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10-24
蒙牛“诽谤门”,我们要事情的真相
深夜零点,蒙牛就“诽谤门”事件发布《蒙牛集团关于“安勇事件”及诽谤与被诽谤的声明》。声明首先承认,安勇是蒙牛集团液态奶事业部的一个产品经理。接着注解:“在蒙牛,每个产品都有一个产品经理。例如当年酸酸乳超级女生就是由产品经理做的,在做之前,公司高层都不知道。”这段文字表达出来的意思是:蒙牛是一个把权力直接下放给产品经理的公司,甚至每一个产品经理可以未经授权,不通知上级,暗地里开发新的产品。
而按照一天前声明中的表述“蒙牛公司高管都在正常工作”,因此,安勇虽然被捕,但不影响这句话的正确性,所以产品经理显然不是高管。也就是说产品经理是一个具有独立签署合同、自由使用经费、随意开发产品的低级别管理人员。一家公司会采取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一定会让管理学家们感到十分费解。
当然预设了这样的逻辑后,真正想表达的是下面的内容:“2010年7月,安勇发现伊利集团的儿童成长牛奶产品在其包装上标明含有鱼油(DHA)后,在未向任何上级请示的情况下,擅自与合作公司联系,发表了鱼油中含有的EPA成分对婴幼儿健康不利的言论。安勇这种行为,造成什么后果,就承担什么责任。”
所以基本结论是安勇是低级别管理人员,他手上有很大的权力,所以他未和任何上级打招呼,伙同公关公司私下策划了这个活动。而且安勇所做的也不过是对一个科普话题发表了看法。
声明接下来是意味深长的几句话:“安勇原是伊利集团的员工,2005年才来到蒙牛,他在做损害兄弟企业的事时,没有向任何人请示,擅自而为,其中缘由,我们也正在了解。”
蒙牛集团的创始团队和众多管理人员都来自伊利,这是业内人所共知的事实,在此处却单独提出,而其对一个加入公司5年之久的老员工特地加一个“才”字,也显得独具匠心。
但这番解释显然不合乎我们对一家公司治理机构理解的基本常识。也难怪,在公司发生危机的时候,负责危机公关的公司多人被抓无法工作,仓促之间发出的声明遣词造句难免不具专业水平。
在几个小时后呼和浩特警方举行的历时三分钟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特意说明:“根据证据来看,此案无更深层次背景”。“没有更深层次的背景”和“安勇擅自而为”相映成趣。
这种表述方式传递的信号是:这起引起人们极大关注的商业诽谤案很可能会被冷处理直到被人们慢慢遗忘。过去的几年中,这两家同城“兄弟”之间的恩恩怨怨,纠纷冲突从来没有停止过。但这一次不同的是,已经有一方被警方抓了现行,而且手段之下三烂不但是对商业伦理的践踏,而且超出了人们对商业竞争中的不当行为所能够容忍的底线。
从事件的恶劣程度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看,此次“诽谤门”已经不再是两家公司的恩怨,而演变成一起公众事件,人们希望看到真相,希望对过去几年这个行业中发生的丑行进行一次总清算。
在国美的股权之争,刚刚给我们带来一点商业文明的气息之后,我们看到了商业竞争中最龌龊的一幕,不免让人对中国企业的成长之路陡生悲观之情。如此大的脓疮如果依然被创可贴所覆盖而不是被挑破,受伤害的就不仅是当事企业,而是整个社会。因此,司法机关应一追到底,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布案情的细节,我们睁大眼睛等着看到真相。
[新京报]
蒙牛战伊利,消费者得不到一句道歉
一场混战。关于中国两大乳业品牌——— 蒙牛和伊利之间的宿怨纷争,这几天借由一出乳业“诽谤门”给公众呈现的已经淋漓尽致。关于本次伊利的被“抹黑”,事件原委也已基本清楚:警方查实,这次损害伊利商业信誉确系蒙牛员工安勇所为,而唯一略显意外的是,蒙牛深夜发表声明坚称此系“个人行为”,公司只承担“教育不周、管理不力”的责任。这与呼和浩特警方的说法也基本相同,据称“此案无更深层次背景”。
暂且不说所谓“个人行为”是否经得起起码的程序推敲,因为只是作为产品经理级别的犯罪嫌疑人安勇,是否能够穷一人之力便主导如此庞大的“攻击计划”,是否有权动用如此巨额的公关经费(据媒体报道,相关费用至少在百万元以上)……以上诸多疑点,已经有舆论发出了公开的质疑。单看呼市警方的表态,便已经颇值得玩味了。在几乎所有事件旁观者都恐怕要会心一笑的当口,呼市警方关于此案“无更深层次背景”的表态让人读出的,更多是欲盖弥彰。
当然,这恐怕已经是当地官方所能够作出的唯一恰当姿态了。毕竟,同城两大纳税大户之间的宿怨纷争,让习惯了在商业纠纷中拉偏架的地方政府有些不知所措。只是无论蒙牛还是伊利,显然都有些不太领情。蒙牛方面一边道歉,一边却又在抖伊利的前科。让所谓“无更深层次背景”的说法,一出现便显得格外一厢情愿。据蒙牛方面透露,2003年到2004年期间,伊利曾花费超过590万元雇用公关公司对蒙牛进行系列攻击。但该案在侦破后,并未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检察机关,也未在媒体上公开。警方当时作出了包括“公开道歉、赔偿损失、下不为例”在内的三点疑似“私了”的决定。此事伊利方面至今仍无正面回应,但呼市警方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称“此案至今未撤,仍悬在那里,等待处理”,却从侧面印证了蒙牛“爆料”的真实性。
商战再激烈,都应该有它的基本伦理可供遵守,巨头混战的擦枪走火让本身已经岌岌可危的中国乳业市场雪上加霜,在这场已经没有商业道德可循的丛林恶战中,没有谁可以抽身事外,而最大的损失方,则注定无疑归于消费者的知情空间被污染——— 切身权益被侵害,竟然得不到一句真诚的道歉。当然,如果仅是商战中劣币与劣币之间的蚕食,消费者尚可以通过对产品的主动选择与放弃,来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情发生。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无法通过肉眼和身体近期感受来判断牛奶的好坏。最应该承担责任的监管部门,却在这一过程中缺位了。在这场畸形商战背后,被公众看到的,是地方政府与权力部门,在地方利益的指挥棒之下,罔顾公权力的公信与庄严,私相妥协,已经到了手忙脚乱、慌不择路的地步。
如果蒙牛的“爆料”被证实,那就意味着一件涉案金额更加巨大、损害尚未进行专业评估的损害商业信誉案件,居然曾经(而且正在)被呼和浩特市警方所隐瞒,隐瞒的理由居然是据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西部乳业品牌这个更大的面子,或者还有地方经济利益这盘棋。
公安机关已经履行了立案(在本案中甚至是已经破案)程序的刑事案件,居然就可以这样悄悄地挂起来,私自决定中断正常的司法程序,明显违背刑事法治的基本程序与原则。而公众也更有理由怀疑,屡屡发生的同城恶性商战,牵连其中的不仅仅是公安机关一家。权力在资本面前的妥协,可见一斑。
如果按照当下中国最普遍的商战程式,往往身处不同城市的对战双方均可以凭借“地方纳税大户”的殊荣,将各自的地方政府和公权力轻松地跟自己绑在一台战车之上,诽谤、敲诈勒索、损害商誉等等罪名都可以信手拈来,轻松地用到对方身上。地方权力被操弄于股掌之间,总是那么得心应手。而此次蒙牛与伊利的经年恶战,却让呼和浩特这个双方共同的娘家左右为难。帮谁不帮谁,早已没有真正是非观念的地方利益,在这个“手心手背都是肉”的艰难抉择中,当然会选择牺牲原本最应当坚守的那些法律程序、那些司法准则,包括那些说出来即使谁都说服不了的理由和美好愿景———“此案无更深层次背景”。是谁造成了这种人为的信息不对称?地方利益掺杂其间,所造成的消费者知情盲区,正是劣币之间一场又一场滥战、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罪魁祸首。或者说,在恶性竞争下,可能本来就早没有了良币。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桃花扇》)在整个过程中被蒙在鼓里的,恰恰是享有天然知情权的庞大消费者群体:某个品牌的牛奶到底安不安全,还能不能喝?没有谁肯抽空赐予消费者一个起码的公开告知,他们所顾及的,只有企业的利益、地方的利益,以及那被混战双方都看得很重的“西部乳业品牌”的整体利益。消费者的权益,真正属于民族和国家利益范畴的,那本应洁净的市场秩序,那本该遵循的诚信原则,却被最先丢弃了。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