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我国农民工大军中的主力军。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数量不断增长,他们面临的生存困境,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与社会冲突,开始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日前,由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组成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课题组,发布了他们最新的调研报告——《困境与行动——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民工生产体制”的碰撞》(以下称报告)。课题组在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中的农民工进行抽样调查,并对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生存状况做了深入的田野调查后发现,相比于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的行动取向格外突出,表现为更频繁地参与维权行动、更为主动地进行劳资博弈。
“新生代农民工频繁地卷入劳资冲突甚至参与一些集体性事件并非偶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特征与一些旧有制度之间发生碰撞后的必然结果。对于我国来说,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已经摆在眼前,想躲也躲不过去。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并做出改变。”课题组负责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沈原说。
许多新生代农民工乐于将自己看成城市小白领
一般意义上,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周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然而报告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年龄、生理概念,应该从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等不同维度来界定他们的群体特征。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最大的特征是什么?报告给出答案——疏远农村,亲近城市,受教育程度较高,与企业和国家的关系均已不同于老一代。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生活较陌生,也较为欠缺认同感。”报告中引用的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务农的经历明显较少。在老一代农民工中经常务农的比例是31.0%,没有务农经历的比例仅26.0%;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44.0%的人完全没有务农经历,44.1%的人偶尔务农,经常务农的比例只有11.9%。
调查还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村的经济联系也在不断减弱。从将工资结余寄回农村老家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明显不如老一代积极。老一代农民工2010年平均年度结余15378元,其中有11063元寄回家,占结余的72.0%。而新生代农民工2010年的平均年度结余仅9684元,其中寄回家的钱为5654元,仅为58.4%。
与疏远农村相对应,报告分析指出,新生代农民在受教育程度、消费习惯、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网络和对外来的期望等5个方面表现出极其强烈的亲近城市的倾向。
从受教育年限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10.7年,远高于老一代农民工的8.6年。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中专、技校及大专、自考本科等中高等教育者的比例为53.7%,远远高于老一代农民工的25.7%。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年限的增长与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提升了他们部分的职业技能,同时也使他们在进入工厂之前有了更丰富的城市生活经历。
在消费习惯上,收入更低、消费更多、结余少、出现透支现象等城市年轻人的消费模式,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整体特征。
报告对两代农民工的日常开支进行详细比较后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在消费习惯上逐渐城市化,他们在娱乐、服装、通讯等项目上的花费都显著高于老一代农民工。具体而言,除了住宿和伙食之外,老一代农民工月均花费在100元以上的其他开支项目只有两项:生活日用品和请客送礼;而新生代农民工月均花费在1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有4项,按花费多少依次是服装、生活用品、娱乐、通讯。其中新生代在服装(169元)和娱乐上(115元)的花费分别是老一代农民工的2~3倍。
与消费习惯类似,报告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休闲方式上也已明显具有了城市年轻人的特征,他们和城里的年轻人一样爱玩电脑、玩手机,喜欢上网。而且与只受过初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比,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方式更具有城市年轻人的特点。以上网为例,在老一代农民工中,上网的人数仅占32.2%,而且每天上网的平均时间也不到40分钟;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上网的比例为85.7%,每天平均上网时间为2.7小时;而在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中,这两个指标均高达91.3%和3.3小时。
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络也开始向城市转移。在遇到问题时会求助的“第一人”中,相比于老一代农民工首选家人亲戚(67.0%)与朋友(21.0%),新生代农民工求助家人亲戚的比例虽然也排在第一位(54.0%),但是其求助朋友的比例则大大提高(41.0%)。在对外来的期望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亲近城市的特点则更为明显,有近六成的新生代农民工对未来的打算是继续在城市发展,明确表示回乡村老家发展的不到五分之一。
参与该课题实地调研的清华大学博士生汪建华告诉记者,在与新生代农民工打交道的过程中,他经常忘了自己是在和农民工打交道。因为不论言谈举止还是穿着打扮,一些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小白领几乎没有区别,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也乐于将自己看成城市小白领。
短工化使新生代农民工低工资低福利的状况难以改善
疏远农村并亲近城市的年轻人能否顺利融入城市呢?
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具有新特征的群体,但他们面对的却是与老一代农民工相同的“农民工生产体制”,这个体制包含两个方面:“工厂权威管理体制”和“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正是这两个制度的存在,使得当前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困难重重。
首先,“工厂权威管理体制”是指以高强度与长时间的简单劳动、微薄的工资待遇、严苛的管理制度、危险的工作环境等为特征的现代工厂制度。
由于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且具有一定城市生活经历,他们对自己的工作也形成了新的期望。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相比于老一代农民工更重视工作的发展前景与意义,更看重企业的管理制度。这一特点在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新生代农民工怀揣着对工作的新期望,可是他们在现实中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工作环境。调查显示,在工资方面,新生代农民工2011年上半年平均月工资为2416.46元,比老一代低约570元;在劳动保护方面,进入劳动力市场时间不长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13.0%受过工伤,与工作时间是他们3倍的老一代基本持平(13.3%)。
“低工资、低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所处的这种‘工厂权威管理体制’,使得他们在期望与现实间形成强烈反差,也让他们感觉到,城市并不亲近,想要生存下去依然举步维艰。” 汪建华说。
其次,“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是指,造成我国的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却在农村养家、养病、养老的基本制度安排,最典型的就是当前的城乡户籍制度。
报告指出,劳动力再生产包括劳动力的“维持”和“更新”两部分。前者指的是劳动者恢复体力脑力的过程,而后者则包括一系列劳动力代际更替的安排,如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等。一般而言,劳动力的维持和更新两部分应紧密结合,在同一制度背景中进行。可是在我国,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过程却被拆分开了。农民工个人体力脑力的恢复是在工厂中实现的,尽管这往往只是以拥挤的住所和缺乏营养的食物来“维持”;而劳动力的代际“更新”则是在这些农民工的来源地即乡村老家中实现的,农民工的父母、子女留在了生活成本较低的村庄,老人赡养和子女抚育也部分需要依靠农业生产来实现。
“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造成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和农村的双向依赖。一方面,他们需要以在城市中工作获得的工资维持生计。在课题组调查的1017名新生代农民工中,57.2%的人在2010年将工资结余带回农村的家中,他们每人平均带回家中9500元;另一方面,他们的家庭生计也同样离不开农村。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收入有大约20%来自农村,在266位有孩子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1.1%的人至少有一个孩子生活在农村。
课题组成员、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说:“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与旧的‘农民工生产体制’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对于原本渴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的他们来说,农村已然是‘回不去’的旧乡,城市则成了‘留不下’的异地。他们每年不得不像候鸟一样迁徙于农村家乡与城市工作地之间,而每一次迁徙经常伴随着工作的转换。于是,‘工作——返乡——再找工作’的短工化模式在新生代农民工中相当普遍,在这种短工化的困境中,他们低工资、低福利的现实状况就更难得到改善。”
新生代农民工经常会主动提出利益诉求
调查发现,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外出务工时间远低于老一代农民工(4.3年对12.4年),权益受损比例也明显低于老一代农民工(14.1%对19.5%),可是他们参与群体维权的经历却与老一代农民工没有明显差异(4.5%对5.0%)。也就是说,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行动取向格外突出,更容易卷入劳资集体事件中。
“新生代农民工行动取向突出并非偶然,而是新生代和旧制度遭遇的必然逻辑。”课题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讲师何江穗分析指出,在旧制度下,新生代农民工的不满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向往城市,可是“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却让他们既不能融入城市,又不能离开农村,两边都有联系,实际上却又漂泊无根;其次,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程度高、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具有城市年轻人的特征,向往能成为活生生的“人”,可是在高强度生产、低工资待遇的“工厂权威管理体制”下,他们经常只被看做是干活的“手”。
“正常情况下,农民工有了不满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可是在实际中,由于农民工缺乏自己的工会组织、社会组织的支持,而他们唯一能依靠的司法维权这条道路不但时间和金钱成本高,而且实际效力更是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新生代农民工只能将自己的不满诉诸非正常渠道,比如集体维权行动等。”何江穗说。
报告进一步指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不但更具行动倾向,而且他们的行动模式和诉求目标也显现出新的特点。课题组比较了不同类型农民工参与的集体维权事件后发现,在那些老一代农民工仍占相当比例的工厂中,集体维权通常只是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而以新生代农民工,特别是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的工厂中,他们集体维权的目的并不止步于法律规定的基本工资,而是进一步要求增加工资,明确提出建立工资调整制度和完善工会制度的要求。
也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不是只在自身权益受损的时候才被动维权,他们经常会主动地提出利益诉求,而且他们的诉求也不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许多更是深入到制度层面。
沈原认为,未来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数量还会继续增长,而且现在的新生代农民工中,许多人将会面临娶妻生子、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这样一来,他们与旧制度之间的冲突将会更加激烈。“如果旧制度依然‘不为所动’,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人集体维权事件必将越来越频繁、激烈,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严重威胁。”
如何才能避免未来这种局面的出现?报告指出,需要将着眼点放在落实新生代农民工的企业公民与社区公民身份上。
报告解释,“企业公民”是指农民工在工厂中不仅仅是劳动者,而且还享有“公民权利”,有权就自己的工资、工作条件和其他相关问题提出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集体议价机制。而“社区公民”身份主要指农民工有权享受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社会福利,这包括农民工及其子女有权在城市中平等地享受包括教育、医疗、住宅等在内的各种公共服务。
“赋予新生代农民工公民身份及集体议价权利并不危险。”汪建华在田野调查中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在行动过程中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行动方式有没有违法,在提出诉求和进行集体谈判时,往往也会将物价和生活成本、同行的工资水准、市场用工状况、企业利润等指标作为最重要的依据。也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行动会很严格地遵守法律与市场的准绳,完全可以保持在和平、理性、可控的状态。
“如果说在改革初期,市场经济的原始积累是建立在一部分人的付出和牺牲之上的,那么,现在改革开放已进入第四个10年,经过两代农民工的付出,国家经济水平提高了,城市扩张和繁荣了,社会整体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生活相对富裕了。如果仍然要靠牺牲农民工来促进经济繁荣,那不得不说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郭于华说。
报告最后指出,在经济结构转型和人口变迁的背景下,统筹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具备了现实条件。只有彻底改变农民工生产体制,才能使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生力军的农民工群体工作有尊严、生活更幸福,才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