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的众多社会矛盾——贫富差距扩大、官民关系紧张、劳资纠纷增多等,归根到底,是由于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有失衡之处,‘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未得到有效制约。”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了《走向社会重建之路》报告,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新思路。这是继该课题组提出新“维稳思路”、引起全国性反响之后,第二份专题研究报告。
一种“重建总体性权力”的趋势正在发生
根据课题组报告,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正在出现“一种在市场经济基础上重建总体性权力”的趋势。
在我国经济领域中,资源正在向国有垄断企业集中。垄断的苗头开始出现在竞争性领域中,而在石油、钢铁、煤炭、交通、通讯等原有的垄断性行业,这一趋势在进一步强化。垄断企业被给予更多的资源,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特权。
在社会生活领域,以权代法、以压制社会为代价强化权力的迹象“清晰可见”。“在某些地区,权力的任性、霸道和恣意妄为显露得越来越明显。”报告认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强化权力的过程甚至是在“社会建设”的名义下推进和展开的。
研究报告还对“举国体制”的逐渐常规化,表达出了忧虑。
“在我们用‘举国体制’的办法成功办了一些大事后,‘举国体制’不仅成为应急的策略和手段,还被当作最有效率的治理方式,进一步常规化了。而各种社会矛盾却被压制或掩盖,从而酝酿着更大的社会危机。”
“对于金融危机的错误反思,似也在为强化权力提供新的论证。一些人看到危机中显现出来的市场局限性以及资本过度膨胀的弊端,再度希望仰仗于计划经济时代包揽一切的总体性权力来化解危机。”课题组说。
报告指出,当今社会矛盾中的“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根源是由于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失衡。更危险的是,“权力之恶”与“资本之恶”目前已经叠加在一起,形成了“权力市场经济”。权力和资本结合而形成垄断性的既得利益集团,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正。
课题组认为,所有这些国情“背后的思路和逻辑”是,“权力要强大到足以全面掌控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
问题是,这种系统性强化权力的趋势由何而来?
报告指出,这种趋势的出现,根本原因是当代经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及近30年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科学技术的发展,大众消费社会的来临,以及快速的城市化”。
“当前我国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对现实治理结构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客观上要求更有效的治理能力。而在既缺少自主的社会又缺少自主的市场的情境下,这个需求很容易直接被转换为对更强大权力的呼唤,期望用一种无所不包的权力来应对所有这一切。”
转型中国面临新抉择:重建权力还是重建社会
由此,课题组提出,中国当下面临的一个新的历史性抉择是:是通过社会的重建,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配合的治理结构,还是造就一种更强大的权力来包打天下?
“重建权力还是重建社会,这将是我们面临的迫切抉择。我们正处在历史的十字路口。”课题组说。
报告指出,我国的历史经验已经充分证明,重建包办一切的“总体性权力”不是出路。“今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日益复杂化的经济社会生活中,面对层出不穷、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总体性权力不仅应接不暇,而且因其粗线条、简单化等缺陷,反而可能成为社会失序的根源。”
研究报告表明,在中国经历了30余年的市场转型后,公民社会建设越来越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实情况是,目前中国民间组织“发育程度低,发展不均衡”。
课题组指出,我国民间组织数量虽然有较大增加,但依然缺乏真正的自主性。有研究者用“GONGO”这样一个充满悖论的术语来称呼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甚至有研究者提出,相比较而言,中国的很多民间组织“有名无实,具有制度性弱势和形同质异的特点”。
尤其令国人扼腕的是,在应对重大社会危机时涌现出来的社会自组织力量,“由于没有常规化的制度安排加以维持,往往不能转化为推动社会成长发育的持续动力”。
社会组织缺席的恶果,从令全国震惊的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事件中,可见一斑。
“富士康事件正是整个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一个缩影。正如有网民评论,不是富士康中了死亡魔咒,而是我们这个社会中了富士康魔咒。”
报告认为,目前,我们既需要慈善组织、社区组织等“公民社会”组织来制约权力,也需要工会、合作社等“能动社会”组织来驾驭资本。
解决我国利益关系失衡的突破口
近年来,解决我国日渐加剧的利益关系失衡,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报告认为:“解决这一问题,远不是提高一点工资和收入这么简单。”
“这些年来的利益关系严重失衡,背后有深刻的体制原因。其中最致命的,就是我们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却没有一套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关系的完善机制,甚至还压制这种机制的建立。这些体制问题不解决,仅仅依靠政策增加收入,能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报告提出,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不同利益主体具有同等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平有序的利益博弈”。
课题组为社会建设提出了两个具体突破口:“劳资关系”和“官民关系”。
第一,劳资关系:建立劳资博弈机制,推动“能动社会”建设。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工资共决”,这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还应推动消费者运动的开展。
第二,建立公民参与机制,推动“公民社会”建设。
课题组认为,最重要的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框架内落实三个机制:其一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透明、政务公开,目前已经是社会的基本共识,也是业已明确的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要有真正的信息透明,必须建立现代社会中已经被广泛使用的质询制度。”其次是财政监督制度。其三,则是重大立法和决策的听证、辩论制度。“在我国,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但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社会恐惧症”:恐惧的源头是什么
报告尤其强调了近年来建设公民社会的一个“悖论”——
近年来,政府轰轰烈烈地设立了许多负责社会事务的新部门、新机构,向一些社会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结果却是一个悖论的出现:社会不是越建越大,反而是越建越小。“在权力主导下的社会建设中,自组织的、自主性的社会生活甚至受到压制或抑制。”
报告认为,我国的主体性社会一直未能建立起来,其中一块拦路大石叫做——“社会恐惧症”。
课题组解释:“这是指恐惧独立于权力和市场之外的主体性社会,把它误认为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威胁力量,并由此产生对培育、建设和发展它的拒斥。比如权力对社会的恐惧表现为限制、打压或吸纳社会的自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课题组发现,对社会自主的排斥反应不只来自权力,同样也来自大众。
“这是由于长期以来,总体性权力的存在、包打天下,造成大众对于单一权力核心的信奉和依赖,造成对社会自主性的怀疑和否定。人们在表达、追求和维护自身权益时,也通常不断诉诸总体性权力,却避免公共参与和形成社会自组织。”
报告认为,权力与大众对社会的恐惧及其相互作用,是自主且自组织的社会在当前中国缺失的根本原因。“因此,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是破除社会恐惧症,为社会的主体性正名,认识社会的积极的建设性意义,允许社会的自组织,实现社会的自治与自律。”
报告中特别呼吁道:“去除传统的恐惧社会的思维定势,以勇气和魄力重建社会,决不是来自知识分子单纯的民主理想和道德追求,从根本上说,它是在这个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关头,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进程中提出的实践需求,是民众在面对不受规制的市场和无所顾忌的权力侵犯时保护自己的唯一屏障。它应当成为我们社会建设的明确目标和紧迫任务。”
最后,课题组认为重建社会的基本目标是:“制约权力,驾驭资本,遏止社会失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建设社会主体性,我们所说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权力、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