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六:太空铭刻大师美名迷信堪比科学灵光
故事回放
2005年7月29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科学家宣布,他们发现了太阳系内的第10颗行星!这颗行星大小相当于冥王星的1.5倍,与太阳的距离是冥王星的3倍。它被命名为2003UB313。
消息宣布的第四天,一篇题为《65年前他预测出第十大行星》的报道出现在了《华西都市报》的头版上。报道称,“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李力知研究员立即向本报报料称:‘早在65年前,第十大行星就被四川天文学家刘子华运用《易经》八卦推测出来了!当时还得到过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评审,轰动了天文学界。’”
报道转述李力知介绍时称,“1930年1月,美国天文学家发现了太阳系的第九颗行星冥王星后……当时只有27岁、在法国勤工俭学的四川人刘子华发现,太阳系的各星体与八卦的卦位存在着对应关系。依据这个关系,经过反复运算,刘子华终于第一个算出了第十颗行星的平均轨道运行速度为每秒2公里,密度为每立方厘米0.424克,离太阳的平均距离为74亿公里,按照希腊神话命名原则,在冥王星后面的应叫‘木王星’。”
“刘子华把自己的预测,写成题为《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学》的论文,交给了法国巴黎大学,作为考取博士学位的论文。论文获得了巴黎大学天文学家的一致赞赏。1938年,巴黎大学正式授予刘子华法国国家博士学位。”
消息一出,“四川天文学家”、“八卦”、“第十大行星”几个词语立即就被各路媒体死死地拴在了一起。
9天后,著名科技打假人方舟子在本报公开发表评论《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对刘子华用八卦推测“木王星”一事,予以了强烈批驳。文章明确指出,“可以肯定这是一个有意炮制出来抬高刘子华身价的谣言”。
记者调查
李力知并不认识“中国哥白尼”
这位传说中的刘子华到底是谁?
带着疑问,本报找到了《65年前他预测出第十大行星》这一则报道所说的报料人———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研究员李力知。
“这是一个很重要很大的事情!”李力知第一句话就重重地强调。“他是当时留法的……留法之后,就运用西方的自然科学技术和中国的八卦理论,大概经过了十年的工夫,得到了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的首肯。他当时发表论文的时候国际上影响很大。”
他告诉记者,这位刘子华先生是成都洛带镇人,江西籍的客家人,已于上个世纪90年代去世。当时赴法勤工俭学。“木王星”的发现,“严格说来法兰西科学院对他的帮助和营造对他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这件事情是中国的科学家和法国的科学家在一起共同研究的成果。”
那么这位刘子华先生与法兰西科学院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李力知说,刘子华在那里读书,居里夫人都教过他。
据李力知介绍,他与刘子华并没有过直接的接触;自己所讲的这些都有文字资料,来自于很多零星的杂志、四川的一些刊物上。他告诉记者,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四川地方报纸对刘子华进行了报道,同时被报道的还有一些古代和近代科学家。刘子华的《八卦宇宙与现代天文学》也在这个时候重印了。
李力知向记者介绍,当时科技界已经普遍接受了“木王星”这个命名,“国内后来根据刘先生建立的数学物理方程,用现在的计算机重新演绎过,在逻辑上没有问题的。这个也是有文献资料为证的。”
而《华西都市报》的报道称,刘子华运用《易经》八卦推测第十大行星“当时还得到过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评审,轰动了天文学界”。
专家抨击
八卦预测没有科学依据
其实,几十年前,刘子华八卦推测第十大行星一事早就受到了批驳。方舟子在批驳的文章中说,“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我国著名天文学家张钰哲就已撰文驳斥过刘子华欺世盗名的行径。”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研究生导师王俊杰博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这样评价刘子华的八卦研究:“科学史上并没有写过这些。这是不可信的!”“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这肯定不是正确的,毕竟没有科学的计算。”王俊杰告诉记者,行星的预测必须基于现有的一些数学定律和物理定律,必须有科学的基础。
“例如,通过恒星形成来预测行星。”他解释说,恒星形成过程中会演变成一个盘,一些星际物质就在盘的周围;演化中,密度大的区域不断吸引密度小的向其聚集,逐渐形成一个球体,最后一个个形成行星。“这需要根据中行星的温度、质量、体积,对外释放出的引力等,包括分子云吸积的物质的密度等等物理参数,通过数学和物理的方法,算出最后可能分裂出多少行星。”
王俊杰说,这种预测从方法来说是很科学的,但要证明这些预测,还必须用望远镜进行天文观测。“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推理。这种预测我们认为是科学的预测。凭空进行预测是没有科学性的。”
“新发现的行星目前距离太阳将近150亿公里,八卦预测的是70多亿公里。相差近一倍,不太符合。刘子华的预测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没有科学基础,离科学的观测手段很远。这样预测行星肯定是不对的,更不能相信。”王俊杰表示。
记者手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为什么“65年前,刘子华运用《易经》八卦推测出第十大行星”的消息会受到追捧?就在于有人相信。真相永远只有一个。遗憾的是,很多人往往在做出偏离真相的选择时,甚至不能对自己的选择做出解释。
文/李婵
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七:两亿年前流行皮鞋?无知无畏漏洞百出
事件回放
2005年5月2日晚间,新华网新疆频道的页面上出现了一条不同寻常的消息———《乌鲁木齐一退休教师藏有2亿年前“鞋印”化石》。
根据报道,化石属于乌鲁木齐市11中退休教师海涛。“在一块2尺见方的岩石板上,赫然印着一个26厘米左右的鞋印,清楚地显示出这是一只双重封印的皮鞋印,而在这个鞋印的后半部分,还有一只13厘米长的古鳕鱼化石。海涛老师说,通过化石背面的受力情况就可以分辨出这是一只左脚踩过的痕迹,是生活在晚中生代二叠纪时期的古鳕鱼化石,证明化石距今已有两亿年”。
报道称,此类化石被称为“与地层年代不符合的发现物”,目前仅在美国发现一例。报道还称,化石的展版在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标本馆展出后引起轰动。
消息一发布,立即被相关媒体竞相转载。“引起轰动”、“2亿年前化石上有鞋印”等一时间成为高频用语。
记者调查
当事人澄清事实
2005年5月11日,本报刊发了著名科技打假人方舟子的评论文章《奇怪的化石奇怪吗?》。方舟子认为,“其真实性是非常值得怀疑的”,“这些专家究竟都是谁,是什么样的专家,我想这是读者最有兴趣知道的,然而这篇报道却对此语焉不详。”
难道真如相关媒体报道的那样,“2亿年前化石上有鞋印”?如果不是,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
2005年12月27日,记者致电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新闻当事人、乌鲁木齐市11中退休地理教师海涛。海涛老师详细地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他与这块所谓的鞋印化石之间的故事。
报道中提及的这块化石发现于1997年。当时,海涛一个人在坐落于乌鲁木齐市的红山采集化石。“当时并没有预料到有双重缝印的皮底鞋印。发现以后,我们查资料。做鉴定是没有办法做鉴定的,我国是第一次发现。这与地层年代不相符合,不好解释”。
海涛告诉记者,在对化石进行清理后发现,上面的印迹看上去特别像一个鞋印,双重缝印,皮底鞋。“从形状上来看,好像是在湖边的软泥上,有人穿着皮底鞋在上面踩了一下。”在后跟处,是一条13厘米大小的古鳕鱼。
海涛说,自己立即把这项发现上报给了乌鲁木齐市科协,科协把这事情报给政府。后来,电视台、研究所、文化局都知道了,“专门去出土的地方考察,大家都发现这是一个很难解的奥秘”。
海涛介绍说,该化石采集的地方是乌鲁木齐的红山,根据绝对地质年代和相对地质年代,化石属于晚古生代,地质年代是2.7亿年以前。“那时候地球上是没有人的,别说是鞋印,就是脚印也是很了不起。‘鞋印’就意味着当时不仅有了高等生命,而且还有了高度文明。这是很奇怪的事情,没有办法解释,后来我们查了资料,美国也有发现,时间是1927年。国际上也在研究,这被叫做‘奥帕茨’,翻译过来叫做‘与地层时代不相符合的出土物’。”
当事人讲述
鞋印化石一说源自媒体误传
“我们自己也没有结论,也就是猜想”。海涛讲述了当时自己对这个发现的三个猜想:第一个,是不是地球过去有过的远古人类?第二个,是不是外星人来地球留下了痕迹?第三个,什么都不是。“现在只能这样解释,可能是什么动物压成的样子特别相似的”。
“当时我们也不敢这么说(鞋印化石———记者注),害怕太冒昧了,但我们可以去做科学的猜想”。于是,他写了一篇文章,题为《一种奇特化石的发现》,总共8000字左右;文中包括了他对化石上印迹的三个猜想。1998年的第2期的《地理知识》对该文进行了有选择的发表,题目改了,成为《鞋印化石与奥帕茨之秘》。
从此,海涛和“鞋印化石”就越传越远。
专家抨击
与地质年代不相符发现物没有被证实
方舟子曾专门撰文,对鞋印化石之类的“与地层时代不符合的发现物”作出了否定。他认为,“如果海涛手上的化石引起了古生物学家的兴趣而做出专业鉴定的话,那么我相信其结果会和‘巨人脚印’化石一样,或者是伪造的,或者是其他古生物化石被误认为‘脚印’、‘鱼鳍’。”
他说,科学研究有一条被普遍接受的原则:非常惊人的主张需要非常确凿的证据。进化论是被生物学界一致接受的科学理论,有无数确凿的证据。想要推翻进化论是一个非常惊人的主张,需要特别确凿的证据,不是靠一个不专业的发现者的自我宣扬和不专业的新闻报道就能证明的。
针对此类所谓的“与地层时代不相符合的出土物”,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古动物馆馆长王原博士在接通记者的电话时,也表达了明确的否定态度,并笑称欢迎将化石带到研究所进行鉴定。
据王原介绍,类似的说法还有很多,但都未经科学证实,“我觉得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因为那个时候人类还没有出现。”
生物的演化具有不可逆性,所以不同地质时代保存下来的生物化石也各有特色。正因为如此,古生物学者可以根据化石的种类基本判断那个动物所处的地层的时代。王原介绍说,两个不同时代的动物化石,经过后期地质改造重新埋藏在一起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即使发生了二次埋藏,也可以从岩石上分析出来。王原告诉记者,与地层时代不相符合的发现物,真正被证实的还从来没有一例。
如果不是鞋印,那么海涛化石上的印迹会是什么呢?“我的三个猜想之一,什么都不是;也可能是某一种动物的印迹。”海涛说。
记者手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结论总是出在证据确凿之后。化石上的印迹究竟是什么?连海涛老人自己都“不敢说”,“害怕太冒昧”。然而,老人的“奇特化石”却一不小心成了媒体口中的“鞋印化石”。科学的定论必须经得住反复的推敲和论证,更何况结论有违被生物学界一致接受的科学理论。
文/李婵
2005年十中国大科技骗局之八:假扮高官推销假药胆大骗子演技高超
事件回放
2005年,一种名叫“哈佛戴高乐”的增高药开始风靡大江南北。“哈佛戴高乐”之所以能极受追捧,还和他所谓“背景”大有关联,比如广告中宣称的“由美国哈佛大学投资2.5亿美元研制”、“经美国哈佛医学院、中国延边大学医学院、韩国汉城国立医学院临床实验,显示人体在服用一个星期之后有明显增高效果”,且已荣获“世界生命医学‘普林那尼’紫心勋章奖”,并得到“世界生命科学医学会全球认证”等。
这样宣传,以及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使得全国大量的消费者上当受骗。据警方的初步查证,仅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武汉地区消费者直接经济损失达80余万元,其他地区的损失更是难以统计。
不过,谎言重复一万遍也只是谎言,它总有被戳穿的那一天。2005年6月,武汉市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展开了调查,并于当月13日将线索移送至当地警方。至此,一出历时一年多,涉及全国的增高骗局也就此谢幕,当事者也各自作鸟兽散。
2005年7月和8月,徐能潮和罗佳佳相继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假广告罪依法批准逮捕。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还郑重告诫全国消费者:“哈佛戴高乐”增高药品的宣传广告完全是有人精心编造的虚假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相关部门从未审批过有增高功能的药品,凡宣称有增高功能的药品都属于虚假宣传。
记者调查
“哈佛戴高乐”是吹嘘出来的
本次事件的一大看点是徐能潮等人在北京策划的一场新闻发布会。
据新华社的报道称,去年5月,为了使“哈佛戴高乐”能一炮打响,徐能潮找到了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欲搞一次“哈佛戴高乐”的新闻发布会,另一家广告公司———北京弧线佳宁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佳佳积极参与了策划。
5月23日,“哈佛代高乐”在中国生产销售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一家大酒店举行,不仅请来了某著名节目主持人助阵,在发布会现场出现的还有所谓“国家食品医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靖俭”、“中国青少年成长促进会会长李立伟”、“延边大学医学院院长张植法”及“哈佛大学医学院生命遗传学专家查姆斯教授及其合作者卡克拉博士”等“嘉宾”。
令人称奇的是,这些所谓政要、专家组成的“嘉宾”居然全是找来的群众演员,这些群众演员分别以各自扮演的身份,念完了由罗佳佳专门准备的稿子、为“哈佛戴高乐”具有神奇增高疗效大唱赞歌之后,各自拿了劳务费走人。
新闻发布会后,罗佳佳将制作的新闻发布会光碟资料交给徐能潮。新东科公司继而复制、印刷了宣传哈佛戴高乐产品具有增高疗效的光碟资料、宣传册,向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20多家二级经销商发送。
在这种广告攻势下,“哈佛戴高乐的神话”渐渐开始被吹嘘出来。
但是到2005年6月案发时止,“哈佛戴高乐”商标并没有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五维赖氨酸片”本来属于维生素类非处方药药品,用于促进幼儿、儿童正常发育及年老者的一种营养补充剂,实际出厂价仅25元多一盒,被徐能潮改称“哈佛戴高乐”,并进行“特别包装”以后,在市场上的售价陡增到四五百元一盒。
徐能潮虽然被逮捕,不过,记者日前又从网上查知,徐能潮的那家湖北新东科药业公司仍然存在,只不过已转向经营一些减肥产品,在其网上公布的包括“琪美减肥胶囊、丽玛减肥胶囊”等,不过网页上没有公布任何电话及联系方式,很多设置的栏目处于“信息正在整理添加中”的状态。
专家抨击
世上没有增高药
协和医科大学著名内分泌专家史轶蘩院士告诉记者,人长个儿有两个因素,一个是遗传,一个是后天的营养、运动因素。如果父母长得比较矮,即便是后天吃再多的药物、营养品,也不会长得很高。
人大脑中的垂体,主要是下丘脑部分,分泌生长激素,让人长高。到了青春发育期的时候,性激素也会促进人长高,这样过两三年或三四年,青春期发育成熟了,骨骺闭合了,个子也就不再长了。不过,不同地区、不同的民族,或者说不同的人,其发育时间并不太一致,所以有的人长高早一点,有的人长得晚一点。
当一个正常的人骨骺闭合以后,是没有办法再让它打开并重新长个儿的。现在市场上那些吹嘘能增高的产品,像什么增高鞋、增高垫,以及各种所谓的“增高药”都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现在真正能使成人增高的只有手术,把骨头打断,然后拉伸,但是这样做不仅成功率低,而且风险特别高,比如两条腿长短不一,或者骨头接得不端正,向前翻,向后翻,还有其他的风险,那就不说了。所以现在医学界都不主张这种做法。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运动医学专家张宝慧也认为,儿童青少年大概从青春期起,骨骺就开始闭合,并在青春期发育完后完全闭合,长个儿也完全停止。无论你吃什么药,用什么所谓的增高产品,拉伸器械,都是没有用的。
实际上,市场上卖的哪些“增高药”都是些保健品,根本就不是药物,也不是医院针对垂体侏儒病人用的生长激素。而且就算病人用这个,事前也要做很多检查,不然乱用是有很大副作用的。
长个儿期间的小孩子最重要的还是注意不要发生什么慢性病,另外注意锻炼身体,生活规律化,饮食全面,保证营养均衡,其他的都没用。
靠器械拉伸也不可能,不仅长不了个儿,还容易引起肌肉拉伤。动手术虽然能使成人增高,但风险很大,做不好可以引起骨髓炎,两条腿长短不一,有的做完手术后,腿还向外翻,特别难看。
记者手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谎言重复一万遍,它仍是谎言,说谎造假以谋求利益者,迟早会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对于公众而言,更需要的是擦亮眼睛,敢于怀疑,敢于批判,不要为一些人或机构的名声所迷惑,真正的尊重科学,用科学的头脑去识别真伪,让那些“假冒伪劣”永无出头之日。
文/罗中云
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九:外星生命不甘寂寞频频现身联系中国
故事回放
新华社南京2005年12月3日电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国际UFO研究专家王思潮向记者通报,今年9月8日在新疆上空出现的不明飞行物可能与地外智慧生命有关,基本可以确定其不是人类杰作。
据王思潮介绍,起先有人认为该飞行物是彗星,但他经过认真观察比较后,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同时,也排除了该飞行物由人工驾驶的可能。
该消息见报之后,“外星人驾驶UFO光临中国新疆”的新闻顿时传遍大街小巷。
记者调查
王思潮:外星人来地球并非没可能
2005年12月28日,记者为此特意采访了疑不明飞行物与地外智慧生命有关的王思潮研究员。
北京科技报:王老师,您能具体谈谈2005年9月8日在新疆上空出现的不明飞行物可能与地外智慧生命有关的新闻吗?
王思潮:一家地方电视台向我提供了9月8日正在新疆喀纳斯游览的蒲先生用数码摄像机拍下的录象,画面很清晰。开始2分钟里,这个UFO的扇形尾部向后发射出至少5条光束,后1分钟里,头部发光体由亮变暗,逐渐演变成螺旋状发光物,并快速飞向北方。在此,我要重点说明,先是扇形,之后又呈现为螺旋状发光物,这两个特征同时出现在同一飞行物上,这在以前还是没有过的。
北京科技报:关于UFO造假的例子比比皆是,您对这没有怀疑吗?
王思潮:这个现象不光是在喀纳斯地区被人看见,从济南飞往乌鲁木齐的南航班机以及从昆明飞往乌鲁木齐的新疆航空公司班机的机组人员,均在哈密飞往奇台的航线上发现了正在飞行的不明发光物体,持续时间大约10分钟。
北京科技报:您为何认为那是外星人的飞行器?
王思潮:我说的是“可能”,并没有“确定是外星人”。在这种高度和速度下,不可能有东西能悬停在上面3分钟,除非它能反地球引力。目前为止,就人类飞行器而言,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做出这样可以悬停在空中的飞行器。
北京科技报:您认为这UFO与地外文明有关,有何根据?
王思潮:外星人为什么不可能到地球呢?现在的科学界普遍认为外星球距离地球太远不可能来,但是这只是以我们人类目前的科技水平去想象外星人的科技水平。其实就像6000年前的半坡人来想象我们现在的人类科技水平一样,外星人的科技水平可能比我们现在的科技水平高很多,到地球来不是没有可能。
专家观点
如果有外星人也不可能光临地球
外星人究竟能不能穿越星际“光临”地球?
天文学家、北京天文馆馆长朱进告诉记者,最近的一个恒星和地球的距离是4.2光年,“如果有外星人,那么基本上可以认为他们不可能来地球,因为智慧生命没有可能在宇宙间进行星际旅行”。
他指出,认为外星人几乎不可能抵达地球是基于人们对宇宙的认识。外星人通过星际旅行抵达地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的主要依据是:恒星间的距离过于广阔。而根据相对论,有静止质量的物体运行速度不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光速。“光速不可超越”原理本身就是科学发展的产物,并且这一原理被越来越多的证据所支持。假设外星人“光临”地球,为何会躲躲闪闪。
王思潮认为,智慧生命不用越过相对论也可以实现星际旅行。“如果距离地球100光年左右有外星人存在,他们用一半光速的速度飞行,大约200年就可以抵达地球,如果外星人有2000年的寿命,这种旅行就是可能的。”王思潮说,这些反对外星人可能抵达地球的专家,大多是站在现代地球人的立场上看问题,而外星人的技术完全可能比目前地球人类的技术先进百年千年,甚至上万年。
北京天文馆馆长朱进说:“就目前科学发现来说,人类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有外星人的存在,或者说他们来到过地球。因此我们不能把UFO和地外文明联系起来。”
“外星人如果可以来到地球,那么他的智慧要比我们高出多少啊,他的能力是我们地球人所不能想象的,真到那种情况人家就完全没有任何必要躲着了,要不就让你看得清清楚楚,不想让你看见的话,打死你也看不到,根本没有必要躲躲闪闪”。
专家抨击
“排除”彗星和飞机就能确定是外星人飞行器?
对于王思潮的“排除”推理法,方舟子认为,姑且相信“彗星”和“飞机”这两种可能性被排除,但是它就不可能是别的天文现象、气象现象或其他自然现象?既然缺乏严谨的天文观测记录,怎么可能在轻易排除了两种现象之后,就认定那可能是外星人的交通工具?
有证据显示,中国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已有上万例不明飞行物的记录,95%已被证明是天文、大气、地球磁场现象,没找到一例可以证明地外文明存在的确凿证据。“更何况,很多时候,我们的眼睛、以及普通摄像机告诉我们的景象往往是靠不住的。对于远处的物体及其运行轨迹,我们看到、摄下的只是它们在空中的投影”。
记者手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骗局就是在以讹传讹的过程中产生的,明明是“可能”,被演化为“肯定”。未知而神秘的事物更要认真推敲、严谨对待!作为一个科学观点、一个初步的科学结论来发表,就必须找到一定的正面证据。本来UFO为何物尚需认真判断,假若假新闻“以讹传讹”无疑会误导公众,造成对UFO的误读。
文/唐逸
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十:月球土地岂能买卖异想天开贻笑大方
故事回放
2005年9月5日,一家名为“月球大使馆”的公司在朝阳区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后成立。10月8日,“月球大使馆”的负责人李捷首次接受媒体采访,并公开宣称要大张旗鼓地卖月球上的土地,虽然他引起了多方的质疑,但10月19日,“月球大使馆”依然热热闹闹宣布正式开盘,有“月球疯子”之称的美国总公司总裁丹尼斯·霍普还特意从美国赶到北京吆喝卖月球土地的生意。短短3天,顾客盈门。但3天后,即被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叫停。11月23日,朝阳工商分局告知“月球大使馆”:拟对其作出责令退款、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李捷提出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召开听证会的请求。12月27日,李捷申请复议。
记者调查
月球大使馆:我们拥有月球的土地
李捷又名李会民,41岁,河北石家庄人,曾在河北省水利厅工作,1992年下海,后在北京成立“小秘书电子集团”,后又在某公司打工,从商务代表到销售部长。现在是“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CEO。
12月27日,记者来到北京朝阳区深房大厦见到了李捷。李捷声称拥有从美国的丹尼斯那里购买的“南纬20-24度,西经30-34度的月球土地”,除此以外还自称“拥有金星和火星的部分土地”。
丹尼斯何许人?怎么会大言不惭拥有月球土地的买卖权?
据了解,丹尼斯·霍普曾从事擦皮鞋、口技演员、企业总裁等很多工作。一天,丹尼斯突发奇想,觉得月亮上面有很多的土地闲置浪费,觉得自己可以作为一个大地产拥有买卖。
1980年丹尼斯到美国旧金山土地管理局进行了一次登记证明,证明的内容是他宣称拥有了月球。随后,丹尼斯又分别写信给当时的苏联、美国政府和联合国大会,宣布他拥有了月球。他在美国的公司就叫做“月球大使馆”。他的主要业务,就是向全世界公开地销售月球土地,还包括金星和火星。
李捷说,2005年8月,他通过丹尼斯的销售网站与之联系,几轮电子邮件和电话商谈后,8月30日,双方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李捷作为包括中国内地、台湾、香港在内的总代理商,独家销售丹尼斯“拥有”的月球土地。
专家抨击
法律专家:出卖月球土地是欺诈行为
目前“月球大使馆”已经停业,工商局作出了“罚款5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返还非法所得”的处罚决定。
工商局认为,“月球大使馆”销售月球土地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11款“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属于投机倒把行为。
除此以外,工商局认为“月球大使馆”销售月球土地还违反了《外层空间条约》第1条规定的,包括月球在内的外层空间应为全人类所有。外层空间法是国际法,外层空间是全人类为和平目的而开发的,不能成为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的自然财产。“月球大使馆”不能花8亿美元登上月球,仅凭一声呐喊就宣称自己拥有了月球土地,只是一厢情愿,一个美丽的梦!
《外层空间条约》中除指出任何国家对月球没有主权,同时也指出了开发外层空间应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而买卖月球土地的行为“是买空卖空为自己谋利益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俊海教授认为:月球土地不能成为物权标的物,所以根本说不上所有权,更没有所有权的买卖。“根据民法通则中对于物权的解释,物权标的物必须是人力所能支配、控制的,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物质形态。不管是丹尼斯·霍普或者李捷对月球都没有支配控制的能力,所以月球土地只能是物理意义上的物,而不能成为法律上的物”。
“既然月球都不是物权标的物,那它就谈不上所有权,也是不能进行买卖、转让的。从这点出发,签订月球土地的买卖合同也都是不合法。”假如有人以“财产所有权人”的身份出卖月球土地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专家观点
天文学家:地球人没有对太空的所有权
注册完了签协议,这套地球人做买卖的方式滴水不漏,但是是否就可以拥有月球或者是外星土地呢?谁有资格拥有外星土地的所有权?
李捷这样辩解:“有些事情只管去做,不违法就可以,要去摸索、去探索。我所作的事情是开路先锋,这时候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有特别明确的结果,路是人走出来的……”
国家天文台李竞研究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如果有人真的去“买月球土地”,他的月球土地的所谓所有权也不会得到任何政府或者国际权威学术组织的认可。
太空中的各种星体都是全人类共同所有。从来没有任何国家或个人能将太空中的星体划归自己,这也是人类良知的一种表现。“近年以来,随着人类探索太空不断取得进步,除了有人异想天开地要占有宇宙以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太空探索的伪科学论点”。
中科院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王思潮接受本报采访时说:目前国际认可的对太空的权利,只有命名权,根据国际天文学界的约定,发现小行星的人有提名权,无论集体还是个人,观测到一颗未知的小行星,都需经过国际天文学界的认可。
当一颗小行星至少四次被观测到,并且精确测定出其运行轨道参数后,它就会得到国际小行星中心给予的永久编号。但发现者也只有命名权,并不能拥有,更无权买卖。
记者手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东西虽然美好,但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拥有。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美好的梦,在梦里有很多虚幻的东西让我们失去理智,但梦终究是梦,总会有醒的一天……
文/姜莹莹
[北京科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