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03-14
本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田霜月 实习生周慧)垃圾没有分类,就进行焚烧是有很大风险的。昨日,广东团分组讨论时热议“垃圾分类”。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生态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如松表示,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处理垃圾,前提是先分类。这场讨论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
对于垃圾处理的现状,王如松有些“悲观”,他先为“垃圾”正名———实际上垃圾也是宝贝,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首先是厂家放错了,其次是商家放错了,再接着是每家每户放错了,最后环卫部门没办法合在一起了。
对此,一些代表也有同感。有人说,虽然很多市民都知道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垃圾,也明白垃圾围城的危害,但是一旦垃圾处理站建到自己的家旁边,心里就不舒服了。
王如松指出,垃圾不能完全用填埋方式处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多元化的手段。但他坚持,不论用何种方式处理,前提是先进行垃圾分类。比如焚烧之前分类了,燃烧的只是那些非化学品的物质,燃烧炉技术过关,焚烧过程严格监控,这个焚烧是可以的。填埋也是,分类之后做卫生填埋,填埋地下一定要密封,出来的气体要处理。
赞同番禺居民“垃圾分类”诉求
随后的采访中,王如松向记者提到了番禺的垃圾焚烧场事件。他说,这个事件说明部分居民对生态的认知还有待一定的提高,目前对垃圾还只是单纯地认识有毒有害。但他也承认,如果焚烧炉的技术不过关,垃圾没分类,这种焚烧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他觉得,政府焚烧垃圾之前,要能保证前面有分类,后面有严格监管。
他说,即使社会分不了类,到了垃圾厂也一定要分类。因为把塑料化学品清理出去,才能杜绝焚烧产生二噁英。“化学品可能有一定的燃烧值,但这燃烧值一定不可以用。”
到底哪种处理方式比较适合广州?他说,这个是不分城市的,每一种方式都适合,但是要适应性管理,根据垃圾分类后的不同特点进行处理。
所以,对于番禺居民“垃圾分类”的诉求,他认为是合理的。
观点
“居民区旁并非不能建焚烧厂”
垃圾焚烧厂不能建在居民区旁边?王如松认为,那倒不一定,因为只要垃圾分类彻底。技术过关,是不会产生二噁英污染的。他举例说,韩国汉城的汉江边就有一个垃圾燃烧发电厂,旁边就是楼盘,还有社区公园,“那儿的房价还不低。”
不过他认为,垃圾厂建在哪里,政府要提前规划,和市民充分交流,老百姓应该有知情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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