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07-16
工作10多年,随着收入增长,每月交的税金也随之渐长。直至现在,连单位中秋节发的月饼券都要交税。原本也并不清楚自己交的税到底算不算多,看到福布斯每年发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才知道自己是生活在全税收负担第二重的国家。
当然关于这个指数,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是不以为然的,认为它的计算方法不科学。证据是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足全国税收总额的7%,而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却占全国税收总额的1/3以上。以此证明“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所以其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可靠的”。税务总局还认为,福布斯仅仅把一个国家主要税种的税率相加,得出一个值来说明一个国家的税赋负担不科学。但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看,我觉得仅从个人收入所得税占全国税收百分比来证明税负不重似乎更不科学。
美国人或许交税更多,但是作为“纳税人”的美国人,他们清楚地知道这个名号给自己带来的权利和福利。而我,虽然每月纳税超过2000,却对自己税金的去向和用途完全没有概念。正如北京科技大学一位教授所说,税负高不高,不仅要看收税的多少,更要看税收返还的多少。而所谓的返还,就是指把税金用在纳税人的身上。
个税起征点从1980年的800块增长到现在的1600块,且不论这和通货膨胀以及生活成本的增长是否匹配,至少在医疗、教育等原本属于国家福利的项目支出上,我们花的钱显然比从前更多了。9年义务教育现在好像被当做一项福利,可在1990年我上大学的时候,不仅不用交学费,而且每个月还有生活补贴。
对于税负的困惑,不仅来自日常生活体验,甚至来自政府部门的解说。据《羊城晚报》昨天报道,“在税收立法权、税种开征权等税收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家层面的税制下,‘我国现今究竟有多少个税种’这一问题,竟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财政部说是19种,税务总局的网站则声明是20种。而在北京市税务局的网站上,我国的税种又变成了25种,其中包括尚未征收的“遗产税”和“城市房产税”。
这种来自税务征收机关的混乱真让我们这些“纳税人”担心:不仅不清楚自己交的税究竟用在了何处,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交哪些税。而且税收政策说变就变,完全没商量,比如说年初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个税“薪金收入”范围扩大,企业发放交通、通讯补贴、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都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其实作为一个纳税人,我的要求也不过是这么一点———明明白白纳税,明明白白地享受纳税人的权利。
□杨米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