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6-07-30
■编者按
对下负责与对上负责,如何找到结合点?四川雅安推动的这项实验,正是期望通过改革,来实现“民意”与“组织意图”的双赢,这一方式,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本报记者 马昌博 □实习生 徐卓君
如果没有全乡民众的同意,38岁的天权县仁义乡党委书记高格力并不能坐在这个位子上———虽然他的职位最终要由党内选举产生。
一切源于四川雅安市今年2-4月份在其下属四个乡镇进行的乡镇换届试点,高所在的乡是试点乡之一。按照试点要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要经全体选民整体投票“公推”,只有进入“公推”前十名者才能被组织提名为班子候选人。
这被称为获得“门票”,党委、政府官员概不例外。
乡镇党政班子被全体选民整体“公推”在国内还是第一次。
这被认为是在“民意基础”和“组织意图”之间寻找结合点———在雅安,这个结合点被设计为“选民定候选名单,组织在其中挑选”,当地组织官员将其看作一种实际上的“合作协商”机制。
组织要求参选
2006年3月3日上午,天权县始阳镇党委副书记罗丙全突然被县委组织部通知去仁义乡开会。
在二楼会议室,天权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才康当场宣布:为配合仁义乡的试点,增加竞争程度,他和另一个乡党委副书记张敏被抽调来参加仁义乡党政领导班子候选人选举。
“感觉很突然。”罗丙全说。会后,罗和张敏彼此打探了几句,“相对无言”。
罗不知道的是,此前的2月28日,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正式下发了名为“关于开展乡镇选举试点工作的通知”。
这个印数只有10份的通知被试点乡镇干部用“吃惊”来形容。
不管是乡党委书记还是乡长,整个乡党政领导班子都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以普通人身份参与角逐———选举是强制性的,不愿参加的,“就视为‘自动消失’。”杨才康说。
另外的一些人也陆续参加进来:首先是乡里的一般干部,比如农技员和兽医站站长;随后是乡里企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比如中学的团委书记和乡信用社主任;最后则扩大到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这几乎囊括了乡村社会整个“精英层”。
以上三个群体,都被要求在本职位上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而参选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两个正科级职位的,要有两年的副科级履历。
天权县仁义乡原班子中缺少了一个乡长和一个副书记,县委组织部特意调了两个外乡党委副书记———就是罗丙全和张敏———参加选举。
这让罗压力重重:被临时抽调的他要和其他竞选者一起由全乡选民投票“公推”,争取进入前十名,否则就意味着无官可做。
“心里踏实了”
2006年3月8日,仁义乡召开试点动员大会,县里的“驻乡工作组”成立。
全乡有党政领导班子候选人报名资格的有26人。经过一番动员,最终有18人参选,除了乡的领导班子和一般干部,还有3名村干部和两名中学教师。
“不想当一辈子老师”的当地中学团委书记舒元新经过一番犹豫后决定报名,“之前没这么搞过,我想这次应该是真的。”
但选民并不这么容易相信。“选不选还不是跟过去一样?”岩峰村村民杨德生说,“还能真让群众选干部?”
有人问高格力,是否有之前选举时按惯例发放的“误工费”,高说没有,对方说那我不去。
市里在年初曾有意组织了试点乡镇的村乡干部和大批选民进行选举培训,现在他们被要求每人承包10到20户村民的宣传任务。
“选好干部带头致富”是宣传的主流口号,半信半疑的村民杨德生最终被这个口号打动。“那种神情很明显,老百姓开始相信,‘这次是我说了算’。”高格力说。
“我说了算”的期望最终激发了选民的热情,高后来说“去任何人们聚集的地方,大家讨论的肯定是选举,我心里踏实了”。
群众推选了 组织再定
没人会对自己的仕途掉以轻心,仁义乡党委书记高格力在回答上级领导询问时承认自己“有点担心”,“如果名次靠后,只能当乡长我还干不干?”新调过去的副书记罗丙全干脆很少回家,以“熟悉群众”。
参选者开始注意每一个可能的得分点。
包括选举特刊上众人顺序的先后也被反复讨论,最后决定抽签排序。一个参选的老师让学生带资料回家给家长看———这个违规动作被多位参选者在第一时间举报。
4月15日到18日,仁义乡的18名候选人开始在各村巡回演讲并接受民众提问。第一天的下午是在岩峰村,数百群众冒雨到学校会议室听演讲,人很多,临时又开了两个教室。
演讲现场很激烈,所有的演讲都在突出自己能为民众做什么,一个副书记的口号是“群众选我当干部,我为群众找出路”。
如果有人超过了规定时间马上会有对手指出,中学老师舒元新几乎是每次演讲前都要改讲稿,“紧张啊,要不断修正”。不过他被认为有优势——相对一些乡村干部,他说话更不怯场。
村民提问则被形容为“双抢”——抢话筒和抢时间。好不容易抢到话筒的村民杨德生直接问高格力什么时候把村里的路修好——高是被提问次数最多的人,这位乡党委书记某次回答村民不满意,被当场指责“水”。
4月22日,仁义乡投票日。当天,仁义乡有3188人投票,投票率达97%,在石桥村腿脚不便的选民拄着拐杖来到投票点。
此前一天,在另一个试点合江镇,81岁的选民李道英早晨摸黑走了2个多小时山路参加投票;而4月23日,在观化乡的选举中,双目失明的女选民穆克荣在老伴的搀扶下来到投票现场。
选举后,都是当场唱票。在仁义乡,原乡党委书记高格力“公推”得票第一,中学教师舒元新得票第五。
前十名候选者之后由县委全委会票决确定党政领导班子提名人,党委系统先行选举。
一个意外出现了——得票第一的高格力和得票第二的张敏被提名在党内进行党委书记的差额选举,张敏落选。随后,张敏和排名第三以及第四的两个候选者一起被提名进行党委副书记的选举——按照惯例,被提名党委书记选举落败的张敏会稳当地当选副书记,并成为乡长的惟一候选人——但是,这一次,张敏在党内又一次落选。
最终,排第三的罗丙全被提名当选为乡长。最大的变化是中学教师舒元新,他当选为副乡长。一位原副乡长未能进入前十名而无候选资格。
“我就想能选出好干部”
4月21日到23日,四个试点乡镇的公推投票已完成。
除仁义乡外,雨城区观化乡和荥经县三合乡原班子分别有一位副书记和一位原副乡长“公推”落选。三合乡落选的副乡长用“大教训”来形容自己的落败,“应该是过去跟选民联系太少”。
“群众要对干部的升迁说了算,干部才会彻底地重视群众。”高格力说。现在,落选者被保留了待遇,但没有了职务。
一些观念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记者所采访的三个试点乡镇的当选一把手几乎都用“压力巨大”来形容自己目前的心态。“选举的时候给老百姓的承诺,现在要想办法实现。”观化乡党委书记宁明贵说。
在观化乡,有一天曾经先后有三批村民找到乡里的领导要求解决问题,而最后的结语出奇地一致,“他们都说,你们可是我们选出来的哦。”
在试点乡三合乡,新产生的乡党政班子正在进行林地砍伐招标,“在过去,是不会进行招标的。”该乡新当选的乡长说,招标的钱将用来修路。
“公推”同时被寄希望于杜绝乡镇领导的“短期行为”:“选民有‘门票权’,只讨好上面而不顾下面,也一样无法升迁。”一直参与试点的中国社科院选举专家董礼胜说。
事实上,更核心的试验是为“民意基础”和“组织意图”寻找结合点。
“选民提供候选名单,组织在其中进行挑选”的设计被一位当地组织部门官员认为是“选民和组织部门‘相互协商’”。
“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党委的权力边界清晰了,推荐哪十个人由群众决定,而在这十个人中如何选择由党委决定。”该组织部门官员说,这被认为是双方“相互尊重,相互认可”的良性互动过程。
“是否可以设想经过四五次后,也就不存在‘组织意图’?因为群众选出的人正好也是组织部门认为优秀的人。”观化乡“驻乡工作组”组长李海霞说,“让群众来选择党组织满意的人,让党组织满意的人由群众选出来。”
本报截稿前,雅安市委一位负责人致电本报记者,指出这实现了“民意基础”和“组织意图”的双赢。
一个疑问是,党的干部为什么要放在社会层面推荐?
“在乡镇,党委不仅仅管党员和党务,书记也是事实上的一把手。这种情况下,党的干部当然也要反映民意。”董礼胜说。
试点办法既扩大了党任用干部的视野,同时又“提高了用人的安全系数”,“老百姓首先把不好的干部替你淘汰了,让群众初选,比组织部门考察要方便得多。”董说。
“过去干部出了问题老百姓就认为是上面任命的不好,不利于执政党的形象。”当地组织系统一位官员说,“现在把初选权交给你,官员有了问题老百姓也可以谅解,因为毕竟是你自己做的选择。”
选民的想法更朴素些,仁义乡永兴村的高学昌对“公推”排名第二的张敏未能当乡长不太理解,这个65岁的村民不明白党内选举和交叉任职等等问题,不过他承认这次换届“老百姓说了也算了”,而且“这次上来的干部都还不错”。
岩峰村村民杨德生说,“我就想能选出好干部”———“好干部”在他的定义中是“能让大家致富”和“不贪钱”。
(P1172041)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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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9亿人的选举如何进行
■编者按:中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注意什么问题?如何保障流动人口参选?在什么情况下举行预选?如何介绍代表候选人?如何进行差额选举?如何界定和处理选举中贿选等违法问题?本报约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回答这些问题。
□本报记者 苏永通
选举涉及9亿人
问:这是乡镇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来的首次全国县乡换届选举,县乡同步换届有何好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任期同步后选举的次数减少了,各级人大任期一致,方便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人事安排,保持基层政权稳定,方便选民参选。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乡级政权35400多个,县级政权2800多个,要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并由新的一届县乡人大产生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人大还要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
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在此基础上通过逐级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级、省级、全国的人大代表。只有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好,才能使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使国家政权基础得到巩固。要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这关系到尊重选民的选举权利。
问:现阶段我国的参选率是多少?有多少人将参加这次县乡换届选举的投票?如何提高人民的参选热情?
答:我国的参选率是比较高的,上个世纪80年代统计参选率是97%多,估计本次选举的参选率会在80%以上。
根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这次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有6亿多。
百姓关心选举,与切身利益相关。如果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得越好,他们参加选举就会越积极。现在基层选举,老百姓很关心。
问:我国有1亿多流动人口,他们如何参加选举?
答: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
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的标准,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法律规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决定。
问: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是以基数加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名额来计算各级地方人大代表名额,比如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一名,此外还各有一个封顶数,比如县级人大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450人。
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只有两种情况——如果因为行政区划变动或有重大工程建设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可以重新计算代表名额。比如前几年一些地方进行乡镇合并,可以重新按照人口数确定代表名额。但是仅仅因为人口自然增长比较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认为,这个口子不能开。
《选举法》按照便于讨论决定问题、保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规定的计算确定代表名额办法。实践证明,这个规定是可行的、合适的,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国家《选举法》都必须明确规定议会的议员名额,如果代表太多不利于议事,不利于决定问题。
问:代表名额如何分配?
答:代表名额确定之后,直接分配到选区。根据《选举法》规定,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实际操作中,现在有些地方城镇人口比例不断提高,特别是有些地方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将公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认为,镇的人口特多的县、自治县可以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缩小农村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直至一比一。
直接选举200多万县乡人大代表
问:如何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有两种渠道: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实际操作中多数是联合推荐,由中国共产党牵头、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协商推荐;另一个渠道是选民推荐,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个渠道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我国实行推荐制,而不是申报登记制,对于个人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团体或法定人数的选民推荐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
问: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具备怎样的条件?
答: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首先应当具有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其次,候选人应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选民。
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还应当具有履职的素质和能力。代表不是荣誉称号,也不是荣誉职务,代表是要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这就要求代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问:正式代表候选人如何产生?2004年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什么情况下举行预选?
答: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有三种情况:一是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在规定的差额幅度内,也就是没有超过应选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经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直接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二是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也就是超出应选人数的一倍,就应该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这里最关键的是要把握好“较多数选民的意见”。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并尊重选民的意见,确保候选人是较多数选民所赞同的。
三是预选。预选不是必经程序,只是在特定情况下的特殊程序。经过反复讨论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仍无较为一致的意见时,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问:如何介绍代表候选人?
答:有三种渠道:一是推荐者介绍候选人情况;二是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必须积极主动地介绍正式候选人,不能仅有一个简单的履历表;三是由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是2004年修改《选举法》新加的。
我国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以选举委员会介绍为主,辅之以推荐者介绍,候选人可在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自我介绍。
问:在本次选举中,如何做到代表结构的优化?
答:在提出代表候选人的时候应该统筹考虑代表的结构比例,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有适当数量,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保证,连任的人大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
差额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问: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如何产生?
答:我国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这对于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保证改革发展的成功、维护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由两个渠道提出,一是人大主席团提名,二是县乡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问:为何要实行差额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怎么通过差额选举产生?
答:差额选举使选民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优,同时也给选举注入竞争机制,便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一般应多一人;但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副职领导人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至3人。
问:如何界定和处理选举中贿选等违法问题?
答:处理选举中的违法行为,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掌握好三个界线:
一是罪与非罪的界线。既不能把一般的人际交往扩大到贿选,也不能让真正的贿选行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要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准确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必要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
二是违法与违纪的界线。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违纪要承担纪律责任。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违法也构成违纪,要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对于单纯违反纪律的,要按照党政纪律严肃处理。
三是故意违法与工作过失的界线。在选举工作中,有的是为了某种目的,故意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而有的则是因为工作失误、粗心大意而造成错发选举文件、错报选举票数等问题。两者之间有本质不同,应当区别处理。
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换届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如何贯彻这三句话?
答:任何一次换届选举,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凡是这么做的都成功。必须由党委统一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P11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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