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12-19
智障黑奴案,何止是渎职之罪!
文/黎 明
智障者被当做“劳动机器”遭遇非人待遇一事,在新疆托克逊县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发案后又有新进展,涉嫌组织贩卖“智障包身工”至新疆工厂的四川渠县人曾令权被渠县公安局刑拘。此人的身份曾被报道为农民;渠县县政府回应此事时说这是“个人行为”,县民政局局长王勇说,对曾令权所谓的渠县收养所没有任何审批,而政府也不可能审批。
并没有人曾指认或评论说那个恶性案件为“政府行为”,但地方政府和官员对曾令权事前“一概不知”的说法,我无法给予认可。12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曾令权还有一个体面的身份——— 渠县工商联执委”。2006年间他曾因贩卖流浪智障人员涉案,而在2008年被选为县工商联执委,并受到过渠县工商联的大会表扬,在县工商联第八届三次执委会的工作报告中,对曾令权有大段的赞美文字。
正所谓“让历史作证”。翻出《中国青年报》2007年的报道,且看渠县官员和警方如何回应:“2006年湖南耒阳市因一名无名乞丐做工时被毒打致死而牵出过四川省渠县乞丐收养所,经警方调查了解,这个收养所是靠收集并控制众多残疾人做工牟利。渠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当时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该县没有任何民间的乞丐和残疾人救助组织来登记注册过,且他们并不认识曾令权这个人。而警方称,耒阳市无名乞丐案案发后,曾令权已潜逃”。
曾令权如今这次涉案,早已称不上“事前”,官员们好像是完全丧失了记忆力。潜逃了的曾令权,怎么会出现在县工商联会议上?既然在逃嫌犯高调出镜,警方为什么不把他缉拿归案?负案潜逃者招摇过市且当选县工商联执委,地方政府和警方、工商联应负什么责任?渎职罪、枉法罪,还是包庇罪?我看,“智障包身工案件”案中有案,水深得很。
渠县县政府从网上获悉此事后,即成立由常务副县长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加班加点,在13日晚上10时发布“新闻通稿”。可见,四川渠县作为此案的“利益链条一端”,当地政府还是高度重视的。但可惜的是,他们重视的焦点、“抓紧”的动机,主要是推脱责任,宣告“与我无关”。曾令权被抓,这一积极措施或显著成绩,源自旧罪未究的前因,出自罪后新添的保护伞之下。
工商联并非一般的“民间社团”,其“工作报告”本由官员建议形成和审批,而曾令权早已是大媒体提到过的人物,在一个县区内这就是罕见的名人了。所以说,现在当地的官员说不知道这个人,谁也糊弄不了。
“10多年来,(曾令权的)自强队先后收留社会流浪者、聋、哑、残疾人、弱智乞丐150人,帮助他们走出了一条残疾人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健康发展之路,深得社会各界好评”。这是渠县工商联2008年所作工作报告中的文字。其中的“150人”如果属实,这就是截至“工作报告”发布时,曾令权的害人记录和犯罪证据。我们由此得知,受害的智障黑奴不止8人,其分布也不仅在新疆一地。
令人困惑的是,曾令权的收养所“靠收集并控制众多残疾人做工牟利”,此事在2006年《中国青年报》披露并追查、追捕。可是官方组织为其人翻案、销案并表彰和“授衔”,经过了什么程序?一地“收养”、输送“智障劳动机器”,异地签合同使用这些劳工,此策划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是,问一下一介农民为什么能办起这么大规模的“公益事业”,他“行善”的资金从何而来?退一步说,即使由于脑子不好而没怀疑过那种“公益”,而在媒体和外地警方调查之后还赞美犯罪嫌疑人是大善人,那就没法用智力或水平方面的原因来解释了。
2006年间的罪人“过关”和其后的“犯罪嘉奖”,造成了现在的(肯定是多起的)“智障黑奴案”,诸多家庭的悲剧,显然由渠县当地行政、司法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发生。渠县明知“乞丐收养所”或“智障自强队”非法存在而不调查、不取缔,此为渎职;保护重罪嫌犯并授予具有官方背景的“荣誉光环”,就不仅是渎职之罪了。
(作者系知名网友)
[南方都市报]
智障包身工事件,还有多少“包身工”需要解救?
新闻背景:“四川乞丐收养所卖智障者到新疆当包身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新疆吐鲁番和四川渠县两地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惩不法分子,还民公道。14日晚,用工方——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法人代表李兴林父子已在成都落网(见今日第18版《南方农村报》)。
杨耕身:每一个包身工或“黑窑奴”,无不成为“地下奴隶经济”的载体,也更是公权枉渎的直接结果。对托克逊事件,吐鲁番地委固然已迅速行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也做出批示:“闻在托克逊县发现非法使用智残人员之事,深为愤慨,即着专门小组协调相关省份,即使上天入地,也要把不法分子缉拿归案。”但“不法分子”是否仅仅指向“卖人者”曾令全及“用人者”李兴林?很多事情,为什么总是要等到被媒体关注并影响恶劣之后,才等来公权对案件的查处和对奴工的解救?这本身已是对公权力的巨大反讽。
普嘉:在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不知还有多少“包身工”需要解救,就算能够“上天入地”般查遍所有阴暗死角,那也得指望相关部门不要漠视每一个生命卑微的存在。
宋勇:让智障者等弱势群体遭受非人待遇,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就连制度和法律在这样的悲剧面前也失去了光彩!不知道“智障者包身工”会刺痛谁的神经?之所以有“智障者包身工”,探究其根源,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的不完善。
刘海明:智障是生理现象,我们只能尊重智障者的客观存在。德障者属于社会现象,是人心不古的写照,是道德滑坡、法律被亵渎、私欲横行的产物。德障者多了,不是智障的无权无势者,也可能沦为变相的包身工。试问天下还有比这更最可怕的事情吗?
毕诗成:抓住“不法分子”就是公道?包工头的残忍、贪婪,当然是罪恶起点,把智障者视为压榨工具,完全泯灭人性。可关键是:这是一个人的罪恶吗?在多年使用智障包身工的利益链上,到底拴着多少或贪婪或麻木或渎职或冷漠的“帮凶”?平日里但凡有一个“大盖帽”过问,这种非人把戏,岂能安然上演如此之久?
[南方农村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