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6-07-12
调整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体现国家目标和创新规律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强化宏观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减少具体的、直接的项目操作,发挥部门、地方和专业机构的作用组建科技战略研究院,加强宏观战略和政策研究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机制,促进决策过程的透明、科学营造创新环境,着力扭转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状况新建经费监管机构,强化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的督查
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主要司局干部轮岗到位,新组建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开始运行。科技部今年启动了部行政机关和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目前正按照新机制高效运转。
“实施《国家科学和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强自主创新,必须先进行宏观管理创新。”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今天向记者透露,在制定《规划纲要》的同时,科技部就组织了专门队伍,着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部内机构、职能调整方案的制定工作。科技大会之后,科技部启动了部行政机关和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对部内设机构和管理职能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此次改革从抓宏观管理入手,加强协调服务,主要司局的领导进行了轮岗,并从计划管理体系、创新环境建设、经费管理等七方面进一步优化内部结构,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政府管理职能的实质性转变,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环境。
一是调整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体现国家目标和创新规律。今年1月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体现国家目标、促进自主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调整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制,完善专家参与机制,建立问效问责制,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发挥部门、地方和企业的作用等十个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措施,初步构建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要求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调整后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的定位,加强了各分支计划的衔接,把加强自主创新作为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战略重点,其架构主要包括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两大部分。重大专项在项目管理方式上进行了重大创新,突出了各部门的联合协调和力量集成。每个专项都成立了由综合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及地方参加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等作为牵头和参与单位联合实施。
基本计划是国家财政稳定、持续地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此次改革的重点是调整原来攻关计划的投入结构,以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为主线,加大对能源、环境、人口健康等技术瓶颈的攻关力度,农业及社会公益科技经费与工业科技经费的比例由过去的3∶7调整到5∶5;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专项作为基本计划的重点之一,强化创新环境建设;对863计划、973计划的定位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大幅度增加对基础科学、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大对基地和队伍的稳定支持。另外,还调整了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二是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强化宏观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为加强部内的统筹协调,减少职责交叉,提高管理效率,科技部制定了《科技部机关司局和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适应科技管理工作需要的内部职责任务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界定了各内设机构的职责界面,对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做必要的调整。如为加强农村和社会公益性科技工作,以原农村与社会发展司为基础,分别组建农村科技司和社会发展科技司;为加强对国家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加强对区域科技发展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调整了发展计划司内设处室;为强化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组建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为加强技术市场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的集成,将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与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合并。
同时,科技部还重点加强事业单位专业化、规范化服务能力建设。结合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和长远发展要求,按照不同事业单位的功能类型,对事业单位进行统筹设计、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提出了逐步构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环境建设及产业化、科技评估四大事业板块的构想,以此来推进事业单位专业化管理和能力建设。
三是减少具体的、直接的项目操作,发挥部门、地方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对国家科技计划结构和项目管理方式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将规划与计划、立项、财务监督和评估等各项管理流程相对分离,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责任,建立了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
改革方案明确了机关综合司局的重点工作是加强宏观统筹、协调与监督职能,不承担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机关专业司局的重点工作是加强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和技术政策研究,以及项目组织实施中的规范、协调与监管,不承担项目的具体过程管理。
今后,行政机关将大幅度减少对项目的直接管理,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确定发展方向、加强统筹协调、提供支撑服务、强化执行监管和创造有利环境等工作内容上。在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上,项目管理将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计划管理模式。在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上,将更多地发挥部门、行业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积极性,赋予其更多的权限。项目的过程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将委托有关的事业单位来承担。
四是组建科技战略研究院,加强宏观战略和政策研究。通过整合相关力量,以“小核心、大网络”的组织方式,将组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形成一支有较高研究水平,并能及时为科技决策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的战略研究队伍,构建能有效支撑科技宏观决策、政策制定和管理创新、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基地。
此外,科技部还将针对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加强技术预测,健全技术预测机构和队伍,完善技术预测方法,建设国家技术预测平台,提高技术预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调整、优先发展领域的选择以及研发资金投向和重点等提供决策支撑。同时要发挥好国家软科学计划的指导作用,引导地方、部门和行业也加强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
五是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机制,促进决策过程的透明、科学。科技部正在更新和完善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凡参与项目评审、验收等专家,都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扩大专家遴选的范围。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建立回避等制度,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
同时,还加强信息条件和制度建设,已基本建成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和“一站式”服务体系,即将付诸使用。在立项的全过程中,实行公开、公平、透明的申报、评审、监督机制和科学、民主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用状况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六是把营造创新环境作为科技管理的重点,着力扭转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状况。“十一五”期间,将全面实施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计划,将其放在与863、973、攻关等国家主体计划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扩大实验设备、科技数据、科技信息、自然资源等各类科技资源的共享,努力为科技人员的研发和创新提供更好的硬件设施。
新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加强了对项目、人才、基地的统筹安排。国家科技计划从以支持项目为主,逐步转向对项目、人才、基地进行统筹安排,实现从技术突破的单一目标向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高的综合目标转变,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项目实施与能力建设的有机衔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造就一支创新队伍,建设一批创新基地,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针对重复立项、多头“交账”的现象,科技部将建立能够覆盖相关部门的国家科研项目信息数据库等,加强综合信息管理,通过查重查新,严堵多头申请、交叉和重复立项。同时,还积极制定科技项目统筹协调管理办法,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适时就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计划当年进展及下一年度安排等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科技计划的年度报告制度,提高科技计划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七是新建经费监管机构,强化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的督查。科技部正在积极筹建科技经费监管中心,该机构今后将从财务方面、科技经费效益方面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管;制定《关于加强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与健全监督机制的意见》等系列规章,进一步规范我部部内各管理主体在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问责问效与层级管理机制;积极构筑全过程监管的科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建立科技计划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任务合同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项目支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评估制度,在国家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制度,逐步建立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和评价制度。(刘恕)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