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7-04-
施普林格出版集团编辑总监谈撤销107篇论文
大规模撤稿、中国作者、同行评议过程造假、第三方机构操纵,由这些关键词构成的施普林格出版集团4月20日的声明,除了一次性撤销发表在《肿瘤生物学》上的107篇论文这个创纪录的数字,并无新意。
从2015年起,中国作者被国际期刊大规模撤稿的事儿年年有。“为什么这次数量如此之多?”施普林格出版集团细胞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编辑总监彼得·巴特勒(Peter Butler)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虚假同行评审曾导致2015年和2016年的论文撤稿,其中涉及《肿瘤生物学》。此次撤稿并非出现了新的违规情况,而是期刊进一步人工核查所发现的结果”。
短期内还会有更多由于同样原因被撤回的论文吗?彼得·巴特勒表示:“我们的调查比较彻底,确信已较好地掌握了整体情况,但仍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据悉,《肿瘤生物学》2016年底已改由新的出版方赛吉出版。作为老东家,施普林格此次发声,可以看做是对过去问题的一次了断。
国际通行的基于诚信的同行评审机制会有所改变吗?彼得·巴特勒说,由作者建议同行评审人是许多期刊认可的做法。《肿瘤生物学》发表论文所需的同行评审流程,遭到了假冒同行评审报告的蓄意破坏。论文提交的评审人建议中,使用了评审人的真实姓名,但假冒了评审人的电子邮件地址,这让编辑以为文章发送给了真正的评审人。
“同行评审流程是保障科研质量、诚信和可重复性的基石之一。”彼得·巴特勒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这一制度本身并无漏洞。不过,同行评审流程如评审人的筛选等,可以更加严格,他们已着手强化评审人验证流程。
他介绍,施普林格已经投资,并将继续投资开发更多用于评审人身份验证等先进系统,以防范今后发生类似事情。“在进行这些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提供更多信息,如单位名称、以机构名称结尾的电子邮件地址、ORCID/SCOPUS数据库身份号码、发表文章列表的链接等。在作者方面,我们已开始执行一个新的功能,该功能可自动提示论文修改前后的作者变化。为了检查剽窃及包括在稿件中的伦理声明,我们将在改进后的新工作流程中纳入稿件筛查的服务。”
据了解,此前曾大规模撤稿的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MC)已经取消了作者建议评审人的做法。
这次撤稿事件只涉及中国作者,是否意味着没有发现其他国家的作者采用这种造假手段?对于这一问题,彼得·巴特勒认为,对同行评审及投稿系统做手脚的问题是全球性的。“科研人员有发表文章的压力, 这不仅是在中国,全球范围也如此。但在中国,有一定证据表明,提供所谓语言编辑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在操纵评审流程上发挥了作用。”
调查显示,此前被撤论文涉及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有当事人自己完成后由第三方机构润色的,有当事人提供部分数据第三方机构加工的,还有完全代写的。
“国外有非常规范的第三方机构,为英语非母语作者提供语言润色,或建议你可以投哪几家杂志,但仅此而已,绝不会越过红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高福院士曾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他本人就请两家美国的第三方机构为论文做过语言润色。“但完全代写、代投,甚至编造审稿人,性质就变了。”
(科技日报北京4月23日电)
[科学网]
107篇论文被撤 作者诉苦:保姆把孩子卖了
4月21日,世界著名学术出版机构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发布声明,该集团旗下《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期刊撤下所刊登的107篇论文。此次被撤稿论文的作者全部来自中国,撤稿原因是论文作者编造审稿人和同行评审意见。
“此次撤稿事件是2015年撤稿事件的延续。”针对撤稿事件,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安诺杰回应。记者了解到,此次撤稿是《肿瘤生物学》杂志利用2015年撤稿事件掌握的虚假同行评审信息反查了2012年至2016年发表的所有论文,从而发现这批“问题”论文。
2015年8月,施普林格撤回旗下10个学术期刊已发表的64篇中国作者的论文。被撤论文中出现了不同作者、不同评审人使用相同电子邮箱的情况,论文投稿和回复评审意见是有人在批量操作,并由此确认确实存在论文发表的“第三方”在弄虚作假。
不过,事件发生之后,作为出版界“公敌”的第三方中介,似乎成了唯一的赢家。
“保姆把孩子卖了”
从2010年起,某知名医院医师林诚(应受访者要求化名)就开始了投稿的“长征路”。但是一直到2013年,他的论文还是因为语言不过关被拒稿了。终于,着急申请项目的他,最终还是被游走在各个医院的第三方机构业务员吸引住了。
每天,林诚在出诊时经常会遇到的人,除了病人之外,还有四处寻找“商机”的论文第三方机构业务员。与以往不同,这一次,心急如焚的他动了心。
“英文不是我们的母语,我的英文功底不过关,论文需要润色。”于是林诚花了2.4万元,林诚把自己的论文交给了第三方,对方不仅把论文润色得“更像外国人写的了”,还承诺可以帮助发表。
林诚告诉记者,在第三方的价目表上,不同类型的期刊价格不同,“影响因子高的杂志收费更高”。
“幸运”的是,林诚交给第三方的那篇论文,成功发表在《肿瘤生物学》上。“不幸”的是,这篇论文也成了此次被撤下的107篇论文之一。
采访中,林诚再三表示,此次撤稿论文事件定性应该是同行评议造假,不是论文造假,概念不同,性质更不能等同。“我可以保证,论文中的实验数据是真实的。至于第三方找到的论文评审专家,伪造同行评议,这个我完全不知情。”想想这件事,林诚有点无奈,“这就如同,将自己的‘孩子’交给了保姆,结果没有想到,保姆把我的‘孩子’卖了。”
不过,目前,像林诚这样的医生想维权很难。“在论文代投和论文买卖方面,我国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关于论文买卖,现在只有教育部的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说明,但指的都是学位论文。而且,现在第三方公司都是叫作科技服务公司,我们找不到处罚依据。”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调查组成员曾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
“期刊为什么不监管”
施普林格出版集团调查后,确实发现,与林诚类似的作者有不少,他们大多是通过“第三方”中介投稿。“‘第三方’中介对虚假同行评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出版界共同的‘敌人’。”安诺杰说。
2015年可谓中国论文“撤稿”大年,撤稿原因不约而同地指向同行评议环节。除了施普林格撤稿风波之外,2015年3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宣布撤销旗下12种期刊43篇论文,其中41篇来自中国,撤稿理由是发现第三方机构有组织地为这些论文提供了虚假同行评审服务。2015年10月,爱思唯尔撤销旗下5本杂志中的9篇论文,论文全部来自中国高校或研究机构,撤稿理由是论文的同行评审过程被人为操纵。
不过,在与安诺杰交流时,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王春法指出,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2015年撤稿事件发生后,出版集团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理应对此承担责任。
对此,安诺杰回应,在撤稿事件中,出版集团确实存在期刊编辑对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审核不严格等问题。
“期刊为什么不监管,为什么文章能发到假的邮箱里?”这样的问题让林诚困惑不已。
目前,施普林格已经解除与涉事期刊的合作。
107篇依然只是“冰山一角”
“虽然此次撤稿规模大,但仍只是冰山一角,存在类似问题的期刊和论文远远超过这个规模。” 第二军医大学海军医学系教授孙学军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难道中文期刊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肯定不是,有人说‘问题更严重,只是因为少有人去追究’。”
在孙学军看来,产生这种现象背后的基本逻辑是,医生晋升需要论文。“不同级别的医院有不同的要求,普通医院需要国内期刊,比较大的医院需要核心期刊,一些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则要求必须是SCI收录。被撤稿的杂志,全部都是SCI收录的,作者基本都是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三甲医院的医生。”孙学军说。
另一名知名三甲医院的专家也向记者感慨:“大规模撤稿的事情,带给我们太多的思考。临床医生需要门诊、需要手术、需要管理病人,需要进修学习交流,还得发学术论文。考核一个临床医生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目前医学界评价标准方面的讨论呼声很热。“人们越来越强调,对医生的评审,不能唯论文而论,主要还是看医术和实践水平。”首都医科大学教授李义庭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近几年,关于临床医务人员的评价问题,已经引起了一些重视。2016年10月12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指出国家科技创新的各项激励政策适用于卫生机构及其人员,将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实行人才分类评价标准。
“医务系统特别是临床医务人员的评价,容易出现问题。因为他们确实工作负荷很大,很多人一天就要看几十、上百个病人。在这种情况下,再用文章去考核他们,确实有点强人所难。这样的评审标准本身就不符合实际。”李义庭说。
除了定量评价外,在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黄力看来,评价体系应遵循分类评价、同行评议的原则,在全面掌握相关数据,包括论文数据的基础上,同行也可以作出评判。
[科学网]
施普林格撤稿 中国科协:出版集团也有责任
近日,施普林格出版社一口气撤掉《肿瘤生物学》杂志2012-2016年发表的107篇论文,全都来自中国。(包括复旦、浙大、中南、上海交大等等)
作为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中国科协高度重视此次事件,有关党组领导第一时间会见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安诺杰一行,就撤稿事件进行坦诚深入交流。
中国科协认为,论文因虚假同行评审问题被撤,应该以适当方式让公众了解撤稿事件中各方主体的责任。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2015年撤稿事件发生后,出版集团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理应对此承担责任。
中国科协希望,出版集团能够尽快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期刊的管理,把问题论文处理在发表之前,而不是发表之后一撤了之,同时高度警惕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与“第三方”机构有勾结的“掠夺性期刊”。中国科协愿意加强与施普林格在出版诚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国际科技期刊出版诚信。
[科学网]
相关评论
人民时评:捍卫真实就是捍卫科学的生命
科学研究是揭示真相、发现真理的神圣事业,真实诚信是其基本准则
近日,学术出版商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一次性撤销了涉嫌造假的107篇文章,论文作者均来自中国。涉及的单位不乏全国知名的三甲医院和重点高校。此次撤稿事件让学术界深感震惊,也在社会上引发广泛关注。
撤稿消息发布前,中国科协立即与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进行了接触。据了解,撤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少作者是将论文交给所谓的“第三方机构”,由它们再向学术期刊进行推荐。这些“第三方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未将论文进行同行评审,而是暗度陈仓作假。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论文作者、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都负有责任。但公平地讲,我们不能因为其他问题就拒绝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涉事作者应该对此认真反思、承担应负的责任。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论文连续多次被国际期刊大规模撤稿。认真思考背后的原因,有学术品格的问题,更有体制机制的背景。
学术造假并不是中国的特有现象,但相比之下,国外对造假者的惩治力度非常大,真正起到了震慑作用:科研人员的造假行为一旦被查实,就会受到严厉惩处,其学术生涯基本终止,不管其名望有多高、潜力有多大。被追捧为有望冲击诺奖的“日本居里夫人”小保方晴子,因论文造假被单位除名,可谓身败名裂;被尊为韩国“克隆之父”的黄禹锡,学术造假东窗事发后被检察机关起诉,最后锒铛入狱。反观国内,虽然相关部门多次宣示“对学术不端要零容忍”,但通常是雷声比雨点大;对于那些涉嫌造假的“学术牛人”,更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嫌。尽管主管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都设有“学术道德委员会”“科研诚信办公室”等学术监督机构,但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往往是“民不告官不究”,没能达到震慑心怀侥幸者的效果。
惩处不力,也表现在对造假帮凶——“第三方机构”的处理乏力上。一些利欲熏心的国内外机构打着“语言润色”“咨询服务”的幌子,为那些急于发表学术论文的人代写、代投,甚至伪造同行评审,提供“一条龙服务”。早在几年前,就有学者发布研究报告指出,我国的代写论文交易市场庞大、“产值”高达10亿元。对于这些帮忙造假的“第三方机构”,有关部门并非不知情,但受到查处的恐怕只是极少数。
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体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论文造假。长期以来,论文成了科学研究最为重要的“硬杠杠”“金标准”,不管是职称评定、年终考核还是申请课题、评选院士,都要“数论文”。就连以治病救人为第一要务的临床医生也被套上了发论文的“金箍”,评职称时“做一千台手术不如发一篇SCI论文”。不同于医疗资源充足、医生时间相对充裕的发达国家,我国的医疗资源紧张,临床医生光看病就忙得身心俱疲,难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潜心研究、撰写论文。这次撤稿主要集中在医疗领域,客观而言,扭曲的考评体系也是诱因之一。
科学研究是揭示真相、发现真理的神圣事业,真实诚信是其基本准则。论文造假的危害不仅在于损害了中国科技界在国际上的声誉,也不仅在于导致低水平研究重复、垃圾论文成堆,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消解了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学术规则,侵蚀着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可以说,捍卫真实就是捍卫科学的生命,纵容造假就是损害科学的未来。
中国科协相关人士指出,随着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科研评价机制的不断改革完善,为评职称、获奖励而滥发论文的现象正从源头得到治理。当前,我国的科研经费不断增加、科研队伍日益庞大、对科研的需求前所未有,科技界正视问题、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真正解决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完全有能力涤荡浮躁之气、建设科技强国。
[人民网]
如果医生的论文也开始造假……
记得有位哲人讲过,观察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是不是到了突破底线的时候,只看两个群体的表现即可。其中一个是教师,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行为,其思想,对塑造和导引下一代至关重要。因此,老师们若没了品行,无疑是撒旦附体,这个民族怎还有未来呢?其二是医生,他们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医者仁心是行医者的基本职业操守。可是,当医生被名利驱使,满脑子是名声和金钱,患者又怎能不成为被宰的羔羊呢?
教师及教育的堕落,在中国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可对医生这个职业,我始终心存敬畏,始终不敢相信那些传闻或案例,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毕竟是患者的以命相托啊!可是,2017年4月20日,Springer发布的一则声明还是把我构筑多年的中国医者神话给击碎了。该声明称,107篇已发表于《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的论文因涉嫌同行评审造假被撤稿。尽管施普林格的官方声明和 Retraction Watch 的报道均未提及此次撤稿的107篇论文来源,可从撤稿名单看,遭撤稿的107篇论文全部来源于中国作者,牵扯119家国内高校、医院,另有4家海外大学和医院。
呜呼!119家国内高校和医院、研究机构,国内顶尖的医者殿堂尽数坍塌。我生怕自己眼花,几次揉搓自己的眼晴,及至确认信息准确无误时,心里怎一个怒字可以表达。医生和从事医学研究的人,如此成规模地进行学术造假,且还敢把假货堂而皇之发表在国际顶级刊物上,为自己晋升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院士添加砝码。
此事看似寻常,细思极恐。国内中文期刊每年发那么多论文、报告,审查又是那么松垮,又该有多少是造过假的呢?进而,医院每年收治的病案中,又该有多少是过度医疗治残治死的呢?医患关系为何紧张?每个医生都能拍着胸口说自己是医者仁心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用钱,作为信息不对称一方的患者又该徒唤奈何?
当然,医者堕落并非始于当下中国。有一组医生罢工与死亡率的下降的数据,看似是黑色幽默,实则颇能说明过度市场化与过多名利化,中外都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 据有关资料记载:1976年,哥伦比亚的堡高塔市的医生罢工52天,当地死亡率下降了35%。同年在美国洛杉矶,当医生对医疗事故保险涨价不满而罢工示威时,全市病人死亡率下降了18%。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以色列:1973年以色列全国医生罢工,为期长达一个月,根据耶路撒冷埋葬协会的统计指出该月的全国死亡人数下降了50%。果真如此的话,倒真有点希望中国的医生罢诊了。(撰文/科技日报社副社长 房汉廷)
[中科网]
编辑不用作者推荐审稿人,107篇论文还该撤?
喻海良
最近几年,几个出版社相继对一批学术论文进行撤稿,理由是这些论文存在虚假评审。说良心话,这样的事情影响非常恶劣,一方面是这些论文的作者,一方面是我们这些在国内从事科研工作的人们。当然,唯一一个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论文被撤稿,目前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些论文在实验数据方面存在“造假”、“剽窃”。
学术道德,我们通常只关注:数据造假,最有名的莫过生命科学领域出现过的日本科学女神和韩国科学国宝级教授。还有就是数据剽窃,还记得那位把英文翻译成中文发表而导致博士学位被取消的。再有就是一稿多投,说实话,这样的论文我看见过中国作者的,也看见过外国作者的,而且很多现在都没有撤稿的。上述三种学术问题,如果被揭露,责任100%都应该算成作者的。
然而,最近几年出现大批量学术论文被撤稿,基本上都是因为“虚假审稿人”。学术论文大批量撤稿,伤害之一是学术期刊本身,原因很简单,期刊的声誉一旦受损,需要多年才能够弥补回来。伤害之二是这些作者,他们本来应该只是想快点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现在没有想到害人害刊害己。就我看来,伤害最大的,我个人觉得是中国学术界的整体声誉,这几次撤稿,动不动就是作者全部与中国高校、科研院所有关,或者绝大部分作者来自中国高校科研院所。可惜,中国每年发表几十万篇学术论文并不见得为中国学界带来学术声誉质的飞跃,然而这几百篇论文却可以把这些年积累的学术声誉给毁了半壁江山。
然而,对于这些论文被撤稿,败坏我们中国学者的声誉,我个人觉得作者是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期刊的相关编辑也应该引咎辞职。试想,如果期刊编辑不选择作者推荐的审稿人,这107篇论文并不见得都能够被这个期刊录用,但是我相信还是会有一些论文会被录用的。但是,如果这107篇期刊通过其他人的评审,他们是否照样需要被撤稿?因此,对于这一起事件的真正罪魁祸首就是期刊的编辑们。
1)在论文投稿的时候,作者都必须声明:学术论文为作者的原创结果(没有作假、没有剽窃)、作者没有一稿多投(论文没有发表,并没有投稿给第二家期刊)。但是,就没有一个地方明确说明作者在投稿的时候,作者推荐的审稿人必须是“真的”。比方说,国内很多教授以前都有yahoo或者google邮箱,这几年这些邮箱都用不得了。所以,作者填写的“审稿人”邮箱地址并不见得都是“审稿人”现在采用的。
2)作者推荐的审稿人,编辑有权采用,也有权不采用。正常情况下,编辑应该掌握非常丰富的审稿人资源,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采用作者推荐的审稿人。特别是当编辑发现推荐的审稿人的邮箱不是大学邮箱,编辑就必须对这些邮箱地址进行核实。比如,我现在投稿的时候一般都同时写两个邮箱,yuhailiang1980@tom.com和hailiang@uow.edu.au。第一个邮箱,我已经用了将近20年,虽然现在不是太常用,但这个邮箱可以一直用下去。而第二邮箱是我在卧龙岗大学的工作邮箱,由于我在这里还有三年荣誉高级研究员合同,因此,至少近几年还可以用下去。如果他人推荐我审稿,如果填写uow邮箱,编辑可以采用。但是,如果填写的tom邮箱,就必须去进行一番查证。
3)编辑选择审稿人可以事先进行联系。前些天,有一个期刊第一次找我审稿,联系的是uow邮箱。编辑并不是一开始就把稿件发给我审稿,而是先给我发了一个邮件,询问我是否可以协助审理某篇稿件,如果我同意接受审稿,我就必须尽快返回审稿意见。个人觉得这样的编辑是非常负责任的,也因此,我只用了三天就给编辑部发回了审稿建议。相反,我也见到一个奇怪的不负责任的期刊,他们给我发过来一份审稿邀请。我当时初看了一下邮件,就没有理会。心里不想审理这篇论文。然而很奇怪,不一会就收到另一封邮件,说我同意接受他们的邀请。奇怪,由于这个期刊没有太多名气,我根本就没有选择同意呀。对于这种“被强迫”当审稿人的情况,我没有搭理。昨天又收到一封邮件,说不需要找我做审稿人了。
最后,期刊扩张速度过快可能是导致本系列事件的根本原因。正常情况,如上所述,编辑们对待稿件,可以很好地慢慢地选择。然而,如果期刊的编辑数量没有变化,但是,期刊稿件数量极大幅度增加,可能导致编辑没有时间去思考、选择合适的审稿人,因而犯错。比如这次事件的期刊“TumorBiology”,2010年发表论文59篇,2011年发表论文140篇,2012年发表论文255篇,2013年发表论文485篇,但是到了2014年,发表论文数量突然增加到了1665篇。这种跨越式发展,如果期刊编辑数量没有快速增加,论文评审出问题是必然的事情。
[科学网-博客]
107篇论文被撤 双方都在反思
4月21日,世界著名学术出版机构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发布声明,该集团旗下《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期刊撤下所刊登的107篇论文。此次被撤稿论文的作者全部来自中国,撤稿原因是论文作者编造审稿人和同行评审意见。
“此次撤稿事件是2015年撤稿事件的延续。”针对撤稿事件,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安诺杰回应。
2015年8月,施普林格撤回旗下10个学术期刊已发表的64篇中国作者的论文。被撤论文中出现了不同作者、不同评审人使用相同电子邮箱的情况,论文投稿和回复评审意见是有人在批量操作,并由此确认确实存在论文发表的“第三方”在帮助论文作者弄虚作假。
2015年可谓中国论文被撤大年,而撤稿原因不约而同地指向同行评议环节。除了施普林格撤稿风波之外,2015年3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宣布撤销旗下12种期刊43篇论文,其中41篇来自中国。撤稿理由:发现第三方机构有组织地为这些论文提供了虚假同行评审服务。2015年10月,爱思唯尔撤销旗下5本杂志中的9篇论文,论文全部来自中国高校或研究机构,撤稿理由是论文的同行评审过程被人为操纵。
记者了解到,此次撤稿是《肿瘤生物学》杂志利用2015年撤稿事件掌握的虚假同行评审信息反查了2012年至2016年发表的所有论文,从而发现这批“问题”论文。
施普林格出版集团调查发现,不少作者是通过“第三方”中介投稿。“‘第三方’中介对虚假同行评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出版界共同的‘敌人’。”安诺杰说。
不过,在与安诺杰交流时,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王春法也指出,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2015年撤稿事件发生后,出版集团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理应对此承担责任。
“在撤稿事件中,出版集团确实存在期刊编辑对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审核不严格等问题,集团正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内控机制,并已经解除与涉事期刊的合作。”安诺杰说。
有趣的是,与2015年多次撤稿事件发生后的情况类似,撤稿集团再次声明撤稿并非有意针对中国。
“事件是全球性问题,不是只针对中国作者的论文,其他国家作者的论文也存在因虚假同行评审等原因被撤稿的问题。”安诺杰说。
在第二军医大学海军医学系教授孙学军看来,之所以出现大规模撤稿,是因为中国的论文出现了集团作假的现象,不能因此判断国外期刊有意针对中国作者的论文。目前,一方面,国际上对中国的论文保持小心态度,另一方面,中国的学术研究发展速度和提高速度很快,对论文撤稿产生的负面影响有一定抵消作用。而且中国论文已经成为一个最大的生意资源,杂志不会不尊重这个事实。
与此同时,此次撤稿引起来国内对学术不端问题的新一轮重视。孙学军告诉记者,虽然此次撤稿规模大,但仍“只是冰山一角”,存在类似问题的期刊和论文远远超过这个规模。
在孙学军看来,产生这种现象背后的基本逻辑是,医生晋升需要论文,不同级别的医院有不同的要求,普通医院需要国内期刊,比较大的医院需要核心期刊,一些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则要求必须是SCI收录。被撤稿的杂志,全部都是SCI收录的,作者基本都是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三甲医院的医生。
“难道中文期刊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肯定不是,有人说问题更严重,只是因为少有人去追究。”孙学军说,“对于类似学术不端问题,如果我们自己不从源头上抓,只是在被别人处理完之后再进行处理,那么我们的学术会从乱到烂,最后一塌糊涂。直接影响到普通人对学术研究的态度,会产生长期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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