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3-31
饮用水,拿什么保障你的安全?——“世界水日”聚焦饮用水安全
山东潍坊地下水污染事件还没淡出人们视野,黄浦江上游漂浮大量死猪的新闻,又加剧了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担忧。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科技日报记者就公众关切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采访了多位专家。他们从引入第三方监测、水质信息公开、加强水源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多个角度提出对保障饮用水安全的看法和建议。
疑问:如何改变水质检测数据可信度不高的现状?
建议:建立第三方水质检测体系 增强数据公信力
据报道,今年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将投资近18亿元用于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改造供水管网520公里,城区日供水能力将增加18万立方米。不过,让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遗憾的是,这个经费里并不包括第三方水质检测。至今为止,很多人呼吁的第三方水质检测也一直没有做起来。
“目前,我国有30多个国家级供水检测中心,基本都依附于当地供水公司。”傅涛说,从水质检测和信息公布来看,供水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状,让公众觉得公布的水质检测数据“可信度不高”。他认为,我国第三方水质检测体系之所以迟迟无法建立起来,最大的障碍是机制问题。“水质检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检测环节,应该由第三方进行检测。但是水质检测属于公共服务,国家应该有长期、专门的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资金,然后由地方政府来采购这样的服务。”
傅涛说,水质检测可以借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领域的改革经验。从去年8月1日起,山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式实施“转让—经营”模式(TO模式)。以往的空气质量数据都是由环保部门监测并发布,TO模式实行的是“现有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管理模式。即省、市环保部门组织公开招标,运营单位购买城市空气站并负责运营维护及设备更新,省、市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所有。“自来水的第三方水质检测完全可以参考这一做法,让有关企业、单位专业化地提供服务,而政府采购这些专业服务。”傅涛说。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副主任尚琪研究员也很赞同第三方水质检测。他说,长期以来,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分部门管理,即水源工程由水利部门管理,供水与排水由城建部门管理,污水处理由环保部门管理,疾控中心监管的是水龙头出水水质。由于投入不足,地方自来水厂和疾控中心的检测能力有限,因此,“政府在管理上要创新,通过第三方水质检测等解决现有问题”。
疑问:水质信息能否像PM2.5数据实时监测发布?
建议:饮用水领域信息公开需要明确的制度安排
今年2月,黄乐平等3名律师致函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详细结果。黄浦江上游漂浮死猪事件发生后,陆续有律师和大学生,向上海市水务局申请公开相关的水质监测执法信息。
频发的水污染事件,使民众对公开水质信息的呼声高涨。微博上,有许多网友提议,水质信息应该像PM2.5数据一样,进行实时监测发布。
事实上,去年10月住建部就发布了一项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将供水水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供水企业务必于2013年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但该文件并无法律强制力,其主要内容也并非水质信息公开,水质信息公开仅是该文件中15项通知中的一项。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饮用水安全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联合多位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饮用水安全法》的建议,提议建立饮用水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在王毅看来,我国饮用水领域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而饮用水水质指标涉及上百项,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信息发布问题,相关指标的检测、评估、权威解释都需要明确的制度安排。“饮用水水质信息的公开应从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手,通过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信息公开手段,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饮用水的综合评估,使公众能获知准确、及时、客观的水质信息。”
王毅指出,饮用水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涉及三个层面:国家饮用水安全总体情况、饮用水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应该由国务院负责饮用水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统一公布。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布该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各地水源管理单位、供水企业均应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并向用户公布水质信息。
疑问:部分水源水质不达标的状况有招儿治吗?
建议: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 完善饮用水安全标准体系
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对于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水源地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水利部2007年对全国455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显示,约14%的水源地水质不合格。环境保护部2011年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显示,约35.7亿立方米水源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饮用水水源地具有空间开放性、流域上下游关联性的特点。水源地安全监管,空间上依赖流域汇水区,内容上涉及水质水量与水工程,利益上涉及用水区域和水源地当地,管理上涉及水利、环保、市政、卫生等部门。“复杂的系统边界和众多利益方使得水源地安全监管的难度较大,部分地区的饮用水水源地仍然存在诸多隐患,安全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水资源监控能力不足是目前水源地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软肋之一。据初步统计,全国约38%的工业和70%的农业取用水还未进行计量监测;50%的水功能区没有监测手段,52%的省界断面未开展水质监测。
陈明介绍,我国已启动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重要取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基本形成国家、流域和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实现水量水质在线监测。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的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和评价方法,水源水质标准仍依据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标准。陈明指出,我国需要加快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关标准体系,制定出台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疑问:占水资源总量三分之一的地下水安全吗?
建议: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山东潍坊地下水污染事件的曝光,将相对隐蔽和滞后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从幕后拽到台前,引发公众对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饮用水安全的高度关注。这在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庞忠和看来是件好事。
谈及地下水的重要性,庞忠和列举了一串数字:地下水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三分之一,占饮用水的比例很高,在北方地区已达70%以上,在北方地区农村更是占90%以上。以北京为例,人们喝的每4杯水中,就有3杯来自地下水。
然而,地下水污染不像雾霾天,人们看不到,可能也根本闻不到,甚至尝不出来,十分隐蔽。地下水污染还具有滞后性,不会立竿见影,滞后的时间尺度可以达到几百年。“修复的难度大、代价高,这些特点凸显保护地下水和防止污染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去年5月发布的《2011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在4727个水质监测点上取样测试分析结果表明,水质呈较差—极差级的占55%,超过了优良—良好—较好级水。与一年前相比,15.2%的监测点水质在变差。地下水污染加剧已是不争的事实。
长期研究地下水的庞忠和,将地下水污染源分为两类,即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点源是指点状污染物集中排放点,相对容易治理。面源指的是区域性的面状分布的污染源,如农业污染源,包括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面源污染在更广阔的地域,影响着我国的地下水质,对面源污染的控制,比治理点源污染更困难。”
庞忠和指出,治理点源污染,需要大力度的查处、关停超标排放的厂矿企业,严惩责任人,像拔萝卜一样,一个个拔掉。控制面源污染,需要普及科学知识,让农民们不再盲目使用化肥,希望更多政府部门能参与其中,以实际行动鼓励甚至奖励农民少用化肥。(中国科技网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 唐婷 李禾)
《科技日报》(2013-03-23 一版)
[中国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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