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04-17
抚顺刺死拆迁官员案,能否终结暴力拆迁制度?
作者:秋风
杨义刺死拆迁官员从反面说明,拆迁暴力正在超出民众忍耐的极限。
2010年4月8日,辽宁省抚顺市高湾区住建委主任王广良在组织强制拆迁过程中,被36岁的被拆迁户杨义刺死。而就在四年前,那里曾经发生过一起拆迁死亡事件:被拆迁户李春文的儿子、24岁的李玉亮被一群“逼迁者”活活打死。
如此“恶性轮回”的事实足以警示立法者、执法者,应当采取切实步骤,终结拆迁制度。
旧有的房屋拆迁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最大问题即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法律上处于不平等地位。在这种拆迁制度下,被拆迁户缺乏制度化渠道来主张自己的土地和房屋的合法权益。在另一面,地方政府却可以非常便利地启动强制拆迁程序。地方政府甚至以公然暴力的方式组织强制拆迁。由此导致暴力拆迁事件在各地频繁发生。据报道,就在杨义刺死拆迁官员的前后一个星期,高湾区已有4人因暴力拆迁被送进同一家医院。
去年春节前发生的唐福珍自焚事件,引发民众、舆论、学界的强烈反响。国务院法制办对这一舆论做出了良性回应,当即宣布将废除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启动了制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工作。
然而,该条例草案在春节前完成征求民意的程序之后,并没有立刻颁布实施。而地方政府却因此产生了一种紧迫心理,抱着赶末班车心态,以更加粗暴的手段组织进行更大规模的拆迁。恐怕正是因此,春节以来,暴力拆迁的发生频率似乎比以前更高,并发生了诸多相当恶劣的案件。通常情况下,被拆迁人是拆迁暴力的受害者,这一次杨义则刺死了拆迁官员,这从反面说明,拆迁暴力正在超出民众忍耐的极限。
这样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政府确实有责任发展经济,也确实无法避免土地用途的转换与产权的转让。但是,转让过程必须公正地进行,为此,必须让利益相关各方的权利在法律上获得平等的地位。
这样的程序当然会降低效率,也可能抬高成本。但是,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速度绝不是最重要的。最为重要的是经济增长、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的正义。因此,不论为社会秩序的稳定,还是为经济增长的公平,都应当立即终结拆迁制度。为此,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对现有拆迁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政府和拆迁人的行为。
[新京报]
暴力拆迁必然走进以暴制暴的死胡同
4月8日,辽宁抚顺高湾区。指挥拆迁的建委主任王广良,被“钉子户”杨义用刀杀死。我们甚至来不及为死者致哀,就有当地老百姓当街放起了鞭炮。网上亦然,几乎一边倒的叫好声,旗帜鲜明地宣告了他们的态度和立场。
没有了对生命的关怀,没有对死者的哀悼。也许你可以指责老百姓和网民的冷血,但请你别忘了,仅仅在几天前,唐福珍自焚事件的操作者之一,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就曾经对媒体说了一番更加冷血的话,“我觉得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并表示,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
就像南都记者感言的那样,“一种暴力的背后,总能找到另一种暴力的根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同样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相同的故事就发生在一墙之隔:两年前的初秋,杨义家邻居被拆迁户李春文的儿子、24岁的李玉亮被一群逼迁者活活打死。这如何不令人顿生世事轮回之感慨呢?
其实从“最牛钉子户”吴苹以降,更多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中国发生。它们也从最初占据报刊头版头条,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小消息。如果没有演变成恶性死伤事件,它们甚至连成为街头巷尾谈资的可能性都没有。在这些故事里面,绝大部分是以被拆迁者的全军覆没,拆迁者的全面胜利收场。现在偶尔一次轮回,围观者如何不投以如雷的掌声呢?
今年全国“两会”,“暴力拆迁”已成十大关注之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工作被纳入官方议程,国家对野蛮拆迁正考虑制裁——当然,直到王广良倒在血泊之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还遥遥无期,国家对野蛮拆迁的制裁也无任何实际行动。一向以高效率、雷厉风行著称的“举国办**”体制,在“拆迁”两个字面前居然无所作为,对那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暴力拆迁者也没有什么法律制裁。是以《南方周末》会惊叹: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果然个个还在。这些都在事实上给迷信暴力拆迁力量的人鼓舞了士气,使得他们行动起来更加肆无忌惮。面对拆迁队们这种“绝对理论上的绝杀”,被拆迁者们还能怎么办?如果他们不甘心窝囊地失去自己的家园,那么摆在面前的有且只有两条路:
一、学习唐福珍;
二、学习杨义。
至少到现在为止,前面那条道路被证明是行不通的。它们不但会白白丢了一条性命,家园也保不住,还会被讥笑为“法盲”。因此可以预料,在经过权衡考虑之后,会有越来越多的被拆迁者必然走向杨义的道路——这种以暴易暴的死胡同。坦白说吧,不管哪个时代,以暴易暴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之道,伯夷当年躲在山里采薇时就由衷地感叹,“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不知其非矣。”可是,对于被拆迁者来说,他们还有更多选择吗?我们允许他们有更多选择吗?
电影《武状元苏乞儿》的最后,身为丐帮帮主的周星星同学对皇帝轻声说了一句话,“乞丐的数量是由你决定,不是由我决定的。如果人人都能安居乐业,谁还愿意去当乞丐?”同理可证,唐福珍和杨义们数量的多少,也不是由他们自己就能决定的。中国的老百姓其实要求很低:有屋居,有粟食——有没有所谓“尊严”倒在其次。这是他们生活的底线。因此请让他们钻进以暴易暴的死胡同之前,还能多几条路走走。可好?
[凯迪网]
法律正义缺位 自然正义血腥
文/邵 建
当自焚都阻挡不了拆迁,辽宁抚顺拆迁官员亡命于钉子户杨义刀下,也就不难理解。这未必是孤例,同样的事情,虽然没有发生,但已经这样预警。江苏省常州市某小区贴出一张《告拆迁办工作人员》的死亡告示,声称:“如再来骚扰,我一不警告,二不报警……,直接性送你们归西。”这位业主甚至用了这样的口吻:“你们来我不会和你们吵了,我会热情地接待你们的,因为我的路上有你们相送相陪……”这是一个绝望者的语言,正如发生在抚顺的,是一个绝望者的行为,他们居然视法律为无物,亦视自己生命为无物。这是怎样一种惨酷的现实,借此我们终于发现,我们已经走到了一个正义的临界点。
再也不能漠视暴力拆迁这类血染的悲剧了,量的累积已经够多,可怕在于,它已经转化为同归于尽的“予及汝皆亡”,不仅是心态,而且是行为。这好像成了一个简单的自然逻辑,既然我死了也挡不了你的拆迁,我为什么不和你拼命。如果读过抚顺拆迁血案的报道,可以看到,这一血案纯粹是被逼出来的。本来拆迁者并不在意流血,他们行动时就已经准备好了救护车,只不过这个救护车是为被拆迁者准备的。拆迁者志在必拆,甚至考虑到了最坏的结果,哪怕你以命相拼(死了人,也不过是拆迁费抬高一些而已)。万万没有料到的是现场翻船,喋血者不是被拆人,而是自己。
网上有不少声音为杀人者叫好,我却为此叫悲。明明杀人是违法的,可是杨义却拿起了刀。为杨义自己的生命想,我也不赞成他动刀。但,这不是哪一个人赞成不赞成的问题;问题在于,一个社会,如果法律正义缺位,什么不可想象的事都会发生。这里不想陈义过高,个人权利,包括财产权利,虽然卑微,但为宪法所保障,亦为后来制定的物权法所保障。这种保障,在很多地方政府那里,不过一纸空文。真正有效的,却是和宪法、物权法相抵触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尽管声名狼藉,甚至被指为恶法;但因为它可以助纣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和政绩,被当做真正的法律。成都唐福珍事件中那位官复原职的城管局长把唐福珍自焚说成是法盲的悲剧。他眼中的法,不是宪法,也不是物权法,就是这个早该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条例。
现代社会,个人权利具有正当性,英语中权利和正当是同一个词(right);因此,个人权利受到侵犯,对它的捍卫也就具有正义性。这是一种自然正义,它甚至体现在动物世界中(如果一只狮子闯入了另一狮群的领地,它的下场可想而知)。但,自然正义很血腥,它缺乏理性的度量衡,往往过当。人类社会的高明在于,它把每个人执行自然正义的权利让渡出去,交给法律,让法律作为第三者来行使。法律行使正义的好处是,可以理性地做到“等利害交换”,既然你侵害了别人的权利,法律同等地就要剥夺你的权利。这个法律首先就是宪法,由它确定保障权利的基本原则。如果出现侵犯,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都有相应的下位法以制裁。
可是,如果法律缺位,如果法律只是无以落实的条文,即它不能主持正义;那么,在个人权利受到无望的侵害时,复仇性的自然正义就会走出来替代法律正义。这样的情形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在所难免,唯一可免的便是这个社会真正推行法治,让法律正义高于一切。毕竟法律正义是正义的文明形态,正如自然正义大体是正义的野蛮形态,伴随着它的往往是与生俱来却又与生俱在的动物性,并且是动物性中善于复仇的那一面。这里,我不惜以鲁迅来举例,鲁迅说:“我总觉得复仇是不足为奇的,……但有时也想:报复,谁来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既没有上帝来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尝头,也不妨以头尝目。”请注意它的最后,当法律不能主持公道、不能保障杨义们的正当的私人财产时,杨义们一旦按自然正义的原则行事,就很难说是以目尝头、还是以头尝目了。总之是血腥,不是单方的血腥,而是双方的血腥,乃至一个社会的血腥。今天,我们已经闻到了它的腥味。
从杨义血案和那份拆迁死亡告示来看,不要再侥幸,我们今天已经趋近法律正义和自然正义的临界点。是让文明的法律正义战胜自然正义,还是让血腥的自然正义战胜法律正义,请肉食者谋之、谋之、再谋之。
[凯迪网]
强拆,百姓愧对政府,官员愧对谁?
据网络新闻报道“北京延庆县延庆镇自由街村,一户村民住宅遭镇政府强拆。户主康顺卿联手邻居与拆迁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双方互掷石块等。”的强拆事件,该事件里的村民、警察、政府强拆人员表现让人目瞪口呆。
特别是作为乡镇强拆方面说的话让人更是惊讶,据延庆镇政府负责人对现场民警未进屋进行劝说表示,“我对公安很遗憾。”
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几名拆迁黑衣人冲来将康顺卿夫妇一家大小按倒殴打的时候,许多村民都表示“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发生了村民都捡石头砸向拆迁人员,将康顺卿夫妇俩救回来的一幕。
对于延庆镇副镇长赵光宜称,”他们是作秀,故意制造假象。他认为,康顺卿的确应该下跪,但不是为了感谢,而是惭愧。”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好笑,因为作为百姓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在没有法律的保护下不得已采取相应的措施,其实没有什么好惭愧的,相反应该是一种无奈。
因为在今天的地产疯狂年代,官员横征暴敛的征地行为不外乎是为了自己谋取钱财利益,所以对于官员借用拆迁之名以“低买高卖”的形式强迫百姓卖地的现象,其实根本是再也平常不过的事情;在政府和开发商人的勾结下,让许多类似康顺卿家房屋面积140平方米,按照1:1.5折算,可获得210平方米的回迁房,但政府只给165平方米。第二个补偿方案是,按照每平米约2000元价格,给67万补偿款不给房,但自家房屋位于县城中心,“每平方米可值1万元。”的事情屡屡出现,可为什么官员们不说自己愧对百姓,反而说百姓愧对政府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今天的某些地方政府不过是某些官员空挂“人民政府”外衣拿来谋取利益,大发百姓横财的空空躯壳,实质上根本没有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公仆意识”,所以每一次强拆,其实是“百姓愧对政府,官员愧对百姓”的体现。
[凯迪网]
权力从来不是“愧对”的对象
前两天有条新闻符合“有图有真相”的多媒体时代传播特点,那是一条强拆的新闻,北京延庆县延庆镇自由街村一户村民住宅遭镇政府强拆,除了文字之外,照片与录像显示,当时拆迁方一水儿的摩托车头盔,动用的工具包括干粉灭火器以及砖头、石块,还上演了上房揭瓦的把戏。当这些人把房主拉出来打的时候,周围村民在警察的旁观下忍耐不住,最终出手救人,最后一张是房主在一片瓦砾上跪谢周围的高邻。按说拆迁惨状见多了,警察的袖手也见多了,这件事虽然有完整的视觉记录,也不见得就能超越于其他事件之上,尤其是当事人最后还有命起来跪谢高邻,比之那些直接被埋在土沟里、烧在房屋里的人来说,运气总算是好之又好。而且看得出来当地政府虽然动用了蛮力,不知道是调兵遣将的经验不足,还是我们京城人士手下总是留点情面,居然放了他们一马,并未将拆迁进行到底。
既然事情被曝光在媒体上,尤其是这么“有图有真相”的曝光之后,自然有后续记者去问两造为什么大动干戈。这方面很难判断谁对谁错,反正双方都认为自己没错,“谁先开的第一枪”永远是战争中最大的争论,而拆迁往往涉及的多是补偿的问题,这些都没有什么新鲜的。唯一显得有些鲜活的是当地镇政府官员的一句话:“他(被拆迁者)应该跪,他愧对政府、愧对村民、愧对现场工作人员。”——— 这是针对最后一张跪谢高邻图片所做的评论。
这个要求当然是过高了。应该跪谢、愧对用干粉灭火器喷射自己、用石头砸自己、爬上房顶揭瓦的“现场工作人员”?这种话是不好这么说出来的,这样只能显得嘴脸相当邪恶。您想,感谢这么对付自己的人,这要经过多少折辱才能修炼出来?除了有皇帝时代里接到抄家圣旨还要叩谢天恩之外,这么变态的事情在其他时代还是少见的。
这句话的主旨是“愧对政府”,大概的意思是说,政府部门为了旧村改造而劳心费力,你居然不能服从大局、牺牲小我而做个钉子户,你对得起政府部门这一片把目前价值每平米1万元的地用5000元收回来改造后再高价卖给你的苦心么?所以,你是应该跪下的,但不是要感谢高邻搭救,而是因为对政府感到愧疚而请罪。
这当然算是某些人官本位的思维习惯间歇性发作了一次,我们这里从来都是有“父母官”、“青天大老爷”传统的,尤其还曾经是那种“圣朝以孝治天下”的地方,民众从来没有一种真正的主人感,倒是官方那种为民做主的自觉从来都没有消退过。既然是父母官而圣朝以孝治,民众自然就应该在没有听从官方安排的时候有所愧疚才是良民。
只是在现代社会里,大家总算明白了一个多少年前就应该明白的道理,即政府是为公众服务的机构,公众面对政府应该只有理直气壮的要求,而无需双方在民事上有所争执之时感到任何愧疚。换而言之,政府永远应该是被要求的对象,不能也没有资格成为被“愧对”的牌坊。这其中的道理有两个:一个因为我们是纳税人,我们付过钱了;二来因为政府不是具有人格的个体,正常人是不会对公章说“抱歉”的,这样显得太弱智了。
(作者系知名网友)
[南方都市报]
新“国四条”能否扭转房价调控被动局面
文/知风
在房价疯狂、泡沫蔓延和恐慌性购买之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的情况下,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会议对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的主基调是两个“更为”:必须采取“更为严格、更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并且提出了包括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等四项具体的措施,即新“国四条”(以别于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旧“国四条”)。
新“国四条”基本上找出了目前房地产市场失控的原因,着手调控的不仅是单纯的市场行为,而且涉及到与之关联和配套的几个方面。对于高房价这个“顽疾”,从以往调控收效甚微来看,一是没有直面问题的要害,二是措施流于形式。而这次推出的新“国四条”虽然概括了高房价的症结所在,但是,从四条措施的排列先后上看似乎忽略了形成高房价问题的主次,这样可能会在贯彻执行中失去了中心。因为,新“国四条”提出的四个问题是相互关联的,也是有前因后果的,所以,还是从市场行为本身下手的话,就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成效。
新“国四条”把“投机炒房等不合理的住房需求”放在首位,采取“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加以控制,这当然也能限制一些房产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市场并非是由投资投机性需求决定的,真正决定市场的,最终还是刚性需求。如果还是维持目前市场商品房作为主要房源的局面,投机炒房还是有很大的市场空间,炒作的成本最终还会转嫁到真正的住户头上,这是我们根本无法回避的。只有缓解了刚性需求,也就没有了投资和投机需求的炒作,这才是市场应有的规律。“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只是加重炒房者的成本,试图让其失去能力和市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试想,突破二万的房价还炙手可热,哪里还有什么市场规律——连基本的货价比常识都不存在了。
因此,笔者还是注重第三项:保障性住房大幅加码。当房地产作为市场产物,它是在市场环境中发育壮大。所以,对现在的高房价,政府的提法是“调控”。而最好的调控手段就是用保障性住房来制衡商品房。否则,政府无法叫停房价,消费者又没有其他选择,刚性需求又日益增长,市场必然造成恐慌。所以,平抑房价只有政府用保障性住房缓解刚性需求,让高价的商品房逐步失去消费终端,它就自会循着市场的老路回归理性。在保障性住房还没有“大幅加码”时,调控房价或者控制投机炒房都是没有底气的,因而也是难以奏效的。
新“国四条”中的第二项:治理土地市场的乱象,通过差别化的土地政策,保障土地供应,避免人为地制造土地稀缺的恐慌。这应该是上一个问题的前提。“土地稀缺的恐慌”不是来源于民间的意识,而是有关部门在做房产商推手时放出的舆论,老百姓是无法丈量出18亿亩红线的。事实上,当地方政府一边高价出卖土地,一边营造土地资源紧张空气的做法,很大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并造成了投机市场。因此,明确“差别化的土地政策,保障土地供应”非常重要,既可以把土地资源向建设保障房倾斜,又可以让百姓心里有底。
新“国四条”在市场监管方面,对于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提出了具体的惩罚措施。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是一件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因为,许多哄抬房价的行为都是假借了市场运作,所以,尽管房价一再飙升,还是披上了市场合法交易的外衣。这里就凸显出监管上的软弱。许多早已提出的做法,由于不落实,让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毫无收敛。更值得重视的是,腐败现象在住房问题上十分突出,比如给政府和银行工作人员超低价房,公务员侵占经适房等等,让有限的住房资源再次和百姓无缘。不但使政府的保障房不能普惠真正急需的百姓,而且进一步恶化了因住房问题引起的民众和政府的矛盾。清理住房问题上的官员腐败,要比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投机炒作更重要。许多问题不是房产市场的本身,而是有人趁市场经济尚未成熟之际,从中勾结渔利。所以,管市场更要管官场。
综上所述,新“国四条”指出并要解决的问题是相互关联着的,而且有一个因果关系。只有厘清了问题的相互关系,才能正本清源,把房地产引入正确的轨道。但要做到这一切,就如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说的:“新国四条”无论是针对性,还是严厉程度,可操作性都远好于前期诸多试探性的举措,也抓住了目前房价高烧不退的根本症结所在,但不得不指出,任何一项政策,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的落实。”
[凯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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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专家建议保障房立法从严 “造假罚他倾家荡产”
随着各种丑闻的爆出,深圳住房保障管理从前期审核到后期监管,存在众多漏洞和欠缺。深圳的住房保障是一项新生事物,诞生至今也不过只有三年时间,显然不能和香港50年发展的成熟的公营房屋制度相比。
昨日,本报采访深港两地专家,希望能给深圳保障性住房制度完善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两地专家提出,立法从严、建立回溯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督、公共租赁房主导等建议。
立法从严惩处
香港公营房屋制度经过50多年发展,目前全港公屋单位逾70万套。香港房屋署面对每年数以千计的申请者,及已经入住公屋的300多万香港居民,如何甄别申请者是否有虚假陈述、隐瞒资产,如何发现公屋住户是否转租单位牟利,确实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管法例和调查队伍。
香港公屋联会总干事何伟民坦言,香港房屋署每年揭发的滥用公屋个案均超过1000宗,约占全港公屋单位的2%至3%。而深圳的保障房体系尚在初步建立的阶段,首先是要有立法配套,以法律进行监管。
何伟民表示,目前香港房屋署设有专责打击滥用公屋的队伍,突击巡查单位是否空置及有否作其它用途,以及逐家逐户家访,了解居民的入息(薪资)、生活情况。
为保障公屋不被滥用,香港房屋署去年特别实施“打击滥用公屋双周”行动,于去年5月密集式家访选定的31个屋邨的其中41座楼宇,探访78%租户、约2万个家庭,把怀疑个案转交“善用公屋资源分组”调查,如有租户违反租约条款,署方则向该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租约。
何伟民认为,相比较香港房屋署有完备的“打击滥用公屋特遣队”,如果深圳没有足够资源组建调查队,则应先以立法为基础,以法律手段惩处滥用保障房的申请者,达到阻吓目的。
建立回溯机制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和吴立民都认为,目前深圳对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太低。根据深圳目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将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此外,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造假成本那么低,在诚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时,谁都会冒着风险干。”杨剑昌说。深圳经济适用房房价大致只有市场商品房价的二分之一乃至三分之一,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
目前香港针对公营房屋的法律为《房屋条例》,其中针对申请人虚假陈述,隐瞒资产的行为有严厉惩处。法例规定,公屋申请人在申请公屋时切勿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属于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对此,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深以为然。她指出,鉴于内地的监管成本更高,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监管有必要比香港更为严格,最好的办法是启动回溯机制,一旦发现有造假购买保障性住房者,除了退出经济适用房之外,对于获利部分加倍征收处罚,“使之在造假时不得不考虑,万一败露将要付出的可能倾家荡产、信用永远受损的高昂代价。”
叶檀表示,保障住房的监管弊端如此明显,如果不加改革,将是对纳税人的犯罪,是对守信者的惩罚,是对真正贫困群体的最大的不公。
引入第三方监督
深圳市政协常委陈恬,一直以来关注经适房,他从2006年开始连续4年在深圳市的两会递交关于经适房建设的提案。时至今日,经适房各种丑闻频出,他为自己的努力还是只停留在探讨的层面而感到失望。
“‘豪车门’等事件的查处结果公布了,但很多市民还是不认同,这就存在问题。”他认为,住房和建设局是经适房的审批单位,而且也由他们来监督和调查,这不太适合,应该有第三方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
他说,第三方的监督和调查有利于事实真相的呈现。如果一个部门既是审批者又是监督者,那么无论公布什么结果都是不太容易服众的。
香港公屋联会总干事何伟民持相似观点。他建议深圳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揭发虚假申报者,也是一个有效办法。
在何伟民看来,如深圳学习香港建立举报热线,政府向举报兼成功检控的居民赠送现金、奖券或颁发奖状,相信成效会更为显著。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分析认为,在社区里,熟人才可能知道保障房申请者的底线,“有没有车,家里富不富?”所以,在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当利用好熟人举报的巨大优势。但是怎么才能让熟人拥有举报的动力呢?“建立激励机制,要像香港举报100万元,奖励举报者50万元,谁不举报啊?”杨剑昌指出,如果没有高额的激励措施,“谁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举报熟人啊?何必得罪人呢?还怕被报复。”
公共租赁房主导
深圳眼下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三类。前两者,政府拥有产权,只允许出租。陈恬激烈批评经济适用房。
他认为,“现在应该取消经适房,大量建设用来出租的公屋,同时加强监管,加强第三方查处和处罚的力度”。陈恬关注经适房制度已经很久,他介绍,经适房本来是一种惠民利民政策,然而实施以来却是丑闻不断,严重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
自从去年以来,关于深圳经济适用房的丑闻不断传出,但从来没有见过主管部门宣告某户违规者退出。公共租赁房则不同。
2007年,深圳市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后,深圳在梅山苑筹集了100套公寓作为2007年度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目前,梅山苑属低收入群体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不足5%,其余均为社会住房困难人员租住的政策性出租住房。住建局下属的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他们通过上门核对资料、上网查找转租信息、到中介暗访以及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查找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和核实,立即采取措施收回住房。
在2007年全市清退房工作统一行动中,梅山苑共清退了100余户,去年查实的有转租转借现象有30多户,通过采取多种手段,这些住房也已全部收回。
陈恬认为,经适房制度本来就是在不断探索的,既然不能很好发展下去,就应该及时叫停,而建设大量的公共租赁房是另外一条路。政府租赁房相比起来还是要好管理得多。
在考核深圳保障房工作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建议深圳,住房保障机构人员配备需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深圳改革创新“试验田”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研究,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
■ 观点
相比较香港房屋署有完备的“打击滥用公屋特遣队”,如果深圳没有足够资源组建调查队,则应先以立法为基础,以法律手段惩处滥用保障房的申请者,达到阻吓目的。
——— 香港公屋联会总干事何伟民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监管,最好的办法是启动回溯机制,一旦发现有造假购买保障性住房者,除了退出经济适用房之外,对于获利部分加倍征收处罚,使之在造假时不得不考虑,万一败露将要付出的可能倾家荡产、信用永远受损的高昂代价。
———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
现在应该取消经适房,大量建设用来出租的公屋,同时加强监管,加强第三方查处和处罚的力度。
——— 深圳市政协常委陈恬
【南方都市报】
京城大抢房边骂边抢 楼市突然疯越调越疯
一夜之间,整个中国楼市,从迷茫直接进入了疯狂。
北京取代深圳,成为领涨者。在一线城市炒房潮的带动下,二三线城市也被裹胁进来。
但人们也不免心存恐惧,是否会引来调控?是否这仅仅是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
九个“日光盘”
今年4月,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不管走到哪儿,都有人追着问房价。
在赴博鳌的飞机上,他被空姐追着问;到了酒店,被微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张亚勤问;连央行行长周小川都说想听听潘石屹谈高房价问题。“总之,当下的楼市,乱,涨得没道理。”潘石屹丢下这句话,匆匆赶去跟参加博鳌论坛的国家领导人合影。
就在博鳌论坛召开期间,北京春房会上传来消息——北京五环边上的房子均价,已经从去年4月份的8000元,上涨到现在的2.5万元。用潘石屹的话说,北京楼市已是脱缰野马。
在最近一个月内,北京房价的增速堪称惊人。做房产代理的投资者秦博今年1月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在北京通州区买的房子,现在已窜升至每平方米1.5万元。另一位投资者宁莉在同一区域抢到的特价房,从7000元变成了2万元。
对照各地建委的统计数据,这是北京速度,也几乎是全国一线城市速度。
这一个月的变化,让业内人士都产生了一种荒诞感。今年1月份,京沪广深的房价,相比2009年12月份,涨幅还都没有超过5%,2月,京沪广甚至是个负数。
即便进了3月第一周,北京各都市报的房地产板块弥漫出来的,还是未知的前景;杭州的开发商也是心事重重。但到了第三周,所有新开的楼盘都比预期至少提高了2000元,然后一个比一个定得高。
如此高价,杭州还是在这一个月里出现了九个“日光盘”,买房者已经习惯于彻夜排队。4月11日,北京的楼盘“中弘像素”,前一天还是2万元,第二天开盘就涨了4000元。买卖双方僵持10个多小时。最终谈判的结果,大部分人还是接受了2000多元的涨价。
二手房市场也随即启动。广州的一名投资客,本来以为今年楼市肯定没戏,1月份的时候就把在中心城区“中海花城湾”的一套房子租了出去。3月下旬,却出现了这种没想到的行情,他立马毁了租约,把房子挂了出去。
北京的二手房市场,从3月的第三周突破2000套的成交记录后,业主开始疯狂加价。十几个人看一套房,一天之内跳价10万元、20万元的比比皆是,最后还都成交了。
“疯了,有些地方的疯狂程度甚至超过了2007年。”远洋嘉业研究总监孟奇的感受,和大多数受访的业内人士相近。
2007年,投资客疯了;2009年,银行疯了;2010年,是人疯了。一夜之间,整个楼市,从迷茫直接进入了疯狂。
杭州的开发商们正在加班加点,准备提前推盘。原本打算在5月份房交会上推出的新盘,几乎都打算提前到4月份开。“这是一个难得的抢钱的好机会。”杭州一家地产代理公司的总经理说。北京也不例外。
你肯定也注意到,身边的人在痛斥高房价的同时,只要手上还有钱,仍然在琢磨着是不是买套房子。“不买房,你告诉我买什么?”一位买房者反问南方周末记者。
“政策一调控,房价就涨了”
“政策一调控,房价就涨了。”万年基业总经理黄玺庆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万年基业是北京一家地产开发商。
他不是在开玩笑,在他看来,北京“70%土地供应给保障房和自住房”的政策一出,他们就知道,商品房价格又得涨了。原因很简单,这个政策会造成可预期的商品房供应量减少。即使依照现在的供应量,新房在这个市场上也已经成了稀缺品。
潘石屹的感觉也是如此。“政策信号很混乱,总体上给开发商的感觉是,地会越来越少,而我们手头的钱又很多”。即使是目前有限的土地供应量,还被大打折扣。在潘石屹的印象中,北京只有一年完成过土地供应计划。“去年开始的四万亿元经济刺激政策,加上大量的信贷资金流入市场,让国企和民企一下子都不差钱了。开发商手上有钱了,愿意高价拿地,进一步促使政府压缩土地供应以牟利。”四川南充的地产商王仁果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虽然处处有“日光”,但从数据上看,今年3月份一线城市的新房成交量,仍然少于去年同期。根据易居中国研究院的数据,北京的成交量同比下降了四分之一,上海、深圳、南京、杭州,统统是下降了一半以上。
远洋嘉业研究总监孟奇的解释是,今年上半年北京的供应量非常小,因为去年上半年楼市情况不明,多数开发商比较谨慎,土地市场直到下半年才开始活跃。根据开发周期,大量的供应会在下半年。南京新城置业副总张立刚对南京市场的描述也是如此。
没有太多的新房可卖,又不缺钱,怎么让手上一直有盘,“当然是涨价了。”黄玺庆说。没有新房,需求也自然被挤压到二手房市场。
北京的二手房价,最早是被区域规划拉动的。3月初,通州区域的CBD东扩规划确定,市场顿时活跃起来。中原地产今年就在通州新开了四五家中介门店。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副总宫萍感觉二手房市场是在3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就开始冒头,早于新房。
那一周结束,两会闭幕,却未见调控重拳,接着又冒出了三个地王,人们积压了两个月的购房热情一下子被释放。
此后,位于北京郊区东五环的通州房价,一直冲到了2万元,最高的楼盘达到2.9万;而位于北京东三环的富力城,二手房价格在3月初才3万出头。
二手房的复苏,对于本来就有涨价念头的开发商来说,无疑是一颗定心丸。通州的“阿尔法社区”,3月中旬还是1.2万,下旬就跳涨至2.1万;另一个“京贸国际城”,1月23日和3月11日开盘时成交均价分别为1.4万元和1.8万元,而几天前新开的预售价却达到了2.6万元。
在层层叠叠的传导效应和所有助涨因素的积聚之下,北京3月新房的价格环比涨幅22%,同比82%;二手房的环比也涨了近15%。
这些因素,也成就了本轮暴涨的一个奇特之处——北京取代了深圳,成为全国楼市的领涨者。“3月上旬北京开涨的时候,上海深圳都还没什么动静。不能肯定有带动效应,但北京确实成了先头部队。”孟奇表示。
根据易居中国的数据,3月份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最高的,也就是北京。其次是广州,为13%,其它一线城市,都没有超过10%。至于原因,孟奇认为是北京从未经历过真正的下跌,对市场有恃无恐。
“大多数人是在保卫资产”
同样无所畏惧的,还有众多的买房人和卖房人。
前述的那位毁了租约转而卖房的广州投资客,就是一例。在广州一家媒体工作的肖林,本来已经跟这名投资客谈好了价钱,约在4月8日晚签约,临阵被告知要加价10万,他愤而离去。
合富置业的业务员小杨说:“业主的心态被搞坏了,个个都要跳价,原来谈得差不多的好几单业务一单也没做成。”
但肖林心里很清楚,很可能第二天,这位投资客就能如愿以偿按照加过的价钱卖出去。他就看到一位买主准备了50万现金在中介公司焦急地等待着,但无论中介跟业主怎么谈,对方连见都不愿意出来见一下。
尽管处处是跳价,但看看成交数据你就知道,买家比卖家着急。4月上旬,北京二手房住宅成交量达到了8310套,相比3月同期增加了近一半,价格也涨了20%以上。
新房的抢购潮再起,一切都仿佛回到了2007年。开盘当日引发肢体冲突的案例也开始频繁见报。北京、成都、杭州,甚至江西南昌……
4月10日,杭州下沙金沙湖板块的德信早城的开盘现场,4000多人抢购296套房源。由于现场购房者数量不断上升,一位购房者与保安发生冲突。原定上午10点的开盘时间被迫延迟,直到下午一点左右才重新进行摇号。南昌的一处郊区楼盘,排队者之间也产生了口角,有人拿出了铁棒。
这些抢房的究竟是些什么人?多数研究机构、中介机构的报告认为,有一半的人是投资需求。但秦博不这么看,他觉得当下至少八成的买房人是为了投资,他们都不是只有一套房的人。
秦博是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的策划经理,5月份在北京朝阳区也有一个盘要开。他现在接到的询问电话,八成以上的说法都是“如果房子好,就自己改善居住;如果不好,就用来投资”。
而在他去通州看盘时也发现,售楼处里的人们关心的都是将来的规划和交通,也就是升值空间,而不是小区配套、房型这些自住需求者要考虑的因素。
中原地产的一份调查支撑了秦博的判断。他们抽样调查了3月20日到4月10日期间卖房的800人,发现为了再买房而卖房的人,竟然高达63.5%。而在这其中,三分之一的人卖掉的是自己唯一的住房,他们或者是为了升级换代,或者是为了买两套房以做投资。
“人们的心态已经被不断上涨的房价刺激得畸形了,包括我自己。”秦博这两年自己也一直在买房。今年1月份,他在犹豫不决中,带着恐慌情绪买下了第三套房,但这套房子3个月就涨了50%。于是,他又去房展会,挑中了北京郊区房山的一处楼盘。“我怎么可能不害怕,这么远的房子,都1.5万了,去年那周边的房子还不到7000元/平米。可是横向比较一下,这又是北京最便宜的一块区域了,市场的非理性提高了我的价格承受底线。”
无法苛责秦博这些投资者。多余的钱,不买房,又能做什么?
曾经在浙江经营多年房地产策划公司的李海彦,离开地产业两年后,今年又回来了。“我浪费了两年的时间。这两年里,我所有的资产增加,仍然是来自于房子买卖。”
负利率的现实、通货膨胀的预期、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投资渠道的匮乏,这些连老太太都知道的因素,将越来越多的人推向了疯狂的楼市。
肖林在中介公司就碰到过一位62岁的老太太,从菜篮子里拿出一份《南方都市报》说,“你看,报纸都写了人民币要升值,钱都要涨价了房子还能不涨?”清明节,她让中介将自己那套房子的报价提高了8万。“现在买房的人,大多数人是在保卫资产。”王旭飞说。他在杭州一家地产公司主管销售。
“这是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
可怕的是,当中国楼市成为一个永不降价的投资传奇之后,哪怕10万元一平米也会有资本疯狂涌入。
从事媒体工作的郭小磊在上海有一套房,闲钱不多。但他的那套5年前房子,已经翻了3倍,变成了300万,贷款早已还清。郭现在琢磨的是,卖掉这一套,换成两套房子的首付。
在北京一家咨询公司工作的孙良,还有40万贷款没还完。他也在琢磨同一件事——怎么变出两套房子。经过朋友指点,他知道了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担保公司可以提供类似的“过桥贷款”——担保公司替他还清贷款,现有房产可以拿出来作抵押,抵押所得还担保公司后,就够首付了。
当然,孙良也很担心楼市下跌,但是就在犹豫中,他看中的四惠大悦城二手房从2.3万涨到了2.7万,最终他还是带着怀疑和犹豫冲了进去。
在一线城市的高房价挤压下,西安、武汉、成都、合肥等二三线城市正在成为新的炒作热点。陕西建祥置业经理李连源就发现,今年3月份,每周末都有很多大城市的购房者来西安看房,经常一买就是两套以上。一个月内,几个新盘就涨了1000到3000元,而西安的中高端楼盘才6000多元起。
让李连源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对夫妇在北京没有房子,却专门来西安买了一套。“我们已经赶不上北京的末班车了”。
当二三线城市也被拉入快车道,风险和泡沫之大,可以想象。
抛售也许并未开始,但信号已经露头。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周(4月5日-4月11日)北京新建住宅商品房成交量为3066套,比前一周跌了近20%。二手房成交6337套,也比前一周的8486套相比下降25.32%。
中原地产富力城店经理马飞跃发现,3月份通过他们店里买了富力城房子的投资客,在4月份的前十天就卖出了上月成交的八成以上。“这些真正的投资客,灵敏度最高。至少,他们觉得上升空间在变小,风险在加大。”
而2009年从北京转战海南的著名投资客张羽冲,也没有再参与到北京这一波行情中,仍然在海南晒着太阳。“我仍然觉得看不懂”。
而在曾经的楼市风向标——深圳,即使3月份也没有表现得非常亮眼,量升价跌,新房成交量环比增加了186%,但成交均价回落16%。
尽管该涨价的新盘还是要涨,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所有业内人士,都表示出了高度的忧虑。“如果继续这样涨下去,二季度就会引来调控政策。”
杭州那家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告诉记者,开发商觉得“这是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所以才要加快推盘。
货币政策是杀手锏
经济学家谢国忠多年前就一直表示房价有泡沫,一开始潘石屹不信。现在他开始相信了。“房价能有10%的上涨,开发商会就很意外,现在的上涨已经超过开发商预计的十倍了。这是在透支开发商的未来。”
在潘石屹看来,要解决目前房价不正常问题,有三个途径。一是征收物业税。二是增加土地供应。但最立竿见影的还是收紧银根。
目前银行的资金在楼市有三个流向。一是地方政府土地储备用款,风险最大。二是给开发商的,风险其次。三是给老百姓的住房贷款,风险最低。在潘石屹看来,土地储备贷款的巨大风险是楼市泡沫的危机所在。他曾经找到银行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主动就房价调控问题建言献策。他建议说,货币政策是杀手锏。
但也有人认为,中国楼市是否存在泡沫,不能一概而论。“我同意潘石屹的观点,我也害怕一线城市房价过高。如果一线城市房价过高,国家会考虑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这些措施肯定会是一刀切的。到时候,这对二三线的城市是不利的。因为我们没有泡沫。”王仁果说。
然而,如果银根紧缩导致地价大跌,将使地方政府以土地为抵押的债务风险陡现。一线城市癫狂的楼市考验着政府的调控艺术,更考验着政府能否进行深层次自我改革的决心。
上个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让地产和汽车成为支柱产业。去年的金融危机中,地产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再次被明确。还是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展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业。
“现在是重新讨论地产在国民经济中定位问题的时候了。如果从财政和就业来看,确实是支柱产业,但科技和工业等更应该是支柱产业。”在潘石屹看来,目前的高房价牵扯到地产的大定位问题,政府、银行和开发商都需要反省。
(作者:王小乔 谢鹏)
[南方周末]
穷人在美国如何解决“房事儿”
2010-04-15
2009年底新华网曾发布消息,中国社科院发布2010年《经济蓝皮书》称中国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85%家庭无能力买房。蓝皮书表示,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应当在3-6倍的范围,6倍以上的居民购买住房就已非常困难。根据这一区间,蓝皮书指出,2009年城镇居民收入房价比将达到8.3倍,大大超出合理的承受范围。
难怪蜗居那么火,看起来有个窝真是个不大容易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更是值得社会需要关注的对象。
中国社科院蓝皮书表示,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应当在3-6倍的范围,应当说这个比例是比较客观的,也是观察一个社会民众能否有能力拥有自己住宅实际状况比较有价值的指标。
在美国各族裔人群中,白人住房拥有率最高,2009年白人的住房拥有率为75.0%,黑人为46.4%,西裔为48.7%,其他族裔为57.8%。美国民众拥有住房比率较高的因素是什么?我在美国房价到底有多高一文中已谈到,主要是两个因素,一是房价合理,二是居民收入达到比较高的水平。
按照社科院提出的比例,美国中位房价与中位家庭收入的比例为3倍多一点,可以说是最接近民众可以买得起房的水平。当然这也要看在美国那个都会城市生活,旧金山地区,独立住宅的中位房价是53万8100美元,按比例当地居民家庭至少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才可能有能力购买到一处住宅。南加州洛杉矶县,独立住宅的中位房价是34万5600美元,居民家庭收入至少6万美元就有可能有能力购买到一处住宅。德州休斯敦地区,独立住宅的中位房价是16万零600美元,居民家庭收入4万美元就有可能有能力购买到一处住宅。
美国房地产协会的统计显示,2009年第三季度全美国的中位房价是17万7900美元,2008年,美国家庭的税前中位收入为5万零303美元,这样收入的家庭占美国家庭总数的44.93%。博主在对比资料后发现,美国人的家庭收入、市场的房屋中位价格形成了一个很有趣的比例关系,也就是只要家庭收入在美国的家庭中位收入以上,就具备了拥有独立住宅的能力。而统计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家庭收入超过美国中位家庭收入的家庭中有81.9%拥有自己的住房。
中高收入在美国拥有独立住宅似乎问题不大,关键是中低收入的人群怎么办? 总不能说他们不应当拥有自己的窝,那天下不乱套了吗。收入在美国的家庭中位收入以上家庭拥有住宅比例很高,那还有一半家庭是在中位收入一下,他们有没有能力买房呢?根据统计,美国家庭收入低于美国中位家庭收入的家庭有51.7%拥有自己的住房,这啥意思?美国家庭低于中位家庭收入的家庭占美国家庭总数的55%左右,一半拥有住房,就是27%,这也意味着在美国年收入5万零303美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依然可以有条件买得起住房。看起来能买得起房不见得就都是有钱人,关键还有一个社会福利政策。
美国政府专门有个部门,就是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房子问题的。城市中住的人无非就是富的、穷的、不富不穷的,所以这房子价格也就得分个三六九等,别弄成都是100万美元的房子,那中低收入的人不就看着房子干瞪眼了吗。所以城市开发在规划上就的按照居民的实际收入情况建房子,低收入区,房子造价就低点。高收入区,有钱人多,全盖百万、千万的豪宅随便你盖。
对中低收入家庭,政府还会提供低息贷款,房子的头款也只有房价的百分之二、三。人虽穷,但命还挺好。对老年人,开发商会专门建老人公寓,买和租都行,关键是价格会比市场上同样质量的住房要优惠不少。
还有一点很重要,美国民众炒房子的不多,房地产投资同股票投资一样,短期的炒作只能加剧人们的投机心理。美国人也投资房地产,有的人除了自己居住的房屋外,有钱也会再买一套或两套住宅,平时租出去,房价上涨了再卖掉。如果按投机的作法,图赚短期房价上涨的利润,这样的人赔本的很多。当年美国华人见佛州房价低廉,投机买房,结果90%以上的人全都亏本。
所以说,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使大多数人能买得起房,一是房价必须要合理,也就是房价在民众收入的3到6倍水平之内。二就是提高民众的收入水平,收入高了自然会增强购屋的能力。三是兴建大量低价房,或卖或出租,保证中低收入者有能力买房或租房。
[凯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