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05-07
河北元氏县利税大户、拥有众多荣誉称号的“明星企业”,却在较长时间里是排污大户。据记者调查发现,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20多家化工厂,多年来将含有氰化钠等毒素的污水大量排放,造成几个村庄的地下水和农田污染,部分群众被迫买水度日,当地村民不敢吃自家种的粮食。而当地政府竟然帮着这些排污企业拿钱平事,给农民一点赔偿了事。(5月3日新京报)
“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应当成为地方发展的基本理念,按照环境保护法,秉承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对污染企业,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当严厉处罚,问题严重的还要及时关停。而元氏县并没有这样做,只是帮助企业“协调”,花点钱补偿给农民了事。更为严重的是,这样一种明显违规的荒唐之举,在少数领导眼中,不但不觉得有错,反而觉得有功,认为是在为企业服务、为农民谋利、为当地经济发展作贡献。
在扭曲的发展观指导下,一些地方为了“GDP”,可以不顾环境,不计后果,“排污大户”被奉为座上宾,享受优惠和厚待,即使这些企业违反了环保法规,危害了村民健康,惩罚的鞭子也只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因为这些企业能给当地带来可观的GDP。据报道,仅诚信公司一家,上交利税便是当地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诱惑如此巨大,要关停这家企业,无异于“割骨疗伤”,难下“杀”手。在利益的驱使下,政府只会选择与排污企业坐到一条“板凳”之上,结成利益同盟,成为排污大户的“保护伞”。此中,受苦受难的只能是普通百姓,连吃水吃粮都要外购,对于“靠山吃山”的农民来说,是何等地悲壮!在政府的“协调”下,看得见的农作物损失,可以给些金钱“摆平”,而村民患恶性疾病的人数逐渐增多,因企业排污给农民造成的身体伤害,又该如何“摆平”?
当然,针对企业污染,元氏县也曾投资上亿元加以治理,只是成效并不显著,污染并未消除,原因就在于少数企业为了减少治污费用,只将少量污水送去处理,而大量污水仍然通过挖深井渗漏的办法处理。这也说明当地对涉污企业的排污情况监管并不到位,还存在明显漏洞。而这到底是无意之举还是有意放纵,还需要作进一步调查认定。
如果说企业排污是对自然生态造成的一次污染,那么,政府不按法律办事,在排污问题上无视群众利益,排污企业乱“擦屁股”,这不免会污染了自己的“屁股”,政府的“屁股”受了污染,公信力荡然无存——则给社会生态带来“二次污染”,而“二次污染”远比一次污染危害更大,影响更恶劣。
□叶传龙(安徽)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