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新京报》报道:公安部消息,河北省京石高速公路19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致17人死亡,公安部已下发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现在开始一律停止休假,停止外出参观考察活动。
我第一感觉是:混帐;第二感觉是:滑稽。古人常说:“乱世当用重典”,在形势危机、人心混乱的时候必须要用猛烈的手段才能达到治理的效果。可是我们的做法却和古人正相反——我们“事后当用重典”。 稍微留意一下新闻,我们就会发现:重大事故出现后,必定会从上到下风风火火地开始各种形式不同的“大检查”,这时“一律”“第一线”等十分“落窠臼”的字眼也就成了新闻的频繁用语。“事后用重典”,并不能断绝后患,因为问题却往往流于“兵来将挡,水来土填”的形式主义而不能得到解决。但“事后用重典”的手段却被各级部门乐此不疲地应用着。我不禁想到:假如我们“事后不用重典”会怎样?
假如“事后不用重典”,但是相关制度的自身缺陷被不会忽略了、领导本应承担的民意问责也不会被忽略了。比如说这次公安部的“重典”吧,它又“停止休假”又“大检查”的,其实无非是向人们的注意力灌输:事故的发生完全是“休假”和“检查”疏忽的结果,不涉及制度的缺陷,更不涉及什么“领导责任”。似乎只要“重典”一出,问题就立马缓解。
再者,假如“事后不用重典”,那就不能体现领导的“高度重视”,如果没有领导的“高度重视”,那问题就将持续恶化,最终危及领导自身。比如说这次“重典”吧,只有领导“大动干戈”后,所有部门才会“强化督察,强化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如果“事后不用重典”,那问题不越积越严重,势必无法掩盖、敷衍。“事后当用重典”也就成了现行体制的必然选择。
“事后不用重典”的行政行为的作用就在于为制度和相关部门做掩护,它通过给人们一种问题被解决的虚假幻影,压制体制改革的合理诉求。加大执法力度,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健全合理的体制的基本要求。如果行政管理过度地依靠形式主义性质的“突击检查”“领导重视”,那么这种体制必定无法实现对社会的“长期监管”,从而使社会问题周期性发作。不管怎么说,这种“不见事故不检查、不出事故不重视”的行政行为是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然而更糟糕的是,这种“重典”行政行为还压制了我们找寻、建构一种更合理体制的诉求。
也许年关到了,多搞点罚款多捞点奖金也许是一大原因。我是局外人,不能确定地如鲁迅一般:那简直是一定的。