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这是从3月1日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作出的规定。与此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也开始实施。
公证造成损失可申请赔偿
《公证法》明确,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因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证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公证员追偿或者部分追偿。
迪厅舞厅将配安检设备
上飞机前要安检早已“习惯成自然”,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今后各地的营业性迪斯科舞厅也将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来往人员要先安检再蹦迪。
《条例》还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飞机上打手机要被拘留
与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照,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加完善,一些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飞机上用手机,至少拘留1天或者罚款500元;胁迫未成年人乞讨,将被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养宠物要当心,若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将受罚;酒鬼闹事将受处罚,被保护性的约束至酒醒;开设“黑网吧”情节严重者,至少拘留10天……
公共场所未放置安全套将被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艾滋病防治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如果未能做到,条例中明确规定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无偿献血须先验明身份
3月1日起施行的《血站管理办法》强调:没有进行身份验证核对将不得接受献血,无偿献血的血液只能用于临床,不得买卖。禁止设置任何营利性特殊血站。《办法》首次增加了对血站的注销和吊销条款,明确了血液的储存与配送要求,加强了执法监督和处罚的力度。
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月1日开始施行。
《规定》指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网络用户注册信息不能泄露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明确规定,负责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责任主体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规定》强调,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泄露和公开用户注册信息。
信用不良5年内不得当国企老总
从3月1日起,“征信”这个对很多人来说或许还是很新鲜的名词,将深刻地改变我们的生活。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活动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开始纳入法制轨道。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者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企业的负责人,自不良信用行为或者事件终了之日起5年内,不得聘任为本省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董事等高层管理人员。
“破烂王”也得持证收购
《海口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3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该办法,在海口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包括流动收购,要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持证照依法经营。流动收购人员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暂住证发放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持证收购。
《办法》要求,废品收购者在回收过程中发现有出售禁收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以及时对企图销赃的不法分子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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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有钱人说风流没钱人说下流
在我们农村,凡是讲本地白话的人几乎都谈论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农民常常叫儿子去买牛肉猪肉,农民性格粗暴,经常打骂儿子,每次叫儿子去买肉都要求买瘦肉,买错了就骂儿子,“叼”双你。“叼”是本地骂人的常用字,就像网上常用的“日”、“干”一样。有一次。卖牛肉的老板有意作弄小孩,说,买一个牛水门(母牛生殖器)回去给你爸吃吧,小孩说,我可不敢,买这个回去会被我爸“叼”死的。
今天是2月份的最后一天,所以我放心说这个笑话,到了明天再说,有可能会被拘留10天了。3月1日起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传播黄段子(我们本地叫黄色笑话或者咸湿故事)将被拘留10天。再说上面这个笑话,本身是否黄段子很难界定,小孩子的意思是说买错肉自己会被爸爸“叼”(骂),但也可以理解为买牛水门回家会被爸爸“叼”。意思就完全变了。如何界定什么才是黄段子?这的确不好说,但是我担心我们农村人不懂辩论,平白无故就被抓去坐牢,人太多,影响公安机关拘留所正常运转多不好啊。
老实说,如果人心不古,心术不正,世间任何事情都可以说是黄段子,食色性也,世上任何一种东西都可以与性联系在一起。比如在我们农村海边,一些妇女卖“泥丁”(类似沙虫)的,常对来买泥丁的人说“这泥丁不是小,有水一浸泡,你慢慢摸摸它就会大了。”泥丁泡水会胀起来,这本是很平常的道理,但属联想集团出来的人自然会想到其他东西。又如,有个搞电子计算机的人说,刚开始是“奔腾”,再到“微软”,后来是“松下”,最后只是“联想”了,大家说这算不算黄段子?我也不知道。但在我眼里,世间一切东西都可能是黄段子,就看你怎么去忽悠罢了。
无可置疑,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年代,很多事情令人啼笑皆非。年年反贪年年贪,年年扫黄,一年更比一年黄,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浪。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规定,嫖娼被抓将告知家属。自古以来,嫖娼卖淫都是不光彩的事,但在社会上一直存在,嫖娼者卖淫者大都是成年人,都有社会责任承受能力,如果这种事情一旦公开告知家属,反而会将事情扩大,常言说做贼心虚,如果真的要达到扫黄的效果,暗中警告教育的效果会比公开的好。嫖娼,罪不该死,这种事也只能靠一个人的修养及自觉性来约束,是很难禁止的,告知家属,后果只会更加严重,导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是小事,恐怕像西门庆与武大郎那样,搞出人命就不好了,这匪夷所思的年代,谁都不敢保证不会出事,所以,与其将嫖娼卖淫事态公开不如私了。
说到底,扫黄过后的受害者还是我们农村人,有钱有势的人,去高级桑拿按摩,去洗欲中心娱乐酒巴,哪里没有扫黄,又或者让一部分人先“黄”起来吧,所以,我们常见无所谓有和无的色情网站被封了,黄色图片被删了,倒是那些说“女大学生有陪领导放松的义务”的人越活越得意,那些不传说黄段子的人,天天抱着二奶三奶,当然是在宾馆住,不是拘留所。匪夷所思的年代,有钱人乱搞男女关系叫风流,农村人乱搞男女关系叫嫖娼,有钱人谈黄段子叫幽默,农村人说黄色笑话叫庸俗下流。
现在我满脑子都是色情和性,如果有一天,扫黄发展到“有色情思想的人将被拘留100天”,我也不必等到他们研究出如何确定什么人有“色情思想”,我自己去自首,而且,我也许要把拘留所坐穿,我心里的色情思想实在太多了,罪该如此。
作者:完酷子弟
随附评论选
随便翻翻这部新法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如果是一个醉酒的盲人犯罪,按照这个法律,就应该给予处罚,而不适用14条的“可以”
所以,残疾人士,请不要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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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坚持道德底线,还是达到道德上线?
一个社会应该人人坚持道德底线,还是人人达到道德上线?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标准,也就是说,既然要求“坚持**”、“达到**”,那么必须给出“**”的明确定义或标准。
那么先来谈谈什么是道德底线。一般而言,法律即是道德底线。法律源于道德(源于道德的法律是善法,而非压迫人民的恶法),违法犯罪一般都有悖道德,但有悖道德却未必违法犯罪。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是道德的底线,法律对人们的要求有时低于较高的道德。
什么是道德上线?答案是“无”。道德上线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上线,乐善好施,大公无私,见义勇为,舍己为人。。。这些都是道德上线,而非道德底线,道德低线无非就是不偷不抢。。。不违法不犯罪的基本要求。
为什么要把道德底线定为法律,而不是道德上线?因为法律强调保护权利,每个人权利的范围以他人的权利为边界,所以法律规定往往是约束惩罚损害他人权利或社会利益的具体行为,不在此范围的行为,法律一概不管,并且法律有着明确的操作标准。
道德上线则不以是否损害他人权利或社会利益为标准,每个人因自己的道德高度不同而有着自己的道德上线,舍己为人之类的道德标准并不适合每一个人。
所以,如果以道德上线要求他人,那么人人都会感到压抑,因为随时随地都会被要求达到更高的道德水准;并且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自己眼中的道德未必就是他人的道德,比如爱漂亮,追求个性都会被卫道士大批特批的年代,正是用不同价值取向的“道德”强求他人、压抑自由的体现。
因此道德上线存在两个不可操作的特点:1,上沿无限高;2,没有明确的价值取向。
所以,一个鼓吹道德上线的社会,必然不是一个宽容和多元化的社会,人们的生活自由会受到所谓道德上线的压抑和剥夺。而一个鼓吹道德上线的国家,必然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因为如上所述,道德上线具有“上沿无限高,没有明确价值取向”的特点,以没有标准的东东作为执法标准,其混乱结果可想而知,更有甚者以某较高道德标准取代“不损害他人及社会”的道德低线,制定所谓的“法律”,以法律之名,行道德压迫之实,实在有悖法律宗旨,玷污亵渎了法律精神。
所以综上所述,题目的答案是:我们应该坚持道德底线,而不是强求道德上线。
只有坚持具有明确标准和可操作性的道德底线--法律,法治才有实现的可能,实现法治则是实现民主必不可少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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