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01-03
既建豪宅又在豪华酒店大摆宴席的廉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锡照被纪委立案检查和暂停职务了。(见南方网12月29日报道)
这结果是在人们的意料之中的。因为媒体曝光之后,相关组织和领导便会高度重视,对被曝光者予以相应的组织措施,这是当下习惯的做法。
活该这位陈副局长倒霉。如果他迁入豪宅之后,低调一点,也就是不在豪华酒店大摆宴席,那恐怕不会遭此“大劫”。在陈副局长所建豪宅的地方,还有当地政府的其他官员也建了豪宅,但是人家至今豪宅住着却平安无事。还有他建豪宅时不是也没有什么事吗?不是顺顺当当地将豪宅建成且乔迁了吗?陈副局长太张扬了啊。我猜想,这位陈副局长现在肯定为其张扬之举懊悔不已。
可能我太愚笨了,看了陈副局长的新闻后,有个问题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这个问题是,一个县级市,就那么大的地方。可是,一个公安局的副局长大兴土木,建楼高5层,占地近200平方米,有独立的院子,院子里自带两个小花园的别墅,当地的纪委、监察机构硬是发现不了,这是为什么?
不过,话又说话来,这个问题现在很具普遍性。不少官员的腐败总是群众先发现的。比如周久耕们。其原因何在?是不是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为什么专司监督之职的机构、工作人员其眼睛就没有群众的眼睛雪亮呢?
有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8年的5年时间,查办职务犯罪的线索70%来自举报。并且60%的举报人与被举报的人或事没有利益冲突。由此看来,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成了揭露腐败的主渠道。这固然说明反腐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但是,我以为,如果人民群众的举报成了反腐的主渠道,官员的腐败主要是靠广大人民群众检举,那么无论从制度上,还是从机构设置及其作用发挥上,都存在着问题,也就是它们还不能有效地防止与及时地发现和惩治腐败。
实事求是地讲惩处陈锡照们并不很难。在我国,只要认真地进行查处,无论腐败者身居多高的地位,都逃脱不了被查处的下场。但是如果反腐败只是停留在查处上,且往往待群众的发现后才查处,那么有效遏制和消除腐败将颇困难。因此,在查处群众举报的腐败案件时,还得深思和反省:为什么纪委、监察等专门监督机构不能及时地发现陈锡照们的腐败行为?为什么那么多文件和制度还不能有效地防止陈锡照们的腐败行为?此外,要建立问责机制,对专门监督机构进行问责。比如,廉江市公安局的纪检部门居然没有发现陈锡照建豪宅,或者没有对陈建豪宅的事进行实事求是地调查,这不问责,能说得过去吗?能在反腐败上“吃一堑长一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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