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望文生义,最简单的理解当然就是科学普及,但由于对科普的界定不同,因此各种说法也就“多了去了”!
在清华大学人文科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教授刘兵的理解中,所谓科普,是指一切可以有意识地将科学知识、对科学的理解以及对有关科学的控制等与非专业人士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相联系的活动。
刘兵补充说,从科学限定而言,在这方面,我们传统中的理解还是狭窄了一些。按照国际上有关科学教育和公众理解科学(或称科学传播)的新理念,我们对科普应包括的内容范围还应该更宽泛一些。
有一则笑话是:某人吃完药便开始摇动身体,别人不解,他解释说:“说明书上不是说要摇匀嘛!”这表现了受众对药品说明书理解的偏差。这种药品服用说明书从宽泛的理解上是不是也是一种科普呢?刘兵认为这还不算严格意义上的科普,因为目标指向不同,那只是一种操作性的指示,而且是以销售和使用药品这种商品为指向的。不过,如果某些人从阅读服药说明书中也稍带学到了医药科学知识,那也只是一种派生的后果,而非说明书的原始目标。
曾长期在中国科普研究所从事科普研究,而今身为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教授的李大光认为,科普是以科学家为源头的科学技术信息的传播。他说,如果把这种传播比喻为一条河的话,上游就是科学家团体,因为科学知识就是从科学家实验室产生的,中间是媒体,包括各种各样的科普设施、场馆、印刷品等,下游则是普通百姓。
西方国家经历了大众科学、公众理解科学和科学技术传播这几个重要概念的演化过程。
李大光介绍,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的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出现大众科学(Popular Science),以法拉第、廷德尔和赫胥黎等为代表,通过大众演讲和写科普书等方式宣扬只有科学的经验研究能够揭示自然界的奥秘。但到20世纪以后,大家发现科学中有很多东西也值得怀疑,比如行为剽窃、技术决策不民主化,包括化学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事件等,但是最严重的是美国三浬岛事件、英国的疯牛病以及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等,使得公众对科学和技术应用的机制产生疑惑。作为纳税人的公众开始成立各种绿色环境保护组织和NGO组织。1985年,英国皇家学会发布的《公众理解科学》报告,呼吁各界都要为公众理解科学动员起来,让公众在理解科学的基础上参与科学的决策。这个报告被认为是由过去的科学普及的模式转到公众理解科学的模式的重要标志。到20世纪80年代,公众参与科技决策的听证会制度形成,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成为科学决策的组成部分。尽管这个制度在西方还不十分成熟也不十分普遍,但是这种模式一般被认为是科学传播的特征模式。
公众理解科学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促进公众科学技术素养的提高和对科学技术的理解。与科普概念不同的是,公众理解科学技术注重公众本身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调公众应是科技实践的主体,公众具有参与政府对科技发展及其政策的决策权。因此公众理解科学能较好地反映公众对科学技术的态度、科学技术普及的效果和作用、科技与社会的关系,比较完整地体现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互动作用和影响。
从中国目前的实践情况看,我们还处于科学技术普及的阶段,这个科学普及与西方的大众科学和公众理解科学模式都不太一样。解放前,一批在欧美国家留学回来的科学家,比如任鸿隽、竺可桢、袁翰青等,率先提倡科学大众化的思想并创办刊物和报纸,将西方科学思想和研究结果向公众进行传播。他们的做法与维多利亚时代科学家自发做科学传播的形式很接近。但是,由于中国没有经历过启蒙运动、文艺复兴、法国大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大众思想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所以,没有经过西方国家的由科学家共同体首先提倡和率先实践,公众热烈参与的过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基本上是政府从事科学普及工作,由政府组织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从事科学普及活动。因此,我国的科学普及与西方国家的模式是不一样的。在我国,公众理解科学的模式还没有完全出现。2005年圆明园防渗漏工程争论中公众第一次参与的听证会是一次小尝试。今年初,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环评公众参与听政会政策,可能会带动公众参与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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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并非“不务正业”
“在研究所设立专门的科普办公室,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好像只有中科院一个单位。很多研究机构的科普工作都放到了综合办公室或者科技处等部门,由这些部门的负责人来兼做科普活动的组织或者联络工作。”中国科学院科普办公室副主任丁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国医学科学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听到记者询问科普活动的组织方式和如何宣传科普时,语气略带疑惑地回答道:“我们这里是研究机构,不是一个面对大众的地方,做科普或出版一些科普读物是有些科研人员的个人行为,和我们医学科学院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从来不会组织科普活动,也不会对外宣传任何科普知识。”
此外,记者在其他各大研究单位的网站上也没有找到任何下属的专门举办科普活动的部门或科普机构。
丁颖说:“我认为产生这个现象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首先是政策导向的问题,现在我们这些国家科研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做研究、出成果,从研究所成立以来,这就已经成为领导和研究人员最明确的目标。一个研究所做科普活动,在同行看来似乎变成了‘不务正业’。做科普活动需要的人力、物力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国家拨给一个科研单位的经费并不包括用来做科普的费用。我们科普办公室做科普活动的经费主要来自中国科协的项目资助。”
据丁颖介绍,自从中科院1996年设立科普办公室以来,一直负责组织和协调机关院所的科普工作,配合国家相关部委组织开展科普项目。“中科院作为国家最高的研究机构,同时也承担知识传播和技术转移的任务,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的科研人员还是对科普有比较高的热情的。很多专家甚至院士都非常热心科普工作,比如我们组织的‘院士专家科技西部行’活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就很高。”
“这也是我要说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科学家们做科普往往没有好的平台,他们平时的科研工作都很繁忙,就算有热情和耐心做科普,却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组织。一些科普活动都是‘一次性’的,讲完就完了,没有持续的可以参与的科普团体,这也是限制他们发挥自己热情的一个瓶颈。”丁颖说。
“还有就是公民意识的问题,在国外,科学家拿到的科研经费,会有一部分比例拿出来做科普活动,这不但是政府的硬性规定,也是公民对科学家的要求。”丁颖说:“因为科学家拿到了纳税人的钱,而公民作为普通纳税人,就希望知道这些钱在科学家手中会用来做什么样的科学工作。科学家也有义务告知公众自己在拿钱做什么,这就变成了良性循环,科学家和公众之间建立起了沟通机制。这点在中国相差很远。”
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党委书记杨星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科学家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他们的任务和工作就是积累知识、创造知识和传播知识,科普是传播知识的一种途径,所以做科普是每个科技工作者应负的责任。”
杨星科认为,国家要鼓励科研人员参与科普活动。“作为了解和掌握科学进程和前沿的一个社会群体,他们有义务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传授给更多的人。”他认为,要建立国家创新体系,应该把科普工作纳入进来,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科技人员首当其冲。研究所有较好的硬件条件,做科普工作有相当大的优势。另外,在对研究所和研究人员的评估考评体系中,应该包括对其科普活动的评价,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提高科学素养,不但是公众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求,科研工作者应该努力承担起这个责任。
[科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