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09-04
任何制度都会有缺憾,我们能做的是选择缺憾少一点、小一点的制度。或者说,应该针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制定制度。
陶东风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由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在中科院院士评审中首轮“出局”,引发了大众对院士制度评选公正性的质疑。8月20日《新京报》的“京报调查”显示,只有13.6%的受访者认为饶毅落选“很正常,谁都可能落选”。调查还显示,对院士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学术荣誉,竟有45.9%的受访者认为“不当选也没什么”。这种态度实在令人咋舌称奇,它充分说明了院士的贬值,说明了院士的声誉和公信力下降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院士的贬值、院士评选的公信力与院士的行政官员化有关,源于行政权力对院士评选的不正当操控有关。为此,建议两院院士的选举章程应增加一条:院士和官员(特指行政官员,不含民间性质的学术机构)不可兼得,任何现任官员一律不得参选院士,如欲参选必须辞去行政职务;任何现任院士如果兼任行政官员,必须或辞官,或取消院士资格。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做太过僵化机械了,犯了形式主义的错误:虽然的确有某些院士不是靠自己的学术成就,而是凭自己的官员身份而得以入选,但相反的情形也存在,不是所有有官员背景的院士都不够学术水准。我承认这样的反驳有其道理,也承认如果推行院士制度的彻底非官员化,可能会漏掉“又红又专”的人才。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既防止权力对院士制度的不正当干扰,又能把学术成就真正出众的官员选为院士。
然而,这个两全之策虽然好,却过于理想化。鉴于目前行政权力过于膨胀、无孔不入、绑架学术,权力和学术纠缠难分的现实,不妨来一个彻底了断。
任何制度都会有缺憾,我们能做的是选择缺憾少一点、小一点的制度。或者说,应该针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制定制度。
在目前看来,矛盾的主要方面无疑是权力对院士制度的过度操控,使得院士评选损失了公信力,导致院士这个群体的声誉严重受损,而不是把官员“逐出”院士队伍所可能造成的负面后果。再说,在高校工作的人都知道,行政工作和学术研究,如果要做得好,都需要投入一个人的全部精力,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同时做好行政工作和学术研究几无可能。
所以,一个学者在一定时期可能作了大量学术研究,卓有建树;而在此后开始从政,同样成绩显著。但他不太可能同时把两者做好。这就需要他做出选择:或者继续专心做研究,或者转行做行政。其实,很多有成就的学者在做了官员后基本不做学术了,他参选院士或其他荣誉基本靠吃老本。鉴于院士不是一个空名,而是具有非常可观的权力和利益的准职务,我觉得即使委屈一下这类曾经的优秀学者、现在的官员,也是应该的。
当然,这只是我要说的第一个意思,也是院士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第二步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这就是必须通过对学术权力的制度化界定,以及相应的对行政权力的制度化限制,保障学术场域的自主性、影响力和决策力。否则,院士的去行政官员化,可能同时意味着院士的边缘化。
前段时间,复旦大学实行了学术委员会的非行政化改革,从校长开始,行政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学术委员会。这个规定在学术的非行政化方面做得比较彻底,但这个改革必须同时配合一个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制度设置,这就是:明确规定和保证学术委员会的决策范围、职能和权力范围。如果校领导一方面搞学术的非行政化,行政人员一律退出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纯洁了;但,另一方面任何重大的学术和教学事务,都不由学术委员会做出最后决定,那么,这个纯而又纯的学术委员会又有什么意思呢?
由此,一方面要让行政人员退出学术队伍;另一方面,则必须保证学者、教授、院士的权力,必须规定哪些事务必须由学者、教授、院士群体做出决策,在哪些问题上学术委员会就是最高的决策机构。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