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05-28
绝望时,手能伸向哪里
写下这个题目,心里极度悲伤。
一位年轻母亲,本是青春年华,但因两个双胞胎儿子脑瘫,磨难13年后毅然走上了不归路。她先溺毙了儿子,然后自杀。可以想象,她陷入了巨大的绝望深渊。她曾是白领,在这样一个关头仍坚守着自尊,也尊重逝去的孩子:为他们整理了衣衫。她经抢救活了过来,但我笃定,她的心将永远伴随一双儿子。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一位网友说,仅看了新闻标题,就没力量再往下看。旁人如此,可怜那位母亲是什么情形?她的13年是怎么过的?
有统计说,中国人口中有5%左右的残疾人,其中有重度残疾的人也应在千万之上。这些人的亲人们,不也像那位母亲一样吗?
人之苦难与人之幸运一样,均有不可测性。我们只能在一定的范围里掌控自己的命运。人类一路走来,其实远远说不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生命是自然界开出的花朵,但并非每朵花都一样绚丽芬芳。命运多舛,其中有的苦难一开始就与当事者的主观努力无关。
命运之神的恶意往往随意施予众生,可那些不受神眷顾的人们,只能延颈待屠吗?在命运面前,人类的确曾普遍如此。但后来的情形发生了变化。一个族群会帮助那些遭遇飞来横祸的成员,这便是文明。再后来,族群的联合体———国家,承担了扶困济危的职能。
在我们的国民中,有人遭难而无关本人责任,抑或自己有责任却无力自救,若有伸手援助者,便彰显了人类互助合作精神。
我曾在丹麦做短期访学,他们的一项公共政策,令我感慨。丹麦统一照管那些难以过家庭生活的精神病患者,为每一位患者平均支付的公共经费折合人民币约100万元。我相信,如果用铁丝网加电棍的办法管理患者,费用不会这么高。想必他们是用比较人性化的办法照顾病患者。对这种做法,我们常说这是高福利国家的政策。
不要以为丹麦富得不得了,有能力承担我们“不可想象”的社会责任。政府只是依靠公共政策,在公共领域创造适度平等。听丹麦的朋友讲,那里一个大学教授的收入经过税收调节后,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差不了多少。对深陷困局者的帮助,最终依靠的还是社会上比较富有的阶层,政府不过是中间人。
对欧洲发达国家的高福利政策,我们也许认为它走过了头,但我们似乎没资格批评别人,因为我们大体在另一极端。毋庸置疑,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社会极端困苦者的境遇也有所改善。特别是经过市场化改革,因体制性原因造成的困苦,已经有根本性的改观。但是,因个人不可控因素而陷于病患之灾的极端困苦者,家庭依然是他们的主要照顾者。对绝大部分家庭,一旦摊上这种不期而遇的灾难,几乎所有家庭成员将无幸福可言。这是不公正的。
一个有活力的社会,的确不应制造平均主义。任何一个人,在其可控的范围里,社会制度应激励其努力工作。如果一个人遇到外部强加的灾难而无力应对,就意味着发生了公共问题,作为核心公共部门的政府应施以援手。这便是效率与平等相统一的原则。这里没有冷漠,也没有浪漫。
其实,任何财物都具有公共属性,只是程度不同。现代国家对公共领域的强有力掌控,决定了国家有可能防范任何财物被用于侵害公共利益的用途,所以,不可能有绝对的私人产权。大部分情况下,所谓私有制不过是私人事务方面留有个人选择权。只有保护这种选择权,社会才有创新活力,国家才有资源在公共领域维护权利平等。
可怜那位年轻母亲,13年里曾有过希望,但最终却是绝望。我们不可能短期内达到欧洲福利国家的水平,但先要有正确的理念,让“社会”真正充满温暖人心的阳光。
党国英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