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美国植物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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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3
美国女植物人夏沃
美国华盛顿,脑死亡妇女特丽·夏沃的支持者在高等法院前祈祷。
一个植物人的命运归属,从来没有像美国妇女夏沃这样引起强烈关注。除去伦理因素,公众对此事件的关注,一部分原因是媒体的炒作,更大的原因则是对于一些含混的医学概念的误读和争论。比如,植物人和脑死亡并不是一回事,植物人是死人还是活人?
新闻背景
女植物人最后一搏
特丽·夏沃,一个普通美国女性的命运牵动了世界关注的目光。
1990年,特里·夏沃头部遭受重创,心脏停止跳动,随后被医生确诊处于“永久植物人状态”。8年之后,她的丈夫迈克尔·夏沃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拔去特里的“生命之管”,实施安乐死。1998年夏沃的父母将女婿告上了法庭。开始长达七年的法律抗争。
2001年4月,当地法院批准迈克尔的申请,夏沃的进食管首次被拔去。但两天后,另一法院做出相反判决,又重新接上进食管。2003年10月,经法院批准,进食管被再次拔去。夏沃父母向佛罗里达州长杰布·布什求援。佛州数天后通过“特丽法案”,准许州长在特定情况下干预法院判决,夏沃再次被接上进食管。
2005年3月,美国国会达成一项议案,要求重新为她插入进食管。但是不久,美国最高法院拒绝下令重新为女植物人特丽-夏沃接上进食管。
美国植物人存亡为何牵动世界关注
夏沃的生死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一个植物人的命运为什么牵动世人的目光?除了政治因素的较量,关键是对于植物人的态度历来存在较大分歧。来自医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尖锐冲突难以调和,牵一发动全身。
26日,记者采访了一直关注夏沃事件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常委樊民胜先生。
他介绍,所谓植物人,一般是指病人在严重脑损害后,长期缺乏高级精神活动的状态,对外界刺激毫无反应,不能说话,肢体无自主运动,眼睛可无目的转动,貌似清醒,实则昏迷,医学上称之“持续植物状态”,俗称“植物人”。从医学角度看,植物人不可能苏醒。
之所以夏沃事件备受关注,主要是在对待植物人的态度上,伦理是非往往成为一个难以逾越的屏障。对待植物人,历来形成两极,一部分人认为,强调生命的权利应该有一个限度,如果和整个社会医药资源发生冲突,对其他人是不公正的,减少对植物人所耗费的物力护理,可以照顾更多的病人。
而反对者认为,即便是植物人也是有生命价值和尊严的。人们很难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虽然在医学上她已经没有康复的希望,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个脸色红润尚能呼吸的人活活饿死。
据介绍,“夏沃事件”在美国已经发生多起,美国前总统里根时代就有多起同类事件,最终植物人被批准拔掉进食管道。这种“残忍”的决定一直遭到攻击和非议。伦理和社会舆论的强大阻力,直接影响着植物人命运的走向。夏沃事件再次印证了这一点。据了解,近年来在国内也有多起类似事件,有的尽管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对没有希望康复的植物人病人实施安乐死,但是因为舆论的压力和法律的瓶颈而进退维谷。
植物人并不是脑死亡
3月26日,负责修订国内首部脑死亡法讨论稿的武汉同济医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忠华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在对待植物人的态度上,不应该听从家属的意见,而是应该尊重主治医生的意见。
夏沃事件中,国内有报道说夏沃是“脑死亡”,陈忠华介绍,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植物人不是“脑死亡”。
非严格意义下的“植物人”很容易和“脑死亡”混淆,“植物人”苏醒的例子见诸报端时,还常被引用来质疑或者反对脑死亡。实际上是一个误区。
据介绍,按照医学的观点,见诸报端苏醒的“植物人”,其实是一种“植物状态”,他的大脑没有死亡,有脑干反应,有自主呼吸,能够消化食物,昏迷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突然抑制状态,并且有苏醒的可能。而脑死亡,全脑呈现器质性的损伤,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应消失,脑电波是一条又平又直的线,经颅多普勒B
超显示脑死亡。
陈忠华介绍,在临床上,区分植物人和脑死亡,就是看前者有呼吸,可以喂东西,但无意识。而后者离开呼吸机就会停止心跳。
在国内,关于植物人和脑死亡的概念,人们有很多错误的认识。比如2003年凤凰电视台的主持人刘海若事件之后,当年很多媒体报道,刘海若是脑死亡,有的介绍是植物人。其实都是错误的。
脑死亡是真正的死亡,而植物人虽然有一系列低等的生物反应,但昏迷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植物人不可能再苏醒。
樊民胜教授说,有一些报道称家属在“植物人”的耳边唱歌、说话、放音乐,“植物人”突然哪一天就醒过来了,这对植物状态病人完全可能,但对一些永久植物状态是不可能的。夏沃就属于典型的植物人。
植物人是死人还是活人
长期关注脑死亡的学者陈雪春曾出版《中国脑死亡鉴证》一书,详细介绍了脑死亡及植物人在国内的现状。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国外没有“植物人”这个称呼,应该叫“植物状态”,表示一个像植物一样的生命存在,就是不能有目的地自主移动,所以植物人应该是被打上引号的。之所以称“植物人”,是因为他们和植物“没有神经,没有感觉”的特征相似。严格意义下的“植物人”中蕴含了3个概念,即植物状态、持续植物状态、永久植物状态。
而植物状态又称“去皮层综合征”,主要是由于颅脑损伤和脑血管疾病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干网状结构损伤,部分病人可由脑缺血和缺氧损伤引起,如中毒、心脏骤停、溺水、炎症、肿瘤等。
植物状态根据持续时间分为持续植物状态和永久植物状态,其中的界限,目前尚无统一的诊断标准。英美主张从发病到意识障碍持续1
个月以上,日本主张3 个月以上,欧洲主张1 年以上。
我国1996 年南京会议确定:昏迷1 个月只能称为植物状态,3 个月以上者才能称之为持续植物状态;持续植物状态病人经过1
年以上,意识恢复率很低,仅1% —6% ,处于重残状态,因此有人将1
年以上的病人称为永久性植物状态。也有人提出,不能将昏迷时间作为唯一的标准,应该还有其他的指标。
陈雪春介绍:植物状态绝不等于脑死亡。目前,我国的很多医院可以借助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长期维持患者的呼吸和心跳,并从体内排除废物。但这并不能说明他是活着的,或是死了还可以恢复。对永久性植物状态的判定,可以进行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的系统检查,看看是否已经发生了脑死亡。
她介绍,无论脑干死亡还是大脑皮层弥漫性坏死所致的永久植物状态,都应建议停止一切以复苏为目的的医疗活动。
植物人是否应该安乐死
人有没有选择死亡的权力?夏沃事件再次把这个科学和伦理的悖论推到公众面前。随着医学进步和生活提高,人们不仅关注优生,也开始关注“优死”———安乐死。1993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以来,安乐死一直饱受风雨。这一次在对待夏沃的生命去留问题上,专家也呈现出不同的意见。
陈雪春介绍,对于安乐死,不赞成的理由不外乎宗教的和现实的两种,前者主张生命是上帝给予的,“任何对这种过程的干预都是狂妄自大的表现,应受到谴责”。后者则主张一旦承认安乐死的合法性,就会出现难以控制的负面效应,“除了无法有效保护弱势人群的生命权外,重病患者的精神负担也会极度加大,不能排除表面自愿、实际被迫的安乐死发生”。
陈忠华认为,植物人不是脑死亡,所以对植物人采取安乐死,在伦理上无法通过。但是他强调,对植物人采取什么治疗措施,这个问题应该主要听取主治医生的意见。
据了解,世界上寿命最长的一例植物人是40年。樊民胜认为,植物人没有必要继续治疗挽救生命。试想,维持他们像植物一样的低级的生命,需要大量的经济代价,包括情感的代价,家属每天要护理,翻身,按摩,用各种抗生素,高价营养输入,处理大小便,防止生褥疮等,这些代价是昂贵的。即便是现代医学技术有能力让他活得更久,但是不可能苏醒。他认为:“花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维持一个没意义的生命,才是一件不符合伦理的事情。现有科学水平不能让植物人苏醒,不如让他安静地死亡。”在安乐死立法之前,植物人的去留只能是桩悬案。夏沃的命运仍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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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和心死亡的标准之争
说到脑死亡,绕不开的另一个话题还有“心死亡”和“脑死亡”两种对死亡的评判标准之争。由于脑死亡牵扯到安乐死等敏感话题,所以争议很大。尽管如同对待植物人的态度一样,脑死亡的推行也遇到很大阻力,但是专家普遍认为,脑死亡比心死亡科学,这是绝对的。
[北京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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