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2-06-18
盲目放生等于“害生”
盲目放生,不仅可能伤害动物和当地居住者,也可能对生态造成危害。
据报道,十余名北京游客到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放生从市场上买到的数千条蛇。但这一做法引起当地人恐慌,全村男劳力均放下农活加入“打蛇行动”。
放生的渊源来自佛教文化的慈悲,也来自这一文化提倡的赎罪,其核心是讲求众生平等,包括人与动物的平等。但这些放生客的放生行为既违背法规,又缺乏专业的指导,实在不可取。
因为是“跨省放生”,按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放生者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显然,北京的这十余名放生客放生数千条蛇并没有遵循有关规定。这样的放生行为在很多地方屡见不鲜。这种违法行为很容易造成“害生”,体现在几方面:一是对放生动物的伤害,二是对当地居住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三是对当地生态可能造成危害。
由于不知道被放生的蛇是否有毒,而且担心被放生的蛇伤害,当地苗耳洞村能出动的男人已全部上阵打蛇,且已打死了几百条蛇。这样一来,原本想放生却害死了这些蛇,与放生者的愿望背道而驰。
更重要的是,大量放生的动物如属于引进外来物种,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当地生态和环境的灾难。
蛇既是生物链较高端的动物,也是对人和其他动物有毒有害的动物。它们如果以放生的形式大量地移居到另一个地方,就会成为强势物种。因为,制约它们的天敌,不会成比例增加,它们的出现除了破坏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平衡外,还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灾害。
保护动物,也要讲科学和规矩,不能仅凭冲动和热情。
□张田勘(媒体人)
[新京报]
相关报道
北京客到河北乡村放生数千条蛇 引当地居民恐慌
南都讯据《京华时报》报道 直到前天上午,在京冀交界处不远的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仍有数十村民在打蛇。6月1日,10余名北京客来到该村,将数千条蛇放归野外。长蛇横行并爬进村民家中,一度在当地引起恐慌。
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距离京冀交界处2公里左右。前天上午,在该村村外的河沟、山坡等处,30多名村民手持铁锹、镐头等工具打蛇。截至前天上午,村民共打死几百条蛇,打蛇行动仍在进行。
该村突然长蛇泛滥,源于6月1日中午一群外来客的放生行为。
苗耳洞村村民回忆,当天中午,有人发现有十几名男女在离村不远的地方放生1000多斤蛇,有数千条。当时,村民们将这十几人截住,并联系了兴隆县林业公安部门。
村支书李先生说,事情发生后,村民们便撇下农活,开始了打蛇行动。村民说,蛇的数量多,有毒无毒不知道。村民们同时担心,数量如此巨大的蛇群如果在野外捕捉青蛙等动物,可能会对当地生态产生影响。
前天上午,兴隆县林业公安局局长刘先生介绍,当日接到报警后,林业公安会同该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调查。据放生客介绍,他们在Q
Q群中得知放生的消息,便乘9辆车来此放生。蛇是从北京东四环一花鸟鱼虫市场买来,他们也不知道蛇的真正来源。
刘先生说,按照我国有关法规,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需要将其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或者因管理不当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经林业公安部门协调,放生客向村民支付4万余元,用以弥补村民打蛇所带来的误工损失。此外,林业公安部门已从现场带回一些死蛇,送至有关机构进行检验,以确定这些蛇的品种及是否有毒。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