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2-01-16
善待农民工,比农民工称谓更重要的是什么?
摘要:农民工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话题。这次受到关注,不仅仅是因为春运期间这个群体为一张回家的车票发愁,而是因为这个“农民工”称谓本身———据媒体报道,正在深圳举行的深圳市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多位人大代表议案要求以“援建者”替代“农民工”。
■知道分子之傅蔚冈专栏
农民工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话题。这次受到关注,不仅仅是因为春运期间这个群体为一张回家的车票发愁,而是因为这个“农民工”称谓本身———据媒体报道,正在深圳举行的深圳市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多位人大代表议案要求以“援建者”替代“农民工”。
其实,要求取消“农民工”的称呼而代之以其他称谓,深圳并不是第一家,也不是唯一一家,如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不久前提出将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此前不少律师也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为什么要取消“农民工”的称谓?从公开的报道来看,农民工之所以要被取消是因为“农民工”是一种歧视性的称谓。那么,禁止称“农民工”就能够制止事实上对这个群体的歧视吗?恐怕不能。为此,有网友戏称,如果农民工在未能享有和普通市民一样的待遇之前,就是称其为“上帝工”也照样没用。
不得不说,民间的智慧是强大的。农民工之所以受到歧视,并不是因为其称谓上。因为农民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工人也不是。那为何农民工就成为一个具有歧视性的词语?这可能还要从中国城乡分离的二元制度谈起。将人群划分为工人和农民这两个群体,是计划经济的本质使然。在这个二元制度中,作为城市居民主体的工人和农村居民享有着完全不同的公共福利,之所以要区分工人和农民,并不是职业分配使然,而是为了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给城市居民提供廉价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计划经济不存在了,农民也不必固定在土地上,他们也可以作为劳动力而在市场上自由务工。但是由于制度的惯性和户籍原因,农民工和工人的二元划分却依然存在,只不过工人一词已经不大使用———大多被称为“市民”。于是原来的农民和工人的区分在现代社会就被农民工和市民而取代了:农民工———虽然从事的是工人的工作,但并不是其所在工作城市的居民,他们当然不能享受和当地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于是,他们的子女被称为“第二代农民工”,而他们子女所就业的学校也是“农民工子弟学校”。
如果从纯粹经济的角度分析,农民工之所以受到歧视,还和中国充裕的劳动力有关———对,也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人口红利。在劳动力市场中,由于劳动力的供应是源源不断的,而工作岗位有限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待遇当然不可能很高。于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农区分就通过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规律而得到了固化,外来务工者成为城市中的二等居民———尽管很多城市的发展与外来务工者的辛苦劳作密不可分,但是这个城市的政府和原有的群体却不大欢迎他们。或者说是虽然在口头上欢迎,但是面对这些外来务工者要求和本地居民享有相当的公共服务时,户籍就成为一个划分两者的鸿沟。我们以深圳为例,这个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常住人口为1100万,但是户籍人口却只有400万!这意味着大量的外来务工者无法享受和本地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尽管他们也在为深圳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但资源总是稀缺的,即便是原先供应充沛的劳动力资源也是如此。随着第一代农民工的老去,新一代的农民工再也不愿意从事和其父辈相同的工作,“民工荒”已经在中国不少地区出现。用工荒的出现,一个最为直接的后果就是劳动力的用工成本上升,农民工再也不像10年前一样任意由雇主打扮。相反,他也可以在劳动力市场上挑挑拣拣———挑不同的区域,挑不同的工种,挑不同的老板……
问题于是出现,如果没有足够的劳动力作支撑,那么政府和企业再大的投资也不能拉动经济增长。于是,政府对待农民工的态度在这几年中有了微妙的变化,要求取消“农民工”称呼而代之以其他称号就是这个大潮中的一个浪花。但是,取消“农民工”的称呼真的这么重要?对于绝大多数的外来务工者而言,农民工这个词对他们的伤害并不是很大,更大的伤害在于他们为这个城市的生活付出了诸多努力,却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和当地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或许有人会很友善地说,仅凭他们的收入在大城市中很难生活。这话没错,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在大城市中生活,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在大城市中生活。但是需要铭记的是,愿不愿意在城市中生活,这是外来务工者的自我选择,能不能给外来务工者提供和本地居民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如子女教育,却是需要由外来务工者所在的城市来提供。当劳动力市场转为卖方市场之后,务工者必然会在不同的城市之间进行选择,选择那些更适合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如果城市里的主政者和居民不能够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外来务工者将会用脚投票做出自己的选择。其实,对于很多已经迈入老龄化的城市而言,外来务工者的加入尤为重要———如果没有劳动力的补充,那么现收现付的养老金体系就会遇到很大的危机。从这个角度而言,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一个城市的未来。
我们城市的主政者是否真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并愿意为此改进?从目前来看,这并不容乐观。于是,这么一个事关中国城市化和经济转型的重大问题最后就沦为要不要取消“农民工”称谓这样的不痛不痒的议题上。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南方都市报]
溺爱出刁民:"爱"尚未普及 官员无权谈"溺爱"
摘要:连“爱”都说不上,哪来的“溺爱”?老百姓起初只是为了讨个说法,希望政府部门关注一下自己的合理性要求而已。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1月9日上午,在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方明表示,自己所说的“溺爱”,是指“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满足了,这才叫溺爱,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了,那会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广州日报》1月10日)
“爱”尚未普及,官员无权谈“溺爱”
连“爱”都说不上,哪来的“溺爱”?老百姓起初只是为了讨个说法,希望政府部门关注一下自己的合理性要求而已。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对老百姓来说,只能说是个意外,是合理性要求的副产品。
在“爱”尚未普及的情况下,官员们无权谈论“溺爱”。防止出现更多不合理要求,从根本上来讲,需要政府部门时时刻刻把老百姓的合理性诉求放在心上,及早回应、及早解决,避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更要避免把个别人的问题拖延成群体性问题。要对老百姓心中有“爱”,但不要把自己想像成是老百姓的父母。老百姓既不是“教好的”,也不是“养好的”,他们是被“爱”好的。
正如施舍者多了,乞丐中就会出现职业乞丐一样,在解决合理性诉求的同时,出现一些不合理诉求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这样的人一定是极少数。而对待这些人,自然有法律法规去对其进行约束,政府部门只要依法办事即可,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张楠之
请不要乱扣“刁民”的帽子
在过去的封建统治社会里,官员就是掌管百姓一切的父母官,在他们看来,只要是官老爷作出的决定,哪怕是错误的,百姓都应该无条件去执行,在这种强压力下的“人治”体制下,对那些不听话的百姓,处处给“官老爷”添乱子的社会不良分子,就要被贴上“刁民”的标签抓起来,关进大牢里以示惩罚。
然而,时过境迁,当今我们处在民主和法制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法律赋予了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人民代表的权力是来自于人民群众权利的让渡,正所谓“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那么这些所谓的“刁民”到底“刁”在哪里呢?分析一些实际情况就能看出,他们的“刁”就是喜欢按中央和国家的政策文件精神对照自己身边的事情,思考问题,找出问题并反映问题,特别是关系到群众和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谭相彬
你有什么资格“教化”老百姓
百姓是需要“教化”的,这句话其实暗含着一个前提:政府掌握着更多的真理,比百姓更高明、更正确,而人民群众经常误入迷途,因此需要时刻接受政府的“教化”。可是,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这些人其实也是“百姓”的一部分,同样有七情六欲,同样有不正确的时候,怎样可能是真理的化身?政府是管理机构,但首先是服务机构,公务员是百姓的公仆,应该时刻听从百姓的意见,遵照百姓的意志行事,接受百姓的批评和教育,怎能反其道而行之,让仆人时时“教化”主人?
人民群众不仅是国家的主人,而且是历史的主人,是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真英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从这个观点出发,公务员显然没有“教化”百姓的资格,“教化”百姓之说极其荒谬。老百姓中固然有一些人会犯错,但从总体上讲,百姓才是最高明的、最正确的,他们的眼睛比谁都明亮,他们的选择比谁都正确,他们从来就不是什么“愚民”、“屁民”、“刁民”。相反,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往往是一些官员走上了邪道,需要人民群众引导之、“教化”之。就眼下的情况来看,官员犯错的概率并不低于普通民众,几乎每一种普通民众可能犯的错,官员们都会一犯再犯,甚至于,有些民众犯错正是受到了官员犯错的启发和引导,呈现出“上行下效”的态势。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谁有资格“教化”百姓?□晏扬
[南方都市报]
让每个农民工生活在希望中 但不能够不着希望
———回应昨天(1月9日)社论《告别“农民工”,迎来新居民》
“告别‘农民工’,迎来新居民。”告别的是农民工这一称谓,迎来的是农民工权利平等。然而,现实距离这一目标,依然还有相当距离。农民工难以同享经济发展成果,实现权利平等,对身份就难以有平等意识的认同,更不可能真正融入城市。这种身份认同上的差异具体到一个个农民工个体上,就是迷惘、看不到希望。
在我的身边,有许多这样的农民工,小张就是其中一位。与村里许多年轻人一样,小张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了,虽然今年只有22岁,但打工已经5年多。
虽然厂里已经放假,小张对回家并不急切,他对我说,回家一点意思也没有,家里没有超市,没有网吧,没有电影院,没有早点摊,没有自来水,没有公共浴室……总之,地处偏远的家乡,不管是经济发展,还是文化生活,都无法与打工地相比。
我非常理解小张的这种想法。不要说小张,就是我这样的“一代农民工”,有谁想回去呢?不是羡慕城市生活,而是羡慕与户籍捆绑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撇开其他不说,单是孩子教育,就足以让我们对城市依依不舍。更不要说交通、文化设施等许多便利的公共产品了。
有时看到媒体文章分析说,“一代农民工”与“二代农民工”想留在城市不同,他们挣钱回家盖房子,改善生活,并不想留在城市。对于这样的分析,我真想对其说,错了,“一代农民工”与“二代农民工”都想留在城市,因为城乡差距太大了,这种差距足以影响人的一生。
要说“一代农民工”与“二代农民工”有何不同,那就是,“一代农民工”家里有土地,有宅基地,有房子,不打工还可以回家种地。可“二代农民工”许多人没有赶上第二轮土地调整,没有土地,更没有宅基地,包括房子,实质上都是父辈们的。
比如,在城市的小张,一样收入微薄,一样没有土地,没有宅基地,更没有房子,留在城市只能是小张的“单相思”。每次说到这些,小张都一脸迷惘,他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家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其实,又何止小张是这样的生存状态,我周围有许多这样的“小张”。这是一个被称之为“二代农民工”的群体,只有走近他们,才能了解他们,只有深入他们的生活,才能真切感受到他们的迷惘和挣扎。所谓“二代农民工”,实质上是无根的一代,与小张一样,他们活在现实里,却最怕现实(现实让他们处处碰壁),活在希望中,却够不到希望———给农民工国民待遇就像一轮悬挂在天上的月亮,每天晚上都能看到,可就是始终够不着,摸不到。●孙维国
[南方都市报]
政府守法就是对公民最大的“教化”
在人代会上,代表首先要明确的身份就是——我乃政府工作的监督者,而非管制民众的权术参谋家。
佛山人大代表方明的一段话近日成了最新“雷人雷语”。据《广州日报》报道,9日上午,在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方明说,“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
据说方明代表的“主职”是教师,以熟悉的教育来打比方或许源于职业习惯。但方明这段话,真的错了。这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表达了一个错误的理念。
从报道中可知,方明说此番话,时间是在人大会议期间,地点是在人代会的分组讨论现场。简言之,这是人大代表在履行其职务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为。作为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民意代言人,人大代表在小组讨论会上应该行使的是对政府的监督权,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权。百姓是教好的还是养好的,本不是人大讨论的选项。
恰恰相反,把百姓当孩子,是典型的父母官思维。若是一群统治者(而非服务者)相互交流对百姓的管制经验,方明此语,很可能会得到颇多共鸣。但现行宪法规定了“主权在民”原则,人大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政府机构乃至官员的所有权力都源于人大授权,他们应对人大负责,并向人大报告工作,还需接受人大的监督。在人代会上,代表首先要明确的身份就是——我乃政府工作的监督者,而非管制民众的权术参谋家。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法制建设已经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刑法时代”,走到了“民法时代”和“行政法时代”。行政法在所有部门法中数量最多,制度构成也最复杂。这是因为法治的核心就在治权——规范并限制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中国并没有权力受制于法的传统。在这千年未有之变局,如何对政府及官员实现法律驯化,才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关键。也可以说,政府守法就是对公民最大的教化。
这样的图景才更符合民众对人大代表的欺许:政府是治好的,不是教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公民溺爱政府就可能纵容政府的专横与滥权。抱持这样的理念来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才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逻辑起点。代表们理应对照政府在去年的工作报告中对民众许下的愿景,一一审核是否已经实现,而今年的工作报告是否如实表述,各项工作又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之处。这些才是代表们决定审议通过还是决定审议否决的基础工作。
从最近一些地方“两会”传出的消息看,确有不少人大代表对代表的法定职责认识不清,声言“我是来学习的”代表,或许忘记了“我是来监督的”。甚至像“开会不到、审议不语、质询不会、议案不提”的“四不”代表也非个案。如何提高代表们履职的能力,当为人大制度改良之迫切需求。
□王琳(学者)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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