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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申讨瓶装水:标准滞后不统一 水质标准低于自来水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5-03

 

起底瓶装水标准

  今年3月以来,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农夫山泉的“质量门”持续发酵。这场风波的核心,是舆论对地方标准宽松于国家标准的质疑。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国内十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并收集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几十份卫生标准,进行了一一比对。其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标准乱象。

  在公众的认知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安全。然而,瓶装饮用水的国标中,水质指标仅有20项,相比之下,自来水的标准中水质指标有106项;而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也被认为瓶装水的标准宽松于自来水。

  国内多地出现了“天然山泉水”等新地方标准,与“天然矿泉水”一字之差,但在矿物质指标上却与后者相差甚远。

  此外,印刷在每瓶水上,理应公开告诉消费者的企业标准,却成为“商业机密”,新京报记者向雀巢、可口可乐、康师傅和统一等多家知名企业发函要求查看其企业标准,均遭拒绝。

  同时,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在标准背后,一个标准的确立,更改,消失更有诸多疑问。标准的背后有着行业巨头、利益集团不同程度的“参与”。

  看似清澈透明的瓶装水中,有多少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

  【国标之疑】

  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

  指标总数少,汞、甲醛等毒理指标缺失,大肠菌群的指标似乎略高于自来水……这样的瓶装水国标是否低了些?

  瓶装水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

  黄越是北京的一名“白领”,初来北京时,他发现这里的自来水水垢比家乡重很多,怀疑自来水质量不过关,他一直坚持饮用各种瓶装水。

  然而,今年4月,一则关于农夫山泉的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的报道让他颇为吃惊,从那时起,他开始留意各种瓶装水的具体名称和标准号,却被“天然水”、“山泉水”、“矿物质水”、国标、地标、企标等一大堆概念和名词搞得一头雾水。

  瓶装水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是否真的比自来水安全?随着农夫山泉“标准风波”的不断发酵,黄越的问题也成为了很多人的疑问。

  在我国,关于包装饮用水,目前已有4份国标,其中一份名为《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国标(以下简称“瓶装水国标”)适用范围最广。

  4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已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外,其他包装饮用水均需符合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京报记者将这份国标与自来水国标进行对比,发现了诸多疑问。

  首当其冲的,是水质指标的数目。在很多人认知当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加干净、安全,但在《桶(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中,水质指标仅有21项,远远少于自来水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106项。

  诸如汞、银、四氯化碳、甲醛在内的毒理性指标,以及pH值、硬度等较为常见的水质指标,都未出现在瓶装水国标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的一位专家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是因为“瓶装水的源水来自于自来水,所以在自来水检测过之后,某些项目上,瓶装水应该不需要进行检测。”

  新京报记者查阅标准发现,瓶装水国标的确要求原料用水符合自来水国标的规定,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诸如农夫山泉之类的“天然水”,已并非使用自来水作为源水。

  瓶装水标准滞后

  在指标数目之外,瓶装水国标似乎也比自来水更宽松。

  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

  浙江大学食品与营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叶兴乾此前在一篇论文中研究认为,国家瓶装水标准对微生物的要求相对较低,甚至低于自来水国标。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两种不同的检测方法所致。“以前检测菌群是按照旧式的苏联标准,取1L水检测,不得超过3个菌,而后世界卫生组织改进了检测方法,取100ML水,当中不得验出。”该专家说,世卫组织更新了检测方法之后,自来水的标准随即更新,而瓶装水标准未更新。

  “这事实上是瓶装饮用水标准滞后,我们应该向国际看齐。”北京市矿泉水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王绣燕说。

  瓶装水自来水国标涉及部门不同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饮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长刘文君表示,这样的局面反映出,我国在标准制定、产品监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介绍说,自来水国标的出台涉及多个部门,2006年修订的自来水国标,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联合水利、环保、疾控等方面的相关单位共同修订。

  而瓶装水标准主要是原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牵头制定,涉及的部门主要在卫生系统,起草单位还包括了一家企业。

  对于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质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一位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称,“这很复杂。几句说不清”。

  新京报记者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出采访要求,至截稿时未得到回复。

  【地标之惑】

  山泉水地方标准林立

  一些地标未及时更新,与国标发生了冲突;而另一些地标中的“新概念”,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山泉水概念迷惑消费者

  在此前的农夫山泉“标准风波”中,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地标),明显不如自来水国标,遭舆论诟病。近日浙江省卫生厅发文称,地标中的安全相关指标不得与国家标准相违背,认为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标应“自行废止”。

  本应5年前“自行废止”的浙江地标,被企业使用多年,相关企业和部门是否存在失职甚至违法行为?国内还有多少这类失效地标还在被企业采用?新京报记者就此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该中心回应称,中心不负责监管工作。

  新京报记者收集了十多份地方标准。发现包装水地标中,“天然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河北在内的多个省份出台“山泉水”地方标准,有的名为“天然泉水”,有的则名为“天然山泉水”。事实上,国家早已制定了“天然矿泉水”的国标,地方纷纷订立“山泉水”地标,是何原因?

  “变换名称里的一个字,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太多的成本。”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秘书长廖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矿泉水的国家标准是国土资源部牵头制定的,对于企业来说,瓶装水上要想印“天然矿泉水”5个字,需要有采矿资质的审批,此外还要对开采地的水源进行春夏秋冬4次检测。在他看来,企业热捧“山泉水”,有傍矿泉水,迷惑消费者嫌疑。

  山泉水地标不及矿泉水国标

  对比已公开的“山泉水”地标与“天然矿泉水”国标,其中“山泉水”与“矿泉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矿物质的含量却存在多处不同之处。

  天然矿泉水国标中规定了8项矿物质的最低含量,企业生产的矿泉水至少要有一项达标,方能称之为“天然矿泉水”。

  相比之下,一些山泉水地标对于矿物质含量的要求更为宽松。例如,河北省天然泉水地标(DB13T1269-2010)中列出了5项矿物质的界限指标,但其中4项低于矿泉水国标。例如该地标中锌的界限指标为不低于0.05mg/L,而国标中的这一指标为不低于0.20mg/L,相差4倍。类似的情形在贵州等地的“山泉水”地标中也存在。

  另一些省份的山泉水地标,则没有对矿物质界限指标作出说明。例如,广东饮用天然山泉水地标(DBS44001-2011)和云南的山泉水地标(DB53/118-2009)中,都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专家认为,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的所谓山泉水,和普通自来水无异。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羽楠曾解释“天然泉水”概念,认为除矿物质含量不需要天然矿泉水那么高外,其他各项和天然矿泉水一致。而目前云南、贵州制定的“山泉水”地标中,毒理指标中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高过矿泉水国标。矿泉水国标规定,镉的含量应不超过0.003mg/L,但这两份地标均放宽至0.005mg/L。

  在微生物上,包括云南、贵州和湖南省瓶装饮用天然泉水地方标准,其大肠菌群总数限制上均为MPN/100ml≤3,而“矿泉水”国标中为MPN/100ml≤0。这些地标不仅不如天然矿泉水,甚至不如自来水。

  企业参与制定地标

  “像这样的地方新型饮用水概念标准,多为地方企业推动出台,背后有他们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廖雷说。

  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些地方标准的制定大多都有企业的参与。例如云南的那份地标,起草单位包括了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瓶装水企业;广东的山泉水地标也有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参与。

  【企标之谜】

  “商业机密”背后存质量隐忧

  与公开可查的国标、地标相比,大多数的企业标准都被宣称为“商业机密”。这些攸关公众健康的数据,媒体、公众无从知晓。

  新京报记者在北京调查市面上公开售卖的瓶装水发现,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十多种瓶装水品牌中,有三分之一是执行企业标准。

  企业拒绝公开企标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介绍说,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工业产品,各企业可以根据安全、卫生要求制定企业标准,并且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新京报记者向雀巢、统一、可口可乐、康师傅等知名企业提出公开企业标准,上述三家公司均表示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以企业标准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公开企业标准。

  事实上,《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律师邱宝昌认为,企业标准作为一个生产的基本指标,并不涉及其生产环节的工艺流程和商业机密,并且已经明确标注在其生产产品包装之上,如果消费者有意愿了解产品资质,法律上,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公开生产标准。

  企标可靠性存疑

  新京报记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一份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企业标准(Q/KKK 0003 S-2009),标准由该公司发布,自2010年1月29日起实施,并已在云南省卫生厅备案,备案期从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

  标准显示,该企业的矿物质水,是以纯净水为原料,人工加入硫酸镁,氯化钾制成。

  相对瓶装水国标,该企业标准缺少“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指标;此外,作为瓶装水重要毒理指标的镉(镉损害肝和肾脏,对人体危害严重),该标准里也没有。在记者获取的另一份标准中,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出台的矿物质水企标中,明确对镉的含量做出了限制,mg/L≤0.005,与瓶装水国标相同。

  不愿具名人士对新京报记者称,镉是重要的水体污染物,近年云南多地爆发镉污染事件。

  同时,相比自来水国标,可口可乐的这份企业标准也没有汞,铬,氰化物,甲醛等限制指标。而大肠杆菌一项,也比自来水低。

  【标准之乱】

  部分矿物质水用自来水添加制造

  复杂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方式不同,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5个国标分类混乱

  目前中国关于饮用水的国标共有5个。除自来水标准外,剩下4个国标均为包装水标准。

  其中,从产品分类,有“天然矿泉水”国标和“纯净水”国标,剩下所有包装水均被纳入瓶装水国标范围。

  这样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混乱,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以矿物质水为例。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几份矿物质水企标中显示,部分是基于纯净水国标制订,部分则是参照了瓶装水国标。这样一来,尽管都叫“矿物质水”,但在具体工艺流程和水质指标上,不同企业之间却大相径庭。

  例如,上述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标准,其产品水源是纯净水,产品的标准制订参照了纯净水国标;而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企业标准(Q/DBD0002S-2012)显示,他们的矿物质水水源是自来水,并非纯净水,该企业标准中的各项指标,也大多参照瓶装水国标。

  这意味着,同样是所谓的矿物质水,有的是用纯净水加入食品添加剂制成,有的则是用自来水添加。

  缺乏统一的瓶装水国标

  饮用水管理上的标准之乱,已引起了一些部门和专家的关注。

  据悉,相关主管部门曾希望通过一个国标囊括市面上能买到的各类主流水种。早于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已在业内下发,希望替代瓶装水国标,并将山泉水、矿物质水等产品纳入“包装水”的定义中一起进行监管。不过,该国标在征求意见后,目前尚无下文。

  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说,国际食品法典对瓶装水只有两个标准: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刘文君也表示,瓶装水的国标“应该统一”。

  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副会长王绣燕认为,我国目前缺乏一个高效的审核、更新、修改的机制。她建议,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审核委员会,由固定的专家参与,提高修改审批和更新各种饮用水标准上的效率。

  【检测之疏】

  重金属等指标半年检测一次

  瓶装水出厂前,大多只检测感官、微生物等指标,对于重金属、有机物等更多的指标,往往半年才检测一次。

  只检测少数标准

  即便这些企业标准都符合国家规定,出厂的产品能否真正合格,也存有疑问。

  以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上述企业标准为例,该企标规定了22项水质指标,但在产品出厂前,并非22项指标全都一一检测。例如企标中严格限制的砷、铅、溴酸盐等重金属指标,只是作为“型式检测”,半年检测一次,或是在更改配方、更换设备等情况出现后才必须进行检测。

  在记者获得的多份企标中,关于检测,大多是类似的情况。不少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只需检测感官标准、微生物指标等少数几项。

  广东一家饮料生产企业的品控室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大多数饮料企业的生产都是以“不吃坏肚子”为标准,因此对于微生物指标的把控最为严格,而其他诸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方面的检测,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检测能力,只能定期向质监部门送检。

  赵飞虹说,国家对于作为瓶装水企业的实验室要求很简单,一般只需要配备做检测生物的显微镜,浊度仪等等就可以。只有一些大企业才可能配备比较高级的仪器。

  瓶装水质量堪忧

  中国地质科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目前市场上诸如矿物质水,天然水都存在一定质量隐忧。他认为,矿物质水是人为添加矿化剂,能不能添加,添多少,缺少研究。

  张书芳,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所长。他对市场上瓶装饮用水溴酸盐(潜在致癌物)含量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矿泉水的合格率仅50%,矿物质水合格率为66.7%,山泉水为71.4%。

  目前中国市场上包装水整体质量如何?新京报记者就标准、检测等相关问题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发出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这些单位尚无回应。

  拿着手中的瓶装水,黄越有些迟疑,自己每天喝的瓶装水,能保证是安全健康的吗?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不用再研究国标、化学元素等专业问题。

  新京报记者郑道森 刘溪若北京报道

  专题统筹/杨万国 编辑统筹/韩笑

    [新京报]

 

 

专家评说

“瓶装水标准应统一”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文君表示,瓶装水行业在管理上有提升空间

  刘文君是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也是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研究所的前所长。对于瓶装水的“标准乱象”,他建议,瓶装水的标准应该尽快统一,以自来水的标准为基础,并考虑瓶装水在生产过程、保存期限等方面的特殊性。

  “自来水可以信赖”

  新京报:瓶装水国标和自来水国标相比,水质指标的数目少了很多,汞、甲醛、氰化物等毒理指标也都没有列入,这是不是意味着瓶装水标准比自来水更宽松呢?

  刘文君:在各种饮用水标准中,自来水的标准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如果瓶装水的指标比自来水松,这是不合适的。

  瓶装水标准中要求,水源要满足自来水的标准,所以瓶装水的指标相对较少。

  但实际上,有些瓶装水又不是由自来水制作出来的,所以说瓶装水这个行业在管理上还有提升的空间。

  新京报:有些市民从安全卫生的角度考虑,只喝瓶装水,这是一个误区吗?

  刘文君:自来水如果能完全达到标准,是可以直接饮用的。之所以不推荐市民直饮,是因为自来水管网里的微生物风险不能完全排除。市民只要把水烧开,就不存在微生物的问题了,自来水还是可以信赖的。

  新京报:在没办法全部检测的情况下,怎样最大程度保证质量和卫生呢?

  刘文君:在标准之外,还有一个全流程控制的概念,又称“HACCP”,这是指对生产的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

  例如,水源是从哪里来的,周边环境如何,是水库水还是山泉水?生产时用的什么工艺,什么材料,会不会影响健康?消毒方式是什么,生产过程里面会不会出现有害的东西?这样每一步都去溯源,来确保安全。这就像种菜也需要考虑化肥的安全性一样。

  瓶装水标准“应该统一”

  新京报:对于企业标准,国家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

  刘文君:国家要求,所有的企业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而且国家标准改变之后,企业就应该自动跟进。

  企业标准一般都会有一些引用文件,包括企业标准里参照了哪些标准。如果文件的名称没有写年代,那么引用的内容就应该是以最新的为准。

  新京报:有人说国家标准太多,需要统一,你怎么看?

  刘文君:标准的确太多,我也建议应该统一,以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基础。相比之下,瓶装水因为有特殊的生产流程,感官、毒理、微生物等指标,都应该比自来水标准更加严格。

  新京报:现有情况下,标准在哪些方面有待提升?

  刘文君:现有的各种饮用水概念比较混乱。市面上有各种各样的水,有时连搞水研究的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水。

  在产品的监管方面,如何取样、取多少样、多久检测一次,这一监管体系似乎还有些缺陷。

  新京报记者 郑道森

     [新京报]

“山泉水是概念炒作”

  中国矿联天然矿泉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廖雷表示,山泉水、纯净水、矿物质水比矿泉水标准低,多为概念炒作

  廖雷是中国矿联天然矿泉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浸淫矿泉水行业十多年。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他表示,市面上五花八门的瓶装水,很多是商家概念包装,种类繁多,品质也千差万别,消费者应有基本的判断常识。

  矿泉水生产成本高

  新京报:目前市场上售卖的多种瓶装饮用水,包括矿泉水、纯净水、天然水和矿物质水等,它们是怎么一步步地发展而来的呢?

  廖雷:在中国最早出现的瓶装水就是天然矿泉水。上世纪30年代第一款崂山矿泉水可以说是瓶装水的鼻祖了。矿泉水来自天然的地下矿泉,属于地矿资源的一种。87年颁布矿泉水国标后,在80年代末期众多厂家竞相生产。

  但由于矿泉水生产的资质和检测门槛很高,在94年前后,出现了纯净水。以自来水为水源,经过反渗透加工制成。纯净水生产成本大大降低,而后被以乐百氏和娃哈哈为代表的水企业推出,并推动制定了相应的国标。

  新京报:那天然水和矿物质水又是怎么发展而来的呢?

  廖雷:1996年的时候,农夫山泉推出“天然水”的概念。其实所谓的天然水,其水源也主要取自丹江口和千岛湖水库。

  再之后就是由康师傅推出的矿物质水,是在纯净水里加入氯化钾和硫酸镁,主要是为了与纯净水区别。其实这也是一种概念炒作,因为纯净水里不含有人体需要的矿物质,就人工加点进去。事实上,无论是镁和钾在自来水中都已经含有。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纯净水里不含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长期饮用对人体不适宜?

  廖雷:纯净水的制作方法是将自来水通过反渗透的技术,除去杂质,得到的净水,同时也去掉了自来水中原有的一些矿物质和有机物。人总要补充各种矿物质元素,喝纯净水补充不了微量元素,但人体却一直在排出,长期喝自然不好。

  山泉水不是矿泉水

  新京报:我们发现,今年各地纷纷出台“山泉水”地标,这种水和矿泉水有何区别?

  廖雷:其实更多的也是在概念上的包装和炒作。与之前的天然水、矿物质水等差不多。去掉“矿”这个字,意味着不用受到矿泉水严格的审批和检测,为企业生产大大降低了成本。消费者一看,还以为是矿泉水,其实品质千差万别。

  新京报:那是不是意味着山泉水就应该达到矿泉水的生产标准?

  廖雷:这个很难,因为矿泉水的审批和生产标准都太高,很多企业的水源地和生产标准达不到,所以山泉水和矿泉水根本不是一回事儿,而市面上的零售价格只比“天然矿泉水”低一点,有玩弄概念之嫌。

  新京报记者 刘溪若

    [新京报]

 

 

相关评论

瓶装水标准纷乱,谁来一锤定音

  农夫山泉的“质量门”引起舆论持续关注。连日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国内十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并收集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几十份卫生标准,进行了一一比对。其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标准的乱象。

  小小一瓶水,国家标准就有4套,如果再加上生活饮用水标准,我国关于饮用水的国标达5个。而国标之外,还有着五花八门的地方标准,而这些标准多为企业主导制定,大玩华而不实的概念炒作,如山泉水、天然水等。瓶装水之乱,不仅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也埋下了健康安全的隐患。

  显然,瓶装水不需要这么多标准。以国标为例,分属轻工和卫生部门的两套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两套标准的指标大致一样,只不过有一些包装规格、净含量、储存条件等有一点差异。按国际上的一般惯例,瓶装水只有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两个标准,多套国标并行的情况在其他国家非常罕见。

  再看看地方标准。我国《标准化法》明确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而相关国家标准,早就将所有瓶装水产品涵盖了,各个省市根本没必要重起炉灶,另外制定一套;已经有的,也应该废止。

  瓶装水标准混乱,是利益的产物。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掌握了标准,也就掌握了行业管理的话语权,所以,谁也不愿把到手的权力轻易放弃。对于企业而言,主导了标准,就意味着在竞争中能占领主动,排斥其他企业,所以它们自然想方设法让标准为自己“量身定做”。在此情况下,虽然瓶装水标准统一的问题屡屡被提出,但都无果而终,这次农夫山泉事件之后,浙江卫生厅曾表示,浙江省质监局制定的瓶装水浙江标准应自行废除,不过这个要求至今未得到浙江省质监局的公开回应。

  瓶装水标准统一,指望相关部门和地方,依法行事,主动解决标准打架的问题,恐怕是奢望,对此,主管部门需要积极作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国家卫生计生委有责任也有权力站出来,对混乱的瓶装水标准一锤定音。

  上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加快包装饮用水标准的清理,对相关标准中的安全指标进行整合,及时制定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瓶装水取消地方标准,统一国标,方向已然明确,关键在于卫生部门能否履行法定职责,无惧各种利益阻力,当好公众健康看护者的角色。

    [新京报]

瓶装水里装满责任,公众才信任

农夫山泉的质量门还未关上,瓶装水再现危机。据报道,记者采访了国内十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并收集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几十份卫生标准,进行一一比对发现,其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标准乱象。

揭开瓶装水的面纱,真相以触目惊心的方式呈现出来。比如,瓶装饮用水的国标中,水质指标仅有20项,相比之下,自来水的标准中水质指标有106项;再比如,在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瓶装水的标准被认为宽松于自来水。如此一来,喝瓶装水岂不是还不如喝自来水?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当记者向雀巢、可口可乐、康师傅和统一等多家知名企业发函要求查看其企业标准时,均遭拒绝。

水是生命之源,不洁净的水显然是损害健康的祸根,如果瓶装水的水质逊于自来水,同样让人忧心忡忡。消费者花了大价钱,结果喝的是脏水、差水,情何以堪?

瓶装水水质堪忧,有多重原因,一是瓶装饮用水标准滞后,未与国际看齐;二是瓶装水标准主要是原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牵头制定,涉及的部门主要在卫生系统,起草单位还包括了一家企业。按说,企业参与制定无可厚非,但由于存在利益勾连,很难保持独立,也往往不会主动定下高标准。当然,每个生产厂家都有自己的企业标准,但屡屡以“商业秘密”为由不敢公之于众,其标准未必可靠。

此外,还存在检测之疏等原因。调查显示,瓶装水出厂前,大多只检测感官、微生物等指标,对于重金属、有机物等更多的指标,往往半年才检测一次。标准低,还检测不到位,水质哪有保证?

三聚氰胺事件衍生的连锁效应,导致国内奶粉一度陷入信任危机;地沟油事件频现,使消费者就餐时惴惴不安;而如今瓶装水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值得提及的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王竹天表示,中心将在2015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整合工作,包装饮用水标准也在清理范围内。王竹天还表示,无论企业是否采用自来水,其水源都应当符合自来水的国家标准。至于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能符合国家标准,则是由国家质监部门负责监督。此番表态传达的信号是,遏制瓶装水等包装饮用水乱象,先从整合标准开始,然后强化监督。

小小一瓶瓶装水,涉及公众健康,关乎公共利益,它里面应该装着企业良知,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水质量可靠,消费者才会信赖。 (苏秦)

    [人民网]

搅浑“水”的“标准割据”须打破

中国瓶装饮用水的国标中,水质指标仅有20项,相比之下,自来水的标准中水质指标有106项。中国瓶装水标准滞后,测菌仍然按前苏联的标准。据悉,地方瓶装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大多都有企业的参与。(5月2日《新京报》)从自诩“有点甜”的农夫山泉开始发酵,小小瓶装水酿出质量大风波,看起来美观、大方、上档次的瓶装水,居然质量隐患重重,令消费者始料不及。然而,与个别品牌、个别产品的质量隐患相比较,瓶装水行业最根本的隐患在于标准的混乱。而标准体系浑浊,又岂能期望水质澄清?

标准混乱的表现之一是层级繁复,最高级别是国家标准,其次是各省市区的地方标准,最后还有各企业标准。标准混乱的表现之二是花样繁多,现行饮用水国家标准有5个,涉及瓶装水的国家标准就有4个,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种类之多则数不胜数。作为瓶装水生产和质量监管的“律法”,行业标准必须让企业“规定动作”明确、到位,让监管部门“一把尺子量到底”,让消费者一眼“看透”水质的好坏。有法才能井然有序,无法自然乱象横生,而瓶装水标准既多又乱,众声嘈杂中淹没了权威的声音,无异于另一种形式的“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瓶装水标准的“政出多门”,无意间给企业制造了一个可以合法地浑水摸鱼的环境,矿泉水、山泉水、自来水、纯净水……企业运营在各种概念间辗转腾挪,通过移花接木、断章取义、偷梁换柱等等手法,巧妙地将最有利于企业的各种宽松标准加以“资源整合”,于是,大肠菌群标准越来越宽,矿物质含量标准越来越低,重金属检测指标“隐形”。生产标准经过不断的“优化组合”,终于形成了瓶装水指标不如自来水、测菌标准“穿越”到前苏联的局面。

瓶装水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怕,企业逐利而违法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瓶装水生产存在显著质量瑕疵,却不能以法之名去严查、严治。根治当前瓶装水生产市场的乱象,必须从统一标准入手。瓶装水质量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安全,不能任由各部门、地方和企业自行其是,必须在现有国标的基础上整合出一个覆盖全国的瓶装水标准,不能留有地方空白,不能留有种类空白,不能留有任何的例外和变通,不允许任何企业“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才能让生产者循规蹈矩、监管者雷厉风行、消费者火眼金睛。

而从现实逻辑来看,标准制定既是工作也是权力,瓶装水标准“政出多门”的背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企业和行业利益的支配欲呼之欲出,地方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案例就是明证。利益导向具有根深蒂固的惯性作用,打破标准制定的“势力割据”,不能寄望于现有机制下主事部门的自查自纠,只能自上而下地从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的层级出发,以全国一盘棋的姿态,从全国消费者利益至上的高度,通过顶级制度设计来确保标准的统一、水质的纯净。(许晓明)

    [人民网-新华每日电讯]

瓶装水标准有废还要有立

地方标准的废止,并不意味着瓶装水标准就不乱了,瓶装水就彻底安全了,因为国家标准本身还有很多问题。因此,既要废止瓶装水的地方标准、不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更要重新制定国家标准,统一国家标准

近日爆发的“农夫山泉质量门”引发舆论对瓶装水的关注。记者采访了国内相关领域十多位专家,收集对比了饮用水行业共几十份国家、地方、企业标准,发现理应公开告诉消费者的企业标准,却成为“商业机密”;“天然山泉水”与“天然矿泉水”一字之差,在矿物质指标上却相差甚远……这一切的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质量隐忧和标准的乱象(5月2日《新京报》)。

这场瓶装水质量风波始于今年3月15日,涉及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相比最近媒体集中“炮轰”农夫山泉,《新京报》这条报道则为我们深度揭示了整个中国瓶装水行业的乱象:不仅标准很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而且标准滞后,有的标准还是旧式前苏联标准;不仅企业标准对媒体和消费者保密,而且企业还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另外,矿物质水用自来水添加制造明显是造假行为,某些指标半年才检测一次……种种乱象让人对瓶装水安全充满忧虑。

瓶装水作为价格不菲的直饮水,按说水质标准应该高于不能直饮的自来水,然而瓶装水的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竟然不如自来水。这让人不得不问,涉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瓶装水,为何标准如此之乱,监管如此之乱?到底是什么让本该清澈透明的瓶装水变成了让消费者难以搞清楚真相的“混浊水”?这种“混浊水”又对我国食品监管发出怎样的警示?

从表面上看,瓶装水行业的乱象主要乱在标准太多,但标准太多太乱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在笔者看来,首先,多种标准并存说明对标准缺少规范。按理说,瓶装水有国家标准应按国家标准统一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只能比国家标准严格,不能比国家标准宽松。然而,我们看到地方标准中“天然泉水”、“山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而山泉水地方标准却不及矿泉水国家标准。

其次,即使是国家标准也不严格、不完善、不合理。比如,瓶装水的国家标准比自来水的标准还宽松,例如,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再比如,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关于饮用水的国家标准共有5个,分类混乱,相互间出现了交叉和空白。连国家标准都不合理,瓶装水企业自然有漏洞可钻,这说明国家标准制定背后或许还有很多秘密。

再者,标准之所以混乱无非是因为经济利益。任何一种不合理的标准背后很可能都隐藏着某种利益,例如,企业标准对消费者保密,看似涉及商业秘密,实则恐怕是为了掩饰某些不合理的指标,以便正常销售获得利润;山泉水地方标准林立,其实每一种地方标准都是为了照顾本地企业而制定,即为了地方税收等。当然,不排除在不合理的地方标准背后还隐藏着腐败。

另外,消费者权益在瓶装水行业没有得到应有保障。一个重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业,不应该只以自己的利益为重,漠视消费者的健康权、知情权、监督权。显然,如果一个行业的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把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相信不会出现信任危机。在我国食品行业,国产奶粉已经有前车之鉴,希望瓶装水不要重蹈这样的覆辙。

据悉,国家卫计委针对近期的瓶装水质量风波表态:国家标准既出,地方标准废止。可以说,这一表态对于这场风波“一锤定音”。然而,地方标准的废止,并不意味着瓶装水标准就不乱了,瓶装水就彻底安全了,因为国家标准本身还有很多问题。因此,既要废止瓶装水的地方标准、不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更要重新制定国家标准,统一国家标准。 (张海英)

    [人民网-法制日报]

无视程序价值农夫山泉有点悬

经京华时报及媒体同行的努力,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之争,产品标签中的虚假宣传嫌疑等,借由农夫山泉个案得以一一暴露。应当说,这既是媒体的职责所系,又是消费者的期盼所在。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最担心的,并不是媒体和企业在食品安全上的锱铢必较,而是媒体和企业基于某种利益勾连的一团和气。

使用低标准无异于“无照驾驶”

媒体的个案监督最终要落到制度化监管。值得欣慰的是,由中央部委部署的标准清理工作业已拉开帷幕。国家卫生计生委于此间明确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卫生计生委同时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尽快部署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凡是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尽快进行修订,同时组织开展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掌握地方标准执行情况。

如标准清理工作得以切实推进,相信用不了多久,类似“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这样的新闻将不会再现。当瓶装水的“标准之争”淡出公众视野后,人们或许不会记得此前在推动统一标准问题上的媒体之功,却不会再为混乱的质量标准而忧虑纠结。这正是媒体孜孜以求的期望。

与此相映照的是,农夫山泉仍在用“自说自话”来为自己辩白。在它的官方微博上,昨天又披露了一个所谓“美国国家测试实验室”的164项全套检测报告,并称“产品品质全面优于美国FDA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我们无意去核实或否定这个标准,一个基本的逻辑在于,不管农夫山泉在哪个实验室里进行检测,也不管最终报告显示其质量是如何高,也改变不了农夫山泉饮用水执行的是一个本该“即行废止”的地方标准。

对国标的认同和遵守,是《标准化法》的基本要求,是法律的底线。这种“守法”不仅对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其自身亦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打个比方,一个车技非常高超的司机,一直拿一本已经作废的驾照上路行驶,我们不怀疑这名司机的技术,但他的行为仍然违背了法律法规。在法律意义上,这名司机就是在“无照驾驶”。这名司机若辩称“我的驾驶技术没问题,甚至我比其他司机高明多了”,想来不会换来多少认可与同情。

期待下架建议促农夫正视监督

正因为农夫山泉一直以来对舆论监督认识不够,在回应中又常常回避舆论质疑的焦点议题,使得农夫山泉在消费者心中持续失分。最新的消息是,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昨晚发布公告,称近日农夫山泉“由媒体曝光出现了多重质量标准问题,不仅涉嫌违反《国家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造成了极大社会反响”。该协会同时披露,农夫山泉未向北京市政府主管单位和销售企业提供任何在北京地区生产的“农夫山泉”品牌桶装饮用水的产品标准和相关产品合格资质证明文件,故建议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销售企业对“农夫山泉”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

虽然一家协会的“下架”建议,针对的只是其会员单位,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这种社会组织的调查认定,和媒体调查一样,都可归属于社会监督权。期望农夫山泉能真正重视起来自社会的监督,力争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站回到法治的沙盘上。

    [人民网-京华时报]

请农夫山泉对着国标照镜子

  承认错误才能纠错,善待监督才有前景。面对质监部门“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告诫和自查自纠的要求,农夫山泉诚恳落实了吗?

  继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表示,“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与国家标准相矛盾,且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之后,4月19日,浙江省卫生厅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其回应表达了类似观点:地标必须和国标一致,地标只适用于本地的生产行为。显然,浙江省卫生厅的回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回复一脉相承。

  国标既出,地标废止,无论哪个企业都没有权力无视国标、自行其是;根据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而农夫山泉在广东、湖北等地生产的产品,同样执行浙江地标,这已明显违规。

  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当企业执行的标准不合规时,就需要监管部门出手,严格监管。4月15日,杭州质监局约谈农夫山泉相关负责人,告诫企业应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此前还派员到生产现场突击检查,以及开展市级应急产品监督抽查。从检查到抽查,再到约谈,每一步都突显了职能部门的监管之责。更关键的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表态,到浙江省卫生厅的重申,足见监管部门并未失语。监督,是职能部门的使命,不应推卸,不容打折,更不能向被监督对象抛媚眼,甚至包庇被监督对象。对尽职的监管部门,应该肯定。

  还应该看到,在此事件中,媒体监督是正当的舆论监督,媒体监督不是破坏者,而是建设者,是为了督促企业遵纪守规,真正尊重消费者。因此,应该鼓励和保护舆论监督。正如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李毅中所称,“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只要(媒体监督)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

  承认错误才能纠错,善待监督才有前景。面对质监部门“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告诫和自查自纠的要求,农夫山泉诚恳落实了吗?面对浙江省卫生厅表示将“进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地方标准清理”,农夫山泉是不是该好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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