道,到2009年1月,三鹿事件的受害儿童已近30万,用“无害论”轻描淡画,缺乏良知。

  专家频出雷语,辜负了社会期望,也自损公信。但其道德血液,不是几句“要呵护名誉的羽翼”能唤回:当专家的谬论总在“学术探讨”的掩体下被豁免,耻感也就形同虚设。只有提升文化性格中“零容忍”的成分,将专家谬论纳入到法律究责的框架下来,才能有效制衡。意大利7名科学家因预测地震失误,被送进监狱,可资借鉴。

  “三聚氰胺无毒论”,归根结底,也是一种三聚氰胺,侵蚀着专家信誉,也拉大了与大众间的话语隔阂。(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