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新疆用DV拍到UFO 遇强光后突然消失(图)
并非外星人来到地球,而是闪光灯作怪———
元月2日,“新疆9·19U-FO”研讨会和联谊交流会在北京天文馆新馆会议室召开。这次会议是由北京UFO研究会和云南UFO联谊会联合举办的,拍摄“新疆9·19UFO”录像的周继鸿、刘明仪夫妇也与会。会议通过一系列的讨论和实验后,北京UFO协会宣布,由摄像机拍摄到的UFO以及爆炸消失的现象成功破译。
新闻回放:
2005年9月,刘明仪夫妇去新疆旅游时,无意中用DV拍到了不明飞行物。据刘明仪女士介绍,9月19日傍晚19点左右,他们乘坐的大客车正行驶在克拉玛依到布尔津星城的途中。当时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车窗外远处的景色很美,于是刘女士拿出DV进行拍摄。当客车到达布尔津后,吃完饭,稍事休息,就与同行的旅客聚集在一起观看刘女士刚拍的DV,这才发现录像中拍到了一个明亮的球形发光物!特别是看到画面中不明发光物体瞬间突然爆裂时,大家惊诧不已,一再重复观看了几遍。
刘明仪夫妇返回昆明两个月后找到《生活新报》,《生活新报》于12月2日最早报道了这则新闻,该报记者将录像复制的光盘提供给云南UFO/BF录像分析研究室。UFO研究专家段立新分析称,刘女士提供的这段录像复制的光盘,约有一分钟,在这个时段拍摄没有中断过,使用的数码摄像机是夏普VL-Z3型,拍摄时采用了手动取景自动聚焦模式。电子钟启动并有同步声音。云南UFO/BF录像分析研究室专家分析认为,录像是真实的,是十分巧合地拍到一个不明发光飞行物(即UFO)。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专家组在观看和分析了该段录像后回复称,录像是真实的,但专家组倾向于认为录像是巧合拍下了某种科学实验。随后,云南UFO/BF录像分析研究室向新浪网独家提供了这段UFO录像,并于12月14日将录像公开。
新疆惊现UFO,拍摄者至今激动不已。
记者在网上查询到了这段公开的视频录像。该录像显示,在颠簸的汽车窗外,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原野,翻滚的云层下面有远处山峰的廓影,一道道阳光穿过云层射向大地,地平线处显现出一道多彩的光带,风景的确很美。就在这时,远处山峦的上方突然出现了一个跳动的光球,上下跳动的同时还向镜头的左侧移动,在持续不到一分钟后光球突然剧烈一闪,发出刺眼的光芒,像是发生了强烈的爆炸,在画面中可以看到光球“爆炸”时上下距离显长,左右距离显窄,有如高射炮发射时炮管放射的火光,由于车厢中噪音比较大,所以并没有听到“爆炸”的声音,闪光后,光球不见了,窗外显示的依旧是跳动的原野景象,汽车继续前行。
随后,记者与该录像的拍摄者刘明仪女士取得了联系。刘女士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然很激动,她说,以前在报纸杂志上看到过一些UFO的相关报道,对此也有所了解,但是以前的影像资料少,而口述的比较多,所以对此也是半信半疑,后来她在新疆旅游时拍到UFO后,整个旅游团都欣喜若狂,大家反反复复地看录像,都觉得十分神奇。刘女士认为人们对不明飞行物的认识还很少,这么宝贵的影像资料留在自己的家中太浪费,于是提供出来希望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研究,使其发挥应有的价值。
刘女士还说,她和丈夫周继鸿被凤凰卫视“鲁豫有约”节目邀请为嘉宾,于12月29日在北京录制节目,当时被邀请的还有北京UFO协会秘书长周小强等人。在录制现场,她把新疆UFO录像的光盘赠送给了周小强,并请北京UFO专家进行分析。
拍摄者称当时并没有亲眼看到UFO。
随后他们双方商定,于2006年元月2日在北京天文馆新馆会议室召开“新疆9·19UFO”研讨会和联谊交流会。通过会议周小强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次由摄像机拍摄到的UFO以及爆炸消失的现象,其实是车内照相机的闪光指示灯和闪光瞬间在车窗玻璃上的反射所导致的。也就是说,在刘明仪夫妇拍摄风景的同时,有人在其背后用照相机也在拍摄风景。而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闪光灯,就这样,灯光通过车窗玻璃的反射作用被记录到了刘明仪夫妇的摄像机里。
但是刘女士并不接受这个结论,不过她也承认自己当时并没有亲眼看到UFO,只是整理录像的时候才偶然发现的。她坚持认为仅仅通过在室内的简单实验就得出结论,这样做是不严谨的。
所谓的UFO实际是后面相机闪光灯在玻璃上的发光。
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UFO协会秘书长周小强。周小强说,当时参加会议除举办双方以外,还有天文学专家、生物专家、摄影专家、考古专家以及媒体记者。与会者对这件事都十分感兴趣,向周继鸿夫妇提出了不少相关问题。大家通过一系列地讨论,提出了发生这类现象的各种可能性,如:星星和球状闪电的现象,离子体火球的运动和爆炸造成的现象,火炮、火箭、导弹等军事实验的可能性,太阳在云层反光和云层中雷电闪光,飞机、飞艇、太空飞行器残骸以及太阳在车窗玻璃的反光现象,但是这些可能性都被有关专家一一否定了。
周小强告诉记者,当时他提出了是否车厢内有发光物体照在车窗玻璃上,其反光被摄像机拍入镜头的说法,这个说法使会场讨论气氛更加热烈,有人反对,也有人支持,天文馆馆长朱进提出进行实验来验证。为了保证事件的同一连贯性和说服力,还是用拍摄者当天所使用的摄像机,保持当天拍摄时与玻璃的距离,拍摄窗外较暗的背景,与此同时,背后一人持相机,开启闪光灯(防红眼小灯),之后大家在玻璃上看到了一个小光球……
随后,他立即将拍摄到的影像进行播放,屏幕中果然出现了一个光球,并且闪光后消失了,影像被反复播放了几遍后发现,现场实验所拍摄的现象与录像中拍摄到的现象基本吻合,尤其是最后的“闪光爆炸”,亮度、形状几乎完全相同。
周小强说,不明飞行物的表现方式有很多种,在没有搞清楚它是什么东西之前,都可以称其为UFO,就其为什么总是频频光顾于新疆和昆明一带,他表示其实也不一定,在北京也曾多次发现过UFO,而且还被成功地破译了很多次。
[北京科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