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 2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有关情况。以下是张力军副局长介绍近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总体情况时的发言实录: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昨天,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今后一段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十五”期间国务院多次召开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特别是去年5月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太湖现场会议以来,各地、各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截至今年9月底,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101万人次,排查排污企业42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万件,其中取缔关闭2682家,停产治理1750家,处理责任人163人。各地通过增加环保投入,加大治理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到今年4月份,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2130个项目中,已完成851项,占项目总数的40%;在建项目752项,占35%。全国水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全国地表水达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比例由2000年的32%提高到2004年的38%,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由35%降低到28%。
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我局将在“十五”的基础上,把松花江、黄河等纳入全国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流域,纳入“十一五”规划。采取更为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
大家今天更关心的是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松花江水环境污染问题,下面我把近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总体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通报如下:
一、目前松花江水质总体情况
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目前松花江吉林段水质已经于22日18时,全面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在黑龙江段,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在24日凌晨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24日上午7时最新的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4.82倍,苯检出但未超标。污水团长度约80公里,在目前江水流速下,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40小时左右。
污水团的下泻过程始终处于两省环保部门严密监控之下。
二、在11.13爆炸事故后采取的应急措施
国务院对爆炸事故引起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极为重视。温家宝总理指示环保等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监测,提供准确信息。曾培炎副总理也批示要求环保部门加强水质监测,确保用水单位、居民用水安全。
在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实施应急指挥与协调,协助吉林、黑龙江两省政府落实应急措施,派专家赶赴黑龙江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污染防控工作,会同当地水利、化工等专家迅速对环境污染影响范围及程度进行评估,为当地政府防控决策提出建议。
吉林省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部署防控工作,并于11月18日向黑龙江省进行了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下泻流量,加快污染稀释速度。通知直接从松花江取水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停止生活取水,并对工业用水采取预防措施。环保部门通过增加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加强了对松花江水质的监测。
黑龙江省政府接到吉林省的通报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松花江沿岸市县,特别是哈尔滨市的应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环保部门增加了松花江水质的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黑龙江省还从省长基金中拨出1000万元专款用于事故应急。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建设部均已派出专家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共同应对此次环境突发事件,力争将污染损失降到最低。
三、下一步工作
11月20日至22日污水团流经黑龙江肇源断面时,硝基苯和苯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9.9倍和2.6倍。流经黑龙江三站断面时,硝基苯和苯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8倍和0.08倍。说明污染物随着江水下泻、沉降与吸附作用,污染物的浓度已经显著降低。
松花江干流流经哈尔滨市后在同江汇入黑龙江,约有700公里。依照目前的江水流速,污水进入黑龙江约需14天时间。由于挥发、吸附等理化作用,污染物在下泻过程中浓度会逐渐下降。松花江哈尔滨以下河段,将汇入呼兰河、汤旺河、牡丹江等较大支流,江水流量逐渐增大,稀释作用更加明显,水中污染物浓度会进一步降低。
在哈尔滨市下游,共有三个饮用水源的取水口。肇东市每年从松花江提水两次至肇东水库,今年已经提水完毕,不再使用江水;大庆采油十厂企业自备水源涉及部分职工饮用水;依兰县的达连河镇在松花江上取水。污水团的行进情况正随时向沿线各地通报。在污水团通过哈尔滨后,如果水质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这些地方也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环保总局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密切关注污染物下泻过程中的变化趋势,协助两省做好松花江水质监测工作,及时通报信息,指导污染防控,确保沿江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松花江污染事故 吉化公司双苯厂负主要责任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 2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有关情况。
张力军副局长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这次污染事故的责任是非常明确的,应该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
答问实录:
[美国合众国际社记者]
除了您刚才介绍的污染状况之外,据您估计,会有多少人遭受污染的影响。刚才您介绍了哈尔滨市对污染的应对措施的有关情况,能否介绍一下其他的沿岸城市,像佳木斯,会受什么样的影响,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还有事故的责任由谁来负责?是吉化,还是安全生产部门,还是国家环保总局,还是省政府?同时,处理整个污染带来的影响和清洁污染的费用将会是多少?
[张力军]
您实际上提了几个问题,我一一回答。在松花江沿岸,需要饮用松花江水的人口有数百万人,主要集中在哈尔滨市和吉林省的松源市。佳木斯市现在的饮用水不用松花江水。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这次污染事故的责任是非常明确的,应该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关于这次治理污染的费用会是多少,我们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现在正在进行水污染的防控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对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所以,我现在还回答不出您提出的治理污染的费用是多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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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王敬中)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23日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接到报告后,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家赶赴黑龙江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污染防控工作,实行每小时动态监测,严密监控松花江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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