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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列至今难产,是否符合“开门立法”精神?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11-22

 

日前,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申请的王锡锌、姜明安等五位学者,对相关立法进程很不满意,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近一年,却始终没个说法,这不符合“开门立法”的精神。

如果仅从形式上看,该征求意见稿也走了开门立法的程序:有公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也组织了学者研究、讨论、提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也组织了相关座谈。问题在于,“开门立法”不是光把门打开就行了的。

既然是开门立法,首先就应在公布征求意见稿的同时,公布流程和时间表,什么时段供研究,什么时段开放信息反馈,接受书面意见,组织几次座谈会、研讨会,什么时候公示和讨论期截止,进入审议和立法阶段,都应向社会和公众作明确交代。不仅如此,搜集到的意见、建议都有哪些,座谈会、讨论会的内容和成果是什么,哪些意见、建议被吸收到法案修改稿中,对社会、舆论和公众关心的要点、热点,新法案将遵循怎样的处理原则等,都应当在开门立法中一一落实、体现。

如果只是象征性地“把门儿开开”,却缺少这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开门立法、全社会参政议政就缺乏实际意义,看起来是“开门”了,实际上谁也不知道新法规、新条例究竟是集合众智而成,还是仍然“打闷包”;当然也不知道新法规、新条例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时候生效,也不知道哪些意见、建议被采纳,为什么被采纳。

尽管起步较晚,但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十多部法规草案事先向社会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算是为开门立法开了个头,其中一些法律、法规,也确实通过这种形式,得以充实、完善,取得了良好效果。老参少决,与众谋事,原本就是减少失算概率、增加法规适应性、准确性的根本办法,大量的社会意见和无拘束的座谈、讨论,更可以将草案磨合得更完善,从而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

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样的法案,攸关公众切身利益,又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和民生,原本就应该更多、更充分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让公众直接参与到这一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案的讨论、完善中,惟如此,日后出台的法案才能真正规范拆迁行为,保护公众利益,而不至于隔靴搔痒,迂而不当,更不至于成为变相的“拆迁保护法”,反过来为既得利益者的野蛮拆迁背书。

这一新的条例涉及多方利益,推进立法的过程想必会遇到许多阻力,如果能切实做到真正的开门立法,一来可以让社会、公众献计献策,并利用公众和舆论施加影响;二来也能避免公众误会,获得更多的体谅。何乐而不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十分重要的法规,早一天出台,因野蛮拆迁而造成的悲剧,或许就能少发生几起。在这个背景下,就更应围绕该条例草案的讨论、修改、通过,切切实实做到真正的高效率、高质量的开门立法。

    [新京报]

 

 

 

相关评论

旧城拆迁 应当人大说了算

作者:吴祚来(学者)

日前,杭州被曝强拆辛亥革命纪念地等历史建筑,面对无可争辩的事实,政府却否认强拆。11月17日,杭州市人大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提出,上城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立即停拆,而历史建筑的修缮经费中政府补贴部分应予以增加,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还亲自带着许多人去了那几处历史建筑物的地方查看。(《现代金报》11月21日)

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活动正在两岸酝酿,武汉准备新建一个纪念广场,以此隆重纪念辛亥百年。一边在声势浩大地为纪念而建设,而另一边,却是嫌历史遗址碍事,要通过拆迁百年古建,为私立学校改扩建工程让路,无论是投入巨资建纪念广场,还是拆百年古建建新学校,我们都可以看到,城市管理者的权力在肆虐,只有他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成的,什么力量可以制约地方政府的扩张欲望与势力?

杭州其实只是当下城市拆旧狂潮的一个缩影而已,只不过,这一次出现了意外,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构的地方人大,敢于站出来向行政权力说不。杭州市人大通过自己的实地调研,通过专题会议,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这不仅开了风气之先,更重要的是,人大的介入避免了历史性的错误。

城市拆旧之所以会愈演愈烈,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受制约是重要因素。没有制约的行政权力是可怕的,无论是拆迁造成的灾难性后果,还是一些突发的人为事故后面,我们都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强行扩张自己的权力范围的冲动,它们为部门或利益集团牟利,而置公共利益与公民权益于不顾,积弊难返,民怨难申。对此,作为监督者的地方人大,显然应负首要责任。

更何况,大规模城市拆迁,这属于地方重大事务,法律规定,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在地方人大,因此无论于情于法,当旧城大规模被消灭,民众权益受侵犯时,地方人大没理由失声。如果地方人大的监督权力虚置,地方政府的权力必然肆无忌惮了。

我们希望杭州的案例能够成为一项制度确立起来,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大型工程建设、历史文化遗迹的拆迁等,都由当地人大来核准,遇到有争议的重大项目,人大应组织听证会,让政府与有关当事人当面公开辩论,使广大民众知情,并通过网络与媒体表达不同的观点或意见。人大积极作为,民众才有依靠。

    [新京报]

住房保障法先要封堵福利分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表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并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

  转了一大圈,中国的住房体制回到1998年,即市场化与保障相辅相承的格局,以维护公民起码的居住尊严。这是向正确轨道上迈出的艰难一步。12年的轮回不寻常。仅仅12年时间,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粘合度异常高的经济体制:通过房地产信用建立起信贷基础体制;通过房地产完成了城市化进程的原始积累;通过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完成了新一轮的财富分配,加剧了贫富差距;通过房地产拉动了50多个产业,使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这12年不仅是房地产膨胀的12年,更是货币大量发行的12年,财富膨胀之后重新洗牌的12年。

  住房保障法是从2010年开始的住房改革重要的组成部分,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进行立法救助前所未有,意在把房地产从经济支柱的立足点上卸下来。明确了制订住房保障法的目的,接着就应该剔除此前制度建设过程中的软肋,即资金不足与保障房分配过程中显而易见的不公平。

  我国的住房保障体制采取了“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甚至将农村住房保障也包含在内。保障按照不同的对象分为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三类政策房并行,这就意味着未来保障房所需的资金将大大增加。目前的资金已经不敷所用,提高保障房的公平与效率是必要之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中央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该年8月底,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2010年中央财政投向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已全部下达,共计792亿元,但市县级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筹资压力仍然较大。今年中央提高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但每套住房平均仅补助2.37万元,相当于投资额的30%左右,地方反映仍然偏低。

  目前有关部门想尽办法解决资金不足难题,中央财政拨款、动用公积金、部分土地收益直接划拨,但仅有这些还不够。公务员与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溢出市场与社会保障之外,自成保障系统,成为我国房地产体系中的大漏洞。法律有必要堵塞福利分房这一最大的漏洞,减少计划体制阴影浓重的福利分房,将政府部门与国企一并纳入市场与保障体系中,如果不堵塞福利分房,保障房必定异化为制度外的权贵桃源。

  据媒体报道,随着部委公务员的名义收入与北京市高涨的房价差距越来越大,除了购买商品房之外,他们解决住房问题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低价购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修建的经济适用房;二是购买各个部委自行修建的经济适用房或者集资房。这些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低、地段好、溢价高。2006年一年内,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审核批复84个单位按房改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2347套,建筑面积约15.49万平方米;48个单位按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旧公有住房2106套,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13个单位出售新建经济适用房5133套,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而北京市当年新增供应面积一共2153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436万平方米。据悉,最近有关部门的内部房仅每平方米8000元,而同品质的房价在2万元以上。数据显示,北京市2005年到2009年公开的土地供应量,70%以上的土地用于建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的住房。然而其间面向社会供应的经济适用房的全部数量加起来只有7%左右。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经适房没有公开销售。

  事实上,中国经济适用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堕落为特殊群体重回福利分房的计划加权贵体制。此次住房保障法的实践版本是深圳。深圳是对保障房分配十分重视、对分配公平较为重视的城市,有初审、复审以及终审,实行“九查九核”,依然顽疾难除,寻租丑闻见于报端。

  解决保障房与福利房并行的体制,以法律惩戒寻租者与失信者,中国的住房保障法律才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建立全面的住房保障体系,首先要革福利分房与特权下计划分房的命,以免全社会红利被某些阶层占据。

     [南方都市报]

重新审查政策依据,制止农村圈地运动

  国土部11日召开会议称,将立即着手修改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分析说,在土地整治过程中,采取强拆的措施,强制农民上楼是要禁止的。另外,邹晓云也建议,在新的制度里,应该赋予农民否决权。“指标卖不卖农民可以否决,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

  经过媒体首轮报道和评论后,整理农村土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始公开化,如果任由乱象蔓延下去,圈地运动将对农村和农民造成无法预计的损害。作为直接出台土地整理政策依据的国土部,以及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行为负有督察之责的国务院,都能够以积极的姿态面对圈地运动,并且释放出信号,有意在政策源头上加以整饬,这都是比较好的转变,需要更进一步采取实质举措。

  目前正在全国24个省市区展开的圈地运动,基本上都是静悄悄进行,农民猝不及防,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民众对这个严重问题的警觉。包括本次社论在内,本报已经发表了三篇社论和若干专论论述这个问题,今天出版的《南方评论》周刊也有专门的深度述评涉及圈地运动。若论召集舆论,强化对这个土地新威胁的理解,还需要更多的文章,尤其是需要最多数的大众,合力促成对圈地运动的正确取态。

  通过整理农村土地来改善农村和农民境况,这是国土部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法的理由之一。可是在地方政府的实际操作中,过度征用土地的情况非常普遍,甚至于大规模地强制收回农民宅基地,美其名曰“上楼运动”。这这个过程中,政策成了支撑土地财政畸形扩张的有利工具,成千上万的村庄被合并,农村的面貌发生了令人心痛的改变,屡有不堪的情况出现。

  这项直接催发了圈地运动的土地试点政策还在朝向失控的方向发展。除去现有的24个试点省市区,剩余省市要求加入试点的呼声很高。而且,现在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开始由省里审核,这加重了政策被滥用的无序局面。试点市经常擅自扩大土地指标,比如河北就曾超标数十倍。不良政策衍生非法交易行为,如市际间交换土地指标,变相地加重圈地运动的危害程度。

  圈地运动的危险不必多言。眼下需要紧急展开的工作是,国土局和中央政府要迅速审查试点政策的漏洞,实事求是地督察地方政府,严肃认真地处理好已经出现的问题。为圈地运动提供合法性的试点政策,已经在大部分国土上实行了四年之久。残酷的事实证明,这项试验性的公共政策有着被权力绑架的根本缺陷。在政策发育为一种稳定的既得利益来源之前,政策的结果与目的已背离得太远,对农民权益及农村未来带来不可弥补的危害,应该有勇气考虑废止它们。如果时间耽搁得越久,土地新政被扭曲就会更厉害,也会制造更多、更普遍的基层不稳定。

  制止圈地运动,还需要舆论和大众参与。大多数人(家庭)三代以上都与农村有亲缘联系,大众应该将这轮土地政策的全部真相告诉农民。既让他们知道正常执行政策的好处,更要讲清楚违法违规动用政策的恶性。让农民有能力辨析土地执行中的陷阱,学会捍卫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私产权和其他权力,让农民能够识别谎言,反制政策变形。这一方面的不足还很让人担心,需要大众努力。

  反对圈地运动,促成土地权益的觉醒,就要仔细辨析宏观上发展经济、中观上建设新农村、微观上改善农民生活等口号的真实意图,祛除蒙蔽人心、打着政策旗号圈地的不端行为。这样做,不止因为圈地运动会彻底改变农村生态和乡土文化,也不仅在于审美意义上,还在于它会非法动摇所有人利益。农村和城市并没有截然分野,农村农民的损失未尝不会演变为城市市民的损失。这是一个休戚相关的共同体,针对农民的利益损害已在蔓延,其他人不该袖手旁观。

    [南方都市报]

滥用政策灵活性必侵蚀基本制度

  土地违法问题涉及民生的程度很深,贵报昨日再次以社论的形式关注了该热点。笔者认为“审查政策依据”的观点非常有针对性,这点出了一个要害问题,即滥用公共政策的灵活性,但还需要进一步论述。很多官员都非常偏好公共政策,轻视基本制度的建设和维护,不为别的就为一个“活”字。政府应该是定盘的星,而在公共部门里面过度搞“活”,那不就是摆“阔”嘛。

  学术界有一种认识,即公共政策在某种程度上高于公共管理,因为公共政策必须首先关注价值问题,而管理往往过于注重效率与效益。但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础却植根于社会的基本架构,也就是说政策的灵活性受制于基本框架的约束,而过度的灵活性就有可能损害到基本框架。这一点也与新制度主义的观点一致,即基本框架(structure)决定系统运行(system ),而系统运行决定行政及经济绩效(performance)。很显然,公共政策属于系统运行的范畴,也因此过度灵活的公共政策,一定会对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产生不良影响,也必然会严重影响行政及经济绩效(管理层面),更有可能对基本框架产生反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其后续的系列政策(如宅基地、集体共有土地等),之所以能够成功,不仅仅因为它是一项政策,更因为它已经演变成一套行之有效、稳定运行的基本制度。最初是允许承包5年,结果农民不愿意投入生产资料;后来改为10年,又发现农民不愿意修水利工程;后再改为30年、50年,甚至更长。农村及农业的稳定发展与承包时间长短之间有着高度的正相关。学界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称作改革开放以来最接近“帕累托最优”的政策———既稳定获利又无人受损。很显然,这样的政策已经远远超越了以灵活性著称的公共政策,成为一项框架性的基本制度。

  相比较而言,当前的一些公共政策,特别是涉及土地的一些政策,其产生及运行的周期过于短暂,甚至还经常出现摇摆和回潮。说得好听点,这叫充分运用了公共政策的灵活性,说得不好听一点这叫思路不清或恣意妄为。其根本原因就是某些过度灵活的公共政策逐渐脱离了基本框架。没有基本框架支撑或者说主动脱离了基本框架支撑的公共政策,可以因为惯性和执行力度而自主运行一段时间,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铁律还是会将这样的政策打回原形。当然,从结果上看,这样的政策运行得越久、力度越大、绩效越辉煌,对基本制度的损害也越致命。打破基本框架来追求虚幻的绩效,就如同刨了根基来让空中楼阁建得更高,哪有不危险之理。

  在农村土地的问题上,我们必须慎之又慎。无论效率与效益的需要多么紧迫,都不能以伤及甚至是损坏已经稳定运行了30多年的农村土地制度为代价。这样的速度与激情制造的是危情时刻,绝非明智之举。没有灵活性就难有速度,但再快的速度也必须依托稳定的轨道,否则动荡就成了常态,脱轨就成了常规。

  □齐卫国

    [南方都市报]

为什么房价既压不下来也打不下来?

最近,从不寂寞的任志强先生又吐了真言,说房价既"压"不下来,也"打"不下来的原因在于官员腐败,说实话,刚看到如此重量级的人物将房价高与腐败联系在一起感到很振奋,这原因无他,像任先生这样说了一大堆实话的人,如今终于敢于讲出了“天大的实话”了!

但再仔细看任先生接受某媒体采访时之“房价背后是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的再分配。政府希望通过房地产拿到越多的东西,房价就会越来越高。为什么2005年前房价不高?土地协议出让虽然制造了腐败,但是正是因为有腐败,房价低。当腐败发生的时候,国家利益受到损失。所有的老百姓都获得了福利”结构非常缜密的阐述。对于虚高的房价能否回归理性,相信不仅仅孙某人,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彻底失望!

简要分析“站的高,也望的远”的任先生的观点,我们不难得出,如果不让我们的官员腐败,那么房价就会高涨!只有让我们的官员腐败了,虽然“国家利益受到损失”,但“所有的老百姓都获得了福利”。似乎,要找到房价理性、国家和百姓都受益,并且官员不腐败的“正确之路”很难,比登天还难了!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国家利益虽然完全不能等同于百姓利益,或者说国家就是俺们老百姓的,但至少不应该是分割的!而大声弹着让“国家利益”受损,才能使“所有的老百姓都获得了福利”,尤其官员腐败还是必须的小调,就怎么看都有点那个了!

但是,从任先生之“不允许官员腐败房价难降”的论调中,我们还是得出了“房价与腐败”为什么依然难舍难分和旷世纠结着,至少到目前来说,我们那些有头有脸的,除了周瑞金先生指出过“以房地产、矿产资源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贪婪败德,当然也包括为这些无良之徒保驾护航的失政败德的腐败分子们的种种劣迹!遗憾的是,任志强先生这次或明或暗的点出腐败分子与无良开发商的勾肩搭背,不是做了小三,也只是做了老二!

有趣的是,自新国十条出台,从其真正实施开始算恰好半年之际,各方松动迹象越来越明显了起来,部分大小官员也日益向“房价既压不下来也打不下来”靠拢。必须承认的是,我们的官员如此站队本没有大的原则错误,因为不仅仅是中国,甚至整个地球的房价,都既不是压下来,也是打不下来的!房价这个东东本来也不是靠压、靠打就能万事大吉,乃至一劳永逸的!而所谓的“打”,或“压”一直是一个舍本逐末的伪命题,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建设才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不会大起大落的有力保证,对于腐败的脓包也只能挤压,乃至动刀子才能去毒,并恢复健康与活力!所以,本人关于房价虚高的的相关观点,也一直谨慎的使用“挤压”房地产泡沫!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说要“挤压”?“挤压”什么?事实早已证明,腐败是中国房地产偏离理性,泡沫越来越大的“最大成本”,只有切实挤压失政败德之徒的生存空间,把腐败分子的脏手斩断了,杜绝某些官员的“三心二意”,中国房地产才能回归理性轨道!令人失望的是,从制度层面,对于大面积的腐败,尤其是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我们基本没有动过真刀子!特别是攸关腐败分子“七寸”的财产公开(人民监督),尤其是房地产主管官员的财产公开这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好政策总是“不见人下来”,甚至到了如今“楼梯都不响”的尴尬境地!

于是,“最牛女局长”长期肆意胡为到了荒诞的境地!甚至于,上海滩的部分官员们坐拥几十套房子在那里炒的如火如荼、不亦乐乎!到了官员和炒房客身份不分的滑稽地步!如果凭着干吼几嗓子,房价就如此被压下来,或者被打下来,将是世界最大奇迹!恐怕老鼠将会改变属性——大老鼠将会彻底代替懒猫行使捉拿小老鼠的重任了!别忘了,老鼠就惯于行走夜路,猫即使再懒也有抓老鼠的时候,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顺便再说两句,良好政策的实施,关键看决心,关键看领导还是正确的!决心坚定了,让那些屁股不干净的官员靠边,坚决的授命那些三亲六故,也包括七大姑八大姨与房市无染的官员,从缉拿腐败分子入手,虚妄的房地产泡沫必然会挤压干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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