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10-31
贫富差距悬殊,是当前中国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大约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中国贫富差距开始扩大。有人说,现在的基尼系数是0.47,也有人说已经超过0 .5.无论结果如何,都表明中国贫富差别已经到了十分悬殊的程度。
中国贫富差别过大,是由多重原因造成的,对它们要做具体分析。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一直强调,贫富差别扩大的首要原因是腐败和垄断。这一点,可以从租金总额占G D P的比例清楚地看到。租金总额其实就是贿赂总量的上限。从80年代后期到最近,有许多经济学家计算过。结果差别不大,它达到了整个国民财富的20%—30%.世界很少有国家达到这么高的水平。从中可以看出,中国腐败活动的规模有多大,也不难想见它对贫富差别影响有多大。
现在有一种看法,就是把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笼而统之地归罪于市场。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由于市场经济实行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原则,人们的收入差别必然较之平均主义时代要大一些。但是,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由这种分配方式导致的收入差别不会太大,而且,社会对这种差别的容忍度是比较高的。所以,应该把它同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引致的差别区别开来。对于由市场经济引起的收入差别,特别是它对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造成的消极影响,应该用政策和民间组织的工作来加以消减,但是,现在有些人运用民粹主义的说辞来转移目标,把大众对贪腐分子的厌恶、仇恨转移到一般的富裕人群身上。富人有各种各样的,有靠勤于劳动、善于经营致富的,也有靠弄权谋私、结交权贵致富的,不加区别地把二者混为一谈,提倡盲目仇富,会扰乱社会阵线,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
在当下的中国,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新中等阶层正在成长起来。这个阶层是由什么样的人组成的呢?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或称白领工人组成。这个阶层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离开了他们,现代生产根本无法维持,更不用说发展了。而他们是一种保持社会稳定的力量,对现有的社会秩序基本上认可,虽然要求改良。社会基础的这种变化,给了我们一种希望,使我们有可能走出“打倒皇帝做皇帝”的怪圈。
现在中国也存在另一个怪圈:权贵们太厉害、太霸道了,于是,一些人就支持加强政府的强力控制,想以此来遏制权贵。殊不知政府的行政力量越强大,寻租的机会就越多,到头来还是加强了权贵的力量。这种怪圈跟中国过去历史上的怪圈一样,实际上是走不出来的。
目前,新中等阶层在人口中所占比例还不大,但数量在增长。据一些社会学家调查,绝对量的增长还是很快的,而且,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日显重要性。
当然,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原因是现在的中国中等阶层自身还有很大的弱点:一个弱点,是利益自觉不够,没有认识到中等阶层作为社会群体的根本利益在于把经济社会制度健全起来。于是,有些人就想走捷径,个别地解决问题。个别解决问题最容易办的办法,就是结交官府、取得政策优惠,在租金大锅中分一杯羹。表面上看,用这种办法,个人的境遇很容易得到改善。但是,你得到了特殊的政策优惠,意味着损害了同一个社会群体中别人的利益。想靠这种办法使整个中等阶层的利益得到提升,就等于想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另一个弱点,是公民意识的缺乏。改革开放以前,大家都很穷。也许是因为穷怕了,生活开始有点改善后,就专注于如何使自己的生活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改善,而没有意识到个人生活的改善,从根本上说,源于整个社会的进步。现在有许多进入中等阶层的人,忘掉了自己的公民责任,没有认识到,如果不能把国家的体制搞好,个人生活取得的改善和进一步提高是完全没有保障的。
(原载《中国改革》第11期,作者吴敬琏,系知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报有删节)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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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深化改革的最大公约数
从改革的动力学看,激烈的意识形态对峙下,保守派往往倾向于更保守,改革派更少了回旋余地。不妨再把改革的共识变得更凝炼一些,让它变得更具体一些。下一步的改革,如果尚不能在如何进一步民主化等宏大问题上获得普遍的共鸣,至少可以在制度建设特别是廉政体系建设上获得最大程度的共识。
近日的几则报告数据与结论,可以比较全面地展示当前中国问题的复杂性。
英国国际智库列格坦研究所发布了“2010年度全球繁荣指数排名”,北欧国家占据前三,依次为挪威、丹麦和芬兰。中国较去年大幅上升17名,列第58位。
复旦大学同时间发布《世界竞争力报告2009-2010》,该研究报告发布了对世界75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国际竞争力的总指数排名,中国以微弱优势力压众多老牌发达国家位居第二,排在第一、第三则分别为美国、日本。
透明国际也发布了本年度的全球清廉度排行榜,中国的清廉度排名为78名,得到3.5分,较去年上升1位。新加坡、丹麦、和新西兰并列第一,同为9.3分。(据10月27日《北京青年报》)
从这几个报告和排行榜中,既能看到一个蒸蒸日上、势不可挡的中国,也能看到现行体制的隐忧。然而如果只是看到中国所具有的双面性,未免将问题简单化。
事实上,参考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关于改革的论述,“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围绕这些报告所能进行的有价值的争论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影响中国命运的向上及向下的力量,究竟会怎样的相互作用,哪一方将占上风,历史的平行四边形原理,究竟会带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改革共识如何凝聚
想要寻找到答案,似乎还不是那么容易。仅以清廉度的排行榜而言,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透明国际”中国分会副会长任建明教授表示,“透明国际”进行调查的工具和方法存在根本性的缺陷,在这份报告中中国的腐败程度被高估。
教授认为腐败程度被高估了,但众多网友却认为是低估了———“78前面是不是少了个1”“是不是网易小编搞错了”,“不会吧,这么靠前,是不是行贿了?”“难道只有78个国家排名?”不一而足。
中国已经变成了世界第二大的经济体,如今甚至连竞争力也跃居第二了,伴随着对现实政治廉洁度的不同判断,接下来的一个争议是,当人们就腐败程度是否有所改善展开针锋相对的几乎不可调和的讨论时,改革的滞后性问题是不是已经显而易见?
从目前来看,社会的各种力量还没有找到改革共识,相反争论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意识形态困境。从根本上说,是执政党的绩效而非意识形态,在最大程度地实现合法性的持续。然而,必须注意的是,所谓“绩效”在今天早已绝非“经济和民生”便可概括。
俞可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郑永年说,好的民主才是好东西,可农民们听不到这些,他们愿意拿一纸选票换来十元钱;农民工也听不到这些,他们或许就不舍得花钱买报纸或上网;市民们想不到这些,他们或正是被蜗居着、被房奴着,或是得意者正在家数着自己炒房出租房得来的票子。
应该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信奉这样的道理:真正的民主不是纸面上、也不是理论上的术语或阐释,它应当存在于老百姓日常的喜怒哀乐之间。用抽象的词语来谈论改革的方向,不是说会成为一种忽悠,而是普通民众几乎不可能如此容易地被忽悠。
围绕改革,争议犹存,而人民还在现实中期待。从改革的动力学看,除非有强人领袖,激烈的意识形态对峙下,保守派往往倾向于更保守,改革派更少了回旋余地。而按照政治发展学的基本常识,具体的制度建设先行,往往会让民主化的质量更高一些。
因此,不妨再把改革的共识变得更凝炼一些,让它变得更具体一些。下一步的改革,如果尚不能在如何进一步民主化等宏大问题上获得普遍的共鸣,至少可以在制度建设特别是廉政体系建设上获得最大程度的共识。其实,今天围绕改革的论争一点都不奇怪。这是一个分化和断裂的社会,结构性腐败制造了利益既得方以及受损方。如果得不到遏制,社会的分化将变得不可挽回。会有一天,社会再也没有共识,身份直接决定了立场和观点,身份政治的危险将变得无法回避。
廉政体系建设需持续加力
政治文明是一切文明的核心,廉政体系建设,则是政治文明得以实现的基础,而廉洁程度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健康与否的重要指标。在测试政治发展的指标体系中,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都不如它廉政体系建设显得直接而有效。中国经济的发展,可能只是得益于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确立,以及劳动力在国际比较中的低成本优势;而社会的稳定,因为这样的结果可能来自于刚性维稳政策,以及长期以来逆来顺受的国民性格,仅这两个指标,并不足以充分反映体制的健康程度。
很难设想,在一个良好的体制之下,会有大面积的贪污腐败出现。一个贪腐频发的社会,体制肯定有问题。中国既然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既然中国的竞争力已经排名第二,既然“越反越腐”的反腐困局已危及合法性,改革有必要明确将建立廉政体系作为下一步的核心内容。
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2008年6月执政党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下称《工作规划》)以来,廉政制度的建设,已经搭建了基本的框架。然而,在目前的新局面下,如果要使得这一体制有效运转,必须进一步推动改革,逐步强化问责制度以及廉政制度支柱的独立功能。例如:
《工作规划》谈及具体制度建设时,首先谈到应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而其中,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又为重中之重,特别提及应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事实上,与此同时,为了让地方的人大代表制度的监督作用更加有效运转起来,也应适当增加人大代表的调查经费保障,以便有条件定期定点联系选民,向选民负责;
《工作规划》还谈及应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事实上,可以进一步在地方党委实内现党内政治责任制,增加党内的信任投票制,改变一把手的“全能但不负责”的局面。
此外,“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亦是廉政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司法中立原则要求进一步避开司法行政化,人事任免、财政预算等方面单独编列;同时,也应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以保证司法正义抑制司法腐败,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先行。
人大监督、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的建设及保障也应加强,行政机关应该定期召开市政会议,就重大政策与规划提前与民众协商,接受民众以及代表质询。历史地看,参与式民主符合中国人的凡事协商的精神;
上述发展党内问责制度以及廉政制度支柱独立性的思路与实践,可以从范围上仅仅局限于县一级,甚至可以在个别地方进行“试点”。不求全面开花,但求可以打开局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机制建设破冰。
深化改革需要找到着力点。目前看来,改革的基本路径,主要的可能性在于自上而下着手制度建设,而廉政体系建设就是这样的一个最大公约数。廉政体系建设是制度建设的核心命题,它是保障经济成果的合理分配,是与社会建设联动,进而实现保护社会的前提。同时,廉政体系的完善并取得实际效果,也会降低“就虚避实”式改革带来的种种风险。
改革的主动权还掌握在决策者手中,在各国政治转型的案例中,自下而上完成制度建设的情况非常罕见。正常的逻辑应该是这样,如果说当下经济繁荣、竞争力强,那这只能看作为改革深化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正是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契机,而不能由此反证改革是多此一举。
深化改革的命题,是邓小平时代便已经提出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中“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的政治宣示,以及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论述都说明,认为目前改革并不滞后的看法与执政党自身“改革应与时俱进”的政治理念存在背离之处。
无限风光之下,的确可能是遍布的地雷。决策者不能等到只有最后一根稻草时才出手。
南都评论记者张传文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