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09-25
现在网消息 由国家林业局湿地管理中心、湖北省林业厅、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主办,湖北省湿地保护基金会协办的“2010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年会”今日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生铁、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等将出席会议。
据世界自然基金会介绍,本次年会除表彰为保护湿地做出特殊贡献的组织和人物外,还将举办以“湿地·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适应”为主题的高峰论坛,复旦大学、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将参会。
“近六成湿地遭破坏”
湿地是地球上陆地与水体的过渡地带,是具有特殊活动与功能的生态系统,与森林、海洋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类型,被誉为“地球之肾”。长江中下游湿地面积580万公顷,约占中国湿地面积的15%,是我国最大的流域复合型湿地生态系统。
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著名环境法学家蔡守秋说:“对于中国湿地保护来说,首要任务是要搞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湿地,但我们至今没有确切搞清楚。根据我自己这么多年来的调查研究,我国近六成湿地已经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蔡守秋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条例》,但是这个条例最终未能出台。蔡守秋表示,“应该在国家层面立法,才能协调各个部门,制定出能真正保护湿地的法律。”
“最好的保护是建湿地公园”
“刚开始有一些湿地公园的规划方案含建设跑马场、高尔夫球场,但后来都被否定,因为湿地公园不同于自然保护区或者平常的公园。”昨日,来汉参加 “2010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年会”的南京大学湿地生态研究所所长安树青认为,湿地是涉及林业、水利、鱼场等多部门管辖的地区,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形成和建设湿地公园。
安树青介绍,湿地公园应该是介于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公园之间的一种形态,其最基本的任务就是要保护湿地。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100多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对保护湿地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湿地在国家相关规定中被视为待开发用地或可开发用地,这不利于从法律上保护湿地的永久性存在。”
(张学荣 汪志)
[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