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6-07-16
主持“汉芯一号”项目被查实造假
本报讯 (记者张瑾)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鉴于上海交通大学陈进主持的“汉芯一号”高性能DSP项目被查实造假,根据《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委员会审议决定撤销陈进第三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据悉,经科技部调查组查实,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以虚假科研成果欺骗了鉴定专家、上海交大、研究团队、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欺骗了媒体和公众。
■新闻回放
“汉芯”造假事件
2003年2月,陈进负责的团队推出的“汉芯一号”,尽管不过是从美国一家公司买回的芯片,雇人将芯片表面的原有标志用砂纸磨掉,然后加上“汉芯”标志“研制”而成,却因为其欺骗成功,被鉴定为“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集成电路”,是“我国芯片技术研究获得的重大突破”。此后,随着“汉芯”二号、三号、四号相继问世,“汉芯”项目成为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有关部门下拨大量课题经费,陈进本人不但当上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而且还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一系列称号。去年12月,上海交大接到对陈进等人涉嫌造假的举报后十分重视,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考虑到问题的严肃性和复杂性,上海交大随即请求国家权威部门对事件进行深入全面调查。
科技部根据专家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科研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取消陈进以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资格;教育部决定撤销陈进“长江学者”称号,取消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资格,追缴相应拨款;国家发改委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上海交大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经研究决定:撤销陈进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职务;撤销陈进的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解除其教授聘用合同。本报综合
[京华时报]
相关评论
汉芯故事的另一面
文/周其仁
有同学看了“汉芯造假”的报道,找我来讨论。经验说,这样的事情,完全搞清真相有相当难度。诚然,举报人、媒体记者和政府调查组已经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有关机构也发布了正式处理的公告。但是,要论举一反三,我觉得信息还远不足够。
倒不是说谁在刻意隐瞒什么,而是看世界的角度很多,不向某一特定的方向看,总有一部分“真相”怎样也看不到。
比方说,“汉芯”当事人究竟是怎样骗人的——包括公告指明的“造假欺骗”和“夸大欺骗”——大家已经知道了。但是,有关各方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被骗”的,人们还所知甚少。一件骗案,仅有骗方的行为和动机,总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要亡羊补牢,搞清被骗各方究竟怎样被骗、在什么条件下被骗,可能更为重要。
不是街市上的小骗局,随便找个理由说说就算了。据称,“汉芯一号在问世3年时间内,向国家各部门成功申报项目40多次,累计骗取无偿拨款突破1亿元”(今年1月24日出版的《21世纪经济报道》)。这一点,今年5月12日上海交大发布的《公告》既没有确认,也没有否认。顺便一提,这也是我认为公告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这么一个举国关注的事件,从举报到公布处理结果,5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怎么连涉及的经费究竟多少,也不明示一下?
但是,《公告》确认了的事项,也足以说明“汉芯”绝不是小事一桩。第一,当事人的职务是国内名牌大学的学院院长、校办高科技公司总经理;第二,当事人不但是正教授、博士生导师,而且是教育部审批的“长江学者”,以及政府特殊津贴的领受人;第三,当事人从事的科研项目,在国家科技部立项,获得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通过了有关方面的鉴定,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第四,当事人负责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在国家发改委立项,获相关资助经费。这里涉及的诸项,比如职务、职称津贴、以及经费数额未经确认的国家科研立项,没有一样是简单的。求之不得的人数甚众,大家争来斗去,说“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杀出重围,一点都不夸张。
的确,竞争无处不在。大学教授包括本人在内,既不超凡也不脱俗,当然也摆脱不了竞争的压力。问题是,这里所言“竞争”,不是习惯意义上的“市场竞争”,而是更为一般的、争夺一切稀缺资源的竞争。事实上,人类为了避免在竞争中灭亡,在各个时代各种情况下总要对竞争加以限制。这是“五常经济学”的第一课。下面的结论很重要:正是对竞争的不同限制,才区分了不同的竞争类型。比如价格机制当头的“市场竞争”,不过是在清楚界定的私人产权限制下才有的行为结果——你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他人出价,资源绝不归他人配置。其他限制条件,则定义了形形色色的其他类型的竞争。
“汉芯”过关斩将、取名获利的竞争,究竟是在什么样的限制条件下进行的?这一问,问到了故事另一面的关键。常识说,那些名头和声誉的获得,以及数额巨大款项的得手,不可能没有经过层层的申报、审查和批准。可是,骗案曝光之后,那层层叠叠的“评审机构和把关人”为什么如同隐身人一般,没有一个出来哪怕说一句“对不起,我等中了招”?
因为在制度上完全没有这样的要求!这倒不是说有关制度太过简陋。恰恰相反,近年我国教育科研机构里的程序越来越繁杂。不少教研机构甚至要雇佣专人,才能完成越来越多的填表任务。我自己亲见一份申请某教育研究项目的文件,总页码居然超过了1000页!当时我不过有点好奇,审查者怎么看得过来如此海量的信息?“汉芯”案提醒人们,那些耗费巨大社会资源的报批文件也许就是装样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人认真看过。不难理解,对结果无须负责的“审查”,谁又会当真呢?
是我们熟悉的体制和机制,曾经弥漫在我国资源配置的各个领域。主要特征就是行政权力主控、程序繁杂、权力与责任脱节。在这套限制条件下,资源的利用和收益的分配,既无效率,也不可能公正。改革以来,农业、工业和商业率先摒除了这一套,所以中国经济在世界上开始大有看头。但是高教、科研等领域究竟改了多少?以“汉芯”为例,上亿财政资金被骗而看不到有谁出来负责,难道这也可以说是“市场化改革过了头”?
不是说市场体制下就不会有骗案。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有。可是市场制有一招,那就是连被骗的一方也要负责任——不一定要写声泪俱下的检讨,可是受骗造成的财产损失,伤身割肉,是最严厉的教训。完全不长记性吗?也好办,财产被骗光之日,就是再不能犯错误之时。由于被骗的也要负责任,反过来就加强了对形形色色欺骗和挥霍的事先防范和事后追究。这就是说,市场制依赖其私
产基础,构成对付欺骗的自发屏障。
私产当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公用。比如政府抽税,就是把部分私产集中起来公用。但是公用财产需要比私产有更严格的规矩,因为这是他人财产,离开严格的监督不容易真的成为公用。别的不提,凡是用瞎了公家钱财的——包括大笔被骗——一定要有公开的交代,要有清楚的责任追究。做不到“杀头以谢天下”,削职削权总可以吧?最起码也应该公开脱帽致歉。无论如何,就是不能个个都像
没事人似的,好像全是沙尘暴闹的。建立不了严格的责任体制,公产愈少愈妙。否则,挂羊头、卖狗肉,“公产”只能徒留恶名。
总之,绝无理由轻视“汉芯”故事的另一面。事情不能以“终于抓到了一个骗子”而告结束。行骗得手刺激更多行骗,受骗无责则带来更多受骗。加到一起,“创新战略”危矣,公共财政危矣,纳税人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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